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积极推行农村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第一篇:积极推行农村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积极推行农村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一、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内涵
构建我国农村法律服务体系,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的定义。法律服务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法律用语,所谓农村法律服务,也就是指司法组织针对农村地区和涉农主体,为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一定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满足其他一定法律事务需求所进行的法律工作和活动。农村法律服务作为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一般属性。
二、农村法律服务所具有的特点
农村法律服务,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主体具有涉农性,即必须是提供与农村地区和涉农主体有关的法律服务的司法组织。既包括在农村地区的司法组织,也包括在城市地区向农村地区和涉农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司法组织。但其中主要是设置于农村地区以及设置在与农村接近的中小城市,能够经常地为农村地区和涉农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司法组织。
二是服务对象具有涉农性,主要是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机构所在地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生活和其他经济活动,或虽居住地、办事机构所在地不在农村,但其主体身分或主管机构所在地在农村,与农村生产生活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法律事务需求主体。
三是服务内容具有涉农性,主要是与农业生产生活、农村经济交往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务,或主体身分是农民的法律事务。
四是服务要求具有涉农性所涉及的法律事务与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经济活动、经济状况、文化习俗等密切相关,在服务主体的机构设置、制度安排、人员素质、方式、手段等方面必须适应和切合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五是服务目的具有涉农性,主要是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中,通过对一定涉农主体法律事务需求的满足,预防和解决农村地区或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的各种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法律服务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必须得到农村法律的保障。因为农业政策和农业法律虽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党和国家指导、调控、保护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由于农业政策和农业法律相比存在着约束力弱、稳定性差、难以操作等特点,农业政策要想得到顺利实施必须依靠农村法律的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策没有法律那样强大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对于违反政策的人一般只能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这种处罚和违反法律所承担的民事甚至刑事法律责任相比力度要小得多,而且没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所以很难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新农村建设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提出的发展农村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发展的远景目标,必须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由于政策的变动性大,具有时间性和阶段性,只有把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转化为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法律才能保证其目标的实现。
第三,政策一般比较原则,不如法律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农村的美好设想,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如何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却没有规定,需要操作性强的法律加以规定。
第四,政策没有明确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检查机关,它的执行主要依靠各级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可见,政策是一门软科学,它的实施和执行必须以法律为后盾和保障。
四、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现状
我国法律服务资源的城乡分布严重失衡,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只有非常有限的法律资源服务于农村,特别是律师很少涉足农村。而现在农村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很大。由于司法部的政策不明朗,甚至有限制趋势,如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实行考试,造成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只出不进,逐渐萎缩。新农村建设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积极发展乡镇法律服务,法律为新农村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很难得到具体落实。目前,我国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部门还未统一。有的归省司法厅(局)的基层处管理,有的归省司法厅(局)律公处管理。因此,在市县也是有的归基层处(科)管理,有的归律公处(科)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还比较混乱。机构设置方面,基层法律服务有按照行政级科级设立的,有事业性质的,有合伙形式的,有的与司法所完全脱钩,实现自收自支。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名称也不统一,有的叫法律服务中心,有的叫法律服务所,有的叫法律事务所。在业务范围方面也差别,有的可以办理刑事案件,如没有律师的县;有的不能办理刑事案件,如经济发达地区。总体看,基层法律服务职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积极推行农村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对策
积极推行农村法律服务,构建相应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法律服务体系自身完善和社会法制化进程的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法律教育
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首先,应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提高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刺激农村各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其次,加强农村文化教育工作,尤其是法制宣传教育,尽快更新农村的陈旧观念,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当然,这两方面都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再次,提高农村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这是个关键问题,只有在民主法治社会中,法律服务业才能真正存在和发展。因此农村干部必须带头学法、守法,并严格依照法律开展政府管理工作,而且还应该充分尊重法律服务人员及其劳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最后,应该大力加强农村立法,尤其是农村经济方面立法。
(二)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给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或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以及某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减费法律服务或减免诉讼费用,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有学者指出:“是否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既是衡量一国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行程度的重要尺度。”我国确实急需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这种需求在经济落后的农村更加迫切。应该实行职业责任化制度,即凡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其专业法律服务活动中,必须承担一定数量法律援助工作。这种从职业责任角度作出的规定,性质上不是一种道德义务,而是一种职业责任,具有强制性,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执行。这不仅是基于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特点,而且,也是由我国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所以,我们必须在注重法律服务所有偿服务的同时也应大力强调其法律援助职能。实际上,从长远来说,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将大大有利于法律服务环境的改善。
(三)加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力度
基层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要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持续发展必须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的基础建设,形成抓建设保发展,抓发展促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从四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硬件建设的力度。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要担负起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要有基本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比如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的建设,车辆、电话的配备等;二是加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队伍建设的力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一项对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必须有一支数量和质量都比较适应的工作队伍;三是加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由无调解程序向按程序调解转变;由低质低效向高质高效转变;四是加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激励机制建设的力度,一般可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四)拓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职能
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乡镇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这个载体,使农民不出乡镇就能得到基本的法律服务。为此,需要拓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我国法律援助力量严重不足,而且农村的法律援助匮乏。新农村建设中符合条件的农民的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度增加,需要不断扩大农村法律援助队伍。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在乡镇法律服务所设工作站,在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的需求信息,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职能,将法律援助作为乡镇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业务。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生活在基层,对农村的情况比较了解,农民要求法律援助的案件也大多是法律关系简单、实事清楚的,乡镇法律服务人员完全可以提供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和简单的诉讼服务。由于基层法律服务的收入主要靠业务收入,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总结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法治化是必由之路。通过农村的法治建设,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农村的各种纠纷,维护农村的稳定,构建农村的和谐秩序,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在新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变为农民现实的利益。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具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方便、快捷的优势,在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其他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发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拓展和规范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是基层司法机构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因此,必须研究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发育、发展和变化的实际,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建立适应农村、适合农民需要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篇:推行村务监督制度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推行村务监督制度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黄堆集乡党委政府
我们黄堆集乡辖35个行政村,
3.6万人,6万亩耕地。近年来,我们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村级权力监督、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为突破口,以完善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全乡3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深化提高,初步探出了一条符合农村实际的村级民主监督途径。实现了村财村务由暗到明,集体资产由少变多,党群干群关系化疏为密,村班子战斗力由弱变强,农村由乱到治,连续多年涉农问题零上访。我乡先后被评为“XX省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建设先进乡镇”、“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2010年9月,作为全省唯一的乡镇代表在XX省农村三资管理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一套制度,规范运作程序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备的制度是搞好村务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们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其中,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
1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办法》等。重点从八个方面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村监委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村“两委”主要领导就各项议题必须征求村监委会意见或建议,村监委会成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记录。二是村监委会必须主动介入重大事项或重要村务活动,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随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村监委会每月对村财务账据、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每项收支都必须经村监委会确认后,再按要求履行报销和出入账手续,村监委会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台账,每个月与村文书和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对一次。四是村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村重要事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商讨,并形成会议记录。五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村监委会对所有参与的工作都必须做好记录,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要认真统计上月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统计表,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上报乡镇纪委。六是每位村监委会成员至少要联系本村十分之一的农户,每月至少用2天时间深入村民家中,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七是村监委会要在村部显眼的位臵设立“意见箱”,每周末开启一次,会同用其他方式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一起,向村“两委”反映,同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处理
2结果。八是村监委会每月要专门设立一天为“民情答疑日”,接待村民咨询提问,用于解答村民的疑难问题,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如果当场无法解答,一般要求在两周内给予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向村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把好两个关口,全面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群众最关心的是农村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最难落到实处的是资金、资产、资源监督,我们黄堆集乡紧紧抓住这个影响全局的核心问题,从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入手,全面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一是把好财务管理关。实行村财村账乡代管制度。全乡建总账一套,35个行政村,一村一账,独立核算,由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后,实行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账三建,同步记账。先后完善规范了一系列文件,对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报账、财务公开、资金管理、财务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实行统一招聘村报账员、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票据、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对村级发生的每一笔开支,先由经手人、会计、村支书三人会签,再由村监委会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一律不予入账。对符合规定的支出单据,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回执,分门别类计入账目,并打印财务公开榜,对收支情况、资产容量、现金余额、债权债务及时张榜公布,接
3受村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月底到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查一次,及时交流沟通,完善监督管理。二是把好资产处臵关。我们把清产核资作为村务监督的关键环节,以村为单位组建由村监委会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专门班子。对村集体的账目、凭证、合同、债券、债务、有价证券和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清查,由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群众代表签字认证并上墙公布,全面摸清集体家底。村委会、村监委会全程监督,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村集体的沟渠路林、废旧坑塘、窑厂、四荒、房屋、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村监委会的参与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了暗箱操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杜庄村窑厂每年的承包费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4万元,何仓村林场承包费由上次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65万元。村监委会成立以来,全乡共拍卖沟渠路林1.8万米,四荒265亩,发包集体林场1188亩,废旧坑塘25亩,窑厂3处,对外租赁房屋18处,盘活资产资源总量580万元。全乡人均折合150元。
三、搞好三个关系,形成合力促进和谐发展
一是搞好与村两委的关系。村监委会作为与村“两委”并行的组织,必须协调好与村两委的关系。为保证村监委会
4正确履行职责,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我们明确规定,村监委会既不能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也不能干涉村“两委”的决策工作,更不能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利,与村“两委”唱对台戏,有意制造矛盾。在日常工作中,村监委会既要发挥好独立监督作用,也要接受村党支部领导,支持和保障村“两委”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搞好与村民群众的关系。村监委会代表村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必须依靠群众,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村民心声的代言人、村民利益的维护人、村民冷暖的知心人。黄西村村监委会主任李春三,带领其委员,挨家挨户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村里困难户的情况,对村两委提供的低保名单进行了修正,让真正困难家庭得到了低保补助。名单公布后,群众心服口服。响应群众的呼声,前杜庄村监委会监督村“两委”将窑厂14万的承包费挨家挨户发到每个群众手中,全村群众十分满意。三是协调好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些是干部作风问题,但也有不少是信任不够,缺乏及时交流沟通造成的。村监委会作为村干部和村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协调好村干部和村民的关系。对村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督促村两委及时列入议事日程,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有困难解决不了的,由村监委会对群众作出解释,消除误解。徐厂村集体土地承包85亩,3亩一块或5亩一块承包给本村新
5增人口。土地承包的研究决议和执行过程全部在村监委会监督下进行。有些没有承包到土地的村民不满操作过程,对村干部进行诋毁。村监委会成员知道后,跑到个别村民家中为村干部作出澄清和解释。并将承包详细资料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还干部了一个清白,给群众了一个明白。
四、健全四个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在乡纪委设立了专门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乡直各单位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上下联动。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在全乡推进村务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由主要领导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部署。同时,印发了致全乡干部群众的公开信,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每季度举办一次培训班,聘请农业、财政、会计、林业等方面专业人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使其能监督、会监督、监督好。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从乡直部门抽调21名政治强,业务精的干部,组成7个督导组,由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每个督导组负责一个管理区。每周至少在村里工作2天,负责收集整理意见建议,考核督导村务监督
6工作。实行村务监督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村务监督工作纳入对乡干部及村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从乡到村,从乡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都落实了责任。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通报,年终总评,有力地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四是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由于个别村两委干部对村务监督抱有抵触情绪,致使村务监督工作很难落到实处。要使村监委会有效发挥作用,必须科学设计行之有效的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其规范、有序、顺畅运转。我们要求乡纪委、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监委会有呼必应,有求必到,及时深入到各村指导村务监督工作,对财务管理、资产处臵等事项进行具体指导,协助村监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排除了监督中的困难和阻力,保证了村监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近年来,我乡通过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五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使群众对村干部打消了疑虑,消除了怨气,化解了矛盾,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近年来,我乡没有发生一起涉农上访案件,使长期以来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农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二是化解了村级债务,壮大了集体经济。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18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已全部化解完毕,全乡35个村没有新增一分钱的债务。现在村村都有存款,存款总额达到120多万元,最多的村达到30多万元。同时,全乡村级用于公共事业建设的配套资金达到450万元,新建8所高标准学校,改造村联合诊所10处,新修乡村道路18.3公里,较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乡35个村的非生产性开支,由原来的56万元下降到现在的8.7万元,下降了84%,村干部没有发生因村级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村干部的威信高了,腰杆硬了,说话灵了,干事实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路人”、维护群众利益的“贴心人”。
四是提高了群众参政意识,加快了农村民主化进程。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民主权利受到尊重,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说了算,使村民从旁观者变成了决策者、管理者、监督者,真正成了主人,使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五是营造了干事创业环境,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全乡上下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呈现出干部集中精力带致富、乡主要领导腾出精力抓大事、全乡齐心协力谋发展的生动局面。全乡形成了以棉纺织为龙头,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
8特色的发展格局。现有纱厂240多家,纱锭35万枚,织机5000台。今年1-9月份,全乡工商税收已达到5042万元。我乡先后荣获全市经济工作考核先进乡镇、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乡镇。
近年来,我们黄堆集乡在推行村务监督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同兄弟乡镇相比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务实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村务监督工作,为全乡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农村社会管理发言稿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省委、省政府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对永佳河镇栗林店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大走访、大调查,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四个在一线”、“五个进农家”的工作目标,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村集体情况。栗林店村位于永佳河镇西南部,距乡镇所在地12公里,距县城15公里,下设村民小组15个,户籍人口1922人,其中常住人口1120人,外出人口802人,特困人群132人。该村耕地面积1458亩,山林面积400余亩,交通便利,村委会临桃李公路100米,通村公路90%硬化,剩下2个村民小组3公里未硬化,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整村全覆盖。
2、村经济发展情况
该村属农业大村,主导产业以种植为主,水稻、棉花、花生种植面积达到1100亩左右。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左右,低于全县水平。农民纯收入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占72.5%,农业收入占21%,其它收入6.5%。村集村2010年经济收入2万元左右,房屋出租9000元,投资收益2000元,其它收入9000元,多年来村集体不负债,但2010年新建村级办公
楼三层21间,完善办公设备和附属工程,累计投资24万多元,目前缺口资金9万元。
3、两委班子情况
该村两委班子成员5人,其中女性1名,全部是中共党员。村支部书记樊银祥1950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1987年担任书记职务,目前兼任村委会主任,其他成员50岁以上3人。全村党员45人,设置党小组5处;定期召开了党务工作会,做到党务每月公开,村务进公开栏,党员有活动室,群众有谈心说事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资超市、卫生室、档案室等设施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主要原因是农业发展潜力没有挖掘,好田好地好山林投入不足、收益不高,特别是缺乏种养殖大户,示范带动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2、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主要表现为农田排灌水设施老化,两处机房泵站不具备抗洪抗旱能力。小田小地整理没有启动,加大了劳动力度影响利用率。
3、村民住房条件不佳,全村常住448户,住房砖木结构占到80%以上,而且公共设施很少,没有统一的规划,脏乱差问题严重。
4、村集经济发展不活。主要表现为村办企业少,效益不明显,原来村办“小三场”全部解散。2010年引进的永佳河
镇栗林店村鑫源建材场,经营产品单一,年产值不是很高,村级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很少,严重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栗林店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创新农村社会管,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增收缓慢有关。尽管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总的来看,农民增收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目前农民收入主要还是以打工经济为主,农业自身收入微乎其微。因城乡交流的加快,城乡生产、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农民对农村产生了一种失落感和不满情绪,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农村公共事业薄弱的问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不仅拉大了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反映在教育、卫生、交通、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城市居民免费享受便捷的交通,优越的教育资源,而农村上学难、出行难、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农村低保标准比城镇低,覆盖面比城镇小,新农合报销比率也相对较低,更谈不上就业权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待遇,这些差距也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3、农村社会治安差的问题。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空壳化、农民老龄化现象严重。
农村成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留守地。这些都给农村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提供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农村版土面积大,区域分散,相对来说警力配备不足,农村社会治安投入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较城镇少,更不说天眼工程建设。村级组织分设的治调机构因经费紧张,出现错位、缺位的现象较为严重,这些也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4、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差的问题。有的地方由于没有集体经济支撑,导致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没有发挥组织带头作用。一部分村干部干事谋事的能力有,但是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差,不愿意扎扎实实地搞工作,把村的事当副业做,一部分村干部认为只要开展工作,动手动脚都要花钱,集体经济基础又差,导致工作得过且过,没有一点主动性,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三、解决的途径
1、加大投入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加大农村投入要增加各级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支付力度,让农民从政策和补贴中得到更多实惠,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充分挖掘农业本身的增收潜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要加大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让城乡均衡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要探索农村集体组织收入股方式参与商业用地和经营,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要加大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不
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农村内部之间的差距,最大限度增加农村社会和谐因素。
2、深入基层,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走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法宝。创新农村管理,要求机关干部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田间地头,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走访、大调查不仅提升了干部自身素质,还加深了干群之间的密切联系,要建立长效机制。今年全省开展的“三万”活动就是农民朋友很受欢迎的活动,对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关心群众很有帮助。
3、加强管理,强化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加强基层组织的管理,要在选好和建好村级班子的基础上,要重视干部定期培训,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不断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服务群众的意识,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实行目标项目化管理,明确职责、细化内容,以实绩考核、公众测评为依据评比日常工作,并公开、公正、公平运用评比结果,要落实基层干部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在保证落实工资的基础上,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群众拥服的干部要提供进步的机会,不断提高农村基础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篇: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一、“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任何时候不能放松
农村、农民、农业工作简称“三农”工作。我国是农业大国,全国有3万多个乡镇,62万个村,8亿多农民,由于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目前,农业仍然是弱势产业,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城乡差别越来越大。一是农业投入不多,86年中央财政支出中农业支出比重为13.4%,98年为10.7%,2007年为7.9%,二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78年为1﹕2.57,85年为1﹕1.8,2007年为1﹕3.28,现在仍在拉大。三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交通、住房、就医、就学等条件大大滞后城市。“三农”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对“三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成就和方向,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农村改革发展20年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向;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的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2004年以来至今,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锁定“三农”,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2004年降低农业税三个百分点,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中央财政对农民的各种补贴逐年增加。2004—2008年中央出台了八项具体措施扶持农村: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二是实行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综合补贴;三是全面开放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四是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费义务教育;五是普遍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六是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七是不断加快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八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服务。201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的开放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多,各种组织和非组织的挑战也在叠加凸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增收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所以,全党务必居安思危,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切实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农村经济管理局的工作职能有五大方面: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②村级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③农村土地承包管理;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⑤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质上,我们的工作职责为两大方面:一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流转,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是围绕农村和谐稳定,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
(一)民主理财建章建制,管好村级资产及财务
村级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是目前农村的热点,事关村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我市自2002年起全面实行了村级乡镇代管工作。按照“三个不准,四个不变,五个统一;即“不准平摊、不准挪用、不准代扣各种费用和上交款”;“所以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统一帐户、统一审核、统一记帐、统一建档”。全市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规范,运转正常。特别是2005年市委、政府下发了11号文件以后,民主理财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266个村除个别村外,基本上未出现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如何管好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简单地说就是十二个字。民主理财,建章建制,依规办事。当前,着重抓好五项工作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全市各村都要建立由懂财务、善管理、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不是现职村干部及家属和亲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长由理财小组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村委会班子任期相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承包合同的发包等涉及经济方面的内容。理财小组组长可列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经济方面的会议。理财小组对农村集体组织财务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审核后认为可以列支的,在发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方可报帐。乡镇农经站对未经理财小组审核和盖章的发票一律不予报账,各村要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事,都要做到及时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给自己一个清白。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财务收支要逐笔逐项公布,对债权债务要公布到单位和个人,对固定资产,存货要按照明细科目公布其增减变动情况,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种惠农补贴以及其他村民反映强烈或有异议的村组财务事项要专榜逐笔公布。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做到每月或季度公开一次。公开的形式以公布栏,明白纸,会议为主,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的原则。
2、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①使用统一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到乡镇农经站购领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的购领、使用、缴销制度。各项集体资金收入必须由村财务联络员开具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白条收据和其他收据收费,严禁不开票收钱。
②严格收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资金和收入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在3日内全额缴存乡镇集体资金专户,并在当月按票款同行的原则,到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结算清楚,严禁瞞报、拒报收入、坐收坐支,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村级平时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这方面是有教训的,今年年初,我市东乡片某村支部书记兼报帐员,将出售林场款,制种保存金等6万多元挪用无法归还,现外出不知去向。
③规范支出凭证。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发票或符合要求的合法票据,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帐,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放过:“即原始凭证要求不齐全不放过;不是正规发票不放过;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放过;单据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不放过;违反有关财务制度开支标准的不放过。
④严格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村财务开支要坚持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加强监管,强化责任的原则。具体审批权限:①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在集体授权的限额开支之内,由村委主任审批;②未经研究决定的开支,视各村实际,原则上300元以内由村委主任审批,300元以上需经支村两委研究后,由村委主任审批。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批钱,更不要当报帐员。
⑤村组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决定,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3、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资格管理,凭证上岗。村级财务联络员必须经过市农经局或财政局的业务培训,乡镇组织考核,取得由省农经局核发的农村财会人员《会计证》才能上岗。原则上市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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