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处置打架斗殴现象的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本所安全活动的管理,防止打架斗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长汀县管理规章制度>>,现在原来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所内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各班组长有责任对本班职工进行和谐相处文明做人的教育,对有发生打架斗殴可能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所领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第二条 各班组长要将本班有这类问题和可能的职工名单报告所长进行统筹管理,重点做好这部职工的工作,防止打架斗殴问题的发生。
第三条 本所员工如果遇到社会人员到本所滋事打架的,都有责任及时劝阻,同时报告所领导进行处理,如果遇到而不报告的,本所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 发现职工在所内打架斗殴时,在场职工除了要当面进行劝阻,还要及时将有关的情况反映给所领导以及分管领导。
第五条 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在场职工要马上报告所领导,同时播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并进块尽快通知家长。
第六条 对发生打架斗殴的职工所在班组长要对这类问题职工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跟踪管理,要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并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把有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对有些职工纠集社会上的人员到所内进行斗殴,职工发现后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并根据情况劝阻,报打110电话报警。
第八条 对参与打架斗殴的职工要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工作,稳定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认定,由本所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 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