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市委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9006416 上传时间:2025-03-1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1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委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市委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市委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创一迎"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规模以上定报企业中组织开展花园式企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迎"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美化企业环境,规范企业管理,弘扬文明新风,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文明形象,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标准 通过组织开展花园式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企业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有序(详见《*市花园式企业考评细则》)。 三、考评办法 花园式企业的考评,采取镇(乡、开发区)初评申报,市考评审定的办法,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各镇(乡、开发区)根据《*市花园式企业考评细则》组织初评,初评得分80分以上的,由镇(乡、开发区)组织向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申报,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地考评,经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凡达到创建标准的,两次考评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花园式企业"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市成立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由市委办、政府办、文明办、发改委、建设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各镇(乡、开发区)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花园式企业创建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乡、开发区)要精心策划,搞好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培育典型,推进活动的开展;市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创建花园式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企业中营造创建花园式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评。市花园式企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乡、开发区)要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市花园式企业考评细则》的要求,搞好花园式企业的初评、复评工作,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推进。凡是未被评为花园式企业的,不得评为市金、银、铜牌企业。凡花园式企业空白的镇(乡、开发区),不得评为市文明单位。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