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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5年年乡乡履履职职事事项项清清单单汇汇总总表表(共共16381638项项)序号序号 具体工作事项来源设定依据乡镇承办机构对口上级部门基本事项配合事项收回事项履职评估情况(好/不好)1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第九条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乡党委市委22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最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法律法规3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宣传栏的及时更新法律法规4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XX市委、XX市委文件精神法律法规55对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法律法规66深入村(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村(居)干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77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1.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乡党委市委88严格落实和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法律法规99每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1010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111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法律法规1212向上级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法律法规1313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政策举措法律法规1414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第三十三条 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应当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第四十八条 县(市、区、旗)党委巡察对象是: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县一级国家机关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县(市、区、旗)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所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第五十条 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责任追究等,参照本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乡党委市委1515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乡党委市委1616学习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要求,研究贯彻执行具体举措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市委1717制定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具体安排法律法规1818组织本级及下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法律法规1919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法律法规2020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法律法规2121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法律法规2222总结党内集中教育成果,推动集中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法律法规2323研究讨论本乡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党委市委2424研究讨论本乡政治方面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2525研究讨论本乡文化方面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2626研究讨论本乡社会方面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2727研究讨论本乡生态文明方面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2828研究讨论本乡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2929研究讨论本乡基层治理、村(居)建设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3030基层党组织建设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乡党委市委3131组织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法律法规3232组织筹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材料收集及汇报法律法规3333开展“书记领航”行动,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法律法规3434参与党建信息、党建网评约稿工作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第三十三条 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第十五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规范性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二、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2.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第三部分第三条提出,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3.关于在全省开展“新时代X鄱先锋”选树学活动的工作方案(X组字201871号)。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3535开展党徽党旗规范清查整治法律法规3636制定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计划法律法规3737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法律法规3838优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法律法规3939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4040村(居)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法律法规4141指导各党支部党建指导员调整更换法律法规4242落实村(居)“两委”届中分析和星级评定工作法律法规4343指导、监督下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法规4444指导、监督下级党组织届中人员调整法律法规4545做好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及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法律法规4646负责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4747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党的基层委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帜的意见提出人选.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2.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第十九条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4848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推动党代表履职法律法规4949换届资料归档管理法律法规5050负责村级党组织的成立、调整、管理和撤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2.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5151村级基层党建示范创建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提示】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的提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大茅山集团公司党委要把整顿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整顿工作要求,做到应整尽整、真整实整,确保整顿质量。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5252软弱涣散(后进)村(居)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法律法规5353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5454指导所辖党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法律法规5555指导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法律法规5656负责乡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收集整理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第三条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5757落实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文件要求5858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文件要求5959年末制定下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606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法律法规6161组织开展XX乡基层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法律法规6262发展对象政审工作法律法规6363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法律法规6464党员发展档案审核工作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第四十条基层党委履行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2.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3.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四条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二)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三)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4.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规范性文件】1.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各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要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6565开展本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法律法规6666组织基层党员参加上级组织教育培训法律法规6767制定党员教育培训方案法律法规6868开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律法规6969开展“党员践诺承诺”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法律法规7070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日常管理工作法律法规7171管理、维护并指导下级规范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法规7272管理、维护并指导下级规范使用XX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法律法规7373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行权用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7474不合格党员排查、组织处置法律法规7575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组织处理法律法规7676开展党员服务工作法律法规7777失联党员排查法律法规7878党员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7979开展流动党员排查,建立流动党员动态工作台账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2号)全文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8080督促流动党员到流入地所在地党组织报道法律法规8181做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法律法规8282年初开展党费核定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3.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8383党费收缴法律法规8484党费使用法律法规8585党费管理法律法规8686退休老干部“两新”支部党费返还工作法律法规8787上报党内统计报表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第六条:党内统计报表的基层填报单位为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以及各级独立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8888开展党内统计汇总和分析法律法规8989党员档案归档管理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9090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919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法律法规9292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法律法规9393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法律法规9494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法律法规9595建好用好XX乡基层党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县、乡两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教育。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9696建立基层党校各项规章及党员教育培训档案法律法规9797利用重要节假日开展多形式党内关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四条:基层党委,可以设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等表彰项目。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3.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第六条:对于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依托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党员信息库,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七一”走访慰问等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依托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党员信息库,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七一”走访慰问等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规范性文件】1.XX省贯彻实施办法(X发201811号)2.关于在全省开展“新时代X鄱先锋”选树学活动的工作方案(X组字201871号)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9898开展春节、“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法律法规9999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统计、发放工作法律法规100100组织做好“担当作为好干部”“党务工作好能手”“一心为民好支书”“群 众 身 边 好 党 员”“突出贡献好榜样”等“新时代X鄱先锋”人选推荐法律法规101101组织做好上级“两优一先”人选推荐及本级“两优一先”人选选树工作法律法规102102开展“新时代X鄱先锋”和“两优一先”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法律法规103103按规定开展市级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04104召开乡党代会,负责党员代表联络、管理、履职等工作法律法规105105一般公务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2.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三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行政法规】1.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第三条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第四条 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其所在机关组织实施,作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适应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X才兼备、以X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五)分级分类管理;(六)民主集中制;(七)依规依法办事。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五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明确了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以及晋升职级的基本程序。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提到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要求。【地方性法规】XX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6号)第二条 对因私出国(境)党员干部进行严格审查(一)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2.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县直机关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06106一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法律法规107107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考察录用工作法律法规108108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控制数)和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上报、录用工作法律法规109109负责XX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教育管理法律法规110110加强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管理法律法规111111开展公务员、事业干部职级(职员等级)晋升推荐法律法规112112干部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法律法规113113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推荐法律法规114114干部家庭及重要社会信息采集法律法规115115公务员统计、公务员工资统计工作法律法规116116事业干部年度统计法律法规117117参与干部考察工作法律法规118118乡聘用人员管理法律法规119119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法律法规120120干部参加公务员考试、遴选初审、备案管理法律法规121121开展公职人员任职回避专项整治,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自查工作法律法规122122干部工资管理法律法规123123因私出入境证件保管、登记备案、审核审批法律法规124124加强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规范性文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2.关于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3.XX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认真做好退休干部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25125离退休干部节日慰问。法律法规126126离退休干部过世抚恤金办理、申报、发放。法律法规127127离退休干部摸排表等相关信息报送。法律法规128128跟踪退休干部养老待遇金认证。法律法规129129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法律法规130130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五)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31131常态化加强人才摸排,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 五、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 14.统筹兼顾,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各级党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制定人才工作目标和措施。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32132“在外人才、本土人才库”摸排统计法律法规133133搭建平台发挥人才作用法律法规134134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工作法律法规135135青年人才党支部组建、成立、指导、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五)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规范性文件】关于在全市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的通知(试行)(X组字202218号)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36136青年人才教育培养法律法规137137开展人才“四进”宣讲活动法律法规138138通过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入户宣传并发放人才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九、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三十)坚持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加强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传,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党建办公室市委组织部139139加强“两企三新”领域党组织建设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1.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2.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第五部分(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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