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支付中心日常支付业务规程
管理项目:日常集中支付业务
管理依据:
1.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
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50号);
3.苏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7〕130号);
5.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通知(苏银〔2007〕82号);
6.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市级公务卡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08〕85号);
7.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库〔2008〕11号);
8.关于建立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的批复(苏编发〔2002〕4号);
9.关于印发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编办〔2003〕43号);
10.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制度、政策、法规等。
管理对象:苏州市市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
管理程序:
▲大厅模式管理程序
支
付
后
的
流
水
账
批准后借阅原始单据
代理银行
供货商
支付信息回单
支付
现金支付
付款凭证
预算单位回执
预算单位报账
用款申请
支付凭证
支付中心资金科
支付中心受理科
单据审核录入
开具付款凭证
凭证生成登账
报表制做生成
支付中心会计科
单据传递
支付息息
支付中心
日常支付管理
1.1 日常支付业务规程(大厅模式)
1.1.1 接单
支付中心受理科接受预算单位提供的核报单据(备用金核报汇总表、公务卡核报汇总表、发票、结算单据等)和《支付申请单》。
标准:预算单位填报的《支付申请单》准确、规范,提供的原始凭证符合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受理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热情、礼貌,主动受理。
1.1.2 审核单据
支付中心受理科审核预算单位核报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将原始单据归还预算单位报账员。
标准:预算单位填报的《支付申请单》准确、规范,提供的原始凭证符合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受理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核《支付申请单》及所附原始凭证,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审核《支付申请单》及所附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退回预算单位。
1.1.3 支付信息录入
由支付中心受理科负责录入相关支付信息提交支付中心资金科。
标准:根据审核后的《支付申请单》录入相关信息。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受理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支付申请单》录入每一笔支付信息。
1.1.4 出票
支付中心资金科对受理科录入的支付信息进行核对,并打印支付单据送达代理银行。
标准:受理科传递来的支付信息与《支付申请单》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接收并审核受理科转来的业务信息,复核内容包括:支付信息中支出内容、预算科目、资金性质、收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金额是否与《支付申请单》列示内容一致。
(2)对汇入异地的款项,填列汇票委托书,核对后办理相关手续。
(3)负责空白支票的保管。对预算单位借用支票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主任审核。催讨逾期支票。
(4)保管支付中心的印鉴。
(5)打印支付凭证,审核后加盖印鉴,交代理银行。
(6)每日营业终了后进行日终处理。
1.1.5 付款
支付中心资金科委托代理银行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并由代理银行送还相关付款回单。
标准:支付令与《支付申请单》内容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将审核后的支付令、汇票委托书等支付凭证加盖印鉴,委托代理银行付款。
(2)将代理银行送还的付款回单按“银行盖章后退付款人作回单”联和“预算单位回执”联分别送会计科和受理科。
(3)收到银行退票传票,办理冲销手续。
1.1.6 记账
支付中心会计科负责凭证生成并登记入账、定期编制报表。
标准:支付中心资金科及代理银行转来的凭证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会计科有关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凭证录入、收入录入
①根据《支付申请单》及“银行盖章后退付款人作回单”联等支付信息生成会计凭证。
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收入单据,录入拨入预算内、外资金,单位其他资金。
③将审核后的收入单据生成会计凭证。
(2)凭证审核、收入审核
①审核会计凭证。
②审核录入的收入。政府性基金(资金)收入及单位其他资金打印到账通知书给预算单位。
(3)凭证记账
(4)对账
①与代理银行对账,两个工作日内核对银行存款。
②与预算单位对账,次月初第二个工作日打印对账单。
③每月与国库处对账。
(5)结账
①月末结账。
②年末结账。
(6)编制报表
①次月初第三个工作日出具会计月报。
②年度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会计年报。
▲清算模式管理程序
1.2 日常支付业务规程(清算模式)
1.2.1 接收信息
支付中心受理科接收预算单位上报的直接支付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资金科。
标准:预算单位上报的直接支付信息业务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受理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热情、礼貌,主动受理。
1.2.2 出票
支付中心资金科打印直接支付单据送达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打印授权支付单据送达代理银行。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资金科接收受理科提交的业务信息。
(2)资金科负责《苏州市贷记凭证(财政授权支付专用)》的保管及领用。
(3)资金科保管支付中心的印鉴。
(4)资金科打印直接支付凭证,审核后加盖支付中心印鉴,交代理银行。
(5)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打印《苏州市贷记凭证(财政授权支付专用)》,加盖本单位印鉴,送达代理银行。
(6)资金科每日营业终了后进行日终处理。
1.2.3 付款
支付中心资金科委托代理银行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并由代理银行送还相关付款回单联;预算单位委托代理银行将相关款项垫付给收款人,并带回代理银行确认后的支付凭证回单用于记账。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代理银行依据加盖印鉴的支付单据付款。
(2)资金科将代理银行送还的付款回单中“银行盖章后退付款人作回单”联送会计科;预算单位带回代理银行确认后的支付凭证回单用于记账。
1.2.4 清算
支付中心资金科按支付资金性质分别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资金与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标准:代理银行及时传递《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内)》、《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外及其他资金)》。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资金科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接收代理银行按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编制的《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内)》、《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外及其他资金)》。
(2)将接收的《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内)》、《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外及其他资金)》中的信息分别与集中支付系统中生成的需清算信息进行核对。
(3)核对无误后生成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清算划款凭证,打印预算外及其他资金《 支付申请划款凭证》(一式四联),并加盖印鉴,交代理银行。
(4)代理银行确认后将《 支付申请划款凭证》“付款银行借方凭证”、“收款银行贷方凭证”、“收款人记账凭证”联分别送相关单位,将“付款人记账凭证”联返回支付中心资金科,由资金科交会计科。
1.2.5记账
支付中心会计科负责凭证生成并登记入账、定期编制报表。
标准:支付中心资金科及代理银行转来的凭证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支付中心会计科有关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凭证录入、收入录入
①根据《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内)》、《财政集中支付汇总清算单(预算外及其他资金)》、“银行盖章后退付款人作回单”联及《 支付申请划款凭证》“付款人记账凭证”联等支付信息生成会计凭证。
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收入单据及电子信息,录入拨入预算外资金、单位其他资金。
③将审核后的收入单据生成会计凭证。
④根据财政审批的“用款计划额度”生成会计凭证。
(2)凭证审核、收入审核
①审核会计凭证。
②审核录入的收入。
(3)凭证记账
(4)对账
①与代理银行对账,两个工作日内核对银行存款。
②与预算单位对账。
③每月与国库处对账。
(5)结账
①月末结账。
②年末结账。
(6)编制报表
①次月初第三个工作日出具会计月报。
②年度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会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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