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 XX--2010
JXXXXX--2010100
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gs for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2010-XX-XX 发布 2010-XX-XX 实施
2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建筑设计 5
5 热工设计 6
6 结构安全设计 10
6.1 一般规定 10
6.2 荷载 10
6.3 遮阳设施的结构设计 11
6.4 遮阳系统安全性判断 11
6.5 构造要求 11
7 机械与电气控制设计 12
7.1 驱动系统 12
7.2 控制系统 12
7.3 机械系统 12
7.4 安全措施 12
8 施工安装 13
8.1 一般规定 13
8.2 遮阳工程施工准备 13
8.3 遮阳组件安装 13
8.4 施工安全规定 14
9 工程验收 15
9.1 一般规定 15
9.2 主控项目 17
9.3一般项目 17
10 保养和维修 19
附录A 遮阳系统的风荷载实体试验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24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条文说明 26
1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我省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技术水平,使建筑外遮阳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证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与维护。工业建筑中涉及空调采暖部分可以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所指的建筑外遮阳工程主要包括在我省应用较为广泛的铝合金卷帘、百叶卷帘、铝合金垂直及水平机翼百叶板、遮阳格栅、织物遮阳蓬帘、双层幕墙(窗)中间遮阳、内置遮阳玻璃制品以及其他固定式遮阳构件,不包括玻璃镀膜、贴膜、涂膜遮阳。
1.0.4 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我省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外遮阳 solar shading of buildings
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用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的太阳光及热辐射的机械装置或建筑构件。
2.0.2 固定外遮阳装置 fixed solar shading device
固定在建筑物外窗外侧,不能调节尺寸、形状或遮光状态的遮阳装置。
2.0.3 活动外遮阳装置 active solar shading device
固定在建筑物外窗外侧,可以根据需要调节尺寸、形状或遮光状态的遮阳装置。
2.0.4 中间遮阳装置 middle solar shading device
位于两层玻璃幕墙内部或两层玻璃窗之间的遮阳装置。
2.0.5 内置遮阳装置 (middle) solar shading device
位于中空玻璃之间空气层内的遮阳装置(中空百叶是否为此类产品?)
2.0.6 外遮阳卷帘 rolling shade(rolling blind)
由金属帘片或者织物、卷帘盒(罩壳、卷轴)、电动或手动驱动机构、导轨、底轨等部件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通过卷收、伸展操作,得以遮挡、调节或接受太阳光辐射的帘式遮阳装置。
2.0.7 外遮阳百叶帘 rolling shutter
由成组金属叶片、帘片盒、提绳、电动或手动驱动机构、导轨(导索)、顶轨及底杆等部件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通过叶片的上下叠收、伸展、转动操作,得以遮挡、调节或接受太阳光辐射的帘式遮阳装置。
2.0.8 曲臂遮阳篷 crank arm awning
斜臂式和折臂式遮阳篷的统称,由遮阳帘布、卷帘盒(卷管、罩壳)、电动或手动驱动机构、(导轨、拉杆)、底轨、支撑臂等部件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通过帘布上下或依靠支撑臂在0°~150°内展开与收卷运动,得以遮挡、调节太阳光辐射的帘式遮阳装置。
2.0.9 机翼百叶遮阳板 wing panel for solar shading
分可调式和固定式两种,主要由铝合金(陶土)百叶片、端盖、支撑边框、传动机构(固定式无)、与建筑物连接件、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固定式无)等部件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外窗外侧,通过固定或调节叶片的角度,得以遮挡、调节或接受太阳光辐射的构件式遮阳装置。
2.0.10 遮阳格栅(花格) baring screen for solar shading
采用固定方式或简单支撑方式安装在建筑物外表面上,由金属、陶土、木塑、混凝土等材料制成呈现为杆件、叶片、丝网、花格状形态的,用以遮挡太阳光的构件式遮阳产品。
2.0.11 建筑遮阳篷 building awning
由支撑构架、织物等材料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外表面,通过伸展或收回等操作,或者以固定方式,遮挡太阳光的产品。
2.0.12 天蓬遮阳帘 canopy for solar shading
由遮阳帘布、卷帘盒(卷管、罩壳)、电动驱动机构及控制系统、侧向导轨、底轨等部件组成,安装在建筑物屋顶透明天窗外侧,通过帘布展开与收卷运动,得以遮挡、调节太阳光辐射的帘式遮阳装置。
2.0.13 遮阳措施 solar shading step
建筑外窗用以遮挡、调节太阳光辐射的措施总称,包括绿化遮阳、窗内遮阳、玻璃遮阳、中置式活动遮阳、内置式活动遮阳、活动式及固定式外遮阳。
2.0.14 外遮阳设施 installation for solar shading
建筑外窗外侧用以遮挡、调节太阳光辐射的装置总称,包括所有活动式、固定式外遮阳装置(含中置式和内置式遮阳装置)或建筑构件以及其他有益于遮阳的建筑造型设计,如建筑飘檐、出挑、窗口缩进、阳台、挑板等。
2.0.15 太阳光总透射比 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ance
通过透明围护结构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与投射到透明围护结构构件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包括太阳光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和太阳光被构件吸收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
2.0.16 遮阳系数SC shading coefficient,
在给定条件下,透明围护结构的太阳光总透射比,与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mm厚透明玻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的比值。
2.0.17 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transmittance
采用人眼视见函数进行加权,标准光源透过透明围护结构成为室内的可见光通量与投射到透明围护结构上的可见光通量的比值。
2.0.18 外遮阳系数SD outside solar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建筑物透明外围护结构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没有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
2.0.19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W 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3 基本规定
3.0.1 我省夏热冬冷地区和寒冷地区的新建、改扩建建筑的屋顶天窗、东西南三向外门窗及透明玻璃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65%节能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和甲、乙类公共建筑以及寒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的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也应采取遮阳措施。其中:A.居住建筑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北三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东西向设置时应为活动式; B.公共建筑外窗(含透明幕墙)宜设置外遮阳设施;C.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宜设置外遮阳设施。
3.0.2 建筑外遮阳设计应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征、经济技术条件、项目功能性质以及项目朝向、建设高度、外立面设计要求等因素,力求满足建筑夏季遮阳隔热、自然通风、冬季阳光入射被动采暖、以及采光观景等要素。
3.0.3 建筑综合遮阳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夏热冬冷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的相关规定;
2 公共建筑应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的相关规定。
3.0.4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计算确定,中间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根据《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
3.0.5 应通过建筑设计和节能计算确定遮阳设施的类型、尺寸、调节范围、调节角度、遮阳材料光学性能要求(太阳辐射反射比、透射比等)。
3.0.6 建筑外遮阳装置必须做到结构安全,构造牢固,耐久美观。对于高层、超高层建筑以及大跨度等特殊建筑的外遮阳装置及安装连接应进行专项结构设计。
3.0.7 活动遮阳应做到控制灵活,操作方便,误操作时无损害,便于清洁维护,大风时不得出现撞击外窗现象。
3.0.8 建筑遮阳产品应根据产品自身特性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抗风、抗积水、抗积雪等安全性能检测。
4 建筑设计
4.0.1 建筑遮阳设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建筑朝向、建筑高度及立面设计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外遮阳、中间遮阳等形式,并宜优先选择外遮阳。各项主要外遮阳设施性能比较详见下表:(遮阳产品选择中无中空百叶类)
性能要求
外遮阳种类
遮阳隔热
自然通风
采光观景
冬季被动采暖
保温
检修维护与保养
抗风安全
寿命
造价
铝合金卷帘
很好
一般
一般
很好
很好
较好
较好
长
较高
铝合金百叶卷帘
很好
很好
很好
很好
一般
好
较好
较长
较高
织物卷帘
好
一般
一般
很好
无效
很好
一般
一般
较低
曲臂遮阳篷
好
较好
较好
很好
无效
很好
一般
一般
较低
机翼百叶遮阳板
好
很好
好
一般
无效
较好
很好
长
很高
遮阳格栅
好
很好
较好
一般
无效
好
好
长
较高
中置遮阳
好
较好
很好
很好
较好
很好
好
较长
较低
内置遮阳(玻璃制品)
好
一般
很好
很好
较好
很好
很好
长
较高
注:1. 机翼百叶遮阳板和遮阳格栅(主要指挡板式格栅)由于具有较为丰富的建筑装饰效果但不能收起影响冬季被动采暖且造价较高,一般适合于公共建筑。
2. 铝合金百叶帘和织物卷帘、遮阳篷、曲臂遮阳篷等遮阳系统一般不宜用于高层建筑,当需安装时,宜采用电动控制方式,同时配有风、光、雨感应控制装置,避免因气象发生较大变化,百叶帘或帘布没有及时收回卷帘盒中,造成对遮阳系统的破坏。
3. 铝合金卷帘应用于35米以上高层建筑时,卷帘盒应予暗装,并应进行专业抗风设计验算,其卷帘内侧面距离外窗玻璃的间距应大于抗风验算的最大扰度,且宜安装风、光、雨智能控制装置,应用于60米以上时,帘片宜加大以增强抗风能力。
4.0.2 建筑外遮阳设施可设计成水平式遮阳、垂直式遮阳、挡板式遮阳或综合式遮阳等形式。一般来说,南向适合采用水平式遮阳和垂直式遮阳及综合式遮阳;北向、东北向、西北向适合采用垂直式遮阳;东南向、西南向适合采用综合式遮阳;东向、西向适合采用挡板式遮阳。
4.0.3 不同朝向建筑遮阳设计部位的优先次序可根据其所受太阳辐射照度,依次选择屋顶透明部分、西向、东向、南向和北向窗。
4.0.4 遮阳设计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并持续完善于工程建设结束。遮阳设施宜构造简单、经济实用、耐久美观,并宜与建筑物整体风格一致,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0.5 当选择带有卷帘盒的遮阳系统时,应尽量考虑将卷帘盒与建筑立面设计及外窗安装有机统一;解决好高层建筑上检修维护及保养的便利和安全;还应注意卷帘盒安装位置对墙体保温的不利影响。
4.0.6 建筑遮阳设计除可设置建筑遮阳构件或遮阳装置外,还可考虑屋顶绿化遮阳和墙面绿化遮阳。采用屋顶绿化遮阳时,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规定。采用墙面绿化遮阳时,宜采用落叶植物,并应采取如下适当措施防止植物可能引起的火灾、虫害、攀援偷盗及根系对墙体的破坏:A.绿化区域外窗采用防火玻璃窗;B.外窗安装纱窗;C.如安装利于植物攀援的金属丝网应采用轻质、不能承受重载的丝网;D.采用抗裂强度较高的水泥拉毛粉刷、毛面面砖等饰面。
4.0.7 建筑遮阳设计可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结合,采取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和《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DGJ32/J87的规定。
4.0.8 建筑遮阳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的相关规定。遮阳系统的金属构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4.0.9 建筑遮阳构件或装置及其与建筑物的连接应采取防止产生噪声或消除噪声的有效措施。
4.0.10 电动遮阳装置宜与室内环境控制系统联动,并满足室内环境调节的需要。
5 热工设计
5.0.1 建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W计算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居住建筑东西向外窗:
当无外遮阳时,SW=玻璃遮阳系数SC;
当有外遮阳时,SW=玻璃遮阳系数SC×外遮阳系数SD;
2. 居住建筑南向外窗:不应计算玻璃遮阳系数SC,仅计算外遮阳系数SD,即SW=SD;
3. 公共建筑:
当无外遮阳时,SW=玻璃遮阳系数SC;
当有外遮阳时,SW=玻璃遮阳系数SC×外遮阳系数SD;
5.0.2 卷帘和织物卷帘遮阳系统的外遮阳系数简化计算,取卷帘或织物放下到外窗高度的2/3为其夏季外遮阳系数计算特征尺寸,全部收起为冬季外遮阳系数计算特征。卷帘和织物卷帘遮阳系统的外遮阳系数:夏季为0.33,冬季为1.
百叶帘、机翼百叶帘、格栅遮阳系统的外遮阳系数按下式计算:
(5.0.2-1)
(5.0.2-2)
式中:——外遮阳系数;
——外遮阳特征值; 时,取;
、——拟合系数,按表5.0.2选取;
、——外遮阳的构造定性尺寸,按图5.0.2-1~5.0.2-5确定。
图5.0.2-1 水平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图5.0.2-2 垂直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图5.0.2-3 挡板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图5.0.2-4 横百叶挡板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图5.0.2-5 竖百叶挡板式外遮阳的特征值
表5.0.2 外遮阳系数计算用的拟合系数,
气候区
外遮阳基本类型
拟合系数
东
南
西
北
寒冷
地区
水平式(图5.0.2-1)
0.34
0.65
0.35
0.26
-0.78
-1.00
-0.81
-0.54
垂直式(图5.0.2-2)
0.25
0.40
0.25
0.5
-0.55
-0.76
0.54
-0.93
挡板式(图5.0.2-3)
0.00
0.35
0.00
0.13
-0.96
-1.00
-0.96
-0.93
固定横百叶挡板式
(图5.0.2-4)
0.45
0.54
0.48
0.34
-1.20
-1.20
-1.20
-0.88
固定竖百叶挡板式
(图5.0.2-5)
0.00
0.19
0.22
0.57
-0.70
-0.91
-0.72
-1.18
活动横百叶挡板式
(图5.0.2-4)
冬
0.21
0.04
0.19
0.20
-0.65
-0.39
-0.61
-0.62
夏
0.50
1.00
0.54
0.50
-1.20
-1.70
-1.30
-1.20
活动竖百叶挡板式
(图5.0.2-5)
冬
0.40
0.09
0.38
0.20
-0.99
-0.54
-0.95
-0.62
夏
0.06
0.38
0.13
0.85
-0.70
-1.10
-0.69
-1.49
夏热
冬冷
地区
水平式(图5.0.2-1)
0.36
0.5
0.38
0.28
-0.8
-0.8
-0.81
-0.54
垂直式(图5.0.2-2)
0.24
0.33
0.24
0.48
-0.54
-0.72
-0.53
-0.89
挡板式(图5.0.2-3)
0.00
0.35
0.00
0.13
-0.96
-1.00
-0.96
-0.93
固定横百叶挡板式
(图5.0.2-4)
0.50
0.50
0.52
0.37
-1.20
-1.20
-1.30
-0.92
夏热
冬冷
地区
固定竖百叶挡板式
(图5.0.2-5)
0.00
0.16
0.19
0.56
-0.66
-0.92
-0.71
-1.16
活动横百叶挡板式
(图5.0.2-4)
冬
0.23
0.03
0.23
0.20
-0.66
-0.47
-0.69
-0.62
夏
0.56
0.79
0.57
0.60
-1.30
-1.40
-1.30
-1.30
活动竖百叶挡板式
(图5.0.2-5)
冬
0.29
0.14
0.31
0.20
-0.87
-0.64
-0.86
-0.62
夏
0.14
0.42
0.12
0.84
-0.75
-1.11
-0.73
-1.47
注:拟合系数应按3.0.3条有关朝向的规定在本表中选取。
5.0.3 组合形式的外遮阳系数,应为各组成部分的外遮阳系数的乘积。
5.0.4 当外遮阳的遮阳板采用有透光能力的材料制作时,外遮阳系数应按式(5.0.4)修正。
(5.0.4)
式中:——外遮阳的遮阳板采用透明材料时的外遮阳系数;
——外遮阳的遮阳板采用非透明材料时的外遮阳系数,按式(5.0.2-1)计算;
——遮阳板的透射比,按表5.0.4选取。
表5.0.4 遮阳板的透射比
遮阳板使用的材料
规格
织物面料
浅色
0.4
玻璃钢类板
浅色
0.43
玻璃、有机玻璃类板
深色:0<Se ≤ 0.6
0.6
浅色:0.6<Se≤0.8
0.8
金属穿孔板
穿孔率: 0<φ≤0.2
0.1
穿孔率:0.2<φ≤0.4
0.3
穿孔率:0.4<φ≤0.6
0.5
穿孔率:0.6<φ≤0.8
0.7
铝合金百叶板
0.2
木质百叶板
0.25
混凝土花格
0.5
木质花格
0.45
5.0.5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1 无外、内遮阳时:
(5.0.5-1)
2 有外遮阳时:
(5.0.5-2)
式中:——外窗综合遮阳系数;
——遮阳系数;
——外遮阳系数;
5.0.6 与外窗(玻璃幕墙)面平行,且与外窗(玻璃幕墙)有紧密光热接触的帘式外遮阳、中间遮阳和内遮阳装置,其与外窗(玻璃幕墙)组合后的综合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应按照《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计算。(可按权威法定检测机构的公认数据采用)
6 结构安全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遮阳工程应根据遮阳系统的形式、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部件在建筑物中所处位置等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构造设计。
6.1.2 活动外遮阳系统及后置式固定外遮阳系统应分别按系统受到的风荷载、正常使用荷载、施工阶段及检修中的荷载等验算其静态承载能力。当采用尺寸(宽度/高度/悬挑)在3m以上的大型外遮阳系统时,应进行抗风振、抗震承载力验算。
6.1.3 对于尺寸(宽度/高度/悬挑)在5m以上的特大型外遮阳系统,当系统复杂难以通过计算判断其安全性能时,应通过风压试验或结构试验,用实体试验检验其系统安全性能。遮阳系统的风压试验、结构试验实体试验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1.4 遮阳系统应有详细的构件、组装和安装构造设计。
6.1.5 遮阳系统的承载能力计算及安装构造设计,由生产厂家或集成单位完成、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核准认可。
6.2 荷载
6.2.1 外遮阳系统的风荷载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1 垂直于遮阳装置的风压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2.1)
式中:— 风压标准值(kN/m2);
— 遮阳装置安装部位的建筑主体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根据建筑物位置、体型、高度等,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执行;有风感应的遮阳系统,可根据感应控制范围,确定风荷载;
— 重现期修正系数,取0.7;当遮阳系统设计寿命与主体围护结构一致时,取1.0;
— 偶遇及重要性修正系数,取0.8,当遮阳系统凸出于主体建筑墙面时,取1.0;
— 遮阳系统兜风系数,柔软织物类取1.4,卷闸类取1.0,百页类取0.4,单根构
件取0.8。
2 单项验算遮阳系统的抗风性能时,风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4;(当与其它荷载组合验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取1.0)。?
3 当需要验算风振效应时,风振系数计算取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执行。
6.2.2 遮阳系统的自重荷载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1 遮阳系统的自重荷载标准值按系统实际情况计算;
2 遮阳系统的自重荷载分项系数取1.2。
6.2.3 积雪、积灰荷载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1 遮阳系统的积雪、积灰荷载标准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取值与重现期修正系数的乘积计算,取0.4;
2 遮阳系统的积雪、积灰荷载分项系数取1.0,当与其他荷载组合验算时取0.7。
6.3 遮阳设施的结构设计
6.3.1 产品类遮阳系统应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
6.3.2 组装类遮阳系统应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构件变形挠度≤ L/200,当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跨度L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倍取值。
6.3.3 遮阳系统的抗震验算及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尺寸超过3m的大型外遮阳系统且设计寿命为主体结构寿命的50%及以上时,应进行抗震验算。抗震验算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2 当遮阳系统设计寿命不大于主体结构设计寿命的50%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有防止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构造设防措施。
6.3.4 外遮阳产品的抗风载能力应符合《建筑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试验方法》JG/T 239的要求,并能承受应用地域50年一遇的风荷载,承受上述风荷载时不发生发生影响使用功能的损坏。对配备风、光、雨感应系统,遇强风可自动回收的遮阳产品,其风荷载设计承载能力为132N/㎡。
6.4 遮阳系统安全性判断
6.4.1 遮阳系统自身及安装节点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承受的荷载组合值产生的效应。
6.4.2 当采用试验方法判断安全性时,遮阳系统在试验过程中不得出现断裂、脱落等破坏现象;试验完成(试验荷载撤消)后,残余变形应不大于L/200(悬臂构件为L/100)。
6.5 构造要求
6.5.1 遮阳系统自身构造应符合产品耐久性与安全性标准的要求。
6.5.2 遮阳系统与主体结构基体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成品遮阳系统时,连接构造应符合遮阳产品的安装说明,并通过锚固件、预埋件等固定于主体结构基体上;
2 当采用3m以上大型外遮阳系统时,应通过预埋件牢固固定于主体结构基体上;当采用后置锚固件时,后置锚固件及其安装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要求。
6.5.3 连接件应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措施。
6.5.4 所有可操控构件均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7 外遮阳产品技术要求
7.1 材料
7.1.1 一般要求
外露零件的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建筑外遮阳产品构件材料的一般要求见表7.1.1-1。
表7.1.1-1 外遮阳产品构件材料的一般要求
材料
颜色
外观
强度/抗撕性
耐候性
耐腐蚀性
防火性
尺寸稳定性
金属
○
●
●
○
●
--
--
织物
●
●
●
●
○
●
●
木材
○
●
--
○
●
●
○
玻璃
○
○
--
--
--
--
--
塑料
○
●
○
●
--
--
○
注: ● 为必选项目,○ 为可选项目,--无要求。
7.1.2 金属材料
7.1.2.1 材质
(1)铝合金
建筑外遮阳产品构件采用的铝合金带材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 5237.1、YS/T621的规定,化学性能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采用的铝合金板材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3880和GB/T3194的规定。铝合金构件基材的最小厚度见表7.1.1-2。
表7.1.1-2 铝合金构件基材的最小厚度 (mm)
厚度
类型
铝合金叶片基材厚度
受力构
件厚度
非受力构
件 厚 度
无填充材料
填充聚氨酯密度(kg/m3)
50 ~ 80
> 80
卷帘
≥0.35
≥0.27
≥0.22
≥2.0
≥1.2
百叶帘
≥0.40
/
/
≥1.5
≥1.0
中置遮阳百叶帘
≥0.25
/
/
≥1.2
≥0.8
内置遮阳百叶帘
(中空玻璃制品)
≥0.20?
/
/
≥1.0
≥0.5
机翼翻板
≥1.00
/
/
≥2.0
≥1.2
织物帘
/
/
/
≥2.0
≥1.2
(2)钢材
建筑遮阳产品构件采用的钢材,宜优先采用Q345或Q435。钢材受力构件最小壁厚不应小于1.0mm,非受力构件最小壁厚不应小于0.6mm。钢管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3793的规定,钢板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12754的规定。
(3)其他
建筑外遮阳产品构件采用的铜材,其机械性能应符合《阴极铜》GB/T 467-1997的规定。
7.1.2.2 外观
构件的形状、颜色应与建筑外观相协调,在设计寿命期内受环境腐蚀影响下,材料应不发生影响使用功能的破坏。
构件成品应外观平整,边角光滑,无毛刺、压痕、印痕与划痕,表面色泽均匀,其涂层质量要求见表7.1.2-1。
表7.1.2-1 表面涂层质量要求
涂层种类
质量要求
辊涂
无露底、明显流挂、气泡、皱皮等缺陷,以及漏涂或穿透涂层厚度的损伤。
喷涂
覆膜
无针孔、鱼眼、鼓泡、折痕、杂质印、气泡、毛刺、水纹、分层、剥离、面膜皱褶与面膜划伤,花纹无差异。
阳极氧化、着色
无电灼伤、氧化膜脱落等缺陷。
7.1.2.3 耐腐蚀性要求
(1)各种铝合金带材正面彩色涂层厚度不应小于20μm。铝合金型材表面涂层性能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 5237.2-5的规定,铝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表7.2.1-2的规定。
表7.2.1-2 铝合金表面处理
类 型
辊涂
氟碳喷涂
粉末喷涂
电泳涂漆
阳极氧化
厚 度
≥20μm
≥30μm
≥40μm
B 级
AA15
(2)钢铁构件(除不锈钢外)均应按照GB/T 12754的规定进行防腐处理。耐腐蚀性能及分级应符合GB/T10125和GB/T 6461的规定。
钢铁构件表面宜采用热浸锌处理,镀层厚度应大于8µm,并符合GB/T 13912的规定。彩色涂层钢板帘片正面涂镀层厚度不应小于25μm。
(3)金属材料的耐腐蚀性等级(盐雾试验)应不低于表7.1.2-3中4级的规定:
表7.1.2-3 外遮阳金属材料的耐腐蚀性等级
耐腐蚀性等级
4
5
6
盐雾试验时间 h
240
600
1200
7.1.2.4 涂层耐久性要求
涂层耐久性要求应符合表7.1.2-4的规定。
表7.1.2-4 涂层耐久性要求(依据?)
序号
指标
技术要求
1
耐盐雾性
阳极氧化、着色
(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
≥9级
其他涂层(中性盐雾试验)
不低于1级
2
耐湿热性
不低于1级
3
耐人工气候
老化性
色差
不大于3
粉化
不低于0级
其他老化性能
不低于0级
7.1.3 织物
7.1.3.1 材质
织物面料应优先采用阻燃型化学纤维制造,色泽、斑块或条纹应与建筑外观相协调,其抗撕强力应符合GB/T 3917.1《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的规定》,在设计寿命期内应具有足够的耐侯性,且其防火等级应不低于B1级。
7.1.3.2 外观
织物表面不得有破损、明显折痕、破条、不可清除的污垢、色差、毛边、荷叶边,拼接处不得发生裂缝、跳缝、脱线。条纹布料的条纹应对齐,其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mm。
7.1.3.3 色牢度与耐气候色牢度
(1)遮阳织物色牢度应按照《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 842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外遮阳织物的耐人造气候色牢度应按照《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牢度:氙弧》GB/T 843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遮阳织物色牢度不低于表7.1.3-1中的6级。(原标准可能针对内遮阳织物,指标太低?是否直接定数值?)
表7.1.3-1 日晒色牢度等级及效果
等 级
6级
7级
8级
效 果
中
好
极好
7.1.3.4 断裂强力
(1)遮阳织物的断裂强力应按照GB/T 392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遮阳织物以50mm宽带条的最小断裂强力表示,其要求见表7.1.3-2。
表7.1.3-2 断裂强力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经向
≥1000 N
2
纬向
≥600 N
7.1.3.5 撕破强力
(1)遮阳织物的撕破强力应按照GB/T 391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户外遮阳篷用织物的撕破强力应达到经向≥40N,纬向≥25N。
7.1.3.6 断裂伸长率
遮阳织物的断裂伸长率应按照GB/T 392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断裂伸长率等级不大于表7.1.3-3中的3级。
表7.1.3-3 断裂伸长率等级及效果
等 级
1级
2级
3级
效 果
极好
好
中
伸长率a(%)
a≤5
5<a≤10
10<a ≤20
7.1.3.7 可见光透射率
遮阳织物的可见光透射率应按照FZ/T 0100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织物可见光透射率等级不大于表7.2.1-4中的3级。
表7.1.3-4 透光等级及效果
等 级
1级
2级
3级
效 果
不透光
弱透光
适度透光
可见光透射率Tv(%)
0
1≤Tv<8
8≤Tv<16
7.1.3.8 防紫外线性能
遮阳织物产品的防紫外线性能应按照GB/T 1883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紫外线防护系数(UPF)大于30、且紫外线透射比T(UVA)小于5%时,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紫外线透过织物的比率按Tuv分级,织物遮挡紫外线的性能等级指标不大于表7.1.3-5中的3级。
表7.1.3-5 防紫外线等级及效果
等 级
1级
2级
3级
紫外线透光系数Tuv(%)
0
1≤Tuv<5
5≤Tuv<9
效 果
极好
好
中
7.1.3.9 卫生、健康和环境
在外部环境条件的作用下,遮阳产品所用的织物应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人造织物应采用抗真菌、抗霉变方法处理。
7.1.4 木材
7.1.4.1 材质
(1)活结
外遮阳构件使用的天然木材叶片上的直条纹理至少应至少达到叶片长度的3/4。帘式百叶的叶片不允许有死节,透纹理的装饰材料的活节应符合表5.1.4-1要求,不透纹理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表7.1.4-2要求。
表7.1.4-1 透纹理的装饰材料活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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