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提前打桩的申请
1、
2、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已获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投资必须是外资或私人控股50%以上。
所需提交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提前打桩申请函》一份。
2、建设单位报送“选择打桩施工企业(理由)报告”一份。
3、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4、“外资或私人控股占50%以上”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所选择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资料文件(附年审页)”复印件一套:①、资质证书;②、XX市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③、营业执照;④、法人证明书和工程项目经理法人委托证书(原件);⑤、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⑥、安全生产许可证;
6、、附规划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7、附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书》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份;
8、区质监站保存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收据复印件一份;
9、消防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办事时限: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核发《建设工程提前打桩复函》及《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如附图其它说明:
●申请提前打桩的企业,必须单独办理桩基础的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自审批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