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0年XX首届(秋季)糖酒副食品展销会
展位租赁协议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在20XX年XX首届(秋季)糖酒副食品展销会中,甲方租赁乙方展位 个,分别是 号至 号展位,租期为 天,即20XX年XX月 日至20XX年XX月 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个,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协议一旦签字,即视为生效,并默认双方已详细阅读并愿意遵守以下规定:
1、 在租赁使用期间,租赁方及使用者应遵守本届展销会组织方(即承租方)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跨界摆放物品,听从组织者安排。
2、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使用者的展台、用电等展会会务服务与正常秩序的维持,租赁方如将所租展位转租或转包,与其所租赁展位使用者产生的任何纠纷及问题,由租赁方自行解决,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在展会期间,各展台使用者应做好各自展台的维护和防盗工作,如不慎有物品丢失,请及时报警,承办方将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
4、 结束后,租赁方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撤展工作,妥善清运处理所有拆卸下的展台材料,如逾期不予处理,造成展台材料丢失或损坏,承办方不予承担责任。
5、 本协议外其他未尽事宜,及展会期间产生的其他事宜,均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6、补充条款(如无其他补充条款,以下空白即可):
如无任何异议,本协议由双方在下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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