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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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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9月10日,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上海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提出: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为主线,把抓好自身建设和抓好工作落实作为两个着力点,切实完成好世博保障、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保障等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开拓进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全面提升检验检疫工作水平。 一是要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检验检疫工作生命线”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依法行政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来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坚持勇于创新、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建立一些符合国际惯例的、能够为经济发展和重大国际活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新机制和新措施,不断赋予依法行政以时代特色和实践内涵。二是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三是要健全法制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四是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二、全力以赴、善始善终地做好世博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XX省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始终将世博保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心,善始善终地完成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随着10月31日世博会的闭幕,预计世博撤展物资的回运将达到最高峰。上海局正在组织专家对世博撤展物资的后续监管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全面做好应对世博回运高峰的准备。一是研究制定世博会撤展、拆除及留购物资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加强与世博管理部门和相关撤展单位间的信息互通。三是积极申请世博物资通关便利新举措。 三、认真履行检验检疫的神圣职责,坚决维护好进出口食品安全。 一是要进一步研究、完善进出口食品监管制度。要着力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风险评估检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的安全隐患。要运用多种手段,突出食品监管网络建设,实现进出口食品的溯源管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和检测基础建设。二是进一步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开展进口食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参与意识。 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上海地区的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开展好验收总结和规划提高阶段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检测业务流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二是继续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继续开展免费培训和产品质量解读活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组织好标杆企业和比对企业的专题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活动。四是持续推进“质量月”活动,积极面向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多种方式开展宣传。 五、继续推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是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1。2008版换版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认真做好2010年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评审和换版审核的组织、联系和协调。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系统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局人员加强对各类业务工作的学习。 六、围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研究、抓紧编制,为上海检验检疫工作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果,总结提炼业已形成的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融入上海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上海口岸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制约质检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集思广益,重视发挥专家作用,使规划编制工作体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理念。 七、成立风险分析与控制专家委员会和政策研究顾问组,不断提升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认真研究掌握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找出在产品监管、工作质量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提出最优化的解决方案,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八、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突出争创主题、设计好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二是促进社会和谐,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自觉维护质检工作大局。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坚持实施党建工作“强基创新‘七一’工程”。 九、进一步沟通上下左右、服务系统内外,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争取社会各界对上海检验检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要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努力把握质检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积极作为,抓准定位,进一步加强与XX省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汇报产品质量状况,主动争取上海四套班子的关心、领导和支持,强化与地方政府和口岸联检单位的协作与联动,建立健全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 第二篇: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近年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依据法定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能力,服务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首先,以严格把关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 严把报检、签证放行关;积极引导企业备案登记,切实提升出口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水平,保证出口食品安全,加大从源头管理的力度;加强对出口食品包装等重点、敏感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特别是对出口危险品包装检验,坚持100%的现场验货,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信息,对在外口岸通关的进口商品进行催报检,使外埠口岸到货商品报检率为100%;扎实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深入开展对玩具、服装、小家电等产品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不如实提供进口商品真实情况、恶意逃避进口商品检验、违规代理报检业务以及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以优化服务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推力。 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检验检疫局一直秉承全面、热情、简便、高效、快捷的原则,把企业需求作为服务的出发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延伸服务内容,不断优化服务 1质量。 比如,提出检验检疫流程改革的新思路,对产品质量稳定、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系数很小且不需要签发检验证书的企业按照“企业报检--检务计费--ciq2000”的流程进行检验,并经授权由检验人员进行全部后续流程操作。除对外证书由检务出证外,电子凭条一律由检验人员负责,检验人员每个月底将纸质档案交检务归档,检务人员在进行归档的同时进行复核。此举措虽然增加了检验人员和检务人员的工作量,但进行了流程再造,减少了环节,大大提高了企业的通关速度,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又比如,开展产地证注册调查,量身定制个性化宣传方案,针对性地举办宣贯会,加大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使相关企业能够有效运用该项政策。今年,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增势强劲,是去年同期的五倍,使企业享受到了164万美元的关税减免,真正将优惠政策转化为拓展国外市场的有效举措。 这些优化服务的一系列举措不仅有利于促进检企关系和企业自身发展,更增强了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检验检疫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营造了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再次,以政务公开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 2平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增强法制宣传效果;第一时间向报检单位发布有关政策信息,转发检验检疫法规、规章及疫情通报,使报检企业及时掌握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动态,使企业及时掌握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有力地支持了**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是着力加强检务窗口建设。制定《**检验检疫局服务窗口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设立公告栏,投入资金在一楼安装电子信息显示屏,配置便于查询的电脑等基础设施,及时对外公告检验检疫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流程时限等。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 最后,以自身建设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检验检疫局利用培训学习、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和案例录像、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树立执法人员时刻学法的思想,从而更好地推动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iso9000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检验检疫流程,提升自身行政执法水平和检验监管工作质量,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全面 3控制的良好局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经过两次内审、两次互查,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管,建立了行政执法运行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了在执法运行中廉政风险的防控,保证了各项行政权力能够科学、规范、有效、阳光地行使。 三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公开承诺为主线,运用科学设定承诺、公开作出承诺、认真践行承诺、严格议诺评诺的方法,认真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签订承诺书,机关党支部通过公开承诺服务,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了党员意识、执法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在企业中树立了良好的检验检疫形象。 2010年9月10日,总局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这给**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要抢抓机遇,奋发进取,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新的起点,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切实将出入境检验检疫依法行政、依法施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工作要点 上海检验检疫局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的部署,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和XX省委、市政府提出的“减少四个依赖,发力四个中心”的工作要求,坚持不懈,奋发努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力开创“系统领先、行业一流”的上海检验检疫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2012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始终以“三个坚持”为主线,围绕“三个到位”抓质量,推动“三个管理”保安全,把握“三个导向”促发展,实施“三大战略”强质检。 始终以“三个坚持”为主线就是一要始终坚持“人民质检、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不动摇;二要始终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不动摇;三要始终坚持先进文化引领、促进科学发展不动摇。围绕“三个到位”抓质量:一是围绕“制度到位”,抓政策顶层设计;二是围绕“监管到位”,抓基础业务建设;三是围绕“宣传到位”,抓质量氛围营造。推动“三个管理”保安全,分别是全面开展风险管理、持续 -1-深化分类管理、巩固扩大诚信管理。把握“三个导向”促发展:一是把握“需求导向”,着眼转型发展;二是把握“目标导向”,着眼区域发展;三是把握“问题导向”,着眼改善民生。实施“三大战略”强质检分别是深入推进法治质检战略、科技质检战略和和谐质检战略。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需要把握以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制度到位”,抓政策顶层设计。 完善质量宏观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状况分析和质量竞争力评价,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责任考核办法和重大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大力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叫响国际市场的自主品牌。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建立与企业高层对话机制,推广行业标杆企业在质量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进一步支持上海地区支柱产业、主打产品、出口强项产品做大做强。进一步用好注册备案、目录外商品的监督抽查、质量通报或召回调查等手段,全面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进一步规范我局业务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环节,对全局各业务职能部门拟发布的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围绕“监管到位”,抓基础业务建设。 ㈠抓好口岸卫生检疫监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形成以“口岸监测+快速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和联防-2-联控为主体的口岸卫生保障新机制。进一步联合开展长三角口岸医学媒介监测工作,形成跨区域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新机制。加大对张江生物医药研发的支持力度,探索制定入境特殊物品后续监管办法。制定邮轮卫生检疫现场操作规范,促进上海邮轮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㈡抓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进一步完善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御体系。加强口岸检疫查验设施建设、口岸综合检疫除害处理区建设和入境动物隔离场建设。规范检疫处理流程。推动实施有害生物远程鉴定系统。推动上海地区舞毒蛾等非疫区建设,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支持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和迪斯尼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机、犬三位一体”的综合查验模式,提高旅邮检工作效率。 ㈢抓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扎实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进口旧机电产品再利用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实现检验监管重点从产品检验向企业监管、产业监管和区域化行业管理转变。探索建立以消费品为主的进出口商品符合性验证管理制度。完成法定检验鉴定工作模式和进口矿产品检验监管模式调整。在全国率先试点以业务重大事项管理为框架的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风险监测与分级管理制度。推广进口机动车辆“零等待放行”的业务管理模式。推进基于物联网的进出境集装箱智能监 -3-管平台系统的运用和推广。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口岸特点的目录外商品监督管理新机制。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开验工作,探索并初步建立以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主导的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框架体系。 ㈣抓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积极参与国家质检总局、XX省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网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以及乳制品、肉类产品、保健食品、酒类产品、食用油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进口食品口岸查验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快优化进口化妆品电子监管系统。推进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管理系统应用。完善出口食品企业综合信息库功能。 ㈤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抓手,实现认证认可的科学发展。组织上海口岸3c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创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加强对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过程规范性和结果有效性检查。逐步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分级管理制度。 三、围绕“宣传到位”,抓质量氛围营造。 ㈠加大质量宣传力度。抓住《商检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十周年、世界认可日、“全国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契机,继续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疫意识,进一步宣传法规要求,提高旅客、邮寄物的入境效率。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战略合作关-4-系,定期开展媒体走进检验检疫活动,形成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社会媒体强势宣传的生动格局,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㈡强化质量统计分析。不断深化质量分析制度,逐步增加典型案例、数据变动分析、分支局业务量分析等内容,形成统计分析的应用和反馈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报送质量分析报告、提出质量安全工作建议,展示把关服务的具体成效,不断提升上海检验检疫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全面开展风险管理。 成立上海局风险管理专家委员会,构建风险管理框架,加强质量风险发生、传播、控制等规律的研究。加强风险预警和通报,着手开展风险研判标准体系研究。不断优化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开展各单位风险处置机制的有效性验证,逐步形成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成风险监测应用信息化系统(一期)的开发,逐步建成外部风险信息数据库平台。 五、持续深化分类管理。 ㈠深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组织保障和后续监管三方面入手,夯实分类管理工作基础。以量化风险评级、动态调整和信息化建设等手段实施科学监管,形成“便捷一类、提升二类、帮扶三类、严把四类”的管理格局。 ㈡探索分类管理理念在其他领域的运用。总结分类管理经 -5-验,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理论成果,为监管模式改革和内部管理创新提供更多的思路。加大分类管理在进口产品领域的试点力度。探索在内部管理领域分类管理理念的适用空间,控制安全关键点,确保检验检疫内部工作安全。 六、巩固扩大诚信管理。 ㈠推行实施质量信用监管工作。优化监管方式和手段,重点推进食品、动植物产品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金质工程”全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全面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㈡落实质量诚信管理的扶优扶强政策。加快推进与地方相关质量管理部门、兄弟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营造严惩违法失信企业的社会氛围,增加企业质量监管的外部推力和内部动力。 七、把握“需求导向”,着眼转型发展。 ㈠深化推进“全国检验检疫改革创XX县区”建设。推行“三个管理”,即风险管理、分类管理、诚信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重点做好进口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和维修业务、扩大国际采购创新试点范围、服务浦东总部经济发展、扩大生物医药试点、支持重大展会活动、推广现有预检验模式等相关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㈡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海运提货单无纸放行模式和空运运单无纸化放行试点,扩大“一单两报”试点范围。探索“电子支付”的项目开发。优化集中审单信息化平台,尝试-6-对非法检货物实现无纸化申报放行。积极参与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整体进程,继续推行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 ㈢全力支持重大活动开展和大型项目建设。借鉴和吸收服务世博会、奥运会等大型国际活动中检验检疫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支持,对上海迪士尼项目推出便捷化、个性化的工作方案和服务措施,全力保障该项目建设任务。 八、把握“目标导向”,着眼区域发展。 持续深入落实部市合作备忘录。不断深化与XX省相关委办局和口岸执法监管机构的合作机制,力争在创新贸易功能模式、优化贸易便利化环境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做好泛长三角信息化共享平台的试点应用。力争建立全国领先的检关协调机制,要在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检关协同执法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加大流向货督验力度,开展对各分支局、办事处流向货督验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九、把握“问题导向”,着眼改善民生。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对涉及民生产品的监督抽查,特别将乳制品、食品添加剂、有机产品等民众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工作重点。提升上海质检12365质量热线的公共服务水平,制定12365工作规范,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风险研判和分类管理,形成投诉、举报信息的闭环管理。坚持开展“7×24小 -7-时”等便利化措施。完成“5s”窗口管理体系第二批达标窗口建设及验收工作,实现“三个全面提升”的阶段性目标。建立“双打”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 十、深入推进法治质检战略。 ㈠继续深化法治质检建设。全面启动“法治质检建设”理论研究,探索法治质检的核心价值、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加强各层级法制队伍建设。 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全局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建立大案、要案协查联办机制,形成案件移送督办程序。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加强全局案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指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结合入境特殊物品生物材料改革试点,推行许可的标准化制度,编写业务手册。 ㈢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稽查工作机制,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典型案件及时研究,重要请示及时答复。建立业务督察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贯穿检验检疫执法全过程的业务督查工作机制。 十一、深入推进科技质检战略。 ㈠打造高素质、多层次的科技人才队伍。创新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巩固和提升现有的科技专家队伍,建立各专业条线的科技专家人才库。 -8-㈡增强科技的内外协作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争取资金投入支持,关注科技项目和XX省重大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开展产学研科技项目的立项。 ㈢强化检测技术保障水平和能力。做好区域性中心实验室的调整和新建工作,推进保健中心口岸卫生监督检测重点实验室、机场局综合实验室、外高桥进境粮谷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推进“二次规划”的3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验收申报工作。跟踪国际最新检测技术和标准,扩大现有重点实验室的检测技术优势,努力延伸检测服务价值链。进一步探索建立口岸快速检测实验室,提升一线口岸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力争全年省部级以上科研和制(修)订标准项目申报100项、立项50项。 ㈣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逐步实现内部员工“一站式”工作环境。完成洋山灾备中心一期建设,适时开展灾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容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云技术研究,加大现有虚拟化平台规模,不断提高平台运能。做好视频会议网络线路改造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质检总局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政务内外网隔离的可行性方案研究。对网络、应用系统、机房环境等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监控平台统 一、集中化管理。 十二、深入推进和谐质检战略。 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上海局竞争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改进 -9-和完善干部培养和考核机制,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完善电子教育平台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推进工资管理和考勤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建立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全力做好视频教材工作的推进和运用,组织全局骨干和全国专家对教材内容进行评审,确保视频教材的版本控制和持续改进,适时将视频教材建设纳入iso9000体系管理。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全面提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㈡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基层单位建设目标,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基础设施、技术手段、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孙桥综合检测中心、金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崇明进境动物保健中心等基建项目的推进工作。合理规划局本部大楼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全局各项基础保障能力。 ㈢加强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和谐质检研究和实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凝聚事业发展的精神力量。全力落实“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加强机关文化、质量文化、质检文化、党建文化、廉政文化研究,促进对外课题深度合作,推广文化建设品牌,不断拓展和丰富文化内涵。强化文化宣传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的立体宣传格局,大力弘扬和传播具有上海特点和行业特色的上海检验检疫文化。大力开展群众文化和子文化建设,组织各类职工文化团队,举办“文化年”主题活动。 ㈣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10-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三比三评”活动。继续推进强基创新“七一”工程和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新版文明创建标准,扩大为民服务成效。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风行风水平。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㈤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增强财务预决算的科学性和透明性,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研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措施和方法。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绩效考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加强基层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财务综合管理软件,稳步推进电子收费,探索实行公务卡网上报销、网上审核、网上监督。做好事业单位津补贴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报销流程,逐步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规范、统一。继续做好津补贴改革后,相关属地化政策的全面争取和执行工作。 ㈥加强内部建设。积极探索改进文风、会风、办事作风,加强应急值守,大力提高机关办公质量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各单位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继续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高质量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团史教育等主题实践 -11-活动,探索开设青年讲坛等交流平台。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服务保障标准,为离退休干部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进一步加大便捷、利民、高效的后勤保障力度。 -12- -13- 第四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商企业”)将境外/境内商品通过互联网向国内/国外消费者零售并通过跨境物流运递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子商务实施企业备案、商品备案、检疫查验、商品核查、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文件要求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二章企业和商品备案 第五条在上海口岸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和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的运营企业(以下简称“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应当向上海检验检疫局备案。备案时应填写跨境电商企业备案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2)。 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为境外企业的,应委托境内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授权书。 第六条电商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应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安全审核、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质量溯源和流向溯源、缺陷产品召回和报告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检验检疫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管理。 第七条对于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应符合检验检疫关于口岸仓储物流企业和检验检疫查验场站的安全卫生监管要求(附件3),建立并有效运行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和商品流向溯源管理等制度,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查验监管工作。 第八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上架销售前,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电商平台应向检验检疫办理相关商品的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供的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品牌、hs编码、规格型号、原产国别、供应商名称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属于跨境电子商务负面清单内的产品,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备案。 第十条电商企业应在相关电子商务网页明示所售商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对消费者的必要告知事项。 第三章申报和查验 第十一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实施全申报管理。商品进出境时,应依法办理申报、报检手续。 第十二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进境后,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应在其电子仓储管理系统中建立商品底账,并自行或委托代理企业办理跨境商品订单申报手续。 第十三条对于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应提交商品交易电子数据(订单),支付平台应提交支付信息数据(支付单);商品出区前,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应提交电子申报数据(申报单)。以上相关电子数据应通过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向检验检疫提交。 第十四条进出境货物属于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范围的,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应当实施检疫处理的,依法监督实施检疫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网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通过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对于一般工业制成品实施事后监管。 第十六条对于网购保税进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实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据相应产品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监测。 第十七条对于网购保税进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在其出区前实施商品抽批货证核查。符合规定的,向监管场所发运营企业送放行指令,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凭检验检疫指令放行。核查内容包括电商零售商品的实物与登记申报信息是否一致、电商零售商品包装、生产批号、日期等信息是否完整等。 第四章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机构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跨境电子商务实施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电商监测和市场监测。 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对商品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监测的活动。 电商监测是指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的相关网页开展跟踪浏览和检视,审查其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和质量诚信经营承诺。 市场监测是指对政府部门警示通报、媒体报道、国内外市场反应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等开展舆情监测。 第十九条对于监测发现商品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采取约谈、风险通报、通知整改、召回、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第二十条电商企业或者电商平台违反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的,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是指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整批入境集中存放于特殊监管区域内,然后通过互联网向国内消费者零售并以个人物品申报出区运递至消费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疫机构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产品备案、申报、查验、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电子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通过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收货人为个人消费者的商品,其申报、报检和检验检疫按国家关于进境快件和邮寄物相关检验检疫监管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上海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规程上海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依法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05]第83号令)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口岸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局卫监处统一管理上海口岸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及许可;局属各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上海口岸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受理报检、现场查验和后续监管工作。 第四条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卫生检疫审批单》),并经卫生检疫合格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方准入境、出境。 第二章卫生检疫审批及许可 第五条入境、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交运前向局卫监处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下简称《审批申请单》)(附件1)。审批申请可以通过送达、信函、上海局局网填写等方式提出,通过上海局局网提出申请的,应将随附材料提交局卫监管处。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分类填写《审批申请单》,每一类别填写一份。 第六条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审批单的,由局卫监处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局卫监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㈠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属下列情况的,应出具由卫生部签发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涉及家系或特定地区和人群,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 2.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大样本(100人份以上,不含100人份)的出境; 3.任何大样本(100人份以上,不含100人份)的入境; 4.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入境; 5.按传染性物质危险分级标准,含有涉及3—4级危险的各种病原性微生物的入境; 6.来源于检疫传染病疫区的入境。 ㈡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属下列情况的,应出具由出境产地或入境到达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1.不涉及家系、特定地区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含100人份)的出境; 2.任何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含100人份)的入境; 3.按传染性物质危险分级标准,含有涉及1—2级危险的各种病原性微生物的出入境; 4.人道主义救助、捐赠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的出入境人体组织、血液(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样等); 5.用于医学科研的出入境细胞株、克隆人体细胞组织等样品。㈢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出境证明; ㈣用于废弃物处理的出入境微生物,须提供出境产地或入境目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证明; ㈤特殊物品生产原料、有效成分和用途的说明文件;特殊物品所含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 ㈥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至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级(p3级)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 ㈦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 ㈧供移植用器官应当提供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第八条申请办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㈠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注册证明; ㈡用于治疗、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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