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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及精神要点
【2016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及精神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的坚定信心和勇气。事实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不断得到释放,行动不断收获战果。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深沉的忧患意识,明确指出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告诫“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2013年6月底,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总书记明确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14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八点新认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2015年,总书记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看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清晰而具体,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全面”,是“治”的基础,它既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是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也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
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从严”,是贯穿“治”的主线,不仅对广大党员的教育从严、标准从严、制度从严,而且执纪从严、惩治从严,苍蝇老虎一起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党建规律、治国理政规律进行了新探索、形成了新认识、提出了新创见。
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务必明确,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两项法规相互配套、相得益彰。《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也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的召开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宏伟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就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就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尤其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
第二篇:2016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及精神要点【2016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及精神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的坚定信心和勇气。事实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不断得到释放,行动不断收获战果。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深沉的忧患意识,明确指出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告诫“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2013年6月底,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总书记明确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14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八点新认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2015年,总书记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看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清晰而具体,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全面”,是“治”的基础,它既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是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也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
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从严”,是贯穿“治”的主线,不仅对广大党员的教育从严、标准从严、制度从严,而且执纪从严、惩治从严,苍蝇老虎一起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党建规律、治国理政规律进行了新探索、形成了新认识、提出了新创见。
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务必明确,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两项法规相互配套、相得益彰。《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也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的召开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宏伟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就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就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尤其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古有高僧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说的意思是只有戒律活在心中,自然会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我约束力。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对全国百姓来说,是新时期我党对百姓做出庄严的纪律承诺,每一条都犹如当年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得到了民心拥护。对党员干部来说,八项规定明确不能贪图享受,回归了自然的养身之道;不允许贪图堂皇富丽和靡靡之音,留下了更多清净心和宝贵时间去思考工作问题;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摒除人治观念。马克思曾经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人们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人们对法律作用的认识越来越到位,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还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法治信仰没有真正树立,人治观念依然盛行。信仰法治关键要消除人治思维。党的十八大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对法治要发自内心地信仰,自觉形成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律滞后是全世界面对的普遍性难题,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法律有效实施,保证法律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就是捍卫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多数还在于法律实施领域,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法律权威依然还有缺失。对此,习近平同志要求,“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平公正。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深刻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有关。应加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六、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克服特权思想。法律事关国家秩序,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正如每一颗水滴会反射太阳的光,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会折射出公平正义的光辉,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们就会信奉强权而不信法律。执法者如果奉行“权大于法”和“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就不会相信法律;如果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就会抛弃法律。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司法、检察机关人员,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克服特权思想,杜绝特权现象,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强势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根源就在于一些执法者对法律、法治缺乏发自内心的尊崇和忠诚。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八、坚持推进普法教育,促进知法守法。法治社会只有通过教育、家庭和社会耳濡目染,长期努力,共同推进,才可能逐渐形成。加强普法教育,扫除法律盲区。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该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此外,乡村边远地区老百姓和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要坚持法律宣传上门、法律服务上门、司法服务上门,立体式推进普法教育,扫除普及法律知识的盲区,实现全民知法守法和敬畏法律。
九、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历史上,管仲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明代张居正感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种“使法必行之法”,其实质就是法治精神。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坚持倡导信仰法治,实现法治中国。思想是行为的动力,实践法治有赖于内心深处的理想和信仰。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虽然法治信仰的过程异常艰难,但只要我们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法治国家,营造法治氛围,全民信仰法治必将形成,到了那时,人们把法律内化为自己行为准则,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就会实现。
总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我们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第三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十四大亮点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全党共同任务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50多部党内法规中,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既有利于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也有利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和纪律保证。
为此,需要了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九大亮点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五大亮点。
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九大亮点
亮点一。重要目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亮点二。重点、关键——前者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后者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亮点三。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亮点四。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
亮点五。根本要求——“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亮点六。重要基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亮点七。组织保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亮点八。锐利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亮点九。列席会议——中央全会通常只是中央纪委常委列席会议,而本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了六中全会。
二、六中全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五大亮点
亮点一。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的党内监督体系。“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亮点二。明确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亮点三。明确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亮点四。明确了监督的全方位。”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亮点五。明确了全党的共同任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随着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改特区或廉政试点的相继设立,随着“制度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战役行动实施,“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的战略目标将一定实现。十八届六中全会,不仅将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冲锋号而载入史册,而且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推进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权力监督转向制度监督、权力治党转向制度治党的重要里程碑。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解读】
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这次全会的主要议题和鲜明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全会不仅对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科学研判,而且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战略举措。我们知道,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那么,全面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靠什么管。凭什么治。从根本上讲,必须科学认识并牢牢把握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三题”。
一、必须把握好管党治党的“正反题”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这既是建党95年来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历史时期得出的基本经验和结论,也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正题”。“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全党的严厉告诫,这也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反题”。一个“正题”,一个“反题”,二者相得益彰,凸显的正是共产党人高度的历史自觉和主体自觉,饱含着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重申,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实事求是地讲,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构成了当代中国最为关键的“命运共同体”。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永不动摇,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这次全会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庄严承诺:“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过去先进不等于今天先进,今天先进也不等于永远先进,因此,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党的领导。
二、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标本治”
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实现治标与治本统筹兼顾。总体上看,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遵循由表及里,从小到大、从外到内的原则,旨在标本兼治、固本培元,这既勾勒出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实践逻辑,也构成了管党治党的新常态。
十八大召开之后不久,“八项规定”出台后,习近平总书记切实履行“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的庄严承诺,始终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身体力行,为全党树立了典范。实际上,坚持以上率下、上行下效,一级做给一级看、一层做给一层看,这种层层示范效应实际上所传递的正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虽然“八项规定”从“餐桌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月饼盒里的腐败”开始,从小处着手,这看似“治标”,但是从大处着眼,反腐效果却是立竿见影、十分显著。
这次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怎么管起来。怎么严起来。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刚柔并济,双管齐下,同向发力,才能取得标本兼治的实效。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内基础性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或制定或修订并相继颁布实施,此次全会专门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必将在全党上下形成一种整顿党的作风和队伍、管党治党的强大震撼力、威慑力。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旨在以制度的刚性建设性力量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愿腐”的转变,从而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外而内、从现象到本质,从“治标”向“治本”的实质性飞跃。
三、必须坚守共产党人的“高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重申共产党人应该坚守的理想信念的“高线”,又要划出共产党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高线”。革命理想高于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可谓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经济上贪婪、政治上变质,还是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根子上的问题就在于缺乏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共产党是由一群有着共同信仰并靠信仰作纽带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如果失去了共同信仰,就意味着全党的纽带断裂,最终必然导致共识破裂、派系林立、四分五裂。邓小平曾语重心长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今天,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代表着一种价值追求,意味着共产党人的精神历练。坚守理想信念的“高线”,归根到底就是要“寻根”,说到底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以高标准、严要求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这个精神之“钙”,从根本上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问题,真正取得管党治党的实效。
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必须守住共产党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当前,我们要特别强调的就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心上。
全会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因此,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新格局和新境界。
第四篇: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
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综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会议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应抓紧抓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方式、调结构稳步推进,企业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风险隐患。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我们必须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压力为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良好发展预期的组合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走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注重相机、灵活调控,把握好重点、节奏、力度,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宏观环境。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保证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领域。要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合理增长,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要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财税、金融、创新、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重组,提升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要坚持引导市场预期,提高政策质量和透明度,用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特别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鼓励民间投资,改善企业微观环境,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发挥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回顾: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当前,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改革开放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会议指出,推动“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中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把发展理念梳理好、讲清楚,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好道、领好航。
会议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加快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妥善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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