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劳动保障业务操作指导书.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911153 上传时间:2025-03-07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467.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保障业务操作指导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劳动保障业务操作指导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无锡市农村失业人员登记表》(同附件一?)缺 劳动保障业务操作指南 (部分) 06年企业报盘软件用 目 录 劳动保障单位信息登记 一、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示意图) 2 二、建立对应用关系(示意图) 2 三、社会保障单位登记 3 生成个人代码 劳动力资源 一、城镇初次就业失业登记 7 二、城镇就业转失业失业登记 9 三、本市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 10 四、灵活就业申报登记 11 五、外来就业登记证管理 13 六、录用登记备案 14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退工)及报告 19 八、4045劳务协议人员录用/续签 21 九、解除劳务协议登记 24 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和鉴证 27 再就业援助 一、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32 二、《再就业优惠证》年检 34 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 一、人员增减变动 36 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 一、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登记 43 二、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信息发布 45 三、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 46 四、创业培训 47 五、劳动预备制培训 49 六、就业指导培训 50 职业介绍 一、单位招聘 51 劳动就业组织 一、服务型、商贸、加工型劳服企业、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认定 56 劳动保障单位信息登记 一、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示意图) 业务办理示意图 二、建立对应用关系(示意图) 三、社会保障单位登记 (一)新成立单位参保登记 1、登记条件和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的单位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集团公司下属二级法人单位或主体单位的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登记。缴费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需合并按一个单位办理登记缴费的,须将所有关联单位作为附属单位进行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 2、需携带的资料: (1)无锡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如实填写并请盖好公章及法人章)。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预备期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携带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 (4)税务登记证(地税)及其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及其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3、工作流程:单位填写登记表→初审符合登记条件→将单位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产生单位社会保险代码→打印《社会保险申报通知单》→网上下载(或购买)报盘软件→单位录入申报工资和人员变动信息→单位凭《社会保险申报通知单》到社保申报窗口办理社保费申报→凭《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单》到社保登记部门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条件:缴费单位下列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自工商登记部门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中心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 (2)地址。 (3)法人或负责人。 (4)缴费单位专管员。 (5)单位经济类型。 (6)隶属关系。 (7)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8)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 2、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核准变更的有效证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3、工作流程: 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录入变更登记信息→变更内容涉及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的,收回原登记证件→按变更后的内容打印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暂停(恢复)登记 1、登记条件:缴费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30日内,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暂停(恢复)登记: (1)单位失踪。 (2)单位停业报歇或吊销营业执照。 (3)单位办理解散、破产、关闭、撤销手续并已停发工资期间。 (4)单位经工商行政机关批准停业的。 2、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填写《暂停缴费申请认定表》。 (2)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 (3)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劳动工资报表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流程:单位填写登记表→初审符合登记条件→录入暂停缴费信息→打印暂停缴费申请认定表→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暂停缴费期满,缴费单位应填写《恢复缴费申请表》,办理恢复缴费申请手续,发还申请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合兼并登记 1、登记条件:参保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时,应在合(兼)并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 2、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⑴、原工商登记部门或原批准成立机关有效证件或批准文书。 ⑵、《社会保险登记证》。 ⑶、《社会保险合(兼)并登记表》。 3、工作流程: 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合(兼)并登记表》登记表→初审符合登记条件→录入合(兼)并登记信息,注销被合(兼)并单位→打印《社会保险合(兼)并登记表》→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被合(兼)并单位存在欠款一时不能偿还,由单位签订分期还款计划,经确认后,作暂停缴费登记处理;被合(兼)并单位欠款全部还清后,再作注销登记。 单位分立:分立单位先按新参保单位办理登记,凭《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进行人员分立,单位存在欠款一时不能偿还的,欠款原则上留在原单位。 (五)注销登记 1、登记条件: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它情形(成建制转移),依法终止缴费义务时,自工商机关批准注销或有权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注销登记。 2、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⑴、批准注销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其它证明资料。 ⑵、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⑶、《社会保险登记证》。 3、工作流程: 初审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办毕所有职工的社会保险变动手续→通知申报、医保、财务、综合科等业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录入注销登记信息→打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如一时不能结清社会保险欠费或存有离退休人员的缴费单位,可作暂停缴费登记,待注销条件出现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六)《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补办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有效期为5年。如缴费费单位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应登报申明作废,并及时填写《补办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表》申请补办,经社保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后,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生成个人代码 (一)业务概述 个人被用人单位录用或经办其他劳动保障业务,首先须生成个人社会保障代码。个人社会保障代码是劳动保障系统中识别个人的标志之一. (二)办事依据(略) (三)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本市人员以及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障业务需要生成个人代码的人员。 (四)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卡办申报.txt文件(必须拷在U盘内)。 (五)办理过程 可携带下述材料至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的各网点办理。各网点对企业报盘文件中具有临时编号的个人办理个人代码生成业务。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六)办理结果(单位) 1、生成个人代码并回盘,回盘后各文件内均有新生成的个人代码; 2、打印《企业报盘明细查询结果花名册》,供用人单位核查。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无 2、后续业务: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等、社保参保人员新增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 1、仅为无个人代码的人员生成个人代码,严禁为已有个人代码者重复产生; 2、生成个人代码时必须认真核对其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录入信息无误。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见附件)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卡中心直属网点:12333 82767507 劳动力资源 (失业登记、外来就业证部分) 一、城镇初次就业失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二)办事依据: 1、无锡市劳动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锡劳就[1996]11号);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拟订的〈无锡市开展劳动预备制度试点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1998]101号); 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试点范围的通知》(锡政办发[1999]29号); 5、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锡劳社就[2003]34号); 6、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贯彻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锡劳社就[2006]34号); 7、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锡劳社就[2006]35号)。 (三)办理对象 1、年满16周岁,未能升学但有就业愿望,属初次就业的历届初、高中毕(修)业生以及技职校生,其中1998年起毕(修)业的初中生、1999年起毕(修)业的高中生,年龄不满25周岁的,要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失业登记; 2、年满26周岁的社会闲散人员; 3、劳动教养已解教或被判刑已刑释的人员(无就业经历); 4、2003年至2005年毕业至今未就业并持本市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5、2006年毕业后未就业,户口回到原籍(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技校毕业生(自愿); 6、外地户口迁入本市城镇的无业或失业人员(无就业经历,包括农转非人员)。 (四)办理时需携带提供的证明材料 1、年满16周岁的初、高中毕(修)业生以及技职校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书》,初、高中毕(修)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培训结业证》; 2、年满26周岁的社会闲散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其他有关无业的证明; 3、两劳刑释或解教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 4、2003年至2005年毕业至今未就业并持本市户口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学校发放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2006年毕业离校后未就业,户口回到原籍(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技校毕业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学校发放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外地户口迁入本市城镇的无业或失业人员(包括农转非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地劳动部门发放的《就业登记证》或无业证明。 (五)办理过程 1、个人:持相应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在“劳动力资源”业务线中,“失业人员管理”模块下“失业登记 >城镇初次就业失业登记”操作,先查询到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信息,在“初次失业登记”tab页新增失业登记信息,然后在“就业登记证”tab页看是否有有效的《就业登记证》,如没有,要做新增就业登记证信息。 (六)办理结果 人员状态定为“失业”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登记必须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劳动预备制培训(新成长失业青年中的初、高中毕业生)。 2、后续业务: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市内转移、失业人员减少登记、《就业登记证》年检、《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等。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力科:85014489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无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附件1) 二、城镇就业转失业失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二)办事依据: 1、无锡市劳动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锡劳就[1996]11号);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3、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失业登记的通知》(锡劳就管[2004]9号); 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征用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4]103号)。 (三)办理对象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需经过职业指导培训; 2、劳动教养已解教或被判刑已刑释的人员(有就业经历); 3、原从事个体经营,现已歇业的人员; 4、中止挂靠档案的自由职业者; 5、中止社会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申报登记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 6、本市户口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城镇退役士兵; 7、已纳入就业安置进行社会保险补偿或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未能就业的被征地人员; 8、外地户口迁入本市城镇的失业人员(有就业经历)。 (四)办理时需携带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而失业的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需经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指导培训); 2、两劳刑释或解教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 3、原从事个体经营,现已歇业的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中止挂靠档案的自由职业者——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锡市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5、中止社会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申报登记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停保证明;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需加盖市民政部门“准予领取就业登记证”章); 7、被征地农民——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锡市征地安置镇、村务农人员缴费年限审批表”或“无锡市征地保障安置人员缴费年限核定表”; 8、外地户口迁入本市城镇的失业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地劳动部门发放的《就业登记证》(需要记载有就业记录)或相关证明。 (五)办理过程 1、个人:持相应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在“劳动力资源”业务线中,“失业人员管理”模块下“失业登记 >城镇就业转失业失业登记”操作,先查询到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信息,在“就业转失业登记”tab页新增失业登记信息,然后在“就业登记证”tab页看是否有有效的《就业登记证》,如没有,要做新增就业登记证信息。 (六)办理结果 人员状态变为“失业”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职业指导培训(录用登记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被征地人员) 2、后续业务: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市内转移;失业人员减少登记;《就业登记证》年检;《再就业优惠证》申领。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力科:85014489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无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附件1) 三、本市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二)办事依据: 1、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锡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锡劳就社[2004]17号)。 (三)办理对象 本市农村户籍(户籍改革前为农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就业的人员。 (四)办理时需携带提供的证明材料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业证明等材料。 (五)办理过程 1、个人:持相应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在“劳动力资源”业务线中,“失业人员管理”模块下“失业登记 >本市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操作,先查询到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信息,在“农村劳动力登记”tab页新增失业登记信息,然后在“就业登记证”tab页看是否有有效的《就业登记证》,如没有,要做新增就业登记证信息。 (六)办理结果 人员状态变为“失业”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 2、后续业务: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减少登记。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力科:85014489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无锡市农村失业人员登记表》(同附件1) 四、灵活就业申报登记 (一)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和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并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就业困难对象灵活就业后可进行灵活就业申报登记。 (二)办事依据: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锡劳社就[2006]24号) (三)办理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并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下列人员。 1、“4045”大龄失业人员; 2、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 3、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4、特困职工家庭的失业人员; 5、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办理时需携带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下所列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和《残疾人证》的复印件要提供照片页和有关内容(指有就业、失业、缴费、享受待遇等记录的)页。 1、“4045”——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 2、双失业——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书或户口簿,配偶方的《就业登记证》,如配偶方已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要同时提供; 3、单亲家庭——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离异或配偶死亡的有效证明和目前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4、特困家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本家庭成员《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5、低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6、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残疾人证》。 (五)办理过程 1、个人:符合(三)条件人员填写《无锡市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登记表》,说明本人正在从事灵活就业,并提供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以及《无锡市社会保险缴费卡》和《无锡市劳动保障卡》(市区人员提供,未办的请在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及时补办),根据申请人的不同类别,另需提供(四)规定的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办理。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在“劳动力资源”业务线中,“就业人员管理”模块下“灵活就业登记 >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操作,先查询到进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系统设置条件:有效的失业登记信息,有效的《再就业优惠证》,有就业困难对象标记),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信息”tab页中新增灵活就业登记信息。 (六)办理结果 1、已参保人员状态从灵活就业修改为灵活就业申报登记状态; 2、失业人员状态变为灵活就业申报登记状态。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城镇初次就业失业登记、城镇就业转失业登记、按灵活就业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2、后续业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登记。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力科:85014489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无锡市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登记表》(附件2) 五、外来就业登记证管理 (一)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录用外来就业人员的同时,要出示其《就业登记证》,如外来就业人员未办理过,则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证》。 (二)办事依据: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的通知》(锡劳社就[2005]8号) (三)办理对象 无锡市辖区内单位就业的持外地户籍的人员,不包含已经办理过《就业登记证》的 (四)办理时需携带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劳动合同书(原件); 3、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五)办理过程 1、用人单位:携带(四)规定的证明材料,填制《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查验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市本级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 报盘操作:打开“人员变动”模块中的“录用登记”,在 “就业登记证(外来)”项目中录入。有证的,在“是否有就业登记证(外来)”选择“有”选项,录入证件编号,无证的,选择“无”,保存即可。企业端产生的报盘文件“单位代码+外来就业+年月.txt”。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在“劳动力资源”业务线中,“就业人员管理”模块下“其他人员管理 > 外来就业登记证管理”操作,先查询到办理业务的用人单位(如该单位未产生社保代码或者基本信息错误而导致查询不到,需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单位产生代码或修改基本信息),然后查询人员,在“外来就业登记证信息”tab页中进行新增《就业登记证》信息的录入,如该人已经有有效的《就业登记证》信息,则不能办理。 (六)办理结果 外来就业人员增加《就业登记证》信息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必须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录用登记备案 2、后续业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市、市本级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一般与录用登记备案同窗口)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力科:85014489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1、《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花名册》(附件3) 2、《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查验承诺书》(附件4) (就业登记及减少部分) 六、录用登记备案(市内调入、跨市调入) 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 (用人单位) 报盘输入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退工业务信息 (市、区公共职介机构) 报盘接收 系统审核 (劳动就业) 劳动业务回盘 (用人单位)社险业务 (劳动就业)导出不符合项 不通过 通过 修改 退工 (一)业务概述 按照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述材料、表单和报盘文件,到市或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二)办事依据: (1)《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三)办理对象 各类具有法人资格并已进行了劳动保障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四)办理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手续时应提供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的,须先在证上填写录用的时间和单位名称。(本市户籍的应届大中专生于当年9月1日前未就业的,可凭相关证件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就业登记证) (1)办理录用登记备案需携带材料: 1)本市城镇(农村)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需携带; 2)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应届生也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加盖人才中心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人才中心的毕业生见习期合同。 往届:人才中心的重新就业的推荐表或人才中心的待业证明; 3) 应届职技校生:职技校生毕业报到介绍信及毕业证; 4) 外来人员:凭《就业登记证》办理录用手续; 无证的外来人员先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证》; 需携带的表单: 1)《无锡市职工劳动合同制花名册》(一式四份); 2)《无锡市职工录用登记备案表》(一式一份);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2)办理“本市在职职工调入”需携带材料和表单: 1)《无锡市城镇职工调动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职工劳动合同制花名册》(一式三份); 3)个人与调入(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各一份; (3)办理“跨市调入”需携带材料和表单: 须携带好商调函等。本业务只在市级办理,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用工管理科。 (五)办理过程 1、单位: (1)用人单位输入新增人员的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信息,填写(打印)相关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 (2)携带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及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报盘文件到市、区职介机构进行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备案及报盘; (3)经办人员进行信息确认后回盘给单位; (4)单位将回盘文件读入系统; (5)读入录用信息后可进行社险业务操作; 2、劳动系统经办人员: 1)前台手工办理: (1)审核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登记材料及各类证件; (2)将劳动合同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信息资料录入劳动就业系统数据库; (3)在劳动就业系统数据库中进行核对; (4)在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上加盖录用(调动)登记备案章; (5)接受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登记材料并归档。 2)单位报盘办理: (1)将单位录用报盘文件接盘后读入就业系统; (2)在劳动就业系统数据库中进行审核; (3)审核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花名册录用(本市调入、跨市调入)登记材料,审核各类证件; (4)审核通过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录用(调动)登记备案章; (5)接受录用登记材料并归档。 (六)办理结果 (1)完成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上加盖是“某劳动保障局录用登记备案章”; (2)录用信息录入数据库; (3)获得录用回盘文件与下发的“一体化人员信息”,文件名是“R单位编号+LUYONGDJ+年月.txt”与“R单位代码+一体化人+年月.txt” (4)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某劳动保障局录用登记备案章”。 (七)业务关联 1、前续业务: 1)进行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2)被录用的劳动者应先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3)本市人员除应届大中专及职技校毕业生、持人才中心推荐表或待业证明外,都应先进行失业登记。 4)外市人员可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 5)可先办理劳动合同新订报告手续。 2、后续业务: 1)可办理劳动合同新订、续订、变更、中止报告手续。 2)社保参保新增手续。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告)手续。 4)失业保险停止支付。 (八)相关说明或限制条件 ● 打开“人员变动”模块中的“录用登记”,其“录用登记”页面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基本信息”、“录用登记”、“合同订立”、“就业登记证(外来)”。企业通过“添加”钮,进入该页面,录入完相关信息后,保存生成文件名为“录用登记.txt”报盘文件。用人单位办理本业务时必须带好此盘文件。 ●用人单位录入信息时除单条录入,还可采用: 批量设定:信息输入可以单条输入也可以批量输入。在录用界面中,添加多条录用信息,通过批量设定来批量输入录用信息。 导入:通过《无锡报盘软件数据导入模板》的EXCEL表输入录用信息,将EXCEL表单格式转化为“制表符分割的TXT”文本格式。通过此功能可以批量导入录用数据。 “录用登记”页面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基本信息” 、“录用登记” 、“合同订立” 、“就业登记证(外来)” 。企业通过添加功能,进入该页面。输入相关信息时,须注意蓝色字段项为必录项,黑色字段为非必录项。。 1)基本信息 ① 对于“有否个人劳动保障代码”选项, 如果录用新增人员已有劳动保障代码,可选择“是”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项提示输入正式编码;如果录用新增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无劳动保障代码,则选择“否”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项生成一个临时编号,须企业至卡办申报,领取正式编号,办理时带好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 对于“身份证号码”的录入,若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系统自动生成18位,最后一位是字母的,大小写必须正确输入; ③ “户籍所在地”项的录入,必须双击后出现各省市区的代码表,正确选择所在地区,不可手工输入; ④ 除上述所提选项,“基本信息”的其他选项应按新增人员信息正确填写 2) 录用登记 ① “就业类别”选项包括“录用登记备案” 、“本市在职调动录用登记”以及“跨市调入录用登记” 三个选项。企业应按新增人员的就业类别正确选择,新增人员为初次就业或失业后重新就业人员,选择“录用登记备案” ;新增人员为本市在职人员,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现调入新单位,可选择“本市在职调动录用登记” ;新增人员为外市调入并且户口同时迁入,可选择“跨市调入录用登记” 。 ② 新增人员为初次就业或失业后重新就业人员的,打印表格时选择《录用登记备案表》;新增人员为本市在职职工调动人员,打印表格时选择《市内调动备案登记表》。 ③ “录用日期”是指进入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录入时企业须注意录用时间必须早于或等于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不可晚于其合同开始时间 ④ 本市在职职工调动是指录用了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人员,且原单位愿意以调动方式处理的。调入单位的合同开始时间应早于或等于调出单位合同的终止时间⑤ “就业人员类别”包含12个选项,其中“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和“农村失业人员”都是指本市人员,若前11项都不符合的新增人员,企业可选择“其他人员”选项,选择为失业人员时,必须确定该人已做过失业人员登记; ⑥ “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岗位名称。 ⑦ “业务信息来源”系统默认为“劳动”,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企业也可根据新增人员的信息正确选择,例如选择“人才”是指用人单位已为该人员在无锡市人才中心办理了见实期、聘用合同等手续,但未在劳动部门办理录用信息登记,企业需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和人员录用、合同等信息文件,以报盘方式到市或区劳动经办部门进行录用信息登记,然后进行社保参保。其他选项类似。 由于锡山、惠山区劳动部门目前未纳入本市劳动保障系统中,单位在锡山、惠山两区劳动部门已办理录用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打算参加市级社会保险统筹的,也应到市劳动部门进行录用信息登记后再参保。当锡山、惠山区劳动部门纳入劳动保障系统后,单位在录入录用信息时,“业务信息来源”可选择“劳动”。 ⑧ “单位经办人”及“经办人电话”有记忆功能,即经过首次输入后,就不须重复操作,系统已默认,但可作修改; ⑨ “职业分类代码”指工作岗位名称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职业分类名称,可以通过“参数信息”模块的“工种代码维护”来设定; ⑩ “职业资格名称”是指取得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上的职业(工种)名称。 3) 办理“本市在职职工调动” ,应由调入单位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备案报盘手续,由经办部门回盘给调入单位后,调出单位方可办理人员减少。(待定) 4)录用的时间必须在单位成立之后。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市、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十)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用工管理科:85023191 (十二)附件:业务表单格式 1、《录用登记备案表》(附件5) 2、《无锡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订立报告(录用、鉴证)花名册》(附件6) 3、《市内调动备案登记表》(附件7)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退工)及报告 (一)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七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