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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化导向
我们的经营宗旨:“创建中华”是郑家纯博士提出的宏伟目标,也是我们企业的经营宗旨。
我们的服务宗旨:以购房客户的心态为购房客户提供最忠诚、最完善的服务。
我们的行为准则:“进取”、“负责”、“守信”、“踏实”、“有礼”
1. “进取”:积极的工作态度,创造性的思维方式
2. “负责”:勇于对个人的行为负责,不推卸责任
3. “守信”: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4. “踏实”:工作严谨务实,注重细节
5. “有礼”:礼貌待人,表现修养
作为一名成功的销售人员,您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观、价值观,亦应注意您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您所体现的不仅是企业形象,更与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休戚相关。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条 形象意识
我是新世界的一员,我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新世界的企业形象。
第二条 仪容仪表
a) 时刻保持自信及微笑;
b) 穿着及装饰应稳重大方、整洁清爽;
c) 头发梳理整齐,勤剪指甲,保持手部清洁。
第三条 着装要求
a) 现场销售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制服,其余人员不得穿着球鞋、牛仔衣裤出入销售现场,更不允许奇装异服;
b) 上衣、裤子、领带、裙装等应相配,衣服平整,符合时节;
c) 衣服整洁,领口、袖口保持干净,注意熨平;
d) 选择素雅、深色的袜子,皮鞋光亮;
e) 西装口袋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两手下垂插入下口袋中;
f) 男士长袖衬衫要着装得体,袖子不能卷起;
g) 女士宜化淡妆,勿佩戴过多饰品,裙装应着过膝丝袜,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不宜穿着。
第四条 言谈举止礼貌得当,面对客人不卑不亢,时刻注意体现对公司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产品的信心。
第五条 树立宾至如归的待客意识,不论客人的身份及到来的目的,对前来参观的客人,都应热情接待。
第六条 电话接待应符合规范,注意控制语气、语调、语速,语言亲切、简练、礼貌、客气。
第七条 应随时携带名片,并保持名片的整洁。
第三章 环境规范
第一条 环境意识
洁净、爽朗的环境及有序的现场管理是我们提供给客户高质量物业的信心保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a) 办公室区域,含会议室
b) 接待总台
c) 洽谈区域
d) 影视厅区域
e) 酒吧区域
f) 公共区域,含沙盘区
g) 更衣室
第三条 办公室区域
a) 办公区域
i. 保持通道的通畅,任何物品均不应放置于通道;
ii. 保持办公桌的整洁,上班时电话机、文件要摆放整齐,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iii. 下班前整理桌面,关闭电脑关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和所属区域内的门窗,将办公椅推至办公桌下;
iv. 保持办公桌底的清洁,尽量不放置无关物品,以免滋生细菌及害虫;
v. 保持文件柜面的清洁及摆放文件夹的整齐;
vi. 文件柜内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vii. 办公设备摆放整齐,并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
viii. 尽量不在办公区域用餐,以免滋生害虫;
ix. 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地丢纸屑、杂物。
b) 会议室
i. 会议椅摆放整齐;
ii. 不许放置未经同意的物品。开会所需的物品,如模型、材料样板、图纸等,在会议结束后,应立即由该部门负责搬离会议室;
iii. 会议中使用白板的,在会议结束后,应将白板擦干净后方可离开会议室,经常检查白板笔的可使用程度;
iv. 因会议或培训要求改变了会议室台椅摆置位置的,会后应恢复原状;
v. 保持正常的照明。
c) 复印机区域
i. 复印机(包括二次用纸)摆放整齐;
ii. 复印后应仔细检查是否有遗留原件、复印件,无效复印件不得弃置于复印机上,应作二次用纸或清理、碎纸;
iii. 不许放置未经同意的物品。
第四条 接待总台
a) 对外桌面,除摆放公司规定的装饰品外不得随意放置任何物品;
b) 工作桌面的电话、电脑设备应摆放整齐,定时擦拭;
c) 文件、售楼书、宣传单张、认购书等纸质品应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于地板;
d) 应时刻保持接待总台的整洁、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接待总台。
第五条 洽谈区域
a) 洽谈桌椅应按公司要求摆放整齐,保持整洁、干净;
b) 洽谈桌除摆放公司规定的装饰品外,不得随意放置任何物品;
c) 爱护洽谈桌摆放的装饰品,及洽谈椅的布饰品。
d) 搬移洽谈椅时应小心轻放;
e) 不放置无关物品于洽谈区内,时刻保持洽谈区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 影视演播厅
a) 厅内桌椅应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离演播厅;
b) 演播厅内的电气设备应摆放整齐,定时擦拭;
c) 爱护演播厅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
d) 演播完毕后应将桌椅及所有的物品放回原位;
e) 不得随意播放未经营销经理认可的音像制品或背景音乐带。
第七条 酒吧区域
a) 吧台上除摆放公司规定的饰品外,不得随意放置任何物品;
b) 保持吧台桌面的整洁、干净;
c) 客人使用过的器皿应马上整理、清洁;
d) 吧台地面不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吧台的玻璃器皿或酒吧用具应按规定摆放整齐。
第八条 公共区域
a) 应保持公共通道的畅通无阻;
b) 保持沙盘的整洁,不放置任何无关物品;
c) 放置于公共区域的展示架及宣传架应保持整齐、完整;
d) 不得损坏放置于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并注意垃圾桶的外部清洁,定时清理垃圾。
第九条 更衣室
a) 保持更衣室的干净、整洁、爽朗,更衣裳柜排放整齐;
b) 除公司正常摆设外,更衣室地板、墙体不摆放或挂放任何物品;
c) 私人物品一律放置于个人更衣柜内,且摆放整齐;
d) 随身携带个人更衣柜钥匙;
e) 进出更衣室应随手关门。
第四章 样板房管理
第一条 样板房是公司产品的形象代表,其品质和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商品房的销售。因此,保持样板房的整洁、有序、品质完好不仅能给予客户最基本的信心保证,亦能体现公司的企业形象、品质形象,达到成功销售的目的。
第二条 样板房资产验收
a) 样板房资产验收前,资产管理的所有权归属于项目部;
b) 样板房完成时,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行政人事部及项目营销部共同参与;
c) 样板房资产验收时行政人事部主要核对样板房内资产的数量,并检查设备和器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d) 样板房资产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后,行政人事部正式接收样板房的资产所有权,并应完成样板房资产的造册登记工作。
第三条 样板房的资产管理:
a) 资产责任人为各项目营销经理,主要负责所辖项目样板房资产(包括家居摆设)的采购审核及管理;
b) 资产管理员为各项目现场指定行政助理,主要负责所在项目样板房资产的验收、盘点、造册登记、资产转移、资产核销的工作;
c)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不定期做资产的检查和盘点工作。
第四条 样板房管理
a) 保持样板房的干净、整洁,进入样板房应穿鞋套;
b) 每日定期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c) 尽量保持样板房处于通风状态;
d) 不在样板房内大声喧哗、推搡;
e) 爱护样板房内的家居、摆设,禁止随意挪动或占用;
f) 任何人均不可在样板房内休息;
g) 未经许可,不得带无关人士进入样板房;
h) 未经许可,样板房内禁止拍照;
i) 不应带客人进入处于施工状态或未开放的样板房参观。
第五条 责任及义务
a) 公司呈现于客人的产品都将是完好、高品质的。因此样板房内的财物若有损坏,应立即汇报主管人员,并申请办理维修或关闭样板房的手续;
b) 项目营销经理负有对样板房的管理责任;
c) 板房解说员负有监督及劝导责任,若遇任何人违反“样板房管理规定”可进行劝导,若不听劝导应立即汇报项目营销经理或现场销售主任;
d) 公司任何职员均应爱护样板房及板房内家居摆设,同时负有举报责任。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工作时间
a) 非销售值班人员:9:00---18:00,并根据销售需要轮班值日;
b) 销售人员的上班时间,可由各销售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第二条 休息日安排
a) 销售中心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逢周六、周日所有人员均须到岗,但项目营销经
理可根据值班表及销售情况安排本组人员轮流休息。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停止安排休息;
b) 若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而无法正常休息的,可根据营销经理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申请补休。
第三条 考勤制度
a) 迟到: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但未超过半小时者,属迟到。每迟到一次扣绩效分三分,每月累计迟到5次记旷工一天;
b) 早退: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者,属早退。每早退一次扣绩效分三分,每月累计早退5次记旷工一天;
c)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半小时上班者、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半小时下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绩效分十分,旷工累计超过3次,将给予除名处理,公司不予以任何赔偿;
d)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请假当天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时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日工资;
e) 事假:事假须提前一天请示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天日工资;
f) 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宜,须向上级领导请示,说明外出事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考勤管理
a) 销售中心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所有人员均需打卡;
b) 遇打卡机故障,考勤专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维修或报告行政人事部;
c) 销售中心考勤专员负责管理、记录考勤情况,于每月固定日期统计汇总;
d) 项目营销经理签署当月“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值班表”,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e) 员工的出勤情况是公司审核每一位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希望销售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遵守销售部作息时间,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第六章 处分条例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条例,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划分一级过错、二级过错两种类别,并相应给予书面警告、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两种处分。
第一条 员工犯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一级过错,仅限于初犯者,由部门主管给予书面警告,人力资源部发出书面警告书,列明所犯过失,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收,如员工拒绝签收,以第三人见证送达同样生效。书面警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a) 由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b) 私自复印、携带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出公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c) 使用样板房内的任何器皿及卫生设施;
d) 使用客人专用卫生间;
e) 在更衣室内吃饭、喧哗、吸烟、聊天或进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f)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脱岗外出;
g) 上班时间在销售大厅吃东西、吸烟;
h) 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i) 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j) 上班时间睡觉;
k) 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l) 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m) 在楼宇的宣传资料上乱画;
n) 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
o) 初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未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条 员工犯有以下行为之一,或在书面警告有效期内再次犯一级过错属二级过错,公司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予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a) 在销售现场范围内打骂,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b)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从事第二职业的;
c) 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范围内发放虚假文件、通告或利用公司内部网络散布虚假、恶意言论的;
d) 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e) 销控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
f) 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者;
g) 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
h) 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i) 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j)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
k) 散布谣言及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
l) 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
m) 累计旷工超三天者;
n)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物,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
o) 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损坏公司财物者;
p)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带来不良影响者;
q) 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r)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
s)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t) 再次或多次违反公司“销售人员行为指引”,且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三条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用书面形式直接向其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员工及其部门主管。
本“销售中心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保留最后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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