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双创工作责任承诺书范本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亮证从事经营活动,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
二、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索证和验收制度,确保不合格客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物品不进入本单位;
四、确保公共用具(品)的清洗消毒设施完备,并规范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公共用具(品)的清洗消毒工作且规范记录。
五、创造良好消费环境,确保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六、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做一个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并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双创工作”责任承诺书(餐饮单位)“双创工作”责任承诺书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逾期复审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的迎检工作,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二、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有毒有害物质不进入本单位;
四、规范加工操作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创造良好就餐环境,确保经营场所防蝇设施齐全,内外环境整洁;
六、配备餐饮消费安全的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用具;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并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双创工作”责任承诺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双创工作”责任承诺书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逾期复审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的迎检工作,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亮证从事经营活动,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
二、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索证和验收制度,确保不合格客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物品不进入本单位;
四、确保公共用具(品)的清洗消毒设施完备,并规范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公共用具(品)的清洗消毒工作且规范记录。
五、创造良好消费环境,确保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六、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做一个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并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注:请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修订
乌骡坝社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1"15号文件《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乌骡坝社区《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社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社区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植业,优先吸纳入社区种养殖合作社。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社区进行担保,并优先安排村民在入住社区的金三角实业有限公司、水西泰丰公司等企业中就业务工。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优先安排生态家园建设指标。
(十)按规定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社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社区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社区履约监督电话:
镇履约监督电话:
县履约监督电话: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社区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社区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社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社区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镇及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罚。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己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夫妇
年月日
第五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坡妹镇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方:坡妹镇岩云村村民委员会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电话
户籍地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电话
户籍地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领办发"2013"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村《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本村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殖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种惠民政策。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民委协助办理信贷业务。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除按规定享受利益导向政策外,还给予惠农政策的倾斜。
(十)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群众自治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镇履约监督电话。0859——4388068,0859——4388424。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民委责任的,对村民委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群众自治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岩云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乙方:夫妇代表人:
年月日
第11页 共11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