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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桥街道社区居委会规范化服务手册(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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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社区概况………………………….....1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12 三、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 ….15 四、社区居委会岗位职责…………… 22 五、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及服务指南…26 土桥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土桥社区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位于梨园南街路以南、京津公路以东、大运河以西、外六环以北,共分7个居民宿舍区,825户、1912人,21个居民小组,现有辖区单位24个。社区现有志愿者45人、党员104名。为满足居民的需求,土桥社区与辖区单位土桥玻璃钢厂领导协调办公用房,建立土桥社区全程代办服务分室,解决了远离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办事难的问题。土桥社区党建工作,实行党员包户制度,分五个组对儿女不在身边的老、弱、病、残户的日常生活给予照顾,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负责人:金秀华 联系电话:81586390 乔庄北街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乔庄北街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0.3平方公里,北至京秦铁路;南东段至运河大街、西段至乔庄北街;东至滨河路;西南段至玉桥东路、北段至玉桥中路;居民1340户,人口3300人,居民住宅楼44栋,楼门163个。居民小组18个,正式党员70人,其中女:23人、男47人,预备党员1人。社区志愿者150人,便民设施8个,辖区单位10个。乔庄北街社区以安全型、健康型、环保型社区为特色,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04年被通州区评为示范社区。 负责人:徐永霞 联系电话:81585317 前 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区,我街道办事处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编写了《玉桥街道社区居委会规范化服务手册》。 该手册是一本集有关法律、政策及中央有关文件、市区领导讲话、社区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行政工作为一体的工具书。 望玉桥街道全体社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并以此作为社区工作的指南,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由于水平有限,该手册中内容难免有疏漏之处,希望提出宝贵意见。 编 者 葛布店北里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葛布店北里社区位于玉桥地区西北地带,南至运河西大街,东至潞河面粉厂东墙外,西至新城南街,北至京秦铁路。辖区面积1.4平方公里,现有户数1245户,人口2725人,居民小组12个。志愿者队伍7个,共103人。目前社区有党员105人,其中就业在岗34人,60岁以上的54人,高中以上学历47人。党总支下设先锋党支部1个,党支部7个,其中非公经济党支部1个。辖区内有邮局等便民服务设施15个。单位13个。“关协”、“体协”、健身队、合唱队的成立,形成了本社区的特色,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活力。 负责人:杨雪华 联系电话:81524780 艺苑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艺苑社区成立于2003年,是新兴的社区,位于玉桥地区中部北侧,辖区面积0.412平方公里,北起京秦铁路,东至玉桥中路,南至运河大街,西至潞河面粉厂东墙。辖区常住户1513户、3861人。有一个党总支部,下设五个党支部,党员100名;居民小组13个;有6支群众志愿者队伍,分别在社区计划生育、治安巡逻、文艺宣传、环境卫生、青少年教育、社区安全等方面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艺苑社区交通便利,街道繁华,有企事业单位8个(含一所市示范高中),居民区15个,餐饮业聚集,中型规模以上的餐馆3家,居民生活设施齐备。艺苑社区成立时间虽短,加之有部分双管区域,增添了城市管理难度。社区建设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建设平安社区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每年一度的春节团拜会更是办得有声有色!04年被评为市级平安社区。 负责人:丁新宇 联系电话:81534001 玉桥东里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玉桥东里社区位于玉桥东南地带,社区范围:东起通三铁路,西至玉桥东路,北自运河东大街,南到梨园南街,区域面积77公顷。辖区49栋楼、254个单元门,总户数3447户,常住户数1501户,常住人口3485人,其中流动人口168人。居民小组数28个,辖区党员57人,党总支下设四个党小组。辖区单位7个,社区志愿者服务队3个,176人。社区便民设施31个。玉桥东里社区是新建社区,由5个居住小区组成,每个小区都有物业公司和家委会,结合社区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居委会积极搭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桥梁,协助物业公司在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等方面做好工作,巩固“平安社区”的成果,创建治安模范社区,在社区内开展环保型花园式小区的创建活动,抓精品、抓亮点,使社区环境面貌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负责人:杨平 联系电话:81546160 玉桥南里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辖区面积0.53平方公里,北至运河大街,南至梨园南街,西至玉桥中路,东至玉桥东路;目前户数2700户,人数7800人,居民小组18个;社区党总支下设八个支部,共有党员165名;志愿者队伍三支,治安巡逻志愿者100人,社区积极分子队伍50人,社区义工队伍50人;便民设施包括健身器材、文化广场、图书室、活动室、大运河蔬菜三店;辖区单位15家,门面店80家;社区充分调动玉南文艺人才积极性,重点开展多方面的文化娱乐活动。 负责人:陆波 联系电话:81586364 玉桥北里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玉桥北里社区位于玉桥中路以东,玉桥东路以西,乔庄北街以南,运河大街以北,面积68000平方米。现有居民楼57栋,社会单位11家,门面店52家,常住户2923户,居民6838人,党员193人,志愿者295人,楼门组长213人,出租户194户,出租房屋218间,外来人口293人。辖区中有新华医院社区分院、邮政储蓄所、建行储蓄所、玉桥小学、玉桥幼儿园、兴华物业玉桥分公司、两个健身场等,是通州区旧城改造较早且生活设施较齐全的搬迁小区之一。社区内呈现“六多一低”,“六多”——人口多、少数民族多、老年人多、残疾(特别是精神残、智残)人多、外来人口多、低保人员多;“一低”——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由于构筑了健全的社区党组织“三级网络”、社区居委会“四级网络”体系,社区治安巡逻防范体系,使得在治安巡逻、党建工作、老龄工作、共筑共建、青少年教育等工作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创出了“玉北”特色。 负责人:张秋英 联系电话:81586392 梨花园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梨花园社区位于玉桥地区西南地带,北沿梨园北街,东至玉桥中路,南至梨园南街接京津公路,西至杨家洼路,辖区总面积3万平方米。重点管辖区域:梨花园小区、卫生局宿舍楼、变压器二厂宿舍楼、小街部队家属院。人口总数1544户,4690人,居民小组17个,党员人数120名,党总支下设五个党支部,志愿者200名。便民设施:1个活动场所、1处健身场地。辖区单位5个。社区特色:以党建为龙头,创建民主自治型社区。 负责人:张秀玲 联系电话:60526533 运河东大街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社区面积80平方公里。自治范围:东起玉桥中路,西至住总集团,北起梨园北街,南至运河东大街。全社区现总户数4200户,总人口12600人。社区党总支共有党员117人,党总支委三人,下设两个党支部。社区共有两支志愿者队伍,44人。辖区单位21家。便民摊点5家,有小卖部、菜站。社区特色:本社区面积大,范围广,大体上可分为三片。葛东一片,属于老旧小区,无人看管。玉桥西里70号院一片。玉桥西里72号院一片。今年社区建设准备抓为民服务社区这一亮点。 负责人:崔艳勇 联系电话:81525744 葛布店南里社区居委会 社区概况:葛布店南里社区居委会所辖社区面积为0.7平方公里,东至梨园北街,南至九棵树东路,西至果园环岛,北至运河西大街。社区居委会所辖1475户,3029人,居民小组18个。社区党员共计143名,其中本社区党员121名,非本社区党员22名,下设两个党支部,分为葛布店南里社区党支部、北京市第二肉类联合加工厂家属院党支部。志愿者组织共有42人。社区服务网点包括梨园卫生院、核工业化工冶金研究院幼儿园等13家便民设施,辖区共有5家单位。因葛南属于老旧小区,社区特色有待发展。 负责人:张强 联系电话:81512199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要积极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成员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权威; 4、带头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并动员和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拥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 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半数的,可对某项议题进行决议。大会具有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权利。 2、罢免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协商议事会委员会成员有权实行罢免。对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进行变更或撤消。 3、监督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社区居委会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的0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无权更改,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㈡北京市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㈢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㈣《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北京市11号文 ㈤《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㈥刘淇同志在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 ㈦杜德印同志在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 ㈧吉林同志在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㈨区委书记梁伟在通州区第一次城管会上的讲话 ㈩副区长赵玉影在通州区第一次城管会上的工作报告 (十一)区长邓小刚在通州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十二)副区长赵玉影在通州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十三)2004、2005社区工作意见 1、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通政发[2004]81号 2、关于加快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通政发[2004]82号 3、关于加强街道和社区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4]83号 4、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4]84号 5、关于加强场面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4]85号 6、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五次、通州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05]22号 7、2005年通州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折子工程 通社区字[2005]3号 8、北京市通州区街道办事处工作办法 通政发[2005]40号 9、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关于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5]41号 10、关于开展示范社区、规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5]42号 11、北京市通州区街道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通政发[2005]43号 12、关于加强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培训的意见 通政发[2005]44号 13、关于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的意见 通政发[2005]45号 14、通州区委、区政府关于对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的意见 就通发[2005]23号 15、关于区属单位共建社区的工作意见 京通发[2005]24号 16、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工作锻炼的意见 京通发[2005]28号 17、关于开展示范社区、规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18、关于下发特色示范社区指标体系的通知 通社区办发[2005]1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广大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本章程提及的社区是在街道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依据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依法自治权的基本形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驻本社区单位代表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的外来人口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民主推选2-3人参加。社区成员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并从原居民小组或驻社区单位中补选产生。 第七条:社区成员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成员的义务。社区成员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调解、社区医疗、计划生育、物业管理、社区环境等工作进行管理; ㈢、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协调处理社区内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并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项,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 ㈣、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需求,向政府转达社情民意,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㈤、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务服务工作在社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执行以下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听取建议和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建议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有关事项进行讨论。 报告内容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3、居民联系制度:社区居委会设立群众接待日和楼门组长、积极分子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听取社情民意,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群众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建议。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接受社区成员的考核评议。如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有严重不满,社区居委会应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质询,并要按照大会要求对工作进行整改,对不称职工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全体社区成员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的主要经费来源 1、街道办事处下拨的办公经费; 2、办理社区公益事业向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筹集资金; 3、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 4、组织开展低偿社区服务活动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所有权。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任何人不准侵占、挪用和私分,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经费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未列入预算的经费需经社区居委会审批,大额资金需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益事业所需要的费用,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或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签字审批制度。要做到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负责财务管理的成员离任时,应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第五章 社区文明公约 第二十五条: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整洁、安定团结的居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地区实际,经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 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心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㈡、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㈢、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传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活动。 ㈣、搞好小区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写出乱画。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保持小区院落环境整齐,不乱停放车辆、不乱晾晒衣被;保持阳台楼道整洁,不乱堆物品,不乱扔废弃物;遵章守约,不私搭乱建违章建筑 ;加强对动物的管理,不违法饲养动物,养庞物做到不扰民、不污染环境。 ㈤、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不做伤风败俗之事;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㈥、自觉遵守《北京市民文明公约》,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城市做贡献。 ㈦、树立文明新风,邻里和睦、互助互敬,争做“五好家庭”,共建“五好门栋”,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㈧、本《社区文明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玉桥街道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2003年12月1会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一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召开。 第三章 社区居委会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区、街及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六项权利义务对社区事务行使议事、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开展社区民主自治工作。 第十四条:本社区居委会管辖规模1000-3000户。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由五人组成。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社区成员直接选举产生,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保障委员会;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文化教育和科普、体育委员会;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 第十六条: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可享受补贴。标准由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由街道办事处下拨,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㈡、依法协助政府对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治安、人民 6、票据管理 1、严格执行支票、现金领取手续,凡使用支票、现金者,由居委会主任向办事处主管主任请示,经批准后填事实上借款 单,方可使用。 2、严格报销手续,每月20日报销(如遇节假日顺延)。所有票证应为正式票据,票据上的名称、日期、金额、内容真实可靠,票据上的印章、字迹清楚,报销所有票证必须有主管主任签字。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有权矛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如出现违章报销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准白条入帐,严禁坐收坐支。 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2、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有案卷目录。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3、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 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4、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㈦监督考评制度(参照2004年出台文件) 1、考核内容 2、考核办法 3、奖励办法 ㈠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每月要针对各项工作,总结上月完成情况,确定下月工作计划,拟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要积极与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密切联系,有力推动各项工作。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要雷厉风行、认真严谨、克服疲沓、拖拉、敷衍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实际,多做调查研究,对社区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严格办事程序。处理社区事务要不越权、不违规、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5、规范请示报告制度。要严肃请示、报告程序。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不得多头请示,不得越级报告。 6、不搞无原则纠纷。互谅互让,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加强公文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加强行文、会议等工作的规范化、实效性建设。上传下达要准确无误。 ㈡考勤制度 1、严格工作纪律,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保证有 人在岗(特殊情况除外),不办私事,不打电话聊天。 2、严格请销假制度。社区居委会干部请假一日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批准(书记、主任由街政科科长批准。);社区居委会干部请假二日由街政科科长批准;三至六日由主管主任批准,七日以上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事后,要及时销假。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违者视同旷工。工作时间离开居委会要向有关领导打招呼,事后及时返回。 3、请假待遇规定 ⑴病、事假工资按天数扣发。(病假要有医院证明) ⑵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旷工七天以上予以解雇。 ㈢廉政制度 1、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完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尽职尽责,密切联系居民,关心解决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故意叼难群众。 3、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好居民、社会单位的关系,不向居民和社会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4、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的馈赠及宴请,正常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贿赂他人,不私分、挪用、截留各种资金。 ㈣学习培训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立足本职,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范围。 2、居委会主任以及居委会有关人员,要按时参加街道办事处或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要事先请假。 3、各居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实施,以提高自身的素质。 4、利用居民文明学校,组织居民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发挥阵地作用,增强文明意识。 ㈤财务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 社区居委会的财务工作按照资金专用,自主支配,财务托管、分户记帐,办事处指导、适时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 2、资金来源 ⑴街道办事处定期拔付社区办公经费、活动经费等专项经费; ⑵社区协调资金。 3、管理方式 ⑴办事处根据区财政每年固定拔款额度,分年初、年中两次拔付到社区专用帐户。按照10个社区开展正常工作的需要,年初下拔每个社区1000元的周转资金,随时支出,按月报销。大额支出可与财务部门借领支票、现金。 ⑵社区居委会的专户账目实行托管,由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总帐、收入明细帐、支出明细帐。各社区设立收放明细帐,支出明细帐,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社区要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每月支出计划,无特殊情况,每月严禁超过支出标准,保证经费的有序性和时效性。 ⑶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财务部门负责对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监察科、财务科、街政科负责监督检查。 4、资金使用范围 电话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及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5、资金支出审批程序 ⑴社区居委会帐目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实施管理,全部收笔试按规定统一入指事实上帐户,严禁坐收坐支。 ⑵社区支出实行专款专用,按照预算额包干使用,支出资 金结余可跨年度结转,仍归社区使用。 ⑶居社区居委会日常支出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经手人签字,居委会主任批准签字;支出500元以上,居委会应事前请示主管社区的副主任同意,经手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⑷社区居委会协调资金的支出,要按居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公布,支出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事前需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社区居委会协调资金用办事处开具票证的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建设,不用办事处票证的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安排使用,但不能用于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 六、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及服务指南 ㈠岗位职责 1、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⑴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⑵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监督; ⑷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接收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 ⑸协调社区居委会各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⑹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议事委员会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⑺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 2、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⑴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⑵配合社区居委会主任带领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完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⑶社区居委会主任制定年、季度、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各项工作的措施; ⑷接受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委托,召集主持有关会议。 ⑸协调分管工作中的关系,处理存在的矛盾,组织有关人员保证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并负责总结分管的工作情况; ⑹及时向社区居委会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社区成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社区居委会委员职责 ⑴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委员会日常工作; ⑵ 负责分管的社区居民小组长的沟通; ⑶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⑷执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形成的有关决议; ⑸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㈡居委会六大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委员会职责 发展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为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提供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社会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化解矛盾,调节纠纷;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看门护院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协助政法机关做好缓刑、监外执行及“两劳”释放人员和“法轮功“练习者的考察、管理和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员的管理。 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举办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紧急自救、生育健康知识讲座,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人户分离、外地来京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不出现计划外生育二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委员会职责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娱、体育活动,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做好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丰富社区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 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本社区单位做好 “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行为;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监督、协助物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 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委员会职责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负责联系社区单位,开展共驻 共建,开发整合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 护集体财产。 ⑺积极推出能够展示玉桥形象的党员服务品牌和服务岗位,总结推广党员标兵、党员楼门、特色党小组、先锋岗党支部、优秀党员服务岗位等关键岗位、关键人的先进事迹,树立玉桥党员新形象。 4、社区党组织职责 ⑴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 ①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主要职责:Ⅰ.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Ⅱ.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Ⅲ.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部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Ⅴ.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Ⅵ.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②社区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党总支书记在党总支部委员会 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Ⅰ.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研究制定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Ⅱ.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经济监督和社区党建工作负全责,按时向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Ⅲ.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支持党总支委员的工作;抓好党总支的学习,按时召开生活会;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Ⅳ.抓好党建协调分会的工作,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抓好党员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活跃党组织生活;抓好社区业余党校的工作,加强党支部负责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居民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教育。 ㈠社区党建工作 1、组织创建的基本任务: ⑴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把工作的重点放到 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团结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⑵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规范党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程序,健全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⑶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 ⑷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⑸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新建小区的党建工作。 2、基本要求。 ⑴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⑵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组织文化和道德规范。 ⑶领导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务、居务公开等制度,组织群众参与和监督社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和事务。 ⑷把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领导或指导居民自治基层组织落实国家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结合起来。 ⑸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民意调查制度、民意反馈制度。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群众需求。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对不适当的要求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建立沟通协商渠道,增进沟通与了解,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⑹创新服务组织和服务机制。组织群众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项互助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服务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服务队伍,利用各类人才资源,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建立党员、共青团员参加的各种服务队伍,建设“党员服务站”等服务项目。开展扶危济困,逐步形成党组织扶危济困的长效机制。 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六个坚持”的先锋战士。健全党员的学习、民主生活和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活动内容,开展“党支部责任区”“党员楼门”“无职务党员设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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