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赠与契约书赠与者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 年 月 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 市 街 号面积: 亩(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 亩 二楼 亩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