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藤球竞赛规则
场地
藤球比赛场地为长方形,边线长13.4米,端线长6.1米,场地周边的两条长线为边线,两条短线为端线,场地净空8米内不得有障碍物,沙地及草皮场地不能用于比赛。(见下图)
界线
界线宽0.04米,线宽包括在场地面积内,场地四周3米内不得有障碍物。
中线
中线将场地分为均等的左右两个场区,中线宽0.02米。
四分之一圈
以中线与边线的内沿连接点为圆心,0.9米为半径连接边线与中线画弧,两个场区共有四个四分之一圈,线宽0.04米不包括在圈内。
发球圈
左右两个场区内各画有一个半径0.3米的发球圈。其圆心距端线2.45米,距边线3.05米,线宽0.04米不包括在圈内。(见上图)双人赛:每队由3名队员组成,比赛中每方只允许有2名队员上场,在一局比赛中最多可以连续换人2次。
比赛人数
比赛在两个单组之间进行,每个单组由三名队员组成。三名队员中(对发球方而言),站在后面的一名队员称为“发球手”,其他两名队员立于前方左右两边,左边者称“左内卫”,右边者称“右内卫”。
单组赛
每组至少由3名队员组成(一组3名队员及2名替补队员),每组不超过5名队员,所有队员应为报名参赛的队员。
在比赛开始前,每组至少有3名队员出现在场地上,任何一组少于3名队员时,不允许参加比赛,同时被判为负于对方。
比赛服装
运动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适合藤球比赛。任何有助于加快或降低球速、提高运动员高度、速度,导致不公平竞赛或危害球员本人或他人安全的物品,一律禁用。
为了避免冲突或混乱状况,参赛队应穿着不同颜色的服装。每队至少有两套比赛服,一套为浅色,一套为深色。如果两队在比赛场出现服装颜色相同时,主队必须更换。如在第三方比赛,名单列前的球队必须更换。
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运动衫/T恤、运动短裤、短袜,无跟的胶底运动鞋。队员的全部服装应视为队员身体的一部分,比赛时上衣应塞在裤内。天冷时,允许队员穿运动套服。
运动衣胸前和背后应有号码,在整个比赛期间每个运动员必须使用固定的号码。每个参赛队只准使用1至15号,背后号码的高度不得小于19厘米,胸前号码的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胸前中心位置)。场上队长左臂应佩戴区分于比赛服装颜色的袖标。
其他本规则中没有提到的服装应得到国际藤联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换人
比赛中同一名替补队员只能作为某一组的替补,不能重复替换。
领队或教练员可以在比赛的任何时候向值班裁判长提出换人要求,但必须在死球时进行替换。
每组可以没有替补队员或最多有2名替补队员,但比赛中最多只能换人两次。
比赛中有队员受伤,可由未曾上场的替补队员顶替,但如果已进行了换人,该组不允许继续进行比赛,同时被判为负于对方。
比赛中,任何一方少于3名(双人赛2名)队员,即判其负于对方。如果有队员被罚出场,该队没有进行过换人,可由替补队员顶替并继续比赛。
选边和准备活动
比赛前由场地值班裁判员主持双方队长掷币选边,胜方享有选择发球权或场区选择权,负方等待对方做出决定。
享有选择权的一方先进行2分钟的准备活动,允许5人(双人赛3人)在场内用正式比赛用球自由活动。
发球时场上队员的位置
比赛开始,双方队员站在本方场区做好准备。
发球手发球时,必须站在底线以外。发球方其他两名队员须站在自己一侧的场地内。
接球方队员可站在本方场区内任何位置。
比赛开始及发球
先发球的一方将在第一局开球,第一局的胜者为第二局的发球方。每队轮换发球三次。
裁判员报分后,发球方应在底线处迅速将球发出。若在裁判员报分前队员将球发出,须重新发球,同时该队员将受到警告,如果再次出现同一情况将被视为犯规。
发球时,发球手踢球后,立即允许所有运动员在本方场区内自由移动。
发球时,球只要在标志带之间网上通过进入对方场区,无论是否触及球网,均可视为发球有效。
犯规
发球方在发球时的犯规
裁判员报分后,发球的队员仍玩耍球(抛球、拍球或把球抛给另一位队员等)。
队员发球时,抬脚、脚踏线、越网或触网。
发球手发球前和发球中,腾空或支撑脚踩到端线上。
球抛出后,发球手未踢中球。
球踢过对方场区前触及本方队员。
球过网但出界。
球未过网。
球员用手或手臂帮助击球。即使手或手臂没有直接触摸到球,但触摸到其他物体或表面。
在比赛中第二次或多次在裁判员报分前抛球。
发球方和接球方在发球时的犯规。
作出干扰对方注意力的举动或发出噪音,或向对方大声呼喊等。
比赛进行时双方的犯规
踩中线(扣球和拦网后踩到中线除外)。
过网击球。
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不论由网上或网下侵入对方场区。但随球过网情况除外。
任何一方连续触球超过三次。
手臂触球(由肩关节至手指尖的任何部位皆视为手臂)。
以臂和身体间、两腿间及身体停球或持球。
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或服饰,如头带、鞋等触及球网、网柱、裁判椅或掉入对方场区。
球触障碍物。
任何球员借助外部物体为支撑帮助击球。
计分方法
在比赛中,无论发球方或接发球方犯规时,对方获得一分。
一局比赛先得15分将获胜。若14平时,须领先对方2分或先达到17分方能获胜,最高比分为17分。14平时,裁判员应宣布“最高比分为17分”。
比赛第一局和第二局之间有2分钟休息。
如果双方各胜一局,将进行第三局比赛,称为加分局比赛,比分为15分。若14平时须领先对方两分能获胜,最高比分为17分。14平时裁判员应宣布“最高比分为17分”。
加分局比赛开始之前,副裁判员主持双方队长掷币选边,胜方获得选择权。一方先得到8分时将交换场地。
双方比分为14比14时,每得一分轮换一次发球权。
第三局比赛其中一方到达8分时,双方交换场地。
暂停
在每局比赛各队各有技术暂停一次,时间为一分钟。暂停期间最多允许双方各5人在底线附近。
5人中应包括3名队员及其2名人员,但着装有别于参赛队员。
暂时中断比赛
裁判员可以队员受伤需马上治疗时中断比赛,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受伤队员治疗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5分钟后,受伤队员不能继续比赛时,由替补队员替换。如果该队已经换人,将判该队负于对方。
比赛在受到阻碍、干扰或出现其他情况,经竞赛委员会同意裁判长有权中断比赛。
比赛中断时,场上队员不得出场,不得接受饮料或任何形式的帮助。
纪律
参赛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
比赛中只有场上队长能与裁判进行接触。可以询问有关球员场上位置状况等问题或要求裁判员对比赛中的裁定作出合理的解释。裁判员必须接受场上队长的要求。
球队的领队、教练、队员或其他官员不允许在比赛中质疑裁判的判决或有任何危害比赛进行的行为。这些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纪行为。
处罚
下列规定和不正当行为将受到纪律处罚:
警告
运动员违反下列六项规定者将受到黄牌警告:
⑴对整个比赛产生恶劣影响的有意或无意违反体育道德行为;
⑵通过语言和行为对表示不满;
⑶连续违反竞赛规则;
⑷故意拖延比赛;
⑸未经裁判员允许进入或再次进入场地;
⑹未经裁判员允许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出场外
运动员违反下列5项规定者将被出示红牌并罚出场外:
⑴严重犯规;
⑵过激的行为,包括故意伤害对方队员的犯规;
⑶向对方队员及其他人员吐痰;
⑷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或做下流动作;
⑸同一场比赛受到两次警告(黄牌)。
黄牌警告
运动员无论在场上或场下,如果向对方、队友、裁判、副裁判员或其他人员有不良行为将受到黄牌警告。
⑴违纪:第一张黄牌;
处罚:一般警告。
⑵违纪:运动员在同一赛事的不同场次得到第二张黄牌;
处罚:停止下一场比赛。
红牌违纪
违纪:当裁判员判罚一名运动员给出第四张黄牌后。
处罚:立即被罚出场,停止随后所有藤球管理当局批准的比赛,直到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此作出裁定为止。
球队官员的不正当行为
参赛的球队或该队官员,无论是在场内或场外出现不正当的行为或赛进行扰乱,其官员或该队应受到纪律的制裁。
球队领队出现不正当或干扰比赛行为,将由赛会的官员或裁判长护送出场地,并立即停止其球队领队的职务。纪律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做出相应的裁决。
其它
规则中有争执或没有明文规定的,裁判长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判决。
裁判员手势
⑴停止练习
右臂向前平举,掌心向下。
⑵得分或换发球
一手臂侧平举,掌心向前,指向发球队一方。
⑶触网
用手在触网的一侧轻拍球网。
⑷交换场区
两臂屈肘在体前交叉。
⑸过网击球
一手掌心向下,前臂放置在球网上空。
⑹踏线
一手食指指向所踏的线。
⑺暂停
一手臂曲肘抬起,另一手掌放在该手指尖上.
⑻持球
一手臂屈肘平举在胸前,手掌朝上下移动。
⑼警告或罚令出场
一手持黄卡上举对着被罚队员为警告;一手持红卡上举对着被罚队员为罚出场。
⑽球从标志带外进场
一手的食指在体前水平绕环。
⑾练习或休息两分钟
一臂出肘上举两指分开。
⑿四次击球
一臂屈肘举起,伸出四个手指并分开。
⒀双方犯规或争球
两臂屈肘抬起,竖起拇指。
⒁踢发球队员脚腾空
一臂抬起,手掌向上指向踢发球队员,然后掌心向上抬起。
⒂球触身体出界
一臂屈肘抬起,手指向上,掌心向前,另一手手掌摩擦该手手指。
⒃双方站在端线上
两臂侧平举、掌心向前,手指指向两端的端线上。
司线员手势
司线员在比赛中坐在司线员椅上,上体保持正直,眼睛注视球场,两手放在大腿面上,随时准备向主裁判表示界内或界外球的手势。
⑴界内球
两臂伸直。在体前斜下举,掌心相对,手指指向场区内。
⑵界外球
两臂伸直,向左右两侧张开,在两侧斜下举,掌心向前。
竞赛办法
竞赛方式
比赛办法
单组赛:男、女单组赛按分组进行预赛,各组第一名进入半决赛,胜者进入决赛,负者决三、四名。
比赛分组
根据报名队数和藤联比赛规则来确定分组。
计分及决定名次办法
在单循环赛中采用:
⑴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负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⑵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
⑶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的净胜局数、净胜分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⑷如净局数、净胜分数仍相等,则按他们全组的所有比赛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仍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每场比赛时间
单组赛:每场藤球比赛的持续时间约为60分钟,三局两胜,局间休息2分钟。
器材设施
藤球
球为圆形,用塑料条编制,表面覆盖一层合成橡胶或柔软结实的材料,目的是降低球对运动员身体的冲击。
国际藤联批准的世界、国际或地区性比赛,包括但不局限于奥运会、世界锦标赛、英联邦运动会、亚运会和东南亚运动会的比赛用球必须经过国际藤联的批准,具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⑴12个孔
⑵20处交叉。
⑶藤球的圆周不小于0.42米,不大于0.44米(女子为0.43米—0.45米)。
⑷重量不轻于170克,不重于180克(女子为150克—160克)。
⑸球的颜色可以是单色、多色或发光色,但决不能使用影响运动员发挥的颜色。
网柱
网柱距地面高1.55米(女子1.45米),两根网柱须采用坚实材料制成,应有足够的硬度使网拉紧。网柱半径不得超过0.04米。
网柱应放在边线外侧中线延长线上0.3米处,与中线垂直。
球网
球网用普通线绳或尼龙绳制成,网孔0.06—0.08米。
球网宽0.7米,长度不短于6.10米,垂直于中线。
球网两端边线上方与球网上下沿垂直处有一条0.05米宽的带子,称作标志带。
球网上下沿各缝有0.05米宽的双层布带,布带中穿有一条细绳索,用以支持球网,并将其拉紧,且与网柱顶端齐平。
球网中央顶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1.52米(女子为1.42米),两端的垂直高度为1.55米(女子为1.45米)。
竞赛场地
比赛场地
惠水县民族中学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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