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Z11101338
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
监测及稳定性评估项目
(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Z111013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审核:
2011年03月
目 录
招标邀请函 2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3
(一)总 则 3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评标程序 10
(六)签订供货协议 15
(七)服务费 1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18
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2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3
一、商务技术标 24
1. 投标书 25
2. 《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26
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27
4.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 28
5.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29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0
7. 2008-2011年度投标人受处理情况 32
8. 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33
9. 拟定该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34
10. 近5年完成的相关项目一览表 35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37
13. 资格证明文件 38
二、价格标 39
14. 开标一览表 40
15. 分项报价表 41
招标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虎门港水利管理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
2. 招标编号:ZZ11101338
3. 招标内容:编制《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及完成审核工作。
4.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服务直至提交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为止。
5.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单位。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和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3月11日至2011年0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03月31日上午9:30。
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服务大楼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3) 评标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服务大楼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和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9.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10.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306832、22306833 传真:0769-22306831
网址:http:// Email: tender_dg@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03月11日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说明
1.1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1.2 招标内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和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3. 定义及解释
3.1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港水利管理所。
3.2 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
3.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3.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3.5 日期:指公历日。
3.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4.1 凡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的其他情况。
4.2 开标开始,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更正、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3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5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6. 保证
6.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7. 重要说明
7.1 本招标文件有打“★”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构成
8.1 要求提供的服务、投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l 招标邀请函
l 投标须知
l 用户需求
l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l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更正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更正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0. 招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10.1 招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10.2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货物的品牌、型号或为表述名称的需要只能用英文或英文字母表达的,可使用英文或英文字母。
11.2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按投标须知规定填写的投标书。
(2) 按投标须知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对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并编写一份《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大纲》(该评价大纲将作为技术标的评分依据)。
13. 投标书
13.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书。
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及履约能力的资料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在合同项下拟提供的服务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和水利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情况表)。
(12)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历、工作履历等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划账时须在银行划款单上注明本次招标编号,并且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投标人的简称(5个字以内)。
15.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15.4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到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分支机构名义汇入或个人名义汇入或现金存入视为无效,投标当天拒收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15.5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资料:
l 收款人:东莞市财政局虎门港分局
l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港支行
l 账号:769902694110888
15.6 凡没有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随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7 不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5.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中标人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见有关规定)。
(2) 中标人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15.9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16. 知识产权
16.1 投标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使用费等费用。
16.2 投标人就其供应的研究报告或提供的服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保证对该研究报告或服务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包括获得合法的授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研究报告或研究报告的任何一部分时,用户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6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应按如下要求分为两部分内容(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两册独立封装装订):
(1) 商务技术标
(2) 价格标
18.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各1份正本、5份副本,以及1份电子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必须有明确的封面,标明正/副本;内容首页需提供文件目录及索引页码;必须用A4纸打印或印刷,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钉装完好。
18.4 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0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有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编号。
18.5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8.6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涉及报价的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7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8.8 投标文件的“正本” 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8.9 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9. 关于报价
19.1 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的填报内容。
19.3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含下列内容:
(1) 编制报告的价格
(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9.4 不能在投标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19.5 投标人根据投标须知第19.3条的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9.6 投标人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价格标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电子文件随商务技术标的正本提交。
20.2 封套上应注明:
“收件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虎门港淡水河堤防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项目(重新招标)
(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编号:ZZ11101338
在规定的开封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3 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交”时,能原封退回。
20.4 如果封套未按投标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5 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信封”和“唱标信封”,并不能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唱标信封”内装《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信封”内装如下内容:
(1)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提交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必须以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单加盖公章的形式提交,如因网上汇款而提交银行电子回单或支付结算查询报表的复印件为无效。
(2) 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仅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使用)。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 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
21.2 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1.3 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招标邀请函”要求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交于收件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1.4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这些投标文件。
23.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五)评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评标委员会负责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投标人排出名次。
24. 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4.2 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齐身份证原件参加,并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弃权。
24.3 开标前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信封”唱标。
24.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 评标委员会
25.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和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的原则和评审方法
26.1 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26.2 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7. 评审程序
27.1 符合性审查
(1) 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没有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期是否满足、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商务技术符合性进行审查。
(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l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l 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l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
l 投标文件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l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l 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l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l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
(3) 通过了评标委员会审查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并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价和比较。经评委审查,若某投标出现半数或以上的“不通过”,则该投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7.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低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7.3 技术评分细则(共40分):
序号
项目及分值
分值分配
评分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
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
(9分)
8~9
6~7
3~5
0~2
比较所有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是否准确、认识是否深刻。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二
研究方法、途径及拟开展的专题研究
(10分)
9~10
7~8
3~6
0~2
比较所有投标人研究方法、途径是否正确,拟开展的专题研究是否合理,达到的深度,是否采取综合的研究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三
对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认识及对策措施
(9分)
8~9
6~7
3~5
0~2
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合理,关键性技术难题理解分析是否准确、应对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否先进。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四
人员的安排、工作计划安排及质量保证
(9分)
8~9
6~7
3~5
0~2
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工作安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项目进度和优质设计的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五
合理化建议
(3分)
3
2
1
0
比较所有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科学可行性。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27.4 商务评分细则(共40分):
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商务评分
经济实力(4分)
对各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对比进行打分: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财务状况(4分)
投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专家根据投标文件分析对比打分: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业绩(16分)
各投标人对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的了解,近5年在当地承担过的水利科研、规划设计、水利工程测量与水利工程咨询项目的业绩:单个项目金额10万~50万(含50万),每个1分;50万~100万(含100万)每个3分;100万以上每个5分,最高16分。(以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素质及安排(9分)
对各投标人的人员配置数量、人员学历、专业、经验、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对比打分:优得7-9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人员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资质情况(4分)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得2分。
在莞设立分支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情况(3分)
投标人在莞设有分支机构和办公场所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在莞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7.5 价格的核准:评委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专用工具、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应计入投标报价。
(5)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如有一个关键功能不满足或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但需提供该项目。
27.6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7.7 价格评分:价格得分满分为20分,价格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将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价格, 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算出所有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27.8 评分统计结果的验算:评分统计的结果数据须经评委验算及确认。
28. 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
28.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先以口头形式进行,最终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8.2 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
29. 评标结果
29.1 评标委员会将得出的评审结果,按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30.2 如果中标人有以下情况的,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招标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招标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
(六)签订供货协议
31. 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预中标单位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原件到东莞市财政局虎门港分局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3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供货合同的依据。
31.4 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15天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32. 履约保证金
32.1 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中标人按投标承诺和采购合同条款的要求供货和提供售后服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向东莞市财政局虎门港分局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
32.2 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汇票的形式,但拒绝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账(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到期后无息退还。
l 收款人:东莞市财政局虎门港分局
l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港支行
l 账号:769902694110999
32.3 该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把《退履约保证金申请》、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招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
33. 签订供货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服务费
34. 服务费
34.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34.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项目招标按相应类型标准收费。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9.9 (万元)
34.3 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4.4 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34.5 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35. 结果通知
35.1 招标结果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示期为7天。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1 项目概况
虎门港立沙岛淡水河石化基地附近管委会划留用地河段约3.2km范围内近年来发现河床盗沙现象,为河堤的稳定与安全带来隐患。为了解河床盗沙后的水下地形变化情况与相应堤防段的稳定状况,需要对相应管理范围内的堤段进行水下地形监测,并分析和评估堤防的稳定性。
2 项目研究依据
项目所做研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的要求。
3 项目工作内容和任务
(1)水下地形监测:对虎门港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淡水河划留用地堤防一侧长约3.2~3.5km、宽约200m的河段进行水下地形监测。暂定每个季度测量1次,一共测量4次。
(2)堤防稳定性分析:根据每次水下地形监测结果对相应堤防段的稳定性予以分析。
(3)提交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
4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暂定为1年,水下地形监测次数暂定为4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5 暂定监测内容与次数
序号
监测项目
单位
范围
监测次数
备注
1
全面水下地形监测
km2
3.5×0.2
2次
2
局部水下地形监测
km2
2.0×0.2
2次
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区域、关键区域及水下地形变化较大区域
3
技术工作费
项
/
1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技术、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台班费等
4
水下地形变化监测及稳定性评估报告收费
项
/
1
6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应自备本项目使用的法规、标准和其他规划依据资料,该费用及项目验收会专家咨询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的规划过程中存在资质挂靠、分包、不委派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技术人员及其他违规现象,视为违约,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7付款方式:
项目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项目完成后10天内,完成前期工作及资料准备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项目成果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没有问题,支付合同总额的70%。
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书样本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保密期限为:_____。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____方负担。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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