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添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
新添镇机场村修建的宽4米、厚0.18米、长4450米的赵家湾社道路和叶家坪社道路硬化项目已竣工通行。项目资金来源于群众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及财政奖补措施,总投资140多万元。这项惠民工程彻底改变了机场村的村容村貌,受益群众达2100多人。村民们原本认为不可能办成的事,通过“一事一议”办成了。大家称赞,这是村民齐心协力办成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
新添镇自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按照“三不、三议、三自主”的原则,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大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截至目前,该镇10个村计划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个,预算总投资500多万元,形成了政府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助和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第二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村“一事一议”还存在不少问题。
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只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随意收取和支付费用。有的村干部由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导致村内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此外,还有一些乡镇给村里下任务,按“一事一议”最高标准每人平均15元落实到每个农户,由乡镇统一收取、开支,严重违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使村级议事程序流于形式。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一、“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前提条件
1.有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如XX县区聂家河镇柑子园村第二组24户村民举行的一次“一事一议”议事会,会议的发起人是一名村民。在他的倡导下,两个小时议定了本组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投工、投资、责任人等7件事,参会村民根据会议形成的决议,各户均等投资、投工,铺设管道1200m,建成了自己的供水工程,82名群众吃上了自来水。
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情况各异,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有的是一人倡议,数人支持。发起人中有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身份如何,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必备条件。
2.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
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会踊跃,意见统一快,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如前例中的村民多年受无水吃的困扰,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所有接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
3.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这个范围内的群众很容易形成共识。这是议事会成功的重要条件。
二、“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原则
1.群众自愿
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一般是发起人在发出通知时就向各农户说明:愿意参与的就到会,不愿参与的不强求,不加任何强制观点。群众知道不参加会议就不会受益,会仔细考虑发起人通知的内容,自己决定取舍。这种会议虽然属自愿参加,但大多数议事会召开时,被通知的对象会全部参加。
2.权利、义务一致
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参会村民都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想受益就必须投工投资;另一方面,谁不投工、不投资,就不能受益。正是“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把意见一致的农户凝聚在一起,把持有不同意见的农户排开在外,这是意见很容易统一的重要原因。这个原则也并非使那些当初不同意参会的农户永远不能受益,只要他们同意缴纳议事会确定的投工投资份额,仍然可以加入到受益体中。
3.公平负担
在义务分摊方面,农户投入一般实行“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分摊。有些地方因条件特殊,议事会上也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特殊条款。
三、“一事一议”的基本特征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采用“一事一议”形式后,不仅议事会在召开的形式上与过去行政决定分配义务工的方式有区别,所议事项的内容也有自身的特点。
1.“一事一议”与行政决定在形式上的区别
(1)体现群众意见程度不同
“一事一议”是群众自愿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行政决定是以村、组等组织机构的意见为主。虽然村、组也代表着群众的意见,但“一事一议”的代表性表现得更直接。
(2)形成决议的方式不同
“一事一议”形成决议须在参加议事的全体受益群众中通过,而行政决定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多数群众中通过或在群众代表中通过即可。
(3)组织者不同
“一事一议”会议有基层干部组织的,也有普通群众发起的;而行政决定只能由行政组织作出。
2.“一事一议”议定事项的特点
(1)用工采用货币决算
“一事一议”中出现的“货币决算”与过去农村摊派义务工中出现的“以资代劳”在形式上虽然相似,都用货币表示人工的价值量,但它们在体现农民的意志方面有本质区别。
(2)小规模格局
“小规模”是指受益范围在村以内的小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以群众直接受益为前提,如果规模太大,群众受益不均衡或受益不直接的程度也大,就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调查情况看,成功的议事会讨论的议题多数是村以下的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小规模仍是其基本格局。
(3)工程权属共有
“一事一议”议事会对他们所建工程的权属一般都用这样的表述:建成的工程归投资的农户所有,各户份额均等。这一表述表明:这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但村民对这种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与村民对公共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有三点不同。第一,所有权人有特定的对象,而一般公共财产的所有者没有特定对象,只要村民户口属于这个行政区,哪怕是新搬迁来的农户,都可以享受所有者的权利。第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转让。如农户搬迁时,可以将自己份额有偿转让他人。第三,具有排他性,即未投资的农户不能享受权利。但这种财产有一点与公共财产相似,即所占份额不能退出,因为使用中的财产不能分割。
(4)议定事项只具有一定约束性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也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这种约束性不同于行政决定的约束性,它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靠受益群众互相信任、互相监督和限制受益来实现,不带惩罚性。而行政决定由于形成的机制不同,一般须采用行政、经济等一系列手段来维持正常实施,有些还带有一定的惩罚性。
(5)议事内容广泛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不只是投工问题,它所涉及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通常包括投工、投资、占地、原材料、工程负责人人选和建设管理等。但这种广泛性与行政决定的广泛性不同,它只限于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而行政决定包括权限范围内所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事务。
四、“一事一议”议事会的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五、几点启示
“一事一议”打破了一些传统观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应用这种形式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观念、工作方式和方法上必须做到与“一事一议”的特点和规律相适应。
①组织“一事一议”议事会,要树立按受益范围开展工作的新思维,不能把传统的按行政区域开展工作的模式作为固定模式。若按传统的以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来召集“一事一议”会议,群众利益可能不完全一致,结果是议而不决,难于形成一致意见。
②“一事一议”议题,要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中产生,不可强加主观意见。“一事一议”这种形式的出发点就是要尊重群众意见。因此,对“一事一议”的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那些多数人关心、受益范围大、群众要求强烈的事项,应当作为重要议题组织受益群众讨论。
③基层干部既要当好发起人角色,也要注重支持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发起人。村、组干部本身就是群众推荐或选举出来的代表,应当率先介入“一事一议”议事会,积极地做好组织和发起工作。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发起人也应当受到重视,他们提出的议题来源于群众,有很强的代表性,绝不能因他们是自发产生的就撒手不管,应当正确引导,对合理的议题应当积极支持。
④基层干部要主动帮助群众做好协调工作。“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涉及的问题很多,有些工作并不是群众自己能解决的。如占地问题、跨行政区域的横向联系问题,必须靠干部去解决。干部要根据“一事一议”的基本特点,对议定事项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地进行协调解决。
⑤要善于对“一事一议”进行引导。政府支持和项目资金投入是对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的重要支持。现实中,农民有许多想做的事因为投资太大而不能做。一旦有经济支持,可以迅速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所以,要善于把各项政府投入和项目支持与“一事一议”结合起来,应用这些有利因素去促进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来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政府投入的资金也能为人民办更多的事。
综上所述,“一事一议”是组织农民投入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形式,它对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种形式也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一事一议”目前还只应用到投资额度与农民投入水平相适应的小型工程。投资较大、规模较大的工程仍然要按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运作。
第三篇:马山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序开展马山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马山乡按照县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马山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同时组织各乡直有关人员以及各村委支书、主任系统学习了项目实施流程,为确保“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马山乡“一事一议”工作进展顺利,共有48个行政村,申报48个项目,其中:道路硬化31个,人畜饮水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4个,村容村貌治理2个。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马山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骨干人员成立工作组,对各村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的审核。一方面积极主动的XX县区财政局衔接沟通,向县领导汇报目前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各村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投资投劳,从而使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得到全面展开。
1至6月份,马山乡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确定西竹新村等13个行政村的13个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容村貌等4个方面,项目计划总投资13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55565元,受益人口达到1万余人。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受益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使得农民群众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中得到很大的实惠。目前,获批准的13个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西竹新村、六位村、兴旺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工程已经竣工。
马山财政所2011年6月22日
第四篇: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总结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精神,扎实做好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现将我镇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2011年,我镇共实施了5个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分布在xxxx等五个村。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我镇坚持民主决策、奖补结合的原则,多次派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会同各村村委会一起进行实地考察,经过精心筛选,最终决定在群众要求最为强烈、投工投劳积极性很高的五个村开展道路改造项目。
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路改造项目在7月初完成了前期筹备工作,10月份道路改造项目全面竣工,历时3个月,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是:修水泥村路工程项目5个,总投资约400万元,共计铺设水泥村路9.3公里。其中村民筹资46.9万元,村民筹劳195.3万元,财政奖补157.4万元,村民投入劳动力4279人次,直接受益群众6708人。
为保证项目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让广大群众满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各村实际出发,创造性的
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严格做到干部到位、组织保障到位。二是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一事一议”会议、村务公开栏、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公示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四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创新管护机制,提高使用效益。
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域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首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群众愿望最为迫切的道路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扬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一个良好效果。我镇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路改造项目的实施,拉动了所在项目村的村域经济发展,改善了群众的出行条件,达到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惠民利民的目的。
总之,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路改造项目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们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成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xxxx镇经营管理站
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自从今年年初,中央、国务院2008年选择XX省、XX省和河北三个省,在全国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政府为确保我县试点积极有序的开展,县政府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溪洛渡镇在接到上级文件以后,积极组织成立镇村级公益事业单位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试点领导小组,财务管理组、监督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我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职工学习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在会上作出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等重要工作,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二要明确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及与之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以村民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奖补,优先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建成后受益面广的项目,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要把握原则。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注重实效、连片推进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四要加强组织。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由县新农办具体负责。各村要搞好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摸清家底,将基本情况上报到县新农村办。由县财政、农业和新农办等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上级要求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成果,促进我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后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并积极成立村级领导组,坚持以试点工作的重点在县、基础在乡村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各步工作。首先严格按照我县试点工作的步骤实施:5月中旬为部署动员阶段,由镇新农村办组织各包村工作组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再由各包村工作组向各村组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精神,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议事的积极性。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乡镇项目申报审批阶段,由各包村工作组深入到各村组实际调查取得基础数据,再将数据上报镇新农村办,由新农村办将数据整理编制实施方案,上报县新农村办,由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接下来,7月初至12月上旬为项目实施阶段,主要是落实项目资金,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包村工作组及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XX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和监管制度,制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各项硬件措施,镇政府对村两委加大建设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主要的是要严明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管理和及时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在实际工作的操作中,坚持从本村社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观测执行各项政策措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尊重基层的创造和实践,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积极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地进行,让广大农民满意,让基层干部满意,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在过去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走了不少弯路,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刚刚起步,在政策方面有许多不太符合实际的地方,但这是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矛盾和困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那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让农民朋友真正得到实惠,那也是我们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共同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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