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乡镇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三)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投诉方式;
(五)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
第六条各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订服务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xx镇行政问责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不制订服务承诺的;
(二)服务承诺不向社会公布的;
(三)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四)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第1页 共1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