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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网行动范文大全
第一篇。清网行动“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芝罘公安分局将“清网行动”与流动人口管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行业场所管理、信息化研判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清网行动”有效开展。
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支撑“清网行动”的重要手段,坚持“以档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措施,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8月5日,根据流动人口登记信息,西大街派出所民警经架网守候,将返回其岳父家中的网上逃犯李某当场抓获。经查,李某系山东肥城人,系某出租公司司机,2006年11月2日18时许,在北马路车站因与人发生纠纷,该持刀将他人砍致重伤,案发后潜逃。8月30日,白石路派出所将暂住在XX县区的网上逃犯张某抓获。经查,张某于2010年12月15日在XX县区大海阳西街某休闲吧内持刀将他人捅成重伤后潜逃。
在开展清网行动期间,坚持走访受害人家属、案件相关人、刑释解教人员,深挖线索,广辟渠道,多方面搜索网逃人员信息,同时加强对网逃人员家属的走访,对其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从情与法两方面入手开展追逃工作。8月23日下午,只楚派出所经过多次往返XX县区,成功规劝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王某到所投案自首。经查,2008年10月15日,王某因琐事将他人打成轻伤,后逃窜。8月24日上午,经对网逃人员家属的走访,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网上逃犯黄某到西大街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2009年12月至今,黄某伙同他人以提供房间客服为由,采取语言威胁手段,敲诈勒索旅客现金,共作案6起,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
加强对行业场所管理,采取“三天一检查,五天一清查,一周一整改”的工作方针,开展行业场所治理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特种行业经营氛围。8月25日16时,南山路派出所在对辖区场所进行清查时,成功将网上逃犯石某查获。经查,2010年5月18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参与殴斗,持刀将他人头部及手臂砍伤后潜逃。
整合信息资源,加强警情研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信息、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清网行动的公安信息应用效率。9月1日,金沟寨派出所根据案件信息研判,深入调查,落实措施,远赴文登将藏匿于XX县区天福路附近的网上逃犯张某抓获归案。经查,2008年2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XX市XX县区、XX县区先后盗窃面包车2辆,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8月25日晚,接吉林长春警方协查请求,一抢劫金店的逃犯可能已潜逃至XX市。经过线索排查,凤凰台派出所民警在发电厂附近某小旅馆内将柴某抓获。经查,2011年8月22日下午,该在XX县区南街管内财神商厦鑫六福珠宝店内抢劫黄金项链6条,价值8万余元。(
第二篇:清网行动清网行动
5月26日下午,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至明年6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金国副部长要求,这次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力争下降50%左右他强调,这次专项行动涉及多警种、多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工作措施一定要过硬:
第一,组织领导要有力。第二,宣传发动要深入。第三,工作机制要高效。第四,督导检查要到位。第五,考核奖惩要严格。6月30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治安系统认真开展“清网行动”全力做好网上追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充分发挥追逃工作职能优势,推动“清网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通知》指出,“清网行动”部署以来,各地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大缉捕力度,抓获涉枪涉爆逃犯146名,目前缉捕率已达30.1%,不到一个月时间缉捕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是,“清网行动”部署前全国319015名网上在逃人员中,治安部门立案追逃9354名、巡警部门立案追逃1377名、派出所立案追逃103857名,占全国总数的35.9%,追逃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各地治安系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清网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有关“清网行动”的重要工作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为,集中力量,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好网上追逃工作,确保取得显著战果。《通知》要求,各地治安系统要始终将追逃工作重点集中在部省级通缉、部督捕、涉爆、涉枪、涉假、涉油、涉气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逃犯上,将追逃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全力开展追逃工作。对公安部督办缉捕的涉爆涉枪逃犯,各地治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刑侦、网安、技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组织追逃攻坚,确保实现缉捕率不低于60%的工作目标。对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等关系国计民生重大涉假案件,要将嫌疑人是否抓捕到案列为破案硬性指标,进一步加大对制假贩假逃犯的缉捕力度。各地要强化对派出所追逃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对派出所社区和驻村民警开展追逃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派出所解决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推动“清网行动”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富有声势的宣传活动,为“清网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治安系统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宣传公安部的部署、相关法律和宽严相济政策,最大限度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各地要及时掌握治安系统“清网行动”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重大逃犯缉捕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随时上报。各地开展“清网行动”及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治安系统主要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11月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36个大城市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强调,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决战已到关键阶段,大城市公安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在决战中打头阵、当先锋,要勇于向自我挑战,发挥最大潜能,决战到底,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刘金国首先代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部党委,向在“清网行动”中英勇牺牲的民警表示沉痛哀悼,向奋战在一线的全体民警表示亲切慰问和崇高敬意。他说,在“清网行动”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全体参战民警恪尽职守,连续作战,超常付出,无私奉献,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事迹。他们用生命、鲜血和汗水,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职责,体现了人民警察对党、对公安事业的赤胆忠心。
11月18日上午,公安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警务督察局局长张京听取了XX省公安厅副厅长余建等同志关于XX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部“清网办”副主任、警务督察局副局长王志刚等同志一起听取了汇报
根据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把指挥部建到最前沿”的部署要求,11月28日,部“清网办”主任、警务督察局局长张京带领警务督察局2名局领导,会同部6个派驻督察队,深入一线,建立“清网行动”前线指挥部,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加强对任务较重的华东、中南等重点地区、重点省份的协调指导。
在距离“清网行动”结束还有16天的决战冲刺关键时刻,省厅专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决战冲刺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清网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集中全警力量,向剩余网上逃犯发起最后、最猛烈的攻势。
省厅“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薛恒,省厅“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厅长闫庆文、白月先、林鲁波、纪委书记孙成伟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厅“清网办”、“追逃办”和督察总队全体同志,各市、县(市、区)公安局“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省厅对应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清网办”、“追逃办”和督察部门全体同志,厅机关下派驻市、县(市)区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纪委书记孙成伟主持,副厅长闫庆文受薛恒副省长委托,代表厅党委作了重要讲话,客观、准确地分析了当前我省“清网行动”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决战冲刺阶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咬定目标、振奋士气、决战决胜的明确要求和“六个进一步强化”的具体举措,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参战民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勇争一流的魄力,唯旗誓夺的信心,全身心投入“清网行动”决战冲刺,完美收官,高标准实现省厅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坚决夺取“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
为认真落实部领导指示,12月1日下午,部“清网办”副主任、警务督察局副局长王志刚与部宣传局副局长、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王昌,副主任吴晓龙等同志,就拍摄“清网行动”宣传片工作进行商谈。
王志刚同志简要介绍“清网行动”总体进展情况之后,对“清网行动”宣传片拍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全面反映“清网行动”整体背景,要全景展示“清网行动”对加强公安整体工作重要作用,体现全警“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人民警察荣誉而”的风采。二要着力宣传“清网行动”中精彩案例。迅速反映抓获重大逃犯等典型事例,展现广大民警英勇善战、攻坚克难的作风。三要重点宣传“清网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展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政治本色。部“清网办”将全力配合宣传片工作。
王昌同志指出,“清网行动”是公安部党委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具有划时代意义。拍摄好宣传片既是责任,也是使命。金盾影视中心将组织顶级编导人员,特事特办,全力投入拍摄工作,全景、生动的反映“清网行动”,决不辜负部领导的殷切期望。金盾影视中心将派出三个摄制组,到有关省份拍摄。清网行动充分显现了各级领导对打击犯罪,清剿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决心。同时积极体现了过大充实在一线的公安干警对党的忠诚,对百姓的负责。既锻炼了公安干警不怕困难,勇于斗争的坚强意志,又锻炼了广大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使我们的公安队伍凝聚力更加强大,战斗力不断增强。
通过对清网行动的积极了解,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预备警官,我时刻要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积极努力,争取早日为党,为民,为国家贡献我的一份力量。
第三篇:清网行动宣传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后勤保障。
二广泛宣传,造声势,营造氛围,不断掀起斗争高潮。斗争一开始,我市统一印发了《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通知》2万余份,在全市各新闻媒体上登载、播放,并下发到各地广为张贴宣传,发动群众,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也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发动。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全市共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05辆,召开动员会125次,深入村社、街道讲解宣传500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5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相关新闻158条。为有力地策应严打整治斗争,我市开展了追逃、禁毒、反盗打抢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18次,对个别区域、部位实行了武装封闭式清查,声势,效果好。全市召开小公捕公处会25次,xxxx年x月x日,我市在xx主XX县区召开会,对xx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捕公处,同年6月11日我市又再次召开公处会,对xx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60人进行了公开处理。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清网行动”专项工作,真正完成“一升、二降、三提高”的目标
感化逃犯,督促自首。走访逃犯家属并交流谈心,开展规劝行动,督促感化逃犯家属劝一批逃犯投案自首。同时,广泛发动群众,才去上门规劝、发放《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感化,独处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发动群众,全民参与追逃。依托新闻电视媒体,悬挂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清网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果,展示我公安机关追逃的信心和决心,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声势。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动员群众举报逃犯线索。
第四篇:清网行动什么是清网行动
公安部2011年5月26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约7个月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工作目标
此次“清网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工作目标:截止2011年底,2011年5月27日前上网的在逃人员数量下降30%以上;专项行动结束,2011年5月27日前上网的在逃人员数量下降50%以上;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逃犯的抓捕率明显上升;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进而带动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
具体介绍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介绍,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完善网上追逃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类逃犯追捕力度,及时抓获了一大批在逃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犯罪。但是,当前仍有一批犯罪嫌疑人在逃,追逃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清网行动”涉及多警种、多部门。对此,刘金国表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全警参战、群众支持”的缉捕逃犯工作局面。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集中宣传公安机关的部署、相关法律和追逃政策,积极动员群众举报逃犯线索,震慑违法犯罪,鼓舞人民群众,彰显公安机关“有逃必抓”的决心。
刘金国说,要坚持全国追逃、全警追逃,做到整体联动,合力攻坚;要把网上追逃与传统专案追逃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措施,打好追逃整体战。公安机关督察部门要积极会同成员单位,不间断地对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督促各警种、办案单位认真履行追逃职责。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公安部和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将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互联网举报信箱,对举报在逃人员线索、举报网上追逃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行动成果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一个月以来战果显著,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9%,网上在逃人员抓获数同比上升17%,历年在逃人员抓获率提高31%,并有9000多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截
止到2011年8月18日,行动前在逃人员数下降30.54%,抓获历年在逃人员环比上升62.7%。截止2011年12月16日0时,共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16人,b级通缉令在逃人员174人,部督在逃人员201人、涉嫌故意杀人在逃人员1.2万人,潜逃10年以上在逃人员2.3万人,从7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和劝返重大在逃人员900多人。
“清网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创新技战法,将信息化作为追逃的主要方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合作、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警种间、部门间协作配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仅群众举报的线索就达3万多条,据此抓获在逃人员1.9万人。
公安部、全国31个省区市公安厅局联合检法司部门分别发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各地宣传部门也将“清网行动”纳入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各地召开在逃人
员家属劝投会8.5万次,33万人次参加,成功敦促一批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清网行动”使一大批重大网上在逃人员落入法网,如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特大毒枭于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亿元潜逃加拿大的王宝连,结伙袭警抢枪潜逃13年还参演了30多部电视剧的吉思光,18年前制造“北京—莫斯科国际列车系列抢劫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宗立勇,17年前在青海可可西里枪杀“环保卫士”索南达杰的韩牙哈羊等。3100多起因犯罪嫌疑人长期在逃而得不到解决的信访积案被彻底清理,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普遍赞誉,群众赠送锦旗、感谢信5.2万余件。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清网行动”已经告一段落,追逃工作不会终止,公安机关正告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将延续追逃措施,保持追逃力度,竭尽全力将仍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1]
四部门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在逃犯罪人员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公安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或者仅因形迹可疑被司法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
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犯罪人员,动员、规劝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10月中旬前,各地公安机关将印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街道、社区、乡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并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
第五篇。清网行动先进材料曾小云,男,4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XX省公安专科学校,分配到XX县区公安局,先后在香屯派出所、新营派出所、刑警大队、海口派出所工作,现任海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曾小云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法律至尊的宗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当革命老黄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多次受到上级嘉奖,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曾被授予“XX县区社会治理先进工作者”、“XX县区优秀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
攻坚克难打响“第一枪”
“清网行动”启动后,海口派出所随即开展清网再动员,将命案逃犯汪伟民的追逃任务交给曾小云教导员负责。这可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汪伟民案发后外逃11年,至今杳无音讯。作案地在海口,户籍地在婺源,在以往的追逃统一行动中,按照有关原则,汪伟民都是由婺源警方负责追逃,所以该逃犯的各项信息基本为零。接到任务后,曾小云同志没有一丝畏难情绪,发扬攻坚克难优良作风,从基础工作做起,首先来到汪伟民的户籍所在地XX县区太白派出所了解其所有家庭成员情况,掌握到其老婆董某系海口村人,随后,曾小云多次到汪伟民父母及其老婆的娘家开展调查,终于掌握到其女儿汪某曾在海口中学读过书,并且是从浙江开化华埠某中学转学过来的。得此重要线索后,曾小云马不停蹄,立即带人赶往开化华埠,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一同巡踪觅迹,获知汪伟民目前所在地是在浙江东阳,最后在东阳警方协助下,在东阳某家俱厂成功将正在做事的汪伟民抓获,打响了XX县区公安局“清网行动”追捕命案积案逃犯“第一枪”。
再接再厉抓获“省督犯”
2006年7月24日晚,辖区犯罪嫌疑人吴振邦伙同本村的祝某某等四人(均已归案)在海口镇马路顶将海口村村民董某砍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乙级;2008年1月16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振邦伙又伙同汪某某等10余人,身着警服、手拿警棍,冒充警察冲进XX省XX县区郊外山上的一处赌场,抢得金器、现金等物价值50余万元。该案经当地警方侦破,除吴振邦及另外一名德兴籍人员在逃外,其余人员均已被抓获归案。
今年全国“清网行动”开展以来,XX县区公安局海口派出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辖区在逃人员的摸排力度。7月19日曾小云、郑姚敏了解到吴振邦父亲于2009年6月在常山辉埠办理过暂住证,至今年5月注销。7月25日,曾小云、郑姚敏立即前往辉埠,通过当地派出所了解到吴振邦父子俩2009年时在辉埠住过,当年就离开了,并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振帮在XX县区华埠镇一带活动。当日下午曾小云不畏辛劳马不停蹄赶往开化刑大,在开化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在华埠镇一宿舍房内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吴振邦抓获归案,顺利移交浙江建德警方押回。
曾小云同志正是凭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发扬刑侦攻坚克难的优良传统,从无到有,从点滴线索中抽丝拨茧,发现逃犯踪迹,为XX县区公安局“清网行动”作出了突出贡献,也诠释了人民公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八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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