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基本医疗保险在改革中前行
郑伟
一、基本医保在“广覆盖、保基本”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一)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4年底,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8296万人,比上年增加853万人,增长3.1%;比2009年增加6359万人,年均增长5.2%。
在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4年底,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1451万人,比上年增加1822万人,增长6.1%;比2009年增加13241万人,年均增长11.5%。
(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加快和筹资水平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目前,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已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2014年,职工医保为82.1%,城镇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9%),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已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近年来,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各统筹地区已普遍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此外,针对引发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国家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各地普遍开展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工作。全国31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推进大病保险的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80%以上地区已启动实施大病保险,2/3以上地区开始支付待遇,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二、医保改革应在“提高满意度”与“保证可持续”之间达成平衡
(一)医保改革不可能单兵突进,应当配套协调
“医保”始终与“医改”紧密相连,医保改革不可能单兵突进,而是应当与相关改革配套推进。始于2009年的新医改提出了“一座大厦,四梁八柱”的改革蓝图,其中,“一座大厦”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梁”指的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可见,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是“四梁”中的一梁,医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必须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领域改革配套协调,否则不可能成功。
(二)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应当兼顾“激励”与“约束”
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是医保改革核心内容之一。付费制度改革,要同时考虑“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是说要激励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好的医疗服务,便利医疗费用结算,提高参保人的满意度;“约束”机制是说要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证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乃至更大范围的医保改革,都应当在这两个方面达成良好的平衡。
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问题。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分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要求201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多年来,人社部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一直积极推进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2011年,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付费方式改革的目标路径,提出以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探索按人头付费,针对住院和门诊治疗探索按病种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探索按病种分组(drgs)付费的办法。2012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原卫生部制定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总额控制的工作方法,提出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85%的统筹地区开始实施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70%左右的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种付费的探索,部分统筹地区还实施了按人头、按单元等付费方式,复合式的医保付费方式初步建立,对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医保基金有结余,但要居安思危
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一定结余,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若干因素的影响,基金结余在未来存在快速消耗的可能,我们应当居安思危。
截至2014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存5537亿元、个人账户3913亿元,居民医保基金结存1195亿元。从总量看,医保基金结存确实在增长,但各统筹地区基金结存并不平衡,退休人员多的地区基金支付风险正在不断增大,从长期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的释放,医疗保险基金存在较大压力。
从2008至2014年职工基本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增加及其原因可以看出,这种住院费用的提高不是偶然的,而是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和趋势性。从2008至2014年,职工基本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7147元、7630元、8413元、8780元、9313元和10095元,增长明显。住院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了疾病谱的变化,慢性病多发,2014年,退休人员的住院率为35.89%,比上年增长1.8个百分点,五年来年均增加0.85个百分点。第二,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疗法的不断涌现引起医疗价格的提高,2014年,职工住院医疗总费用4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第三,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的释放。人们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度提高,导致医疗需求快速释放,2014年享受住院待遇总人次为4279万人,比上年增加380万人次,增长9.7%。以上三个因素——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技术水平发展、参保人员医疗需求释放,都将在我国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因此对我国基本医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将带来较大的压力。
三、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应当超越部门利益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是分立的,始于2002年的新农合归属卫计委管理,始于2007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归属人社部管理,在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这种分割的管理体制亟需改革。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目前,已有8个省级区域、其他省的35个地级区域和部分县探索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涉及“三个整合”。一是整合基本制度,二是整合管理体制,三是整合经办服务。整合基本制度,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成一个制度;整合管理体制,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行政管理职能归口到一个部门;整合经办服务,即将经办服务、基金管理、药品目录、信息系统等基本公共服务整合在一起,开展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通过这“三个整合”的探索改革,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参保群众获得实惠,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之后,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保障待遇有了显著提高,同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二是管理效能明显提高,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之后,缓解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等问题;三是监控能力得到加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之后,统一了制度规范和服务流程,增强了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能力。
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欲顺利推进,其中的关键条件之一在于部门利益的协调和超越,我们需要一种超越部门利益的战略思维、制度安排和协调机制。我们在讨论和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时,一定要摈弃门户之见、摈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应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为中国医改的最终成功贡献力量。(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第二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浅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1998年底,在改变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一、建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它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缺乏合理稳定的筹资机制,国家和用人单位包揽过多,医疗费增长过快,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负担沉重;公费医疗管理不善,对医、患、管、药诸多方面没有制约,漏洞多,浪费严重,覆盖面低,社会共济功能差,一部分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一部分人又存在着超前消费现象。因此,国务院决定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要根本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和单位包揽下来的公费及劳保医疗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性措施,就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多方面原因,现有国有企业人员过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遂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而要做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给下岗分流职工提供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这样才有利于转变职工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第二,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经版权所有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的经济,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提倡和保护竞争,形成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经济运行体制,以利于不断解放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经济。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通过建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来分散和化解由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建立具有“安全网”和“稳定器”功能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广大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这是政府的基本社会职能,也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然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只有加快这向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第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使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并逐步向更高水平迈进。这就要求不仅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且要努力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改善卫生条件。而深化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医疗保险事业,不仅有利于改善城镇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医疗服务条件,保障广大职工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提高职工身体健康水平。而且这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在1998年底颁布了《国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决定》中明确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走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试点阶段,即从1994年至1998年的“两江”试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XX省XX市、XX省XX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试点工作又扩展到40多个城市。与此同时,上海、海南、深圳、烟台等地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不同形式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走过基本医疗、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
第三篇:婺源,在林业改革中艰难前行婺源,在林业改革中艰难前行
×婺源,在林业改革中艰难前行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戴向阳发自江西
×一项利国利民的“林改”政策在江西XX县区推行时,遭遇到几十年从未有的阻力。作为此次全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的XX省,XX县区是该省的林业大县,亦是全省林权改革工作重点县。而此次县政府发出致全县林农
的一封公开信亦申明,“林改”的最终目的是。减轻负担,明确产权,增收致富,还利于民。为什么这项利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陷入了步履维艰的局面。
×来到号称有八万亩山林的该县长溪村看看吧。这座村庄离镇政府有公里,有二千多人口,人均只有分田,是个典型靠林吃饭的僻远大村。这些年该村委会外包流转的山场有万多亩,除去原来年承包到户的责任山、自留山,此次能分到各户的山林面积己是无几,这就产生了一个利益矛盾:不把村委会承包出去的山场收回来重新分配,林农在这次改革中难有实质的受益;但若变更合同,又涉及到流转承包(当地人俗称“买山人“)人的利益;而且,村委会己把他们交来的合同订金或利润用得所剩无几。
×在该村,许多林农说,中央这次“林改”目的很明确,就是给农民得利,而且这次“林改”产权年限长达年,每户分配到的山林可以继承、自由流转,这涉及到了下一代的长期利益,岂能不把它当作生存问题来重视看待。现在有以上的村民都要求村里山场要“改”得彻底。在村民七嘴八舌的议论中,记者了解到,在XX县区各村委会(村小组)山林收益多归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作为日常开支支配。给村民的想法是,那些收入就是村委会干部个人享用了(他们不去考虑一个机构正常的运行开支)。而这次“林改”通俗而言,就是原来村委会管理的山林收益直接由林农管理获得。记者感到纳闷,这么好的政策,村民为何不配合尽快落实到家呢。
×记者来到村“林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村支部戴书记告诉我:由于林改政策是今年月中旬才由县传达到村级,村委会己将原来每年承包给人管理的木制品厂承包出去;有一处山场因年初计划筹资开通村至镇的水泥路,也在接到林改政策之前与一家林业公司签订了流转合同;另有几处前两年签订的山场承包合同,都是在未知此次会突然“林改”的情况下作为正常村工作履行的。作为村委会来说,不可能未卜先知上头政策的制订,从合同执行主体来讲,村委会能随随便便推翻己订合同。而村民简单地理解“林改”政策,偏激以为“林改”就是重新分配,这种政策条文的认识偏差,就造成了当前“林改”僵持难继的局面。当然,不可否认,这几年来村里流转承包的山场较多,因有些合同未到期约,村民一时不能享受全部权益,也是事实。村委会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就是如果原山现有己发包的承包权不变,承包人上交利润由改制后农户所得。再者,尽理去做承包人的工作,协商收回合同。尽管我们镇村干部多次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努力统一大家的思想,但整个工作效果总是不如人意。
据悉,此次婺源的林改自月份展开以来,好些村庄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像长溪村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工作步履难艰。主要原因是历史问题较多,而不少农民武断认为,原来集体订立的合同都应一律废除。当然,也应看到,由于有些基层干部签立合同时独断专行,拍脑决策,或法律知识欠缺;使得一些合同必须完善或不合理应当解除。面对上访的村民,冷静对待,无需以刁民论之,更应以决策者执行者的姿态,提高执政水平,做好解释工作。林业产权改革是党中央为减轻农民负担明晰林业产权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相信我们政府心中有民,就一定能做好这项工作。眼下,秋收季节己来临,冬种就要开始,因此,林改工作更是不容滞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尽快有个稳妥的改革方案,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附记。XX省委省政府年初召开了全省林业产权改革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化林来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就是明晰林业产权,搞活经营机制,减轻林农负担,促进林业发展。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共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意见要求,各乡(镇)、村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林权制度的改革工作。对这么一项对农民有益的政策为什么在婺源受到阻力呢。到目前为止,全县为此次林改上访的有二千人之多,有几个村更是二三百人集体到县、镇政府诉知他们的要的权益,进而几次造成交通阻塞。是不是农民无理取闹。还是政府不愿林改。都不是。由于这次林改触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多年来基层工作的一元化领导,必然造成了一些利益的冲突,以及一些人们对改革与法律理解的误区,由及也看到了农村法律知识的欠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任重道远。如果贵报对此新闻有深入探寻的想法,请来人调查采访,做一番深度报道。改革、农民、法律这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如何化解它的出路。如何在实际情况中在法的杠杆中维护农民的应得利益。我想,做好”林
第四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
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2007-02-0612:26:3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浅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1998年底,在改变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
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它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缺乏合理稳定的筹资机制,国家和用人单位包揽过多,医疗费增长过快,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负担沉重;公费医疗管理不善,对医、患、管、药诸多方面没有制约,漏洞多,浪费严重,覆盖面低,社会共济功能差,一部分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一部分人又存在着超前消费现象。因此,国务院决定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要根本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和单位包揽下来的公费及劳保医疗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性措施,就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多方面原因,现有国有企业人员过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遂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而要做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给下岗分流职工提供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这样才有利于转变职工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加
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第二,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的经济,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提倡和保护竞争,形成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经济运行体制,以利于不断解放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经济。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通过建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来分散和化解由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建立具有“安全网”和“稳定器”功能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广大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这是政府的基本社会职能,也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然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只有加快这向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第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使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并逐步向更高水平迈进。这就要求不仅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且要努力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改善卫生条件。而深化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医疗保险事业,不仅有利于改善城镇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医疗服务条件,保障广大职工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提高职工身体健康水平。而且这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在1998年底颁布了《国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决定》中明确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走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试点阶段,即从1994年至1998年的“两江”试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XX省XX市、XX省XX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试点工作又扩展到40多个城市。与此同时,上海、海南、深圳、烟台等地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不同形式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的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走过基本医疗、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被
总结到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国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决定》提出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并具体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规定了职工看病的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起付标准。《决定》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形成了新的筹资机制。通过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加强基金管理等制度。
第二阶段是从1999年到现在,通过五年多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四个方面的标志可以说明这一情况。
第一标志是,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备。总体的政策体系包括四个系统、三个层面。四大体系统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系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医
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系统。三个层面是。国务院1998年的44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确定的基本政策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体规划和有关配套措施的组织推动层面;统筹地区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层面。既有宏观,又有微观,可以说是系统初成。
第二个标志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大多数地区组织实施。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342个地级以上城市已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面达到98%。实际缴费参保人数突破了1亿人,占全部应参保人数的56%。
第三标志是,启动城市的运行比较稳定,医疗保险新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稳定的筹资机制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共济目标的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既保障了所有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又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拖欠职工医疗费和医院医疗费问题。从各地情况来看,
尽管职工对某些政策和管理或多或少有一些意见,但普遍反映现在看病不再有顾虑;尽管医生对严格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有一些看法,但普遍感到,有医保基金支撑不再担心提供医疗服务没人给钱。在许多城市医疗保险基金已经成为维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并不断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2)医疗保险的费用分担机制增强了参保职工的费用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促进了患者的理性消费,遏制了医疗费用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3)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制发挥了多种功能的作用,保证了新旧制度平衡过渡。在基本医疗的保险基础上,各种补充性保障措施分解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均衡个人负担,满足了多层次医疗需求。许多职工反映,基本医疗保险是参保职工的“阳光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补充保障措施,是大病患者的“定心丸”。
(4)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不仅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的实现,也促进了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各地围绕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措施,增强管理手段,强化管理监督,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大部分城市实现了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在医疗保险日常管理中实现了就医信息与结算数据的实时传输监控和网上结算。
第四个标志是,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在各个管理层基本建成了统一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除极少数地区外,各项医疗保险保障管理职能基本划转到位,实现了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除少数市县外,多数地区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全国已有一支7万多人的干部队伍。7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了比较先进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为实施医疗保险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
三、改革进程这依然存在的问题
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各地改革进展很不平衡,针对医疗保险,地级城市启动多,大城市启动的少,虽然已经运转起来,但是覆盖人群还比较少,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较多,困难企业参保较少,许多中央企业还没有真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分担过重,就医手续过于复杂,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还不完善,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助》以及《生育保险》等等,一部分地区出台,还有一部分地区没出台,所以医疗保险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亟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管理服务都面临着艰巨的
任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还需要做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即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助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保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还要研究如何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优势,使两者优势互补,有机衔接。
二是规范和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和强化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是搞好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它关系到改革能否继续深入,新制度能否健康运行,从而奠定医疗保险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全面掌握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解决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细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
险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解决有关人员医疗保障等项工作。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做起:
(1)完善和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资格的条件。要按照方便职工就医购药、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将符合条件的、不同规模的、不同所有制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店纳入定点范围,特别是要逐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范围,对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药师配备和处方管理等条件的审查,对从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出来的零售药店,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定点范围。
(2)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医疗保险管理措施,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时,必须鉴定定点协议。同时在定点协议中要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费用的控制指标,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将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科
室和人员。要明确考核指标和办法,考核结果要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挂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违规行为和违规费用要明确违约责任。
(3)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对诊疗和医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规定,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协议中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专科特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的比例等提出具体指标,在诊疗项目管理中要重点明确对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一次性医用材料使用的控制措施,对住院医疗服务,要明确人均住院费用和人均住院天数的控制指标。
(4)建立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建立医疗保险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要提供向社会公
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药品价格信息,建立医药专家委员会,聘请义务督查员等措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服务质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舆论和社会监督。
(5)妥善处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问题。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坚持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的改革方向。
(6)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简化业务流程。
三是以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应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努力做好这项工作。要对困难人群进行分类研究,切实解决好包括国有企业困难职工
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可按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对无力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要通过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包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要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员医疗费用水平和年龄结构等因素,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单独列帐管理,专项用于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对仍在再就业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继续按照“三三制”原则,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费资金。对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经再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继续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各地要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医
疗保险,并根据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给予相应待遇。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办医疗保险的方式实现整体参保,同时做好有关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继续稳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突破,条块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对象是:省会城市等大中城市中,未参保单位和人群,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及其从业者,及覆盖面低于60%的市县。具体做法是要抓住重点,即抓重点城市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抓住重点城市,一是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力争这些城市的参保率达到60%。二是抓县级统筹地区,县级统筹要全部启动,并完成覆盖率40%以上。抓重点单位,主要是落实中央部署单位和省属单位属地参保问题,力争使这些单位的参保率达到90%。目前这些单位还有320万人没有参保,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医疗保险,不仅有利于各地区医疗保险的平稳运行,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这些单位的
改革与长远发展。抓重点人群,是对一些统筹地区主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而企业没有参加的,应着力将有条件的企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对个体经济组织还没有提出具体参保办法的地方应尽快提出方案,并逐步将其纳入参保范围。要争取在解决困难企业参保、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保或接续保险问题上有所突破,要在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理上有所创新。“条块联动”就是市直和区县,机关事业和企业,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医保改革4年多,人们可喜地看到,医保管理在医保改革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7万多人的医保队伍已经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他们正在用自身树立起了“忠诚为民、维权楷模”的良好形象,推动着医保改革向纵深
发展。
第五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电子公文打印版打印单位打印人
年月日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桂海铁劳"2010"156号
关于印发《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经2010年12月7日公司首届职代会第十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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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桂政发"1999"61号)、《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2"32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医疗保险办公室(下简称公司医保办)作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公司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管理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工作。公司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办公室主任、人力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任组员;公司医保办主任由公司人力部部长担任,成员由人力部、财务部、工会派员组成。各基层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与范围第三条公司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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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公司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
(二)经公司批准的其他用工人员。
第三章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管理
第四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用人单位按以上单位缴费率缴费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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