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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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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XX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严格对照标准,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11年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要求和5月17日畅志仁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会上安排,于6月底前做到人员到位、场地落实、经费落实、网格化设臵合理,9月底前做到基本运行,12月底前做到网上高标准运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1页 XX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责、履责、问责”教育,全面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各项功能的应用,提高录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准确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形成分级监管、职责明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它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安全监督管理,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事业管理活动、公共场所以及其它场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管理。本标准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的。各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所赋予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应履行本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XX市各县(区、市)、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行“全面覆盖,权责一 第2页 致,持续完善”的原则,逐步实现分级分层管理、分岗分职定责、分时分段排查、分项分类整改,逐步实现问题的及时发现、网格的无缝链接、隐患的快速处臵、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网格划分 第五条各县(区、市)、开发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原则上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区、市),开发区全部所辖区域;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所辖区域,三级网格为行政村(社区)和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网格在按地域划分的同时,根据监管对象及监管内容,以行业管理为对象划分出覆盖全辖区的安全监督管理网格,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白、无重叠。 第六条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和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市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在本系统、本行业和本行政区域内划分网格。 第七条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网格上应找到对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和对应的行政区域,同时在内部划分自己的安全管理网格,各级网格必须在每个网格内明确具体责任 第3页 主体和责任人,并明确其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 第八条各级监管网格应对照“九定”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循环提升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逐步实现精细化安全监管: (一)、领导定区(按职责划定领导的监管责任区域)。县级以下各级负责人要在相应的网格上明确各自的职责,强化对责任区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 (二)、全员定责(按岗位确定各类人员职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围和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 (三)、监管定位(所有环节必须明确对应的监管人员)。对每个区域、每个行业、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实施有效监管。 (四)、排查定时(按规定时限排查隐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按照“村企日、乡镇周、县半月、市每月”的排查周期进行,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明确整改期限和相关责任人员。 (五)、应急定制(建立相关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和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形成对事故的及时 第4页 响应。 (六)、配臵定量(落实监管人员及相关装备数量)。明确各级网格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资金、装备、物资器材和办公场所 (七)、培训定岗(各类安全监管人员按岗位进行培训)。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相结合,进行专业轮训。 (八)、上报定期(各类隐患和数据按规定时限上报)。执法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 (九)、奖惩定格(安全考核奖罚严明)。通过督查、监察、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破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工作内容 第九条责任单位必须在每个网格中明确一名负责领导作为本网格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网格安全监督管理领导责任;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本网格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因轮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安全管理责任空白时的应对措施及方案。各网格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 第5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县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下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监督指导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制定和实施网格化管理。安委会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执法监察体系,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确保与工作任务相适应。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指标体系,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监管长效运行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包括议事例会制度、定期排查制度、督查整改制度(加强回访,实现隐患治理常态化)、监管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细化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和网格化监管检查考评标准。 第6页 第十一条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及网格化监管相关制度,按照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含直接监管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实际,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下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监督指导所辖单位制定和实施网格化管理。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本系统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应当包括监察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 (三)、按照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包括: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7页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蝥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 第8页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每月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按期对采集的企业进行更新。 第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级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及网格化监管的相关制度,划分和确定下级网格,确定下级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监督指导所辖网格单位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2、组织治理公共设施、协助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但无法独自解决的安全隐患; 3、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 第9页 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每月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和其它网格化监管需要的资料 第十三条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从现有人员中确定一人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 (二)、落实村(社区)干部和各村民小组安全职责 (三)、监督、指导本级网格的安全检查,积极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上报乡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县级网格化管理的终端节点,要参照本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完善内部管理网格。 (二)、确定下属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制止“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 第10页 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迅速消除事故灾难后果。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网格化指挥中心 第十五条各县应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 各县网格化指挥中心属于县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应与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联网运行。 第十六条县级网格化指挥中心要制定下级网格、同级网格、网格内部的运行规则、程序、制度和应急监控措施,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网格化指挥中心应配备3到5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人员编制和数量由各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县级指挥中心应具备相应的硬件基础,指挥中心面积不得小于100平米。 第十八条县级指挥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其中必须具备的设施如下: 1、二部畅通电话(确保一部电话出现故障,另一部电话能正常接通),其中一部应连接传真机; 第11页 2、至少二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3、一部打印机; 4、大屏幕显示设施; 第十九条县级指挥中心应配备相应的车辆,用于指挥中心向各级网格化节点的检查及相关情况的核查工作。 第二十条县级指挥中心应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县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将每班工作情况填制相关的工作记录及台帐,详细记录各上报到指挥中心的监管情况及处理措施。 县指挥中心应将每天的工作报表打印汇总并存档。县指挥中心应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指挥中心可通过网格化监管平台向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下达相关安全生产指令,并督促其执行。 对网格化监管系统中显示的异常信息,县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对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县级指挥中心应建立相应的台帐,真正做到一项隐患一个台帐,明确隐患的部门、责任者、发现时间、整改期限及监督责任人。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乡镇和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 第12页 业管理部门)双方核查确实消除后,报网格化指挥中心,县级指挥中心再报县安委办后予以销号。 五、网格化系统运行 第二十二条网格化运行坚持培训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和网管员应进行相应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住建行业领域内先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运行,逐步在全行业全范围有序开展。 第二十三条县网格化指挥中心负责网格化平台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统一制定网格中各相关人员登陆网格化监管平台的权限范围。 原先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或其它原因而产生变更的,由原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向县网格化指挥中心提出变动申请,并将原相应的权限赋予新的工作人员。 原则上权限的设臵实行上一级网格安全监管相关人员具有浏览下一级网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的权限。 权限的设臵一经设定,除经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或乡镇同意,报有关领导审批并报县安委会办备案的,不得变更。 第二十四条信息采集主要由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3页 (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单位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从业人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级别、安全培训、安全隐患等信息进行采集,给相关企业及隐患编制统一的编号,并录入县级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系统。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有所变动,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应在信息变动后30天内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变动情况上报网格化指挥中心并报安委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纳入网格化系统的企业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将排查时间、地点、检查人、检查内容、发现隐患及如何处臵,在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在十二个小时内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 各乡镇要对纳入网格化系统的企业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将检排查时间、地点、检查人、检查内容、发现隐患及如何处臵在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在十二个小时内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企业每天进行一次排查,将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排查内容、发现隐患及如何处臵做详细的登记,有条件的录入系统。 第二十六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专项安全生产 第14页 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各乡镇要明确隐患的整改方式及期限,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应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并由发现隐患的部门及乡镇责成专人负责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在每次检查完毕后,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应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将安全检查的概况在网格化监管系统的日志管理中进行登记。 第二十七条网格化监管上级网格负责对下级网格进行督查,督查的内容包括: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监管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对下级网格具体监管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企业各岗位监管责任人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基层监管人员的督查要检查执法文书、信息录入和台账是否一致。 乡镇级网格监管责任人至少每周一次对辖区内重点领域进行督查;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网格监管责任人至少每半月一次对所辖领域进行督查;县级网格责任人至少每月一次对全县各个领域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要报县安委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应将相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制作成电子版,在文件正式签发的两天内在网格化监管系统“文件公告”栏中进行发布。 第15页 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及乡镇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应在通知发布的当天将电子版在网格化监管系统“通知栏”中进行发布。 六、三色分级预警 第二十九条有条件的县应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电子《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地图》,对所有直辖网格实行分级监管,按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红黄绿三个等级,实时在电子网格化地图中显示。一级为绿色网格,是安全生产状况正常的网格,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二级为黄色网格,是存在一般性问题的网格,重点抓好改进和提升;三级为红色网格,是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重大问题的网格,重点抓好整改落实。 对三级网格实行动态管理,级别低的网格经过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升级;级别高的网格在检查中发现较多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要予以降级。 第三十条绿色信号为常态工作信号。表示网格责任区安全形势平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暂时没有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标准在常态中运作。 第三十一条黄色信号为一般预警。表示网格责任区发现新的重大以下安全隐患或原安全隐患尚未整治完毕。 第16页 黄色信号时,各网格责任单位应负责在责任区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对安全隐患场所(点)进行严密监控。县安委办应组织力量对黄色信号区域的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整治进行抽查、跟踪督办。 第三十二条红色信号为紧急预警。表示网格责任区发现新的重大以上安全隐患或原重大安全隐患尚未整治完毕。 红色信号时,各网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研究工作部署并亲自带队,集中力量在责任区开展专项安全大排查、隐患突击整治的大行动。对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点)和红色信号区域进行驻点监控。县安委办应组织力量对重大的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和驻点监控进行及时督办,牵头对红色信号区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三十三条红黄绿色信号指令由各安委会根据辖区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发布实施,各县(开发区)、各乡镇(管委会)、各村(社区)、各行业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指令,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贯彻落实。 七、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四条各县级安委会负责对照本标准确定考核目标,进行合理分解和细化量化,形成明确考核标准,将网格化监管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标准,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 第17页 的权重不得低于20%。 第三十五条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县(区、市、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落实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的将转入督查程序,由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化,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 (二)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人、定点领导工作不落实的; (三)责任区域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报县安委办备案的; (四)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五)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六)不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一)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追究事故发生所处网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相对应网格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第18页 (二)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安全隐患,追究隐患整治负责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并追究隐患上报单位的安全隐患监控责任。 第三十七条责任人责任时间界定。网格化安全管理中因责任人出现人事变动,原责任人仍然要承担新的责任人到岗后7天过渡期内(含第7天)的安全管理责任。自第8天起,新的责任人开始承担该岗位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以消除因人员变动导致的时间空白。 八、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县(区、市、管委会)应建立面向全社会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并对举报查实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县(区、市、管委会)财政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奖励方案由各县安委会另行制订。 第三十八条市安委办负责结合本标准开发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本标准由市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9页 第二篇: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促进责任制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中枢和统领作用,强化责任分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责任全覆盖;强化任务措施,实现责任落实网格化、隐患排查制度化、执法监察规范化、培训教育经常化、应急保障专业化;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网上流转,促进全局安全 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作目标年内总目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细化率10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率100%。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完成率100%。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率80%以上。 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层层制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公开目标任务和安全承诺,签订后的责任书及时录入市网格化监管系统。依托并运用市网格化监管系统,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完善各级部门“一岗双责”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部门: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局办公室、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加强督促检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协助安全监部 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做好业务督促指导检查;局机关、局直单位做好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车辆管理安全等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监督检查;市内四区房产管理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危漏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做好督促指导。在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基础上,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录入市网格化监管系统,实行挂牌督办。 责任部门: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各单位、市内三区房产管理处、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局办公室 提升监管水平,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市民的安全意识。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非煤矿山安全防范知识、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知识、车辆安全知识、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家授 课、试卷问答、公共场所发放资料、公共场所宣传栏宣传、手机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情况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及时录入市网格化监管系统。 责任部门。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各单位、市内三区房产管理处、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处强化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内三区房产管理处要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思想,不断充实人员、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队伍冲得上、打得赢,确保应急物资拉得出、用得上,不断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局应急办做好全局的应急管理工作,并会同局机关有关处室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演练计划、演练总结等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录入市网格化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演练排查销号制度。 责任部门: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各单位、市内三区房产管理处、局办公室、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 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市网格化监管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市网格化系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将组织领导、隐患整治、打非治违、宣传培训、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公文公告等日常工作及时纳入管理网,各单位派专人定期关注“三网”的运行情况,保证“三网”规范运转,信息及时处理。市局组成考评组将对各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情况和应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责任部门。局住房保障和房政管理处、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局办公室、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内三区房产管理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有关单位、市内四区房产管理处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列入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局具体工作计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有关单位、市内四区房产管理处要扎实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及时关注、应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市局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情况,立即促进整改,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局直有关单位、市内四区房产管理处要把网格化监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分工,落实单位、单位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年度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落实。 第三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监管,促进平安网格和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网格为目标,深化各级网格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特别是基础网格工作内容,健全每个网格单元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防、控责任,力争把安全隐患排查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确保每个网格细胞安全运行、充满活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通过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分融入网格,制定完善的网格安全联动、联防、联查和考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 建立三级网格系统,县为一级网格,各乡镇办为第二级网格,各村居委会为第三级网格;实行四包工作法,即:主要领导包重点、驻点领导包片、分管领导包行业、乡镇办或村居委会包辖区,县、乡、村三级分别划分各自的基础网格,建立基础网格长、网格员管理制度,以基础网格所辖范围为界,综合辖区内的人员力量,将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分解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县级一级网格任务 县级一级网格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网格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网格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乡镇二级网格任务 各乡镇负责辖区网格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将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并完善三级网格和基础网格台账数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网格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网格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三级网格和基础网格登记建档,形成安全管理资料库;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每月开展对本网格内单位的监督检查,督导监管隐患整改情况。 3、村(居)委会三级网格任务 各村(居)委会负责整理上报本网格内的基本数据,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本辖区 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台帐,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 4、基础网格任务 负责采集基本数据,将基础网格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基础网格长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要善于宣传发动做群众工作,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措施督促整改,对没有及时整改的,作为网格要件上报到三级、二级网格直至县级监管平台。 (三)广泛宣传教育 县级网格要每年进行一次网格员安全培训。乡镇办和村居 二、三级网格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网格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日,以安全生产检查为手段,以安全宣传为载体,对城镇、农村、企业、学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村(居)民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四)落实群防群治 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依托基础网格内的社会力量,形成大家一齐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的浓厚氛围,把安全责任从每个基础网格查起、抓起,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网格要把加强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是平安建设的重要 内容,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要建立县级网格平台统一协调工作机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局面。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乡镇办二级网格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基础网格要对辖区安全部位进行清理,分级建档,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狠抓落实,严格考评 县把推进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年度考核范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乡镇办二级网格、村居委会三级网格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篇:XX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XX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 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可靠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网格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监管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将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形成网格化监管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定人、定责、定考核奖惩,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形成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具体方法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高密度、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网格共分三级,其中,市工信委为一级网格(中心网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为二级网格(直辖网格),各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等为三级网格(基本网格)。二级网格由一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三级网格由二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 三级网格应进一步细分网格至所辖企业,各所辖企业应细分网格到车间(科室)、班组、工段,参照本办法制定对下属网格的监督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网格单位备案存档。 (一)一级网格:市工信委 1、市工信委以机关党组为基本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区。 2、确定一位主管领导对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制定本委《网格化安全监管方案》。划分各安全监管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面积、帮包领导、重点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 4、帮包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责任区的安全监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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