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层司法所如何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
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大调解格局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落实,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农村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纠纷、村民待遇纠纷、干群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各自为政的局面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调解手段单一性,调解力度不够,工作协调衔接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及时化解矛盾。为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应当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三种调解的综合优势,形成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合力。
1、强化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把一些具有与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相适应的有文化、有法律素质、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将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延伸至民事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和行
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全过程,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加强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的支持。由于行政调解是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管理职权范围的争议纠纷进行调解,更容易让当事人理解和接受,所以能妥善协调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比较明确、职责权限比较清楚,职能部门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进行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项法律法规政策,跨辖区、跨部门、仅由一个部门自身准以解决的复杂矛盾纠纷,采取行政调解牵头协调解决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3、将人民调解融入司法调解。司法调解协议的效力要优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司法审判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可以进行确认。目前在基层人民法院一般都设立有人民调解室,由专职调解人员驻场办公,充当诉前调解员,协助调解案件,这样,不但有利于案件的当庭协调解决,也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这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一个很好的衔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起步阶段,相信今后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
起来,实现三者联通互动、优势互补,最大程度地发挥调解作用,必须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保证: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搭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平台,由综治委牵头,整合公安、法院、司法、城建、劳动、民政等大调解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资源,成立大调解联席会议,加强协调与配合。⑵建立支持和衔接机制,形成紧密配合工作模式。司法局和法院联合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调解工作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运行。⑶建立协调督办机制,强化“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力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及时召开协调会,对问题进行分析、评议、研究调处的方法措施,明确责任、限期办结。
二、如何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支持
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建立健全镇街法律援助机制,做好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也已成为法援机构的重要工作。随着近年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许多虽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但受农民自身因素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给予农村困难群众更多的支持与救助,使他们平等享有和实现
法律规定的权利,不仅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更好地为经济困难的农民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就进一步做好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应当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加强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促进社会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加大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农村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农民熟悉法律援助程序,敢于并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来源,将农村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筹措资金,成立农村法律援助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作用。
4、逐步建立起以区法律援助处、市桥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农村法律援助网络,使更多的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篇:如何发挥基层党员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浅议如何发挥党员
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
2012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4月初,惠州电务段党委书记林俊标书记在龙川水电车间与车间党员干部进行座谈时,指出今年的党建工作一定要围绕着这一主题来开展,而车间党支部主要工作是紧密围绕当前电务段的安全生产主题,积极思考如何在安全生产经营中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因此如何发挥党员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是我们每名党员需要认真思考、加以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就这一课题,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谈一些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一、落实党员责任,促使党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发挥作用
“一体化”是电务段党委今年研究决定推行的一种新的分配理念和激励机制。这一机制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党员作为各工区的生产主力干将,更应在这体系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党支部可考虑结合车间的“一体化”细化方案,落实党员责任,让党员在“一体化”考核体系中发挥作用。
1、工区的党员多为工区的生产技术骨干,其技术能力,工作作风应在工区中起带头模范作用,因此对未能在工区中
起到党员模范作用的党员应给予一定的约束。如。党员如果在车间“一体化”考核中,被列为技术等级为c等的党员进行支部通报批评,被列为技术等级为d等的党员进行支部通报批评及党内考核。
2、建立“一体化”党员帮扶制度,对工区c、d等职工由车间党员或班组技术能力较强的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支部每季对帮扶效果进行测评,并进行通报。这样一是加强了党员自身的责任感,二是让支部通过基层党员及时了解后进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处理早解决,三是通过以先带后,有效的促进职工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
3、进一步夯实红旗设备评比考核制度,在车间设备包保中让党员承担更为重要和作业条件更为坚苦的设备,支部每月对党员包保的设备进行检查和评比,确保党员包保的设备优质性,树立红期设备的标杆作用。
二、展党员风采,增强基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建议支部开展“本月我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活动,要求每位党员将月度自己觉得最能感动别人或认为能影响别人且有一定意义的一件小事上报到支部来,支部通过宣传窗口或惠电创先争优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建立起活动的数据库(数据库含党员帮扶效果、党员包保设备质量等)并按时上报段党群办。这样通过以点带面,一是不断的增强党员
对群众的感染力,二是通过窗口展现对比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三是通过数据库的数据作为年终党员评先(吸收预备党员)的一个依据,避免党员评先(吸收预备党员)缺乏说服力。
三、规范党员行为,彰显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基层党员特别是偏远工区的党员,由于各种原因制约,有些行为容易被群众同化或影响,因此建议支部以党章为依据,细化党员的行为准则。如:规定10人以上的车间会议党员必须佩带党微;党员不能在工区(或办公场所)穿拖鞋、短秋库等。通过行为准则,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日常行为,彰显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基层党员是党支部(基层组织)同广大职工联系的纽带,是推进电务段党委各项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是电务段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基础,只有不断调动和激发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更好的建设好基层组织,才能更好地增进党员与职工同甘共苦、攻坚克难、实现目标。以上是本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不足之处敬请段党组织指正。
龙川水电党支部陈锦汉
第三篇:基层团组织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1]基层团组织如何在新农村
建设中发挥作用
作为共青团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如何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广大农村青年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快速发展。下面谈几点看法:
一、做好青年农民的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所以,必须将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作为团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大力开展“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青年经纪人等各方面的工作,鼓励农村青年自主创业。
1、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大力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培训新型青年农民,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围绕科技和市场两个环节,利用网络资源,为农村青年提供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村青年提高利用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为农村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村青年。
2、做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依托,积极组织农村青年参与,着力培育出一批懂市场、善管理的高素质青年劳
务经纪人,推动青年就业致富奔小康。
二、深入开展农村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农村基层团组织必须深入开展农村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思想教育为主线,用正确的政治思想武装农村青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传播新文化。
1、加强对农村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青春建功”等主题教育活动,以理论思想武装青年头脑,紧紧地把团员青年团结在党、团周围,巩固党执政的农村青年基础。
2、组织开展“青春装点新农村”等主题活动。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实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组织青年以志愿者为先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开展各项活动。开展科技培训、文艺演出、环保宣传等服务活动;开展以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为重点的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发动广大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清除白色垃圾等环保活动;提倡青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农村青年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壮志豪情。
三、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凝聚力。要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还必须不断创新组织形式,推进农村青年中心、各类农村青年协会等新型组织创建活动开展。
1、积极创新组织形式,推进农村青年中心、农村青年协会等新型组织的创建活动。要争取党委的支持,将农村青年中心建设纳入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范畴,努力构建“基层农村青年中心”的新型组织网络体系。培育发展基层各类青年专业技术协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经过必要程序把这些组织吸纳到青年中心的团体会员和青年中来,扶持他们发展壮大,借助他们更加有效地联系和服务青年。从而不断扩大农村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影响面,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活力。
2、围绕农村青年需求,大力挖掘服务项目,构筑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基层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和吸引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大力培育和挖掘农村青年中心在农业产业化、科技、普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项目,加强与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工作,发挥各自优势,达到互惠双赢。紧密围绕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热点和难点,开展科技培训、转移就业、信息服务、文化服务等工作。结合农村青年书屋、青年开放书架、青年健康促进计划等系列活动,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3、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基层团组织工作骨干。开展党建带团建、培养青年人才,利用开展各类培训班之际造就实干型人才充实团组织,发展成骨干力量;借助大学生志愿者的平台,让一批高素质的志愿者充实到团组织中来,保证基层村组织的有效运转。广泛开展城乡互动,发动机关、大中专学校、
企事业单位与农村团组织共建,使农村团组织成为凝聚人才、联系青年的新纽带,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新平台。
总之,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工作方法、力度,使之成为一支敢打善拼的队伍,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成为党的好助手,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2011年7月3日
第四篇:论文:如何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如何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
司法所,在基层政府机构体系中是基础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础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肩负着9项工作职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工作力度,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如何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
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现状
(一)我县司法所12个,全部股级建制,司法所仅有3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自2012年收编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一人晋升副科,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公安、法庭干警在经济上相差较大。
(二)司法所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好比是出嫁到镇(街道)的“女儿”,司法局是她的“娘家”,镇(街道)党委政府是她的“婆家”。可以想象,既得不到“丈夫”与“公婆”关心爱护,又得不到“娘家”的支持的“女儿”,其日子是如何挨过的,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产生一种“有活时县局、乡镇(街道)亲爹亲娘,有好处时后爹后娘”的感觉。
(三)司法行政整体只能相对薄弱,职能的履行大多依靠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嘴功和磨工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司法所越来越得不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甚至连村委会干部都不重视司法所工作人员,影响干部的工作热情。
二、主要原因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晋升体制机制不畅。基层司法所所长在基层司法行政第一线,持之以恒、默默奉献,有的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但是却无法得到更好的政治待遇,直至退休仍在司法所工作。现我县司法所12个,全部股级建制,自2012年收编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一人晋升副科。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同为政法单位,基层公检法派出机构的工资待遇、人员补贴、公用经费等等与司法所待遇不在一个层面,我县各公安派出所长和法庭庭长早已享受副科级待遇,而司法所仅有3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并且司法助理员与公安、法庭干警在经济上相差较大。
(三)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紧张。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刑释解教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尽管县已经完成对司法所的收编,但是仅仅是司法所人员管理权的上收,部分司法所人员的日常办公场所、经费仍然主要依赖当地政府支持,导致大部分基层司法所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还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从事其他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产生一种“有活时县局、乡镇(街道)亲爹亲娘,有好处时后爹后娘”的感觉。
(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偏软。近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但是司法行政职能越来越强化,但就目前来看,司法行政整体只能相对薄弱,职能的履行大多依靠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嘴功和磨工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另外社区矫正工作责权利不想等,直接导致基层司法所无所适从。以上这些状态,导致基层司法所越来越得不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甚至连村委会干部都不重视司法所工作人员,影响干部的工作热情。
二、
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意见及建议
(一)
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领导
司法所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要做好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工作,各级领导重视尤其是司法局党组的重视是前提。各级领导特别是司法局领导要积极改进和加强对司法所的领导,积极沟通协调各镇(街道)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司法助理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担负起对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领导管理工作,为司法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进一步理清司法所与地方党委政府群工办、维稳办的关系,提高司法所的独立性地位,真正实现“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
(二)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要进一步保障,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要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司法所无钱办案的突出问题。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给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力争实现乡镇司法所全部配齐车辆,每个所一辆(台)以上,使其能快速及时处理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三)畅通晋升体制机制
定期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除给予表彰奖励外,还要从政治上予以褒奖:如所内任职、异地提拔等。对工作不力或长期本职工作不作为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调岗等,切实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另外,要建立司法局与司法所的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制度,引进优秀人才,留住优秀人才。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上,对长期工作中一线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适当倾斜。通过提升待遇稳定基层司法所行政队伍。目前,派出所和派出法庭的级别定为副科级,且都享受着政法干警各种津贴,下一步应该要尽快解决司法所的级别问题。
(四)制定合理奖罚竞争机制
按照百分制对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把司法所的9项职能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真正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司法助理员的职责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形成职责清晰、奖罚分明的奖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氛围。同时,有关奖励、激励政策应当尽可能地往基层一线倾斜,使基层司法所同志能扎根基层,安心基层。
(五)四是将社区矫正工作剥离司法所。
社区矫正工作的属于刑罚执行活动,其执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执法主体资格,司法所无执法权,无任何强制手段,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适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XX省XX县区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XX县区建立了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体执法部门,同时组建了五个执法中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第五篇: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如何发挥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如何发挥“主角”作用
孔村镇人大副主席苏本河
近期,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体安排,开展了“问计四万百姓、谏言孔村发展”走访调研活动,深入全镇5个村及多个单位,采取听取镇村干部汇报、与党员、干部或群众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找准了全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镇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前线指挥部”,担负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任,能否充分发挥“主角”作用,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调研中发现,镇党委始终能够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保持稳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高度来对待,作为一项牵动全局、抓纲带目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但是也有部分环节比较薄弱,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能完全落实,管党意识不强,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经济抓党建的思路不清,工作时紧时松,缺乏连续性,习惯于搞几次突击、整顿,开展几项活动来代替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存在“平时不抓评时抓”现象,没有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村级班子管理上,固强攻弱的力度不够,缺少过硬的综合性典型,“难点村”治理整顿进度缓慢;部分村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活动室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个别村“三会一课”1
制度不能坚持经常,有的村不能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党员发展结构比例不够优化,党务村务公开不够及时;从事党务工作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应知应会的党务知识不能熟练地掌握,有的甚至对镇党委正在开展的重大活动不了解,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热情不高、劲头不足。
二、强化镇党委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主角”作用的途径
1、从思想上,增强一种意识。即增强镇党委的管党意识,提高管党能力,发挥好镇党委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的考核机制,不断强化镇村直接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使其牢固树立“不抓基层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基层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增强自觉抓基层、打基础的意识。镇领导干部带头精心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定期深入到村,指导、协调解决村内矛盾问题,带头分包问题最多、转化难度最大的后进村,以点带面,指导全局。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实行党委成员包村“五包”责任制,即包支部班建强、包两委关系理顺、包难点问题解决、包重点工作完成、包选准富村路子,坚决杜绝出现支部瘫痪或半瘫痪的村、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的村。
2、从力量上,抓好两支队伍。着力抓好镇村党务工作者队伍、农村党建指导员队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抓力量,确保党建工作有专人去抓、有足够的精力去管,确保党建各项任务落实。选拔高素质年轻干部充实镇村党务工作者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定期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党务工作者对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认识,
严格落实党要管党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
推行向“难点村”下派党建指导员的作法,充实力量做好党建工作,重点负责村情民意调研、组织建设指导、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规范、后备干部培养等职责,提高村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筑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根基。
3、从制度上,建立三项机制。重点建立交流指导机制、督查督办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促使镇党委主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主角”作用。
一是交流指导机制。实行“月例会、半年述职、年终联查互看”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镇主管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参加,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党建工作。镇党委每半年直接听取各村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点评,各村党组织书记之间加强横向交流,并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年终组织镇村党务工作者组成联查组,随机确定联查对象,对党建工作进行定点解剖,共同制定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督查督办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日常督导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镇党委组织办建立日常督查考核台帐,随时将督导和明查暗访的情况记录在档,并向全镇通报。对督导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由镇党委向各村下发督导检查提示单,限期进行解决,解决结果作为年终党建考核排名的参考依据。
三是考核激励机制。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个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秀信息员,年终进行专项表彰,引导镇、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着力解决
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4、从基础上,力促四项规范。着重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四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促进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阵地建设规范。镇党委对已建好的村级办公场所进行达标验收。按照“十有”标准,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提高使用效率,使之真正发挥阵地作用。
二是档案记录规范。档案记录工作要实行逐级分类,逐层管理,做到“十有”:即“有时间、有地点、有主题、有参加人、有议程、有发言、有决议,有事必记,有记建档,有档可查”。要提高镇村党务工作者对做好档案记录工作的认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档案记录工作进行强调和规范,明确镇专人负责,村专人记录,坚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对丢失记录本、管理不善和记录混乱的要进行严肃批评。
三是党务公开规范。按照上级党务公开要求进行公开,重点在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上下功夫,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高。要做到凡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四是干部培训规范。镇党委定期组织镇、村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正规化学历教育,目前共有15名镇村干部分批进行大专学历教育。镇党委负责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其他成员进行岗位素质和专业知识培训,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参加镇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村“两委”其他成员参加年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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