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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干事安全目标责任书
事务管理干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018)
事务管理干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运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指标控制:
1.2.3.4.5.令。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承诺公司副总经理:
我为XX市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事务管理干事,为做好生产安全运行工作,向公司副总经理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划分,负责本单位行政后勤、交通保卫、职业病防治等安全工作。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体检。
2、检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对防暑降温的费用正确使用,保证清凉饮品的供给,并检验其卫生状况。交通事故为零。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全员教育、三级入厂教育培训100%。安全事故隐患(含自查)整改率90%。
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改
4、加强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中毒的发生。加强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
5、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炊事机电设备及机具要定期检查和维修。
6、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
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施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签字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人(签字):
XX市寰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盖章)年月日
第二篇:宗教事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宗教事务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中共叶集试验区工委统战宣传部制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2006"16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及市宗教局工作安排,试验区工委、管委与各乡(办)就切实做好2007年度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各乡(办)负责辖区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本地区宗教领域稳定、有序。
2、各乡(办)要成立宗教工作领导组,各村(街)确定一名信息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网络。
3、依法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乱建佛教寺庙和露天佛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4、对领导不力,造成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当造
成负面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叶集试验区管委会
乡(办)
签名:签名: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第三篇:宗教人士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良种场良种场宗教人士落实
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责
任
书
良种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
良种场宗教人士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责任书为确保我场各宗教场所的平安稳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按照《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则》,保持宗教活动的正常化,落实宗教事务管理的“三管一负责”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与各村签订统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宗教人士为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二)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开展“双五好”(五好宗教人士、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遇到突发事件,能保持头脑清醒,积极地协助政府做好劝阻说服教育和事件的平息工作,维护好本场所内部及周边群众的民族团结工作。
3、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从事合法宗教活动;讲经中,以新编卧尔兹为标准,正确阐释宗教教义、教规;不私带塔里甫(满拉),不私下传教,不得指定他人在场所内讲经,不组织跨地区宗教活动,不组织直属亲属参与零散朝觐活动,场所及周边发生异常情况,能及时、公正地向相关部门汇报。
4、不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妨碍国家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以及其他损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班。
5、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健全,并按照规定标准制定上墙,严格执行重大节日值班制度,人员落实到位;场所主要位置设有明显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预防未成年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板报、宣传栏或橱窗;宗教场所内有《宗教事务条例》、制止零散朝觐、“八荣八耻”、三热爱等方面的宣传内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公布账目,便于群众监督。
6、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发生时,各村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村负责人要及时赶到现场稳定局势,做好政策宣传和劝导等工作。
7、认真执行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并对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主动调处率要达到95%以上。
8、在开展民族宗教团结月活动中要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积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的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9、认真做好公、私朝觐工作。积极向片区信教群众宣传公朝,防止和杜绝私朝。特别是要向穆斯林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工作政策,揭露非法朝觐中介组织和组织者骗人、害人、坑人的勾当,宣传零散朝觐的危险,教育广大穆斯林群众正确对待“朝觐”,不要上当受骗,坚持走政府有组织的朝觐渠道,不参加零散朝觐。
三、责任考核
(一)依照本目标责任书,责任人对本村辖区内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总责。
党委书记(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会主任(签字):
二○一三年月日
第四篇:社会事务办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市街道办事处
乙方: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更好调动科室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重建争优、发展争先”,双方特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任务(总分100分)
(一)民政工作(25分)
1.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严格
按照政策、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医疗、生活、教育等救助全面落实。(5分)
2.认真做好双拥、老龄、民政优抚、殡葬管理、社会福利院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拥军优属活动经常开展,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敬老优待政策及时兑现,切实帮助生产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和特困户。(5分)
3.搞好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干部、组干部的管理,抓好机关干部蹲点联系社区居委会工作。(3分)
4.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3分)
5.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工作目标任务。(4分)
6.落实好特殊党费援助城镇住房损毁重建户中低保户和三无人员的援助工作。(5分)
(二)劳动保障和再就业工作(10分)
1.指导社区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4分)
2.做好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援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多途径、多方式、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就业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6分)
(三)社区建设(15分)
1.完成7个社区阵地重建工作和11个社区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工作。(8分)
2.4个社区创建为“特色型”社区。(7分)
(三)城市管理工作(20分)
1.扎实、有序、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深化阶段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7分)
2.配合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做好“门前三包”的监督管理工作。(4分)
3.搞好初级卫生保健、环保、“狂防”、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等工作。(3分)
4.加强对卫生文明劝导队人员的教育管理,完善制度,强化考核。(3分)
5.9月底前完成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3分)
(四)其他工作(30分)
1.科室内部分工明确、管理科学、团结协作,科室责任人与科室成员逐一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4分)
2.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公开、公正执法,不出现违规执法行为。(2分)
3.做好联系社区居委工作,帮助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社区年终考评合格。(3分)
4.坚持民情日记、去向公示、首问制。民情日记抽查不合格一次扣0.5分,去向无公示,办事找不到人,一次扣0.5分。(2分)
5.坚持机关上下班制度及会议、学习、值班制度,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对科室人员值班抽查不到位,一次扣1分。(5分)
6.保持办公室整洁、定期整治绿化责任区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3分)
7.每月完成(党务)政务信息2条,全年24条。(4分)
8.认真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服从组织调配。(3分)
9.开展好“重建争优、发展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和干部“勤廉双优”争创活动。(2分)
10.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解方案中的工作。(2分)
二、加减分标准
(一)获市级业务部门表彰每项加0.5分,获市委、市政府或XX市级部门表彰每项加1分,获XX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每项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每项加3分,获国家级表彰每项加5分。
(二)宣传报道、调研文章、党务、政务信息被德阳一级采用的一次加0.5分,被省级采用的一次加1分,国家级采用的一次加2分。
(三)接受上级工作检查时因出现问题而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减相应部门总分2分。
(四)市委政府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扣分、加分,作相应折算后,对考核科室作相应扣分、加分。
三、奖励标准
(一)奖励以全年工作实绩所得分值为标准,评出
一、
二、三等奖。95分以上为一等奖,95分以下90分以上为二等奖,90分以下85分以上为三等奖,总分低于85分不予以奖励。
(二)分管领导与科室目标责任挂钩,同等奖惩。
第五篇:统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乡统战、民族宗教事
务管理目标
责
任
书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
**乡统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目标责任书
(2012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族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我乡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乡党委、政府决定与各行政村签订统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与宗教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成立村级工作小组;
2、各村必须有民族宗教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3、各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4、各村要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目标任务
1、各项档案管理及制度健全。
2、宗教活动场所各种管理制度健全。
3、按照《**县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完成2012年度宗教人士、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学习培训任务、每年最少2期。
4、开学阿訇的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以上。
5、开学阿訇的聘任率达到100%以上。
6、及时发现并制止、查处非法乱建宗教活动场所行为,重大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7、跨地区宗教活动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并得到有效管理。
8、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发生时,各村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村负责人要及时赶到现场稳定局势,做好政策宣传和劝导等工作。
9、认真执行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并对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主动调处率要达到95%以上。
10、在开展民族宗教团结月活动中要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积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的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三、责任考核
(一)依照本目标责任书,责任人对本村辖区内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总责。
(二)乡党委、政府将依据考核内容,制定量化考核标准,纳入对各村整体工作的考核。
党委书记(签字):政府乡长(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村委会主任(签字):
二○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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