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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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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论 文 题目:浅谈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单位: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学员三大队二中队 姓名:严树忠 浅谈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严树忠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学员三大队二中队    云南 昆明 650208 摘 要 近年来,农村火灾的事故频发性对当前消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消防部队在做好城市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的同时,如何保证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笔者结合农村离城市较远、地形复杂的特点和火灾事故频发的实际,就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作了初探。 关键词 农村消防工作 存在问题 对策 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六条就明确提出:农村房屋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又提出: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可见,农村消防工作早已摆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过多年努力,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消防基础设施、小村镇规划、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消防安全意识等都有了提高。但是在相对比较贫穷的西部地区,农村火灾频发的问题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地域辽阔。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火灾也越来越突出,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的统计,近5年发生在农村的火灾起数、死人、伤人、损失四项指数分别占全国火灾总数的61.9%、66.7%、65.2%、65.5%。如2001年全国共发生农村火灾72373起,直接经济损失56895万元; 2004年,全国共发生农村火灾87567起,直接财产损失57991.2万元,与上年相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9.8%和6.9%,农村火灾的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均约占全国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村火灾居高不下,不仅扰乱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还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进程,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亟需改观。如此的火灾形势,怎么能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笔者结合农村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工作开展困难的面貌,谈谈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1.1农村消防组织不健全、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缺乏,消防责任不落实 1.1.1消防组织力量疏松,监督管理体制不全 据了解,在重庆市巫山县、城口县、巫溪县等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就是县城区的消防大队也是刚建成不久。因此,这些地方大多数乡镇和农村没有消防组织,尤其是村级。即便少数乡镇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也是形同虚设,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四无”: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业专职人员、无业务经费、无组织活动。担任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职务的乡(镇)长忙于应付基层的一些繁杂事务,消防工作显得是那么次要。作为具体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乡镇派出所,工作重点实际上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面对具有较强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和技术性的消防工作则显得力不从心,而且个别地方存在责任心不强和警力量少质弱等现实问题。 1.1.2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建立专职消防队 据调查,在重庆市绝大多数乡镇由于经济落后,没有财力、物力、人力投入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既使一些地方的有义务消防队的,由于受人员落实、培训机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整体作战能力较差。此外,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一旦发生火灾,留在村里的老人、儿童有心无力,只能束手无策,火灾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容易使小火酿成大灾。 1.1.3农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到位 《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但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相比,这项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义务似乎很难摆上村委会的议事日程。每年县级人民政府都同各乡镇政府、各经济主管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各乡镇政府也同下面的村寨、乡镇企业签定责任状。状是签了,但签完就了事,没有按照责任状落实责任,该他开会的他不来,该汇报的不汇报,该下发的文件不下发,该检查的不检查,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形成奖惩制约机制。个别地区该着的还着,该点的还点,年底该评先进的还照样是先进,失去了责任状的作用,形成一纸空文,签状和不签状一个样。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村出现了许多小商店、小加工、小化危、小作坊等“四小”场所,这些业主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想法,有的人虽也知道消防安全重要,却舍不得花钱整改火患,与他们签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只能是一纸空文。 1.2消防设施滞后,装备器材缺乏 2003年3月26日12时20分,浙江省庆元县左溪镇竹坪村发生火灾,由于该村地处偏远(距县消防队110公里)山区,且路况复杂,消防队经过3个小时才赶到火场。这起火灾,烧死2人,烧毁房屋78栋,过火面积约20000平方米,受灾110户,直接财产损失88万元。 2004年10月9日21时许,广西自治区三江县富禄乡容牙村上寨屯发生特大火灾,烧毁村民住宅180户、破拆15户,共计受灾195户。据了解,该屯距县城约63公里(其中有需要步行1小时的5公里山路),共有村民283户,村民住宅均为板木结构,耐火等级纸,建筑密集。村寨内消防水源缺乏,没有配置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这表明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1.2.1从消防设施的建设来看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步伐。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装备落后已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三大难题”。在全国的一些农村地区,村里村外缺乏消防车通道,严重影响了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农村大多距离消防队较远,且通信设施落后,电话普及率低,发生火灾无法及时报警,从而使抵御火灾的整体功能降低。 1.2.2从装备器材的配备情况看 由于对农村的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农村无力购置灭火器、消防水泵等必要的消防装备,绝大多数农村甚至乡镇没有安装消火栓,农村日常用的最多的灭火工具就是橡皮水管、生铁水桶、塑料脸盆等,致使许多初期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据不完全统计,在重庆市巫山县、城口县农村地区大多数根本就没有灭火器材,即使配有的灭火器材,最常见的也就是一些灭火器,有些地方的灭火器甚至已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从而增加了农村消防安全隐患。 1.3消防规章制度未建立健全 目前,大多数农村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还是一片空白,有一些规章制度且根本没有按要求落实,乡镇领导的精力根本就没有放在农村防火方面,从而导致发生火灾后不知所措,火灾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频率上升,农村消防工作的潜在危险因素长期存在。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建章立制抓落实是搞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点。 1.3.1在防火安全责任制方面,未得到建立和健全。即使建立了防火安全责任制的一些农村地区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因此,这对责任制的健全来说无疑是无基的房子、修了也不能投入使用。 1.3.2在具体的管理制度方面,未能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未制订如:防火灭火常识的村规民约、防火安全公约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致使村民的生产生活缺乏必要的行为规范,从而难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查自改的自觉行为。而现实中正是由于一些人的责任感不强,或是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遗留火灾隐患,引起火灾贻害自己、他人和社会。 1.4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十分薄弱,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诱发火灾因素日渐增多 2004年1月12日21时5分,重庆市綦江县隆胜镇十隆村梁家湾社村民甄足清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甄本人被烧死,直接财产损失450元。 2004年2月8日凌晨2时10分,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二龙桥村陡石梯社杨光华家因电线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烧死1人直接财产损失5000元。 2004年1月23日21时15分,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碑垭村大坪社居民张成华家因电线老化短路,引燃邻近堆放的大量干谷(稻)草成灾,死亡1人,烧毁建筑6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000元。 从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出: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是由于农村居民的防火意识比较薄弱,缺乏应知应会的防火用火常识,存在一些火灾诱发因素未能及时整改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家中的家用电器也日益增多,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各种用电负荷较大的电器,以及家里开始使用的液化气、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也逐渐增多,家庭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也增加了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因素。然而,不少农村居民对这些火灾危险因素熟视无睹,缺乏应有的安全用电、用气常识,导致家庭火灾事故频发。 农村大多数群众由于受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文化基础素质较低,分散各村、寨居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安全知识。电气线路混乱也是导致引起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农村电气线路存在很多火灾隐患,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线路老化、违章用电的问题十分突出,极易引发电气火灾事故。一些村民有“省一点是一点”的思想作祟,电器线路拼凑现象严重,即导线直径不同、材质不同、接头较多,甚至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占相当大的比重,村民乱倒灶灰、小孩玩火、上坟烧纸、烧荒等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火灾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最突出的还是由于广大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或无视法律,迷信放火、报复放火、相互猜疑放火、嫉妒放火、精神病患者放火而引起火灾。 1.5自防自救能力亟待加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未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从重庆市2004年1月1日至2月20日的18起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区域和原因来看,其表现在:一是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农村,死者六成以上为弱势群体。有14起发生在农村,死亡15人,分别占总数的77.7%和78.9%;死者多为五保老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精神病人和幼儿等弱势群体。从死者的年龄看:幼儿1人(一岁半),20-49岁5人,50-69岁4人,70-95岁9人。其中高龄、孤寡或独居老人12人,占总数63.1%;瘫痪、残疾5人,约占总数26.3%。二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引起的火灾居多。从火灾原因来看,因城乡居民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做饭或取暖不慎引起火灾11起,占总数的61.1%。 从这统计的数据上表明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亟待加强,尤其是五保老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精神病人和幼儿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未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2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几点对策 2.1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完善消防机制,落实消防责任人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明确村委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消防组织、机制的建立健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1建立村镇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农村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防止“空位”、“断层”。实行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的模式,建立较规范的消防监督机制,将镇(乡)、村、社三级之间的工作有机结合。 2.1.2建立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人员和村干部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一线指挥部。 2.1.3明确乡镇安监办和乡镇消防安全员的工作职责,落实乡镇主要领导抓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明确村、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工作联络员。 2.2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民的消防安全环境 按照乡镇、村依据《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从长远角度出发,把镇(乡)、村、社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纳入建设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消防设施建设上,标准可由低到高、内容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和发展最终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目的。 2.2.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步伐,提高消防车的通行能力。加大财力的投入,采用多渠道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建立消防基金,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 2.2.2在堰塘、池塘、水库等天然水源的附近,设置简易消防车取水点。对缺水的地方和季节,平时做好引蓄水工作,保障基本的灭火用水需要。 2.2.3力所能及的配备消防器材。鼓励乡镇企业配备消防水泵、水带和战斗服等器材,行政村可设立专门的消防服务站,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作为处置初起火灾应急使用。 2.3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 2.3.1坚持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考核考评制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对政府作出的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并协助做好机关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推动政府决策的落实。要及时向政府汇报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超前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政府提出有关建议,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任期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同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同制定、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保证农村消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3.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运机制,积极争取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的支持,结合扶贫项目同步实施“消防扶贫”。 2.3.3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发挥好“四个作用”:参谋作用、协调作用、职能作用和指导作用,积极抓好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2.3.4 实行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强化软、硬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从当地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出发,乡镇要规范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建审档案、火灾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监督基础工作登记簿等档案、台帐,以便于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2.4以人为本——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用油、用电、用火、用气量也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农村火灾一直居高不下。其中用火和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绝大多数。究其根源,主要是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滞后于社会发展,村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严重缺乏。因此,大力开展农村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是发展消防事业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发生的前提和主要手段。我们必须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一个社会关心消防、领导重视消防、干部懂得消防、群众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做好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4.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扩大农村消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特别是要针对农村火灾的多发季节,有的放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民族节日、送文化下乡等活动,通过送消防书籍、挂历、进村进校,编演消防小品、相声等群众喜联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 2.4.2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乡镇、村、道路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和固定防火标志,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 2.4.3抓好四个进入:消防知识进校门、进家门、进会场、进培训班。将消防知识作为学校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应。 2.5有关部门和社会应加强对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 各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推动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高龄、孤寡、残疾老人等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特别是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制度,宣传防火基本知识,提高其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如:镇、乡、村的消防工作人员深入到弱势群体当中,给他们讲一些基本的消防常识,教他们基本的逃生方法,使他们懂得火灾预防和扑救或发生火灾时寻求他人的帮助;平时尽可能的不让他们单独生活,以便发生火灾后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应合理的措施。 当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幅员辽阔,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消防基础建设严重不足,要改变农村消防状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消防机构的共同奋斗目标,唯有牢记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不断探索才能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 陈祖朝主编,《火场自救与逃生》,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2 陈祖朝、康云主编,《农村消防工作指南》,云南科技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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