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昆山市承接单项业务核验办理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科三楼建设局窗口(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电话:0512-57379037) 进行核对并签署意见---→报送至省建设厅科研设计处(南京市江东北路银城广场辅楼三楼312室,新城市广场对面。电话:025-51868169。)办理进省核验。(每周二、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将已核验材料报至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科受理,并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室209(昆山市同丰西路598号)办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提交材料:
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单张A3纸正反面,项目所在地在设区市市区的,本表一式三份;项目所在地在县(市)的,本表一式四份)及其电子文档;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核实后退回;
3、附件材料2份(一份省建设厅、一份项目所在地),内容包括:
(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的诚信状况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非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委托书);
(5)与我市具有一类土工试验室资格的勘察单位签订的土工试验合同原件(勘察项目);
(6)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7)参加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除外)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复印件均需核验原件,应单独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并应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目录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提交材料”,且一个人员的证明材料归放在一起。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
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 报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单位资质证书号码、等级及承接业务范围
申请在江苏承接项目名称、地点、行业类别、规模及复杂程度
参加项目的技术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从事本
专业年限
在项目中担当的角色
本人亲笔签名
注:1、参加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由主专业人员担任,专业负责人须由执业注册师或中级职称以上技术骨干担任。
3
2、参加项目的所有技术人员均须填写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江苏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单项核验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 报 日 期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制
在项目
中执业的
注册执业
人员执业
印章印模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应工整、清楚。
2、如项目所在地在设区市市区的,本表一式三份,分存申请单位、设区市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项目所在地在县(市)的,本表一式四份,分存申请单位、县(市)、设区市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用4张A4纸复印成单张A3纸正反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