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失物招领站
策
划
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
诘 是 法 学 会
一、 学校现状
在校园内,同学们经常会见到遗落的书本、钥匙、钱包等贵重物品。由于不知道失主的联系方式以及没有一个正规的失物招领机构报失,这些遗落的物品往往就这样消失了。校园内没有这样志愿组织的失物招领,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失物招领机构有现实的必要性。
在学校的一些公共场所及宿舍楼梯口经常会看见寻物启事,虽然做法可以理解,但不仅影响了校园美观,助长乱贴乱涂之风,而且收效甚微。这就缺乏一个统一且正规的失物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了解到失物信息,更快的通过平台找回失物。
我校保卫处在学校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保卫处作为主办方能够增大失物招领站的诚信力和影响力,从而更好的发挥失物招领站的作用。
诘是法学会是我校一支志愿服务学生社团组织,以“志愿服务”为宗旨,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在学校师生心中拥有极佳的队伍形象,具备协助保卫处组建失物招领站的号召力。
二、机构名称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
三、成立目的
拾金不昧,自古便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为提倡拾金不昧精神,构建文明校园,诚信校园,和谐校园,搭建遗失者与拾取者之间的桥梁,由保卫处成立“失物招领站”此机构秉持着“管理严谨,服务师生”的宗旨为广大师生组建一个工作效率高,办工有组织的失物招领平台。
四、失物招领站介绍
失物招领站是保卫处审批、领导的由诘是法学会志愿者协助管理的失物招领机构。依据相关办公室管理办法(《登记办法》、《维护办法》、《领取办法》、《核实办法》)来组织招领办的日常活动。利用保卫处的公共号创建失物招领站模块和专门的宣传栏进行失物信息的交流,方便师生及时了解失物信息。利用保卫处总值班室放置失物登记薄四本,用于平时失物的登记。将失物进行统一的收集,所有失物统一放置于失物暂存室。每学期定期组织一次大型的失物认领活动。
五、失物招领站办公室章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是隶属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由诘是法学会志愿者对失物进行登记、维护、核实、领取的日常服务性组织。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秉承着“志愿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学校营造拾金不昧的氛围,为师生提供失物信息的义务性组织。
第二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领导和总负责人指导第一届失物招领站的筹建工作。失物招领站委员会负责新一届失物招领站的组建工作。
第三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诘是法学会志愿者为失物招领站工作人员,主要职务由失物招领站总负责人任命,其他职务由办公室主任推荐,保卫处审批任命。
第四条 失物招领站工作人员任期终止于该委员退出失物招领站(若该委员严重违反办公室管理办法,则将该人开除失物招领站),视个人表现情况颁发聘任证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推荐一位负责人作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的总负责人,统筹安排招领站的所有事宜。
第六条 依据相关办公室管理办法(《登记办法》、《维护办法》、《领取办法》)、《核实办法》来进行招领办的日常活动。
第七条 有效利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的网页、微信公共号创建失物招领站模块和专门的宣传栏(行政楼一楼)、广播站宣传广播进行失物信息的交流公告,方便师生及时了解失物信息的职责。
第八条 利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总值班室,放置失物招领相关登记薄四本,用于平时失物的登记等。将失物进行统一收集,统一放置于失物暂存室。
第九条 每学期进行一次大型的失物认领活动。
第十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对本招领站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2.在本招领站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表现突出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工作人员对招领站志愿者有监督权;
5.有维护遗失物不被私人占有的义务;
6.有遵守本《失物招领办办公室章程》的义务;
7.有参加并服务于学期认领活动的义务;
8.工作人员有协助失物招领站日常值班、登记,维护,核实等义务。
第三章 机构职能
第一节 工作机构机构设置
第十一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推荐一位负责人作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的总负责人。
设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委员会,由站长、副站长、办公室主任,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均由诘是法学会志愿者兼任)组成。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委员会职能:负责组织志愿者进行日常办公室的值班,对失物进行登记、维护,核实以及定期宣传公布,对本章程、机构设置进行完善,监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定期抽查失物暂存室物品情况。
第十二条 失物招领站职能机构参照《管理章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节 站长
第十三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站长由总负责人推荐,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一般由诘是法学会副会长兼任)。
第十四条 站长职能:
1.全面统筹失物招领站的所有日常工作,定期向保卫处汇报工作情况;
2.任命、领导失物招领站副站长、办公室主任;
3.监督和组织考核办公室所有委员的工作情况;
4.提议招领站委员会进行章程条款更改、添加,办公机构的任命;
5.组织每学期的失物认领活动。
第三节 副站长、办公室主任
第十五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副站长、办公室主任由站长提名候选人,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十六条
副站长职能:协助站长统筹失物招领站的所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能:
1.任命或开除失物招领站的工作人员(开除需经站长同意);
2.监督和组织考核失物招领站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建议失物招领站进行章程条款更改、添加,办公机构的任命;
4.抽查失物暂存室失物情况。
第四节 其他委员
第十七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主任提名候选人,由站长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十八条 各委员职能:
财务委员全面负责失物招领站失物财产管理;认真保管失物暂存室的钥匙。
组织委员全面负责招领站考勤情况,以及协助主任工作。
宣传委员全面负责招领站宣传、失物招领公告事宜。
第四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一节 登记办法
第十九条 登记办法:
1.保卫处为失物招领所提供登记所需的登记簿;
2.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簿发放。组织委员负责将登记簿定期送收、分配;
3.值班委员进行日常事物的登记工作;
4.认真核实失物遗失信息,编号登记上簿,并给失物贴上相应标签;
5.认真登记拾金不昧者的信息,方便以后工作的开展。
第二节 维护办法
第二十条 维护办法:
1.对上交的失物进行正确的登记处理,方便以后维护;
2.定期将失物放置失物暂存室进行统一放置,定期维护;
3.不得私自占用失物,损害要赔偿,并依据办公室相关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三节 领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领取办法
1.值班人员需仔细询问失物相关信息,经核实无误登记后方可办理认领;
2.领取失物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3.失物金额不超过100元,只需登记个人信息;
4.失物金额超过100元,需按相应程序登记证件(登记贵重物品簿,附上证件复印件,个人相片等);
第四节 核实办法
第二十二条 核实办法
1.主任或值班委员须核实失物信息,以供失主查询;
2.认真核实失物暂存室失物信息,保证无误;
3.认真核实领取者的叙述,在找到相符失物情况下,方可登记领取;
4.定期进行失物财产的核实。
第五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失物招领站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占用失物,一 经发现视失物金额给予相应处罚:
1.占用物品金额不超过100元,退还失物并给予办公室记大过处理并通报;
2.占用物品金额超过100元,退还失物并开除失物招领站,情节特别严重或涉及失物金额过大者上报保卫处;
3.涉及违法事宜,交由相关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值班委员员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同意后方有效,否则以
旷勤处理,请假需存档,至少提前半天请假。
第二十五条 违反值班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
2.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开除招领站。
第二十六条 有以下行为者予以劝退失物招领站:
1.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
2.以公徇私、办事不公者;
3.破坏失物招领站团结,严重影响失物招领站形象者;
4.发现失物错领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而造成较大影响者;
5.伙同他人待领,冒领,或为其提供方便者。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保卫处
失物招领站
2015年12月1日
校园失物招领站开始工作
校园失物招领站是校保卫处于今年十一月授权诘是法学会成立的。它的主要服务内容是为同学们提供丢失物品的认领、登记、物品上交及失物招领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其中物品信息包括现存物品信息和一些在各教学楼中保存的物品信息)。。另外为了方便同学了解失物信息,失物招领处开通了三个热线以便同学们查询信息以及登记信息。
电话热线:5911000(12:00—13:00;16:30—18:30)
QQ热线:213680183
失物招领站建有专门的微信、QQ网络平台发布物品信息及相关内容,同时在学校行政楼公示栏处公布失物招领信息(每周三下午更新物品信息)。而且还会通过其他渠道为同学提供更多信息。
保卫处为师生讲校园安全常识
5月份,保卫处先后在校区举办了“校园安全宣传”活动,保卫处共同参加了活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本次活动分别于5月14日下午、5月21日下午在校区举行。现场摆放了十几块形象生动的宣传展板,分别展示了安全保卫的相关知识,包括“预防犯罪基本常识”、“小心手机信息诈骗”、 “预防犯罪基本常识”等。针对女生,保卫处制作了“女士防贼要点”、“女士斗贼十招”等展板,吸收了众多女生的目光;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屡有发生的特点,制作了“学生宿舍防盗温馨提示”、“公寓安全警示语”等展板,并为同学们发放并解答防盗知识;针对校园多发盗窃自行车、手提电脑等案件,制作了犯罪嫌疑人照片及案情简介,并安排专业人员为广大师生现场讲解。同时,保卫处印制了1000余份宣传单,在现场及各学生宿舍楼进行发放。
在活动现场,保卫处采取了将安全保卫知识与我校实际情况相结合的灵活方式,有的放矢地安排了一系列相关内容,通过咨询解答师生员工的提问、组织同学们认领失物、走访学生宿舍等形式,宣传了安全保卫知识、促进了师生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确保解答同学们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疑问,保卫处更设立了治安、交通、消防、户籍、武装等多个席位,同时邀请驻校民警、宿管、物业等专业人员,为同学们答疑解难。现场不少学生都表示学到了不少安全知识,今后将提高警惕,增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
现场咨询活动结束后,保卫处走访了学生宿舍,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认真听取了同学们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卫处将总结整理各种意见,采取针对措施改进提高。
据保卫处处长介绍,这两次现场咨询会及5月20日走访附校活动,仅仅是一系列校园安全宣传活动的一部分,下一步保卫处将继续在教工家属区、公开继教学院等地开展现场咨询及宣传活动。今后,保卫处将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诚恳听取师生意见,积极改进安全保卫工作,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保卫能力,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物防、技防、人防、联防水平,维护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唯实惟新 至诚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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