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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国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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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科学发展 建设和谐国税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广仁 (2008年10月27日) 同志们: 根据省局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今天下午我向大家汇报学习体会。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将“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国税”作为国税部门的主题。我认为,这一主题概括地集中反映了国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表达了国税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符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和中央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具有鲜明的国税特色。下面,围绕这一主题,我谈三个方面的学习体会:一是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二是科学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的思考。 一、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 在谈论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时,有必要对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两个概念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这将使我们更加全面、系统地分析和理清二者的关系。 (一)二者的提出及发展综述 1.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发展综述 自2003年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命题以来,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阶段 时间 重点内容 主要历程 提 出 阶 段 十六届三中全会前后至十六届四中全会 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进行了明确 2003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考察,从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发展观问题。 7月,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三个内容,并加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内容。 8月底至9月初,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第一次使用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 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并在《决议》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完整形成。 2004年2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专题研究班上,温家宝总理首次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丰 富 阶 段 十六届四中全会至十六届六中全会 逐步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指导思想 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迹。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三个“坚持”定位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重大战略指导思想的层次和高度。 发 展 阶 段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 全面确立了其指导思想的地位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做了全面而深刻的阐释。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一是提出阶段,时间是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前后至十六届四中全会。这一阶段重点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进行了明确。科学发展观萌发于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考察,从全局的高度提出了发展观问题。指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通过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创新优势”。7月份,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三个内容,并加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内容。到8月底至9月初,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第一次使用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 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并在《决议》中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以人为本的明确,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完整形成。到2004年2月,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专题研究班,温家宝总理发表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二是丰富阶段,时间是从十六届四中全会至十六届六中全会。这一阶段重点是逐步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指导思想。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迹。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三个“坚持”定位科学发展观,第一个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第二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第三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里已是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重大战略指导思想的层次和高度。 三是发展阶段,时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这一阶段重点是全面确立了其指导思想的地位。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做了全面而深刻的阐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同时,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2.和谐社会的提出及发展综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也历经三个发展阶段: 阶段 时间 重点内容 主要历程 提 出 阶 段 十六届四中全会及以前 和谐社会完整概念的提出 十六大报告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已有体现,其中有两处比较明显:一是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将要实现的小康社会比2000年有六个“更加”,其中第五个“更加”就是“社会更加和谐”;二是报告第二部分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整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丰 富 阶 段 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和谐社会的内涵不断丰富,明确了其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地位。 200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 2005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第一次明确了提高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能力是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 展 阶 段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 理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十七大报告对二者关系作了明确回答,从两个层面说明了两者的关系。首先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其次,又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定位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个层面。 一是提出阶段,时间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及以前。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和谐社会完整概念的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整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在此前的十六大报告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已有体现,其中有两处比较明显:一是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将要实现的小康社会比2000年有六个“更加”,其中第五个“更加”就是“社会更加和谐”;二是报告第二部分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 二是丰富阶段,时间是从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和谐社会的内涵不断丰富,明确了其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地位。2005年2月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概念,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2005年10月中旬,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第一次明确了提高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能力是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全面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科学界定了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三是发展阶段,时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理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十七大报告对二者关系作了明确回答,从两个层面说明了两者的关系。首先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这是将两者放在同一个层次上说的。其次,又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定位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个层面,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这是讲两者的纲目从属关系。 (二)二者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全面考察这两者关系,我们可以看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个理论之间是紧密相联,既有区别,又有共同点。 1.两者的共同点。一是两者都强调以人为本。对科学发展观而言,以人为本是核心。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以人为本是出发点、落脚点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二是两者都强调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两个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是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中把统筹兼顾作为重要原则,统筹和协调各方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三是两者都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发展观而言,科学发展的实质之一,就是要更加注重发展的整体协调,更加注重发展的持久永续,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对和谐社会而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和谐发展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要协调发展,也只有将各个方面相互协调,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发展。 2.两者的不同点。一是两者的涵义和意义不同。发展观是从哲学角度对发展问题的回答,是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涉及的是为什么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即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等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它回答的是“什么是和谐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二是两者所在的领域及其起作用的范围的不同。科学发展观由于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思想理论领域中处于宏观总体的指导地位,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起着指导思想、指导方针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针对新世纪新阶段在社会领域出现的矛盾、问题和发展趋势而提出来的,起主要作用的领域是社会建设领域。 3.正确认识两者相互关系。一是两者之间是内在统一的关系。可以看出,“发展”与“和谐”已构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对既相矛盾而又相互联系的范畴。在“和谐”中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追求“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要求和现实需要,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要求。从这一角度出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科学发展观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坚持“和谐”与“发展”是当今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统一关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推动我国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二是两者之间是纲目从属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保证来出现,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领域的要求。三是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观目标的进一步深化。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只有不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和目标的真正实现。所以,它们都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中,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之中。 (三)分析二者关系对国税工作的启示 通过对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之间辩证关系的分析,不仅能够进一步澄清认识、理清关系,而且对做好新时期的国税工作也具有非常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从确立指导思想上看,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事业发展全局,将科学发展观贯穿国税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江西国税实际,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事业发展全局,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四个统筹”,即:统筹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共同发展,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全面发展。“四个统筹”是科学发展观对江西国税的实践要求,也是国税工作对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和深化,我们应当把“四个统筹”作为指导国税工作一以贯之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做到国税事业发展思路围绕“四个统筹”来谋划,具体工作措施围绕“四个统筹”来制定,国税工作成效用“四个统筹”来检验,使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江西国税各项工作上。 启示二:从两者内在统一关系上看,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国税应作为国税工作的永恒主题。服务科学发展,一方面需要国税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国税部门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自身发展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实现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国税,一方面需要实现国税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另一方面需要实现国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和谐。因此,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形成和谐国税局面;也只有建设和谐国税,才能保证服务科学发展得到真正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国税是贯穿国税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和永恒主题,必须把服务科学发展与建设和谐国税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在科学发展中实现国税和谐,在和谐国税建设中促进科学发展。 启示三:从二者纲目从属关系上看,建设和谐国税必须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前提和保证。科学发展观是和谐国税建设的根本指针和根本保证,同时它也指出了和谐国税建设的根本途径。不讲发展的发展观绝不是科学发展观,不在发展的基础上求和谐也不可能和谐。我们要建设的和谐国税是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国税。这表明,我们的和谐国税建设是建立在统筹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科学发展基础上的全面建设。因此,建设和谐国税必须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前提和保证,在服务科学发展中营造和谐国税局面。 二、科学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在我们谈论税收服务科学发展的时候,有必要就科学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刻理解,进而提出贯彻新要求的思路,使服务科学发展落到实处。 (一)十六大以来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 从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历届全会都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时间 新要求的核心内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 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和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党的十七大 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1.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核心内容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一是推进税收改革。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二是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在税收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还要求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完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 2.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核心内容是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一是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二是鼓励自主创新。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三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以完善纳税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同时,还要求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税收制度,制定有利于就业培训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核心内容是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和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一是实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二是实行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三是实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同时,还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4.党的十七大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核心内容是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二是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二)落实新要求的基本思路 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重点应构建以下四项机制。 1.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收调控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收调控机制,就是要发挥税收对宏观经济的杠杆作用,其重点是深化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税种管理制度。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长谢旭人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总体部署,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继续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类相互配合,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不断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需要,努力构建以人为本、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为公平、更加开放、高度文明的税收体制。同时,谢旭人还列举了完善税收制度的十大重点:①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完善非税收入管理。②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③抓紧研究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稳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的增值税。④继续深化消费税改革,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消费税税率,充分发挥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⑤围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积极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⑥实施资源税改革方案。研究改进和完善原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资源产品的计税依据和计税方式,尽快推出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⑦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现行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改革城建税制度,研究开征物业税,完善财产税制度。⑧择机开征燃油税。⑨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⑩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在统一税政、明晰税权的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许可权,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结合我省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收调控机制,重点要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特别是要用足用活服务项目建设、助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基础产业和支柱行业发展、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增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2.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稳定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构建稳定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就是要使税收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始终保持和不断增强税收可持续增长能力。从我省国税的情况来看,构建稳定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就是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在提高“两个比重”和宏观税负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收入的质量,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客观及时地反映到税收的增长上来,努力实现税收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3.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就是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变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从我省国税系统征管现状来看,重点要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完善税源控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征管的技术含量,实现信息技术与征管制度的高度集成;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从监督制约机制上确保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现。 4.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构建文明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制。构建文明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制,就是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今年9月,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经验交流会,对今后一段时期税收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准备将优化税收服务作为明年工作的重点。 三、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寻找发展的突破点、创新点、制高点,回应时代新课题、新实践,赢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动权。根据科学发展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国税系统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科学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促进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的要求,重点是落实好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产业、项目、企业;支持循环经济、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支持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扶贫开发等税收政策。二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正确处理好依法征收与税收计划、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要加强对收入计划和征管质量的双重考核,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体现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上来,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撑。三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税收服务的实施意见》,合理简化办税程序,大力精简表证单书,积极推广国、地税联合办证,推行同城办税试点,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进国税网站群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构建和谐互信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加强税收征管,助推科学发展。一是提高税源监控水平。要继续完善户籍管理,拓展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当前,要突出抓好重点增值税523个国标明细行业和企业所得税内资633个行业、外资177个行业的税负预警工作,并加强省局直接监控的120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500户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预警,为应收尽收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与GDP的宏观税负以及弹性系数分析等宏观税收分析、分税种与相应产业增加值的相关分析、行业税负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税负的分析,完善税负预警机制,建立行业税负评估模型,突出做好重点行业税负预警和风险预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增强纳税评估实效。要进一步理顺纳税评估机构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加强对税负长期偏低的重点行业、重点税源、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和总(分)支机构企业以及其他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评估,完善省、市或市、县联合的重点专项评估机制和以纳税异常户评估面、评估结果处理率、涉嫌偷骗税移送率、稽查结案反馈率为主要指标的纳税评估质量考核制度,切实提高评估质量,促进纳税人依法真实申报缴税。四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继续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保持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关注利用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及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三)规范税收执法,推进科学发展。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省局《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规范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提高审理质量。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切实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关。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规范文明执法。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考虑政策措施施行对整个社会产生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的意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既要依法办事,也要礼貌待人。要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宽严相济、公平合理的执行国家税法和政策规定,努力促进征纳和谐。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税收执法的重点和风险领域,加强专项税收执法检查。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正、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 (四)加强队伍建设,服务科学发展。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处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科级领导干部专门业务培训。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培养机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各级局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全面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整合巡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人事监督、财务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正之风。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损害国税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四是提高践行发展能力。积极落实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完善各级人才库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十员五百佳”教育培训工作,为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江西国税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大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制定和谐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和谐型国税机关,使国税人员在自身得到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国税事业的发展。 (五)社会综合治税,保障科学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壮大经济总量与提高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税收工作的领导,支持国税部门依法治税,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国税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争取各级政府帮助解决税收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国税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征管改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由部门责任向政府全局工作转变,激励和引导各级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工商、金融、邮政、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义务,积极为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行政协助,及时向国税部门传递涉税信息,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调,加大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争取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为国税部门依法治税提供司法保障,支持国税机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净化税收环境。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协税机制。积极融入由政府主导的社会网络建设,搭建起政府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立严密的金融制度,控制现金交易,建立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各类信用活动的信用记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经济税源监控系统。定期公开辖区税源税负变动情况,推行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匿名举报,整合各种信息资源,有效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学习永无止境。越学越觉得科学发展观博大精深,越学越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让我们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在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国税上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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