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债务不履行及其效力
债务不履行指债务人未按照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债权的状态。
债务不履行的形态有四种: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不当和履行迟延。
不履行债务的效力主要包括:强制履行和损害赔偿。
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情形,事实上已不可能再履行债务。
履行不能的类型:
(1)事实不能与法律不能
(2)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
(3)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4)永久不能与一时不能
(5)全部不能与部分不能
(6)可归责的履行不能与不可归责的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的效力
(1)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的履行不能。
效力:
①免除履行义务。
②代偿请求权。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的履行不能。
①全部不能的效力:原定的给付无须履行;承担损害赔偿。
②部分不能的效力:承担部分不能履行的损害赔偿;其他部分仍按原定内容履行。但其他部分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意义而成为不必要时,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该部分履行而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履行拒绝
1.概念:履行拒绝指债务人能履行而违法地表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
2.履行拒绝的效力
拒绝履行届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拒绝履行未届期债务:债权人得采取法律规定的相应措施。
不当履行
不当履行又称积极侵害债权或不完全给付,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的固有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消极的侵害债权: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
积极的侵害债权:不当履行
1.不当履行的构成和类型
(1)构成:
①须有履行行为;
②须履行不当;
③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2)类型:
①瑕疵给付;
② 加害给付。
2.不当履行的效力
(l)瑕疵给付的效力:
①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
②因标的物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责任;
③标的物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或必要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④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补正。
(2)加害给付的效力:因履行不当而致债权人其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人身损害或是财产上的损失,无论是既得利益损失或是可得利益损失,债务人均应予以赔偿。
五、履行迟延
履行迟延指对已届履行期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所发生的迟延。
1.履行迟延的要件
(1)债务已届履行期。
(2)履行须可能。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2.履行迟延的效力
(l)对一般债务的效力:
债务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强制履行。
(2)对金钱债务的效力:
迟延利息的赔偿。
其他损害的赔偿。
3.履行迟延的终止
(l)履行提出
(2)债务消灭
(3)履行获延展
(4)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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