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辉煌“人力资源基地建设”创新模式项目方案
一、总则:
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综合利用企业的经济优势和城乡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有计划地组织劳动力转移输出,带动城乡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诚信共赢、持续经营、规模发展”的原则,与各地的劳动力服务机构或相关单位开展长期合作,在当地成立异地劳务派遣管理机构,建立“劳动力资源基地”。
二、合作主体:
甲方:广东辉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三、辉煌介绍:
“广东辉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户头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机构,隶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管理。 广东辉煌以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务承包、劳动保障事务综合代理、现场招聘为主营业务,是珠三角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供应商,更是华南地区企事业及政府机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的首选战略合作伙伴。
1999年广东辉煌创办第一家人力资源市场,2005年进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领域,2008年向集团化经营管理过渡,2010年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迄今为止,广东辉煌旗下拥有21家分/子公司,固定派遣员工及劳动事务代理人数超过10万人,服务对象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外资企业、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服务以珠三角为核心辐射全国,已成为珠三角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机构之一
三、参与项目用工企业:
参与本项目的大型用工企业,目前有30多家,基本都是央企、国企、及上市公司,用工规模在3-10万以上,如核电集团、富士康、格力电器、德昌电机、三星集团、伟创力、志高空调等。
四、项目合作内容
1、项目成立:甲乙双方合作成立异地劳务派遣管理机构或公司(以下称合作子公司),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经济上独立核算。成立合作子公司的资金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当地劳务就业服务的有关资质,协助办理机构成立与运作的相关手续。
2、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做好劳动力资源的宣传、收集、登记、组织等工作。
五、项目收益评估与营运计划
1、强大的社会效益:项目以“就业扶贫”为切入点,通过提前“预采购农民工农闲时的劳动力”,让农民工在农闲时有收入有保障,同时,因为农民工是当地辉煌子公司的外派员工,只要在册工作满15年,就真正实现国家一直在倡导的缩小城乡差别,农民“从土地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转型的战略思路,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目前此项目已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及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肯定与关注。
2、智能化与人性化的人力资源撮合平台,最大程度满足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期望值。通过建立完整的农民工劳动档案,透过七大撮合模块,1地域要求;2行业要求;3工种要求;4薪资要求;5工作环境要求;6居住环境要求;7可外出打工时间段要求。按个人的工作意向与意愿,合理调配与安排劳务工,最大限度满足劳务工外出工作的期望值,较好解决自发外出打工所遇到的对企业不了解,工种、工作环境不适应等等问题。同时,建立以15天为一个周期的从求职至到岗上班的快速响应机制,让每个填好登记表的劳务工只要在家等候,在15天之内就能最大限度地到尽量接近个人工作意愿的企业上班。
3、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证。在操作方式上,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有健全的人事关系管理,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
在劳动报酬上,劳务派遣用工有规范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透明和清晰,在组织输送劳动力到企业的过程中,不收取劳动者的任何中介费用。同时,对农民工个人而言,就业实现零等待,不会产生因自发外出找工作所产生的诸如吃饭住宿、找工作换企业等费用。让农民工可以真正实现工作一年,至少可带2万元以上回家的目标。
4、通过预支工资的信贷方式,解决部分对资金有急需的农民工家庭。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村劳动力,解决一些贫困农户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以“预采购劳动力变现”为主思路,银行对已跟辉煌达成劳动力采购协议(后简称签约)的农民工,按所采购的劳动力天数能变现的价值(金额多少),预授信已签约劳动力的部分工资作为授信额度。如签约工作250天,授信支取额度为2万元,后续由辉煌将签约农民工月的劳动收入以分期方式偿还银行授信款。这样可以解决农民工家庭短期的资金急需问题。比如一个家庭一年出来两个劳动力,若家庭有急需,马上可以预支到4万元的授信款,这笔钱对贫困县的农户家庭来说,可以用来改善居住环境如建房子或用于家庭小孩外出读书、年轻人结婚之类的大事。
5、巨大的经济效益:参与项目的资源县因所有派往这些知名企业工作的劳动力登记、人事管理都在当地,就实现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都在当地买。这个计划的直接结果,每年能给资源县带来几千万乃至上亿的社会保险财政收入。为国家将农民工列入现行的城镇社会养老的先头序列,通过这一项目,给当地政府的社会保险财政收入增加了一个纯增项。如每年有一万人外派,单社会保险一项,每年将增加社会保险财政收入3千多万。同时,单农民工工资发放部分,按人均月2500元计算,年将增加当地农民收入3个亿。
6、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城市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及中心城市转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农村经济向市场化转轨的客观要求,也是农民急需致富的必然行动,在某种意义上说,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其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
⑴ 对内地农村来讲,不仅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由包袱变为财富,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业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达到了“借地育才”的目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激活了长期被困在土地上的剩余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一般的劳务工人员,年收入是在家务农的3倍以上,素质高、有技术者收入更高。
⑵ 通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开拓了农民视野,转变了农民观念。主要表现为:一是受新文化的熏陶,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一些务工较高收入者加强了对子女教育的管理,加大了教育经费的投入,有许多家长在县城区或乡镇所在地租借房屋送小孩上学;二是沿海发达地区先进的生育观念,促使相当一部分务工农民转变了“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生育观,许多务工少数民族农民打消了生育二孩的想法。
⑶ 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农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以粮食等实物为主,来自农业的现金收入极少。农村家庭生产生活资料消费、就医、子女入学等现金支出主要来自务工收入。近几年来,农民通过外出务工挣钱,为家里购置了家用电器,建起了漂亮楼房,用上了手机、摩托车等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质量和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⑷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转变了观念。特别是部分务工青年积累了资金,掌握了技术,熟悉了市场,成为返乡后办企业搞开发的示范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⑸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促进了城镇化进程。部分农民通过务工积累了资金,进城安家落户,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谋生道路,从农民变为市民,减少了农业人口,扩张了城镇规模,带动了城乡建设,尤其是小城镇的建设,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六、利润分配及办法
1、合作子公司派遣业务产生的实际服务费,按甲方75%,乙方25%进行分配。
2、服务费分配按每个月一次进行,每月10号前核定上月(合作子公司)提供人员的在职人数,并结算分配。
七、员工工资发放与社会保险购买事项
建立员工工资与社会保险的专用账户,每个月由甲方将员工该月的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款打到专用账户上,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另挪它用。
八、职责与权益
1、劳动力组织输送过程中,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为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合作子公司主要由甲方提供资金支持,并进行控股和规划,乙方提供当地专业的劳务服务人员,或聘用当地劳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顾问进行日常运作。
3、项目收入主要来自劳动力接收企业每月支付的劳务服务费。劳务服务费由甲方每月向企业统一收取,然后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4、合作双方应按照“合作协议”上所载明的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广东辉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琳颖(外联部)
电 话:0755-81762280 手机:186755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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