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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供电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经营活动中不但资金、物资运作频繁,而且数额大、风险高。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紧密联系市场和企业的实际,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为切入点,实现对供电企业的效能监察,是供电企业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基本途径。庆阳供电公司,从2003年开始,每年有重点的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项工程效能监察、城网改造工程效能监察以及营销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践证明通过效能监察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了企业内部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通过效能监察实践暴露出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效能监察工作虽然已在电力企业中广泛开展,也取得一定成效。但通过广泛调查和监察实践表明也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立项、轻方案、忽视落实。供电企业由于自身行业特点和社会基础产业地位,就决定了企业领导的决策往往基于安全生产工作而定。就效能监察而言,笔者通过调查了解,许多供电企业年初立项工作开展都很好,上报很及时,但由于与“突如其来”的“企业中心”工作相冲突,往往在监察方案制定细化上投入力量不足、措施条款原则性多、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督促落实监察建议不力,甚至因与中心工作相冲突而无法继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造成虎头蛇尾,一些已经立项的项目在运行中不了了之,无果而终。
2.行政重视、党委监督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厂长(经理)对效能监察缺乏正确认识,将效能监察工作混同于一般的企业检查行为,认为企业是搞生产经营的,开展效能监察意义不大,监督没有多少必要;有的则认为监督监察是党委的事,宣传一下就行了;企业主管部门只重经济效益,忽视对企业管理者的教育管理;只重经营成果,轻视经营过程,疏于管理和监督。二是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怕越权,政治核心作用难以发挥,形成重纪检轻监察的习惯;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大多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
3.一些对企业负有监督监察职能的上级职能部门,因客观上受到利益牵制、行政干预,主观上怕惹麻烦等因素影响,有的不主动开展监督,有的即便监督检查也不认真进行、走过场,从而形成效能监察的真空区。
4.工作队伍配置不科学、管理制度欠完善。当前绝大多数供电企业里的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普遍缺员而造成一人多职,且大多因年迈体弱或知识层次较低而从其他岗位“转业”属于离退休前的过度安置,熟悉监察业务,熟悉生产经营管理过程,掌握市场经济理论基本知识,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专业人员甚少等等,鉴于种种原因对基层单位日常管理教育不够,检查指导不及时;加之由于专业工作人员匮乏即便是在组织开展某项效能监察工作时,往往采取“因需组合”方法从专业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监察组,这样就形成了自己监察自己的局面,达不到监察效果和目的。有的企业对效能监察工作目的认识不明确,不能站在资产所有者的高度抓效能监察工作,只是按照上级文件走过场,不认真落实其实质要求,使效能监察流于形式。有的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空白;有的企业管理制度成了“历史文档”,不能与时俱进,可利用价值太低,甚至几乎没有可利用价值等,所有这些导致了企业不可能做到“有章可循”,就不可能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即便想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而实为困难。
二、产生的原因分析
1.体制不健全。我国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改革经过20多年的努力虽已取得重大成就,但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绝大部分供电企业已进行公司化改组,但面临的外部市场竞争环境还处于无序状态,各种权力包括行政权、所有权、经营权等,都在这样的环境中按照各自不同的利益取向进行着经济交换,容易滋生“黑色交易”。企业管理者特别是思想素质不高的管理者,很难主动转变非市场经济模式中形成的非效益观念,缺乏“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具体到工作中,就是对生产成本与效益漠不关心,惟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至上。
2.机制不完善。由于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尚待进一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还没有形成,缺乏集体的、民主的决策机制和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造成经营管理权力过于集中。
3.制度不到位。有的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制度还很不完善,效能监察执行和监督制度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甚至朝令夕改,当作摆设,供上级检查用。效能监察的随意性、想当然现象还普遍存在。
三、解决方法刍谈
1.建立规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现有管理体制下,大多数供电企业特别是区域供电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产管理与生产经营分离,使国企产权明晰化、具体化、责任化还很困难。但我们可以积极尝试在以“省为实体”原则指导下建立相对规范和完善的公司“准法人治理结构”,使区域供电企业的产权关系和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权、责、利的关系相对“明晰”,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让经营者处理好“监察”与“效能”的关系,使之认识到“监察”是对经营者规范经营的一把尺子,“效益”是经营者管理水平的结果,促使他们把“企业效益最大化”与个人利益有机结合,推动国企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是开展好效能监察,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根本前提。
在具体工作上要提高全员对效能监察的认识,尤其是使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开展效能监察是新形势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对于监督和完善企业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提高效率、效益等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形成“行政挂帅、党委保障、监察部门协调工作、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的局面。
2.建立决策民主、权力受控的管理运行机制。首先有效控制生产经营决策权。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建立权力受控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对重大的经营活动进行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一人说了算。《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促使其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着实起到积极作用,该《规定》是效能监察人员在对管理决策进行监察工作时的有力政策依据,目前关键是确保国企领导干部掌握精神实质,规范决策程序和行为,促使其行使好手中掌握的权力;同时,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次有效控制管理执行权。针对有些部门、个人权力过于集中而滥用等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建立相对分权的权力制衡机制。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做到横向上权力的行使要受到其他部门的监督和制约;纵向上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若干程序、步骤和环节,每个环节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互不干预,相互制衡,杜绝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针对专项工程效能监察建议,庆阳公司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形成了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上的“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分段式管理、运行机制,使权力部门受到有效制约,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件。
效能监察要围绕经营管理中心、规范立项,整个工作要纳入公司全盘工作的整体部署之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统一落实。坚持做到“围绕一个中心,做到五个结合”。“围绕一个中心”就是所立的效能监察项目要围绕企业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着眼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个目标。“五个结合”即坚持教育与预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廉政和勤政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工作中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通过信访举报掌握的情况,针对那些无视有关规定、有禁不止的问题,主动介人,组织协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形成预防为本、制约到位的监督保障机制。目前,导致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制度执行环节薄弱。没有好的管理机制和制度,缺乏标尺,监督就无从谈起。有了好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执行环节薄弱,制度也形同虚设,监督就不可能到位。根据近年来工作的经验,作为供电企业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形成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廉洁勤政的奖惩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增强管理者的勤政意识和廉政意识,对生产经营中积极创新创效、开拓进取、节支降耗而成效显著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相反,对决策失职、以权谋私、严重侵害企业和职工利益的人员,无论其位居何职,苦劳何其多则应严格予以责任追究。鼓励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质量,推动效能监察工作。二是坚持监察部门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公开化、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建立制度,开展企业内部效能监察,让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但应当值得注意的是,监察部门的参与,只是对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督,而不是代替管理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如果监察代替了管理,不仅造成管不了、管不好,还将导致监督对象错位,变成自己监督自己,使监督重新回到失控状态。监督与管理必须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严格按法规和程序办事,不能“越俎代庖”,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得当,监督到位。另一方面发动员工参与监督,从员工及客户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实施对企业物资采购、工程发承包、企业经营管理等行为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和监督举报,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公诸于众。
4.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企业面临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要从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确定效能监察工作重点,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效能监察特点、规律和监察对策的研究。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大宗物资采购、重大设备(设施)大修技改及资金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查找在体制、制度、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效益的瓶颈,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另外对效能监察的对象加强研究,用“点”分析法及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的理论来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将自然科学理论应用到管理工作中。
5.建立“精业、勤业、敬业”的监察队伍,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作为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一方面要切实转变观念,切实履行效能监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负起对效能监察的领导责任,从建设“业务精、素质高、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监察队伍入手,支持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效能监察纳入到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另一方面,要从主观意识上消除对“监察”一词的“恐惧”意识,消除对监察工作的“冷淡”意识,对监察人员的“排斥”意识,以“健康、坦然、融洽”之心处之,逐步建立起和谐的工作机制。同时,作为监察人员必须明白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职责,从保全国家、企业、人民利益出发,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知识,准确、正确的开展好效能监察,坚决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存在就是合理”,“出现就是合法”等“虚无缥缈”的自我良好感觉,以工作实绩来充分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要以“有作为”来树立“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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