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鲁新发[2008] 4号
关于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
评选的通知
各市记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定于2008年4月举行。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工作是检阅我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性成果的重要平台。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山东新闻奖评选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违规参评、骗取荣誉的行为,自本年度开始,凡发现参评、获奖作品和相关材料存在修改、伪造等违规问题,一经核实,省记协将公开通报全省新闻界,取消作者、编辑参评资格、获奖资格和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3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和推荐单位参加山东新闻奖评选。
希望各推荐单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按照评选办法规定,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参评作品情况,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选。2007年度山东新闻奖媒体内参作品评选截稿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请各推荐单位务必在截稿时间前寄送参评作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有关事宜请与省记协办公室联系。。
电 话:0531-85196067 85196788 85196065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山 东 省 新 闻 学 会
2008年1月8日
附件:
1、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办法
2、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4、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1
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
评选办法
一、 评奖宗旨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是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全省县(市)级媒体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检阅我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县(市)级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鼓励县(市)级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凡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县(市)级报纸,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县(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2007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经推荐单位推荐参评。
三、评选项目
(一)报纸: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
(二)广播电台:
1、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同报纸作品)。
(三)电视台:
1、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同报纸作品)。
四、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反响大,正确引导舆论。
5、对个别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参评单位要从严掌握,须由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方可参评。
五、评选程序
1、各市记协,按规定数额分别组织本地区的作品参加初评(未建立记协的市,委托市广电协会组织初评),并负责向省记协集中报送本市参评作品。
2、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的定评分若干评审小组,各小组评委审阅、审听、审看本组参评作品。
各小组先评议、讨论预选入围作品,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一等奖候选作品和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一等奖候选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的2/3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的1/2票。原则上一等奖空缺不补,二、三等奖可在消息、言论、通讯、系列报道四个项目内平移调配使用。
一等奖候选作品须经其它小组交换审阅、审听、审看,然后由全体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达到实到评委2/3票数的候选作品才能获得一等奖。
六、奖惩办法
1、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个。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责任编辑颁发获奖编辑证书。此奖项与山东新闻奖专项奖获奖作品同等待遇。获奖作品的奖金参照省记协建议标准由参评单位酌发。
2、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每个新闻单位原则上只能获一个一等奖。
3、凡发现参评、获奖作品和相关材料存在修改、伪造等违规问题,一经核实,省记协将公开通报全省新闻界,取消作者、编辑参评资格、获奖资格和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3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和推荐单位参加山东新闻奖评选。
七、选送须知
(一)作者、编辑署名和人数的规定
1、作者人数:报纸、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作者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为集体创作。
2、责编人数:报纸消息、言论、通讯作品只限2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责编一般不超过3人。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不设责编。
(二)、报送方法
1、报纸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
2、广播作品:要录在普通盒式录音带上。每盒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送一盒节目录音带,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3、电视作品:要录在SP贝特康姆专业录像带上,每盒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须送一盒节目录像带,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4、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同时报送一套完整的文字作品。
5、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带,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6、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
7、选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3)。凡超过附件2规定参评数额者,评选办公室按《推荐作品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8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6号文规定,每件参评作品需交评审费250元,为减轻各单位负担,每件参评作品实交150元。未交纳年度会费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
1、参评作品由各市集中统一报送省记协办公室。可专人送达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报送日期为2008年3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寄送地址:济南市经十路46号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5196067 85196788 85196065
3、汇款请寄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财务科,并请注明参评奖项名称。
(省记协网址:)
附件2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单 位
推荐作品数
济南
12
青岛
14
淄博
14
枣庄
16(含滕州日报4)
东营
10
烟台
18
潍坊
26(含寿光日报4)
济宁
24
泰安
12
威海
8
日照
6
莱芜
4
临沂
22
德州
20
聊城
16
滨州
14
菏泽
18
附件3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 品 标 题
参评项目
刊播单位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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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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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联系人
电话
注:此表可复印
附件4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序号
作品标题
刊播单位
主创人员
刊播日期
字数/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体裁
作品
评价
采编
过程
社会
效果
经我单位审核,该作品内容真实,申报材料情况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该作品参加2007年度山东县(市)级媒体新闻作品评选。
总编辑(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作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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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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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印,附在每件参评作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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