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
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3277-1660PHZB021
采 购 人: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
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3277-1660PHZB021
采 购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 1 -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 3 -
前附表 - 3 -
一、总则 - 5 -
二、谈判文件 - 5 -
三、报价文件 - 6 -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 9 -
五、谈判程序 - 10 -
六、签订合同 - 17 -
七、保密和披露 - 17 -
八、询问和质疑 - 18 -
九、违约处罚 - 19 -
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 20 -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 27 -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 30 -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委托,对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3277-1660PHZB021
三、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对道路施工过程中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和评定,对工程实体关键部位抽查。
(详见谈判文件)
2.预算上限:18万元
3.服 务 期:施工工期范围内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检测师资格;
4、提供近期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1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报名。
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谈判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3时30分;
2.谈判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崔冬冬
电 话:186365601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健
电 话/ 传 真:0355-2234348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采购人
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18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
服务期
施工工期范围内
质量要求
合格
供应商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检测师资格;
4、提供近期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R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
R不组织 *组织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3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6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账户名称: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并州南路支行
账 号:1429 7470 3470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通过基本账户按时按额汇到指定账户。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3时30分
谈判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是否退报价文件
*是 R否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的货物内容。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3本次谈判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5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负责人,须持有《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5.1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3 供应商购买了谈判文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谈判文件的所有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4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6.5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6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2.1 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投标人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报价人企业简况;
其它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8.2.2 技术部分: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确切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8.4.1 报价人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8.4.2 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报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交纳后,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8.4.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8.4.4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确认函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8.4.5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给成交人。
8.5 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 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0.1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1.5.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5.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负责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11.8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谈判项目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2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及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
1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不负责任。
12.4报价文件未密封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5.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负责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7.1 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7.2.1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装订及正确签署;
17.2.2投标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7.2.3服务质量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7.2.4服务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7.2.5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7.3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7.5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具体步骤为:
17.5.1 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及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人员组成、服务内容等技术要求分别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陈述。
17.5.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谈判;
17.5.3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6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7.7响应性审查
17.7.1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主要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17.7.2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
17.7.3是否能响应服务要求;
17.7.4成果提交符合要求;
17.8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响应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8.第二轮公开报价
18.1 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9.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9.1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9.1.1 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本项目的服务、业绩、信誉、进度安排、企业经营情况等商务要求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19.1.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19.1.3 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9.2 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0.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20.1 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0.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应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1.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2.确定成交候选人
22.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2.2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及采购方委托,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22.3 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3.谈判过程保密
23.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报价人资格审查表(附表1)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2016年 月 日
序号
报价单位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税务登记证有效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4
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
5
资格证书有效
6
项目负责人资格有效
报价人资格审查结果
注:根据对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填写符合的用“√”或不符合用“×”,且不符合的需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报价人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2016年 月 日
序号
报价单位名称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装订及正确签署
2
投标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服务质量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服务期限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报价人符合性审查结果
注:根据对报价人符合性审查情况填写符合的用“√”或不符合用“×”,且不符合的需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报价人响应性审查表(附表3)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2016年 月 日
序号
报价单位名称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项目主要人员、仪器安排是否合理
2
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
是否能响应服务要求
4
资料提交符合要求
报价人响应性审查结果
注:根据对报价人响应性审查情况填写符合的用“√”或不符合用“×”,且不符合的需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六、签订合同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成交服务费
26.1按照中标金额的1.5%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 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工程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 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9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8.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披露
29.1 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0.8.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0.8.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0.8.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0.8.4 质疑书没有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负责人特别授权的;
30.8.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0.8.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30.8.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0.8.8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30.8.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0.8.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0.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1.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31.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31.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1.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府后西街道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服 务 期: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概况:
府后西街(k0+000-k3+300)道路改造工程:
城市旧路改造, 长3.3km,红线宽50m,双向6车道,含公交专用道2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约50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15年。
工程施工主要项目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的完工和修补缺陷以及合同文件规定项目规定期限内的运行维护等。计划工期为开工之日起5个月内。
2.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工程所需的各种标准试验和原材料及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为承包商自检频率的30%。
中标人应客观、真实的反映工程质量,提供合理的数据指导施工:
(1)对路基(含防护工程)、路面、桥梁构造物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工程原材料进行常规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30%控制;
(2)对工程实体关键性指标进行现场抽检,如路基、路面各结构层压实度,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等,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30%控制;
(3)对施工中所采用的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抽检验证;
(4)针对业主在对工程或材料质量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及时进行抽检试验。
3.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对本服务项目提供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
(1)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
(2)检测内容、依据、方法等;
(3)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4)检测资料提交
(5)服务承诺
4.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频率
备 注
一
材料检测
1
土(颗粒级配、界限含水率、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VBR、天然稠度、比重、有机质含量、烧失量)
自检30%
2
集料(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磨耗值、集料含泥量、砂当量、磨光值、密度、吸水率、软弱颗粒含量、细集料棱角性、含水率、泥块含量、有机质含量、亚甲蓝值MBV\矿粉亲水系数
自检30%
3
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抗冻性、含水率、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
自检30%
4
水泥(密度、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烧失量、胶砂流动度)
自检30%
5
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闪点、粘附性、薄膜加热试验、密度、乳化沥青筛上残留物含量
自检30%
6
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
自检30%
7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石灰有效钙含量、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粉煤灰比表面积)
自检30%
8
水泥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配合比设计、坍落度、含气量、砼凝结时间、抗渗性、表观密度、抗压弹性模量、泌水率、劈裂抗拉强度、砂浆稠度)
自检30%
9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流值、空隙率、矿料间歇率、沥青用量、矿料级配、动稳定度、最大理论密度)
自检30%
10
水、外加剂(PH值、氯离子含量、减水率、抗压强度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
自检30%
二
现场验收
1
沟槽、管道、检查井(地基承载力、击实、压实度)
自检30%
2
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表观及内部缺陷)
自检30%
3
路基路面(厚度、压实度、平整度、弯沉、构造深度、摩擦系数、渗水系数、几何尺寸)
自检30%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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