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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展综合评比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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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展综合评比办法 “最美中国·最美家乡”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创作大赛评比办法 分局所属各单位: “最美中国〃最美家乡”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创作大赛暨集中展示活动作为分局及各学校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从今年5月启动,经过作品创作,收集、评选,等阶段,现已准备就绪。现就评比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办法。评比分个人奖励评比和综合评比两个层面进行。个人奖励评比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比,并按《关于举办“最美中国〃最美家乡”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创作大赛暨集中展示活动的通知》个人奖项设置评选出各组别奖次;综合评比由分局组成评委组对各学校该主题活动整体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1.个人评比。学生奖项根据各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绘画1名、书法1名、摄影1名);二等奖3名(绘画1名、书法1名、摄影1名);三等奖3名(绘画1名、书法1名、摄影1名),其余入选作品为优秀奖。教师作品(专业组和业余组)均为优秀作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学生一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获得优秀辅导教师奖。由分局颁发获奖证书。 2.综合评比。从活动开展、师生参与、作品征集数量、质量、展品布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纳入各学校年终绩效考核。 二、要求: 1.各学校于12月30日前将师生作品登记表(纸质、电子版)交分局工会(见附件1)。 2.各学校于12月31日前将各奖项评比结果报分局工会。 三、综合评比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 四、分局评委组名单组长:杨培荣 副组长:陶英江李元术冯德材孙丽娟 成员:张小君李志刚付连成张忠王建红 赵江涛 五、综合评比细则(见附件2) 附件2: 油田教育分局“最美中国〃最美家乡”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创作大赛暨集中展示活 动综合评比细则 主题突出(25分)。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紧密联系身边的人和事,以表现、歌颂中国发展,甘肃发展、酒泉发展、油田发展、和谐教育、和谐校园内容为题材,特别以表现、歌颂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为题材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内涵,传播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内容要求(40分)。所有作品必须源于生活,内容健康向上、题材广泛、风格多样,格调清新、明朗,富有新意构思、技巧上提倡创新,具有文化品味。 数量要求(10分):学生作品数量以30件为基数(书法10件、绘画15件、摄影5件);学校专职美术教师作品数量以5幅为基数;非专业教师作品参展作品不限。布展要求(15分):能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考虑设计空间,展品布置组合合理,大方美观,重点突出,整体效果良好。加分项(10分):各类作品每超5件加2分;学校专职美术教师作品每超1件加2分,少1件扣3分,有非专业教师作品参展,1件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第二篇:2011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办法2011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办法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xxxx战略的深入推进之年,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为强化我局工作目标管理,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xx战略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入推行竞争激励机制,严格考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设中原经济区科学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考核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考核办),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 四、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定期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原则; 3.奖惩结合原则; 4.一票否决原则。 五、考核内容 1.各科室(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各科室(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目标完成情况。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根据各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等,将全局各单位分成四类,分别进行考核评比。 综合业务类单位。年终考核评选1个先进单位。 专项业务类单位。年终考核评选1个先进单位。 综合管理类单位。年终考核评选1个先进单位。 财政所: (二)考核时间 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集中考核一次。 (三)考核评分细则 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创建目标均实行百分制考核,在计算总得分时,工作目标得分按60%折算、精神文明创建目标得分按40%折算。 1.有数字量化的目标(如组织收入、信息报送和发表),以账面、报表和相关通报数字为准。未完成目标的,按完成比例得分;超额完成目标的,按超出比例加分,加分最多不 超过该项分值的30%。 2.无数字量化的目标,由局考核办根据完成情况和相关单位反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创新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上级临时布置或局临时安排的带有全局性、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完成的工作),完成后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考核办,由局考核办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受到通报表扬或上级嘉奖的分别按省级以上、市级、区级加3分、2分、1分。 4.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政策,发生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5.调研报告、论文发表和获得奖励、荣誉考核在年终一次性考核,平时考核不扣分。 6.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分数由宣教科提供。 7.单项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影响的专项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单项工作奖。 七、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 1.单位自评。每季度末,各单位负责人对照本单位的责任目标,逐项进行小结,按照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到局考核办。 2.小组考评。局考核办结合各单位的自评结果,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通报。 (二)年终考核 局考核办将各种一次性加减分因素综合考核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评定先进单位。 八、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1月1月起执行(评分标准及依据详见2011年度综合考核评比指标体系表)。 第三篇: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XX省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大力推广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发向上,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且本年度各科成绩都合格(在全校性或以上级别的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奖学生允许有一门课程不合格)。 第三条凡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均可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单项奖学金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的评定比例为缴纳学费学生的5%。设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获单项奖学金学生总数的30%,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获单项奖学金学生总数的70%,每人每年700元,一次性发放;集体奖只针对在全国性课外科技竞赛(一等奖)、大学生体育比赛(全区前三,全国十六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一次性奖励该团体2000元。 奖项类别和集体评选条件 (一)科技创新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2)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XX省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XX省大学科学技术处、XX省大学社会科学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提供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3)获得国家专利局认定的专利发明项目。 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均应在评奖学年度内取得的方可参评。 (二)社会实践奖 受到自治区(省、部)以上单位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或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文艺奖 (1)在自治区(省、部)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2)在自治区(省、部)以上文艺汇演中取得优异成绩(如集体项目,则应为主要演员)或在其他大型文艺演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四)体育奖 奖励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个人前两名,团体第一名)的学生。自治区(省、部)级以上获奖学生由体育教学部根据我校学生参赛情况上报。 (五)自强自立奖 奖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自强不息,受到广大师生好评的学生。 (六)精神文明奖 奖励在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或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奖励吃苦耐劳,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学院和学校认可的学生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单项奖学金: (一)评选学年度内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的处分者; (二)评选学年度内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的。 (三)不按时报到注册、无故旷课、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四)不服从学校、学院教育管理,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五)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拖欠学费者; (六)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评定要求:(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1、评选出的单项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申请登记表, 2、填写汇总表, 3、其先进事迹要有书面材料,即申请书,2000字以上,以先进事迹为主,家庭条件为辅, 4、其先进事迹要有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实践报告等, 5、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 第四篇:红旗党支部评比办法附件1: 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 “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党组“推动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三基”工作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结合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加快建设千万吨级塔河油田、推进西部资源接替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党支部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队伍素质,激发竞争活力,努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局、分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强基固本。 第三条主要内容。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基层单位“三基”工作基本要求》(油田企业)为基础,参照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五项劳动竞赛”活动,开展以“比团结协作、比基础管理、比安全生产、比精神风貌、比任务完成”为主要内容的“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 (一)比团结协作。支部所在基层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按 1照上级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四好”领导班子,团结带领本单位员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支部委员会组织健全、成员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结协调,整体功能发挥好,有凝聚力、战斗力。 (二)比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基层管理制度。对员工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任务教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定期开展员工思想状况分析,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结合实际配备“三室两场”,即学习培训室、党团员活动室、阅览室和技术练兵场、文体活动场所。工作程序明晰,不漏不简,依照程序进行;工作目标明确,记载清楚,真实准确,考核有据,逐级检查,签字认可,建立了一系列良性、规范的运行机制,使党支部的各项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规范整齐。 (三)比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无事故。协助配合行政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安全生产主要岗位发挥突出作用。“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活跃,取得实效。 (四)比精神风貌。从基层实际出发,开展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基层文化建设,形成富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基层文化,汇集职工智慧,凝炼团队精神,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规范使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统一的企业标识,完善基层视觉识别 系统,统一配置标志标牌,基层员工工作时间统一着装。队伍稳定,职工思想稳定,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活跃。总结提炼本单位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并转化为员工的共识和行动。 (五)比任务完成。近2年来完成本单位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和成本控制指标,达到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环保、综合治理等责任书等规定要求。 同时,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三基”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创新了工作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效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品牌,在本单位或局、分公司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力,具有学习推广价值。 第四条活动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以“比团结协作,比基础管理,比安全生产,比精神风貌,比任务完成”为主要内容的“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选树一批基层典型党支部,以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做到典型引路,为全面提升局、分公司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局党委统一领导局、分公司“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主要负责“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管理办法及评比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比的组织、协调、指导、联 络工作。 第七条各基层党委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和联络工作。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八条落实目标责任体系。各基层党委在落实党支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基础上,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创建评比活动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构建长效运行机制。定期选择一批基层党支部,进行重点调查和综合研究,积极指导创建单位更新观念,明确思路,落实措施;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剖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下步主攻方向,抓好整改提升;局党委每两年一次考核验收,做到严考核硬兑现;坚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表彰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建立优胜劣汰的基层创建动态管理制度,通过“量化考核排序,末位警示淘汰”,做到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争创积极性,确保活动的持久活力。 第十条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注重选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 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做好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学习交流,引导基层开阔视野,交流经验,互补优势,共同提高。 第四章考核评比 第十一条考评范围。局、分公司所属党支部(不含离退休人员支部)。 第十二条考评期限。各基层党委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并及时将考核评比情况报局、分公司“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在坚持日常检查、指导、督促的基础上,每两年集中组织一次考核评比表彰。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局、分公司“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考核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申报程序。基层党支部按评比活动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申报,各二级单位党委组织进行预验收后,将“十面红旗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推荐名单一并报局、分公司“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办公室。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局党委组成考评验收小组,对各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推荐申报的红旗党支部进行逐一检查。 第十六条审定。考评验收小组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结合日常抽查结果,确定初步评选结果,报局党委审定。 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表彰。局党委每两年召开一次“十面红旗党支部”评比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系统总结创建评比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对评选出的红旗党支部由局党委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表彰奖励“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第十八条奖励。每届奖金金额由局党委研究后,统一核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西北石油局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五四评比办法关于做好2010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内容及指标 1、五四红旗团总支。6个。按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排序。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院(部)支部数的10%申报。18+(双龙) 3、优秀团干部。教师6人;学生按团干部数的10%申报。55+6+双龙 4、优秀团员。各团支部1-2人。30人以下支部1人,30人以上支部2人。 5、学子之星。每类别推荐候选人1-2名,总数不超过15名。 二、评选要求 1、各院(部)团总支要大力宣传“五四”表彰工作,在宣传栏公布评选标准,成立“五四”评优审核小组,成员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6-8人)组成,在院(部)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请各院(部)团总支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的形式开展工作,上报名单需经过审核小组审议,报党总支批准。名单正式上报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所有参评材料均需附有600-800字的事迹介绍材料,要求客观公正、语言精练。推荐汇总名单和各类先进集体申报表格于4月18日前报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 4、各院(部)团总支可开展本单位的“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活动,评选比例和办法与学校评选保持一致。 金陵科技学院“五四”表彰评比流程及评比标准 为迎接每年的“五四”青年节,总结“团员民主评议”成果,褒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团支部和团员青年投身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建设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以自然年度为时间段,开展金陵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活动。 一、参加对象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各基层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各学院团总支的团干部以及各基层团支部的团干部。 (三)“优秀团员”。在“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二、评比程序 (一)各学院团总支成立“五四”评优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吴轶军副组长:董宇、孙琛组员:孙亮、沈艳秋、杨嘉、高园 (二)“红旗团支部”的申报 全校各基层团支部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团支部建设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总结,并书面报本单位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按本单位团支部数的10%报给校团委。 院级参照校级考核办法1。1配套。 (三)“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申报 1、申报“优秀团干”的,对照自身条件开展自评,并向本单位审核小组报书面申请材料。 2、团支部向本单位审核小组申报“优秀团员”候选人,必须经由本团支部的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候选人应当是在“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3、各单位审核小组综合审议后,按本单位团干部数的10%、团员数的2%上报(30以下团支部报1人,30以上团支部报2人)给校团委审核批准,校团委审核盖章,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小组存档,汇总名单留校团委。 积极鼓励各学院团总支开展本单位的“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活动。 院级参照校级考核办法1。1配套。 (四)评比表彰 召开全委会,征求委员意见发文表彰。 三、申报事宜 申报截止每年4月中旬。请各学院及时把申报汇总表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四、评比标准 (一)红旗团支部 1、团员青年积极拥护当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富有感召力。 3、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团支部工作效率手册记载详实,台帐规范清晰,按时交团总支审核。 5、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做好支部宣传工作,宣传效果好。 6、青年志愿者活动正常,成效明显。 7、围绕提高团员青年素质,经常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8、协同班委会,加强班级管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9、支部成员凡是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10、必须是二级学院的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员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成绩突出。 5、团员民主评议反映好,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等各类活动的团员。 7、团干部、学生干部不参与优秀团员的评选。 (三)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3、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成绩突出。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4、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切实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金陵科技学院“学子之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在全校师生中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集中展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丰硕成果,为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典范,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成才、争做新一代青年学生,现决定开展“学子之星”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分为:科技之星、学业之星、创业之星、诚信之星、自强之星、志愿之星、 团队之星、技能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等10个类别,按照实际情况,每个类别在全校范围内各选树1-2位典型。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各类别的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时代性、典型性。10个类别的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之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 (2)学业之星: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为班级前三名,并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 进步事迹突出者; (3)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各类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突出,有坚定的创业意志、卓越的创新能力,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者; (4)诚信之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诚实守信, 在同学中享有好评,带动良好的校园风气; (5)自强之星:在经济上追求自立,或身残志坚,或在困难、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 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事迹突出且品学兼优者; (6)志愿之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爱心公益活动,事迹突出,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者; (7)团队之星: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 了优秀的团队文化,在学校享有很高威信,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者; (8)技能之星: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 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者; (9)实践之星: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 撰写优秀调查报告,有典型事迹,在实践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10)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校级以上重大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突 出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团总支根据评选要求,开展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每类别推荐候选人1-2名, 总数不超过15名;(请辅导员参照评比办法申报适合条件的学生) 2、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以候选人事迹为基本评选标准,学校将组 织评选,确定“学子之星”最终人选。 五、评选要求 1、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 候选人应是学院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学生。 2、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于4月12日前上报院团委。 3、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学子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2)被推荐人1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16日 负责的态度对支部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3、团总支评议结果汇总上报团委后,表格交由团员自我保管。 注: 1、请团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如实进行自评; 2、支部评议时各团支部书记组织支委成员以客观、 第24页 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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