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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公安部门治理变革的典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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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公安部门治理变革的典型案例 (摘要。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各国兴起的社区警务策略,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思维、新观念,体现了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蕴涵的“治理”观念。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西方各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践历程及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尝试对我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适用于社区警务战略的合理建议。) 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由于经济衰退、财政危机以及公民对政府服务普遍不满等原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均开始了以“治理”为特征的行政改革。从这些国家的改革实践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治理”所具有的一些特点。总体上看,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新的管理过程,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从本质上讲,治理意味着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不仅限于政府权力,不仅限于政府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从方式上看,由于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协商谈判。这就改变了以往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方式,而代之以一种上下互动的方式,也可以说,治理主要是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警察组织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在任何国家中都承担着维护统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同时其自身也面临着不断提高效能以适应不断变化形势的艰巨任务。近年来,美、英等国提出有别于传统专业化“快速反应、犯罪侦查”的“社区警务”制度实施之后,不仅明显改善了警民之间的关系,更是对陈旧警务理念的转换、警务机制的再造,体现出警察机构在维护公共安全过程中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其基本理念已经被我国接受并在全国由点到面的逐步推行。但是我国警察组织中固有的官僚封闭特征及落后的警务理念与组织文化,造成了在警务社区改革进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警察组织中产生了沟通不良及抗拒改革的状态,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简要的探讨,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社区警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及其理论蕴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已经经历了四次警务革命:第一次是1829年,英国人建立了都市警察;第二次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第三次是70年代欧美警察现代化运动;第四次是80年代以后至今,社区警务运动。其中的第三次革命,着重警察内部建设,使警察组织发展到鼎盛时期。各国警察不仅大幅增编,而且警察的薪金大幅提高,现代化装备也武装到牙齿。尽管如此,犯罪并未得到有效抑止。随之而来的有三个问题:警力和犯罪同步增长;警察成为“机器人”后造成警民关系恶化;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并没有同步提高对犯罪的认知率。人们逐渐意识到,警察好比一棵大树,想要蓬勃成长,根必须扎进社区。因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也只能是社会公众。由此,“社区警务”的理念逐渐清晰,并很快被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采纳,如今已经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所谓社区警务,根据休斯敦警察局的定义是指存在于警方与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其要旨是警察和社区居民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问题。而我国的学者在此基础上的新概括“旨在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应是对社区警务更有针对性的界定。因为社区警务战略要通过密切警察与社区的联系,要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来预防和减少犯罪、再造社 会和谐。 社区警务在做法及主要构成活动要素上,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改善警民关系,实现社区的犯罪预防(community-basedcrimeprevention)。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础,国外的警务工作中同样十分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了许多增强警民关系的措施。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重组巡逻活动(reorientationofpatrolactivities)。传统的警务策略着重于群众见警率高低及是否能快速反应打击犯罪来论定是否可以有效阻止犯罪,但是这种做法在近几年来遭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并逐渐转变为更有前瞻性、更有实质效益的“预警式犯罪预防巡逻策略”(proactivecrimeprevention)。在美国,80年代末期以前,警察在社区的执法工作主要是驾着警车在街道上巡逻,警察与公众直接接触的机会很少,警民关系冷淡,民众也很少向警方提供有关犯罪的线索。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的局面,80年代后期到现在,美国各地警察局让警察在社区内走出警车,步行、骑马或骑自行车,在人口稠密地区或商业街道上缓慢而目标显著地巡逻。这样警察能广泛接触民众,对社会上不稳定青少年能产生一种威慑作用,从而能减少警务区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徒步巡逻增进警民间的接触机会,通过家宅的个别拜访,建构警民合作、联系、预防犯罪网络。这一策略不只是可以做好事前犯罪预防的宣传、联系、合作的渠道,而且可以形成多元化巡逻勤务的重整与合作,在犯罪发生之时及发生之后,基层民警可以掌握到更多、更快的治安信息,有效维护社区内的治安品质。警察在执法与维持秩序的同时,还积极为社区公众服务,以增强警民关系。据调查,在美国警察接报案的电话中,只有20%与犯罪有关,80%是社会服务性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警察部门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区警务方面,如,警察有责任对伤病人实施现场急救,协助寻找失踪者,帮助迷路者、老弱病残者,等等。这样就给社区居民了解警察、认同警察并进而协助警方控制犯罪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警民协作对防控犯罪、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采取适当的警务措施,加强犯罪防控。警务措施是防控犯罪的重要手段。社区警察可以通过监控个别犯罪多发或易发点来防范犯罪。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对有问题的人即重点对象,警察应做到心中有数。社区警察应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对在社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除对受害人的紧急救护和现场保护等责任外,还应严格负责地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工作,避免社区警察与刑事侦查相脱节的现象。如,社区警察在案发后有责任迅速赶赴现场并注意采访受害人和目击者,尽量收集有关证据,为刑警侦查破案提供方便。社区警务措施应是多方面的。 三是提升民警责任感(increasedpoliceaccountability)。社区警务的策略,在于增进社区民警与社区内群众接触的机会,让警察与社区居民间能互相了解、相互体谅,培养彼此间对社区的归属感,进而通过群众自发性参与民警的工作及活动的中,达到协助及监督的目的,利用社区内资源共同来解决社区内的问题、提升社区治安,进而让群众对民警更有信任感,增加警察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与热忱,促进警民双方真正的合作。以加拿大为例,警察在实施社区警务时,即强调:所谓的“社区”包括了内部及外部的意义。内部而言,警察组织必须对其成员的需求和问题有所回应,授权给员工,提供基层警员决策的权力及弹性,以提高基层警员的士气与成就感。此外,也通过训练、领导、内部咨询等方式达到组织重组与警务革新的目标。对加拿大来说,这项内部的改革,比外部的作为更重要,因为他们深信:希望警员怎么待人,就要如何对待自己的警员;在改变别人以前,要先改变自己。至于外部的“社区”则包括所有顾客、警察服务的市民、各级政府机关、与其他警察常接触的公司团体。加拿大 政府要求这些顾客必须对警务服务有更高的参与程度。警察推出青少年援助计划、市民巡逻计划等,这些计划专案经过媒体、快报、特别刊物等方式宣传实施的结果,再犯罪率下降明显,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效果十分显著。 四是指挥的分权化(decentralizationofcommand)。每个社区因为其环境及治安状况的不同,因此有不同的警务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警察工作必须适时改变策略来适合各个社区的要求。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视情况充分授权给各个社区内的分支机构,使其自行制定符合该社区要求的策略。在此策略之下,各个社区内的民警,因为自主性较高,所以工作成就感与满意度相对地提升,这样一来也会使基层民警工作的热忱与效率大大提高。 社区警务运动对原有警察组织结构、理论观念所构成的冲击还不仅限于上述方面,还体现在价值目标、力量主体、工作重心、警务风格、绩效标准等诸多方面。一句话,社区警务体现了公共治理的基本蕴涵。具体而言,一是在警力方面,从人、财、物的巨幅增长转向“无增长改善论”。英国的警务改革最有代表性,针对增长警力编制的种种弊病,英国力争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器材装备的前提下,通过警务改革提高警察完成工作目标的能力。二是在警务风格方面,从单一的被动警务转向重视主动提前警务。针对反应警务日益显现的弊端,西方国家已把工作重点从快速反应转向预防犯罪,强调调查研究在先,以预防为主。三是在工作重点方面,从单一的巡逻与刑侦模式转向社区警务模式。由于传统警务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收效甚微,警察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警务上来。四是在衡量标准上,从单纯重视犯罪率与破案率到多种指标综合评估。许多西方警察和犯罪学家都认为犯罪率不能真实反映犯罪现状。隐案、漏案现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片面追求低犯罪率等于变相鼓励弄虚作假。现在英美等国已开始以多种指标综合评价警察的工作,这些指标有:被害人调查、安全感调查、公众对警察的满意程度调查、对警察工作的重点评价调查以及警民关系调查等。五是在力量的主体认识上,从以警察为主体到以社会为主体,逐步认识到产生犯罪的根源在于整个社会,打击犯罪的主体也在于整个社会。只有通过整个社会才能减少犯罪。六是在领导体制上,中央集权与地区自治的差距越来越小。以英美为代表的地区自治正在向加强全国统一协调、统一领导的方向发展;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警察逐步向分散权力、建立地方警察的方向发展。总之,西方警察体制正在发生明显的交融现象。七是在警务合作方面,从单一的警察行动向地区与洲际的警察行动发展,除了交流、协调行动式的国际刑警组织外,国际与洲际的实质性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八是在警察队伍的性质方面,军事化与平民化警察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军事化与平民化互相包容。一方面,随着反暴乱、反恐怖的实战需要,平民化警察根据需要建立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快速反应部队。另一方面,由于暴力对抗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限制武力论”成为西方警察行动的准则。宣传上的平民化与准军事化,是警务改革的趋势之一。九是在警察队伍构成方面,国家警察与私人警察共同发展,警察社会化的趋势明显。 总之,社区警务运动是涉及警察组织内部与外部的一场综合性改革实践,在组织内部,以管理主义为指导原则,倡导合理授权,实行参与管理,积极引入企业化管理方式;在组织外部,以公共选择理论为指针,寻求建立警民之间“同伙”关系,试图通过警民携手合作,共同鉴别影响社区品质的问题,进一步找出问题的根源,再由警察与群众共谋解决对策,达成增进整个社区治安的最终目的。简言之,西方各国社区警务改革体现了对经济、效率与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追求,包含了警察组织内部企业化,外部市场化、社会化等改革内容,蕴涵了管理主义、公共选择、社会控制等理论原则,是西方各国行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篇:论移动警务系统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运用(本站推荐)文章标题:论移动警务系统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运用 公安工作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区的人口和车辆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如何迅速判断某个人或车的来历和基本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刑侦部门在碰见一个形迹可疑的人物,如何在对方不备察觉的情况下,隐蔽地快速确定其真实身份以便抓住最佳战机。交巡警 在路上巡逻时,拦住一辆可疑车辆,如何快速断定是否为盗抢车辆。如果这时民警手里有移动手持终端(以下称俗称警务通)就能进行快速信息查询来确定。 警务通依托现行的移动终端pda设备(我们常说的智能手机)支持中文手写输入、无线传输(gprs\cdma\802.11b)、ic卡读写、gps定位等,具有车辆、驾驶员、全国在逃、公安法规、业务信息等实时查询功能,可在几秒钟内快速搜索、查找到目标信息,适合于公安民警在现场和移动中进行快速信息查询, 下面就从交通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谈谈警务通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根据公安部科技强警的要求,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随着这几年的发展,在交通管理方面以向科技化、多元化、正规化迈了一大步。交通指挥中心的建成、各路口的实时监控、通讯网络的基站建设、单位各单元的网络办公。以为构建移动办公提供了良好地硬件平台。而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大都具有流动性、随机性的特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给我们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场迅速判定驾驶人及车辆的基本信息,为我们的执法提供先决条件是我们现在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而警务通的出现就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交通管理中警务通的功能应包括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车辆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法规查询、ic卡读写、以后如有需要可以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利用现有的XX市移动通信无线承载网络、移动接入服务平台,建立支队的应用服务平台、安全措施、后台数据库来实现数据查询、数据采集、信息下载、数据交换等一些其它功能。 根据交通民警工作移动性强的业务特点,移动警务通系统须提供如下功能:数据查询、数据采集、信息下载、数据交换、系统管理、等一些其它功能。数据查询功能:可以通过移动数据接入、短信等方式实现数据查询。数据采集功能:可以通过手持终端采集必需的有效数据。信息更新功能。移动采集信息的更新包括两个方面:移动终端设备本机数据的更新及后台数据源的数据更新。信息下载功能:文档性数据下载到移动设备后,应能保证文档的完整性。数据交换功能:系统应具有与支队数据库实时交换数据功能、与银行系统进行交换数据功能。法律、法规文件、程序版本升级可以通过内网或无线数传网络下载,本地查阅。现场拍照、录音:现场拍摄照片、录音和放音等功能。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能够用到的有:交通违章处理,事故现场记录,事故处罚依据,记录处罚结果,事故绘图,扣证记录,车辆信息查询:注册登记信息,历史违章信息,年检信息,车辆挂失记录,报废车记录,转出车记录;驾驶员信息查询:驾驶员基本信息,驾证登记,驾证挂失,处罚记录,驾证扣押记录,年检信息,违章分值,满12分查询;全国在逃查询:在逃犯基本资料,案情摘要,罪行描述,模糊查询;公共信息查询:法律法规,常用办事程序,公安局内部通讯录,通知通告事项等功能。 随着XX市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运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按照公安部科技强警的要求,XX市公安局也加大了公安科技力量的投入,移动警务通在一些内地发达城市的率先使用,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我们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多,交巡警在路上执法的工作量和难度越来越大。一旦碰到违章或其他可疑情况,民警只能用对讲机或电话与指挥中心联系,请求协助查证,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效率较低。一线作战的交巡警迫切需要整合多项业务数据、具备移动无线查询和无线业务处理功能的集成化技术装备。另外,我们可以看到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建立在人性化的基础上的,而要真正实现人性化的管理,就必须以强大的科技手段做支撑。我们知道,现在的大部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开具处罚单不暂扣驾驶证件的,民警在平时的值勤中,检查一位驾驶人的驾驶证件,从证件的表面是看是看不出来他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记分是否达到十二分记录、交通违法罚款是否处理记录、交通事故处理记录、证件暂扣记录、甚至不能现场判定证件的真假记录等。可喜的是,我们现行全国的交通管理数据库,已经不断具有每天处理全国的驾驶人、车辆信息的能力。它能记录驾驶人、车辆每天的变更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各地的数据后台。为我们的查询、对比提供条件。本地服务器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数据并保持实时更新,如果这时民警手中有警务通,就能连线支队服务器,查询驾驶人的驾驶证档案,查阅各类信息。为我们的工作提 供帮助。 移动警务通具有ic卡的读写功能,今年新疆地区的记分本推迟下发,极大可能是改变原有的原始记分形式而采用ic卡来记录分值,这种方法更利于日常的管理和规范。而移动警务通能够记录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分值和查询剩余分值,为我们的处罚提供先决条件。 交管部门还可以将车辆管理中心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存储于警务 通上,随时对违章或肇事的司机和车辆进行查验,以便及时对例如拼装车辆、未交纳各种费用的车辆及其所有人做出处理,有效地抑制了隐患的发生。 警务通”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干警办案的效率。如今,移动“警务通”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大显身手,逐渐成为公安部门维护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XX市的交通警察就会在工作中使用上警务通,它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会大大提高交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第三篇: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十件典型商标案例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 十件典型商标案例 一、加工销售假冒“邦迪”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1月19日,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何xx、朱xx、陈xx所在的XX县区祯埠乡xx村进行检查,查获了大量“邦迪”注册商标的创可贴。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邦迪”注册商标商品。经查明,当事人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2008年2月开始在XX县区祯埠乡xx村从事假冒“邦迪”注册商标创可贴的加工销售,非法经营额111456元,违法所得27696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加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销售假冒“拉芳lafang”、“雨洁raclen”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12月15日,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圃分局在例行巡查中发现XX县区黄圃镇某仓库存放有涉嫌假冒“拉芳lafang”、“雨洁raclen”、“拉芳”注册商标的洗发露包装罐70箱(500个/箱)及其包装纸箱4120个,当场予以查扣。根据送货司机交代,工商执法人员又查出XX县区黄埔镇xx塑料厂未经授权擅自生产“拉芳”字样的塑料盖,并当场查扣“拉芳”大塑料盖75840个,小塑料盖51840个,生产“拉芳”塑料盖的模具2套。经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该塑料厂负责人刘xx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超过1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刘x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圃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工销售假冒“nike”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3月24日,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和XX县区公安分局根据投诉,对XX省XX县区孙河乡xxx村148号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田x及其家庭成员,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购进“titleist”、“callaway”、“cleveand”、“ping”、“nike”、“taylormade”等品牌半成品的球杆、球头、球杆把套再用切割机、磨杆机、烤箱等工具制作成成品杆,以每套480-520元的价格出售。XX县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侵权高尔夫球具实施了暂扣手续,共暂扣“titleist”、“callaway”、“cleveand”、“ping”、“nike”、“taylormade”等品牌的高尔夫球杆、球头、球杆把743支。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值10867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加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省工商局朝阳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9年11月23日,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田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田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徐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代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王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劳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龙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田x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四、销售假冒“五粮液”、“茅台”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3月31日,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田xx经营的商行库房中存放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茅台、国窖、水井坊、剑南春等品牌白酒,案值12万余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加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5月26日,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柜台、办公室、库房进行检查,查获了大量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品牌打印机。后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调查,当事人非法经营额达100多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海淀工商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9年9月23日,XX县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庭审,判处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1年,公司判处罚金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个人判处罚金15万元。 六、销售假冒“水井坊”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4月10日,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陈xx经营的XX县区虹桥xxx糖果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标有“水井坊”字样的白酒68瓶。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查明,当事人从2009年1月开始从一送货上门者处以45元/瓶购进标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水井坊”商标的白酒348瓶,计购货款15660元,然后以470元/瓶价格销售84瓶,销售额39480元;以500元/瓶价格销售186瓶,销售额91800元,合计销售额13128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销售假冒“gucci”、“burberry”、“montblanc”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3月24日,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根据线索,对广元西路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假冒“gucci”、“burberry”、“montblanc”等注册商标的眼镜、手表和皮具共计485件。经查,该经营场所负责人为左xx、左yy,经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根据杭州淘宝网公司提供的网络交易记录,当事人累计销售各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超过2500件,非法经营额达35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9年12月23日,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左xx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左yy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八、销售假冒“obali”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1月21日,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权利人投诉,对XX县区XX县区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扣涉嫌假冒“obali”注册商标的各式洋酒共843瓶。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达16.519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该经营场所负责人张x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县区工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销售假冒“乌海二锅头”、“老银川”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对XX县区城关镇某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该屋放有大量涉嫌假冒“乌海二锅头”、“老银川”注册商标的白酒及商标标识。经查,该出租屋为叶xx租用来销售白酒,经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根据厂家提供的价格表计算,非法经营额达15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销售假冒“ls”、“multi9”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9年3月17日,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塔xx(埃及籍)租住的XX县区江东街道青口北区单元房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涉嫌假冒“ls”、“multi9”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商品680件(规格:1p,12只/盒,20盒/件),其中,标注“ls”的小型断路器有425件,标注“multi9”的小型断路器有255件。经鉴定,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XX省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9年7月中旬,XX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依法批准逮捕塔xx。 第四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 2014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对部分省市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河北中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金百合小区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冯杰;建设单位为XX市腾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森;监理单位为XX市四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义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自然人高国辉存在挂靠行为,其以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二是施工单位存在出借资质证书行为,其允许高国辉以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三是ll15梁抗扭钢筋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四是约束边缘构件在连梁高度范围未设置箍筋,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二。辽宁东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汤河福湾小区b-18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德刚;建设单位为本溪县建六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孟祥宝;监理单位为沈阳方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魏淑晶。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其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交由个人实施,项目经理没有到岗履行项目管理义务;二是抽测部分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三。XX省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裕民新城一期10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王蒙生;建设单位为XX市裕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董秉刚;监理单位为包头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振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多个剪力墙边缘构件少设箍筋,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剪力墙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蜂窝、露筋等外观质量严重缺陷,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四。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XX县区山焦棚改广泉小区四期e-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王广庆;建设单位为XX县区峰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生林;监理单位为XX县区泽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石银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无工艺性检测报告,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抽测部分楼板上部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三是作业层钢筋连接质量差,电渣压力焊焊包不饱满。 案例五。XX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玉如意小区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王利强;建设单位为XX市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温艳丽;监理单位为XX市新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英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抽测部分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 案例六。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姜兵强;建设单位为XX市中心医院,项目负责人刘天存;监理单位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贤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报告不完整,未见焊接工艺参数记录,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楼梯施工缝留置在端部剪力最大处,且无施工技术方案。 案例七。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星海国际8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杨国红;建设单位为新乡统建文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长富;监理单位为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军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其项目经理未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现场实际负责人无社会保险证明,没有提供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没有提供商品混凝土采购款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等材料;二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案例八。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自治区XX市和悦大厦工程,项目经理王宏斌;建设单位为XX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智兴;监理单位为XX省科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田包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其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案例九。山西洪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坡底村新农村(槐荫小区)工程,项目经理刘星;建设单位为XX县区大槐树镇前坡底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负责人郭东胜;监理单位为XX县区泽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建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其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二是王天虎存在挂靠行为,其以山东大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名义承揽塔吊安装分包工程。 以上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市场违法行为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上述施工单位在本省(自治区)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五篇: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监理人快来看: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三)2016-10-17住建部建设监理建设监理 微信号:jsjl64271048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6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XX省XX县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XX省XX县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住院楼),项目经理李新红;建设单位为XX省XX县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项目负责人肖力;监理单位为天津建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于志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梁柱节点和部分柱的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部分拉结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三是脚手架局部连墙件数量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部分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亦庄开发区g1r1地块5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吴双;建设单位为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于春权;监理单位为北京伟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贺成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柱主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塔式起重机塔身标准节混用,部分塔式起重机标准节无顶升横梁防脱功能,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三。XX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自治区XX市XX县区毫沁营棚户区集中回迁小区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史建军;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赵航;监理单位为XX省宏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全丽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未设置荷载限定标牌,钢丝绳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直立梯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四。XX县区胜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XX县区玉皇山老海高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a10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崔静;建设单位为XX县区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生奇;监理单位为XX县区工程建设监理处,项目总监刘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楼板底部存在多处裂缝;二是部分脚手架立杆有缺失,主节点处缺少横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附着架撑杆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五。XX县区恒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县区第九中学教育楼工程,项目经理王海彬;建设单位为XX县区教育局,项目负责人李青;监理单位为XX县区力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贵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钢筋堆场部分钢筋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进场验收复试记录。 案例六。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XX省XX县区中医院工程,项目经理王希东;建设单位为XX县区中医医院,项目负责人王久阳;监理单位为XX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徐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主卷扬钢丝绳防脱槽装置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基础中部分钢筋焊接无复试报告。 案例七。XX市安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XX省XX市XX县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校工程,项目经理孟晨朔;建设单位为XX县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校,项目负责人李景有;监理单位为吉林弘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尹玉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柱钢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部分楼梯下部主筋数量不足,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部分楼梯平台梁箍筋用光圆钢筋替换螺纹钢筋,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八:视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源县回族花儿艺术传承培训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高喜成;建设单位为XX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负责人马启峰;监理单位为河南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再兴。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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