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为跟踪我国贸易信贷变化情况,并满足编制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及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需要,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分局拟开展2004年贸易信贷的调查工作。
请各中心支局根据总局制定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本辖区2003年全年的贸易信贷情况进行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 本次贸易信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各中心支局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制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抽样工作。
二、 各中心支局应按实施方案中的贸易信贷调查表式样和内容自行印制调查表及贸易信贷的填报说明(见附件二),做好调查表的发放、回收、录入及保存工作。各中心支局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核销等管理部门发放和回收调查表。
三、 本次调查的期间为2003年全年。
各中心支局应于2004年3月15日前,向我分局国际收支处汇总上报所辖样本企业贸易信贷调查表。
请各中心支局周密安排,落实人员,做好本次调查工作。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际收支处联系,联系人:储海燕、曹灵兰,联系电话:025—84790177、025—84790056。
附件一附后。
附件一
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2004年)
一、 调查目的
全面准确地了解中国大陆进出口单位和个人与境外企业间发生的贸易信贷情况,为编制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提供统计依据。
二、 调查范围及对象
中国大陆境内直接对外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 调查内容
中国大陆单位和个人涉外贸易信贷资产与负债情况。本方案中的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非居民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即由于涉及货物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间的不同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贸易信贷只包括进出口商之间直接的商业信用,而通过金融机构的贸易融资转化成的银行信用不包括在贸易信贷的统计中。
四、 调查方法及内容
1. 调查采用按各地区抽样,然后汇总推算全国数据的方法进行。即由总局选取的12家分局,根据所辖地区内的进出口情况,选取样本企业,获得该地区贸易信贷情况。总局汇总各地统计数据,推算全国贸易信贷情况。
2. 调查表分为出口贸易信贷调查表和进口贸易信贷调查表两种。
3. 贸易信贷调查表中的调查指标包括:当期进出口额、一般贸易额、进料加工贸易额、来料加工贸易额、其他贸易额、期末出(进)口应收(付)未收(付)款(其中:一年以上)、出(进)口贸易预收(付)货款(其中:一年以上)等。
五、 抽样调查方案设计
(一) 确定调查总体
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的总体包括出口总体和进口总体。出口总体是指调查之前1年之内发生过出口贸易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进口总体是指调查之前1年之内发生过进口贸易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来料加工贸易在当地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的分局应制定专门的调查方法。
(二) 确定抽样方法
采用分层抽样法,即按照某些特征和属性先将总体分成互不重迭的若干层,然后从每一层中分别独立地随机抽取子样本,进行抽样估计。
(三)分层
根据“累积法”,确定样本层(组)数。
选择本地区最近一年的进出口额作为分层依据,遵循“层内方差小,层间方差大”的分层原则,将两个总体分别按进口和出口额排序,运用聚类分析技术对其进行分层。
(四)样本容量的确定
各分局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样本容量:
1. 对企业进出口额排序应以海关数据为准,如本次调查取得海关数据存在困难,可采用进出口核销或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替代,进行样本企业的选取。
2. 各分局应分别按各企业上年进口、出口额对其进行递减排序,对累计达到50%(分局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该比例)当地贸易量之前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
3. 其余企业的样本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在95%置信度(=95%)下,从个企业中抽多少个企业,才能使估计误差不超过给定的要求。样本容量计算公式为:
其中,为总体容量,为层数,为第层的权数,为第层的标准差,为第层的总体均值,为总体均值,为第层的样本均值,为样本均值,为相对误差限,为置信度,为对应的双侧分位数。
为求出,用第层的样本均值估计其总体均值,用样本均值估计总体均值,用样本标准差估计。按确定的某一置信度,求出对应的(如取置信度=95%,对应的=1.96)。
最小样本容量等于全面调查样本量加公式确定样本量。
4. 企业贸易量分布较均匀的分局可全部采用以上公式确定最小样本容量。
5. 各分局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考虑回收率,适当扩大样本容量,保证回收合格调查表数量不低于最小样本容量,以满足抽样调查精度的要求。
6. 按照抽样可行的原则,各分局确定的贸易容量以不超过500家为宜。
(五)分配样本容量
各层的样本容量采用内曼(Neyman)最优分配。其基本思路:层内方差小的,样本少分配;层内方差大的,样本多分配。内曼分配的公式:
(六)抽出样本并检验
1. 抽出样本
根据计算出的n和ni,随机抽出样本。
2. 检验
通过样本数据对海关进出口额进行模拟估计,以评价样本的代表性和抽样方法的有效性。
以进口为例(假定总体容量N=5000,样本容量n=300):
海关进口额为:X1,X2,…,X5000 。总体均值——真实值、已知值。
抽出的样本为:x1,x2,…,x300 。样本均值.
相对误差½(-)/½应小于5%。
(七)推算贸易信贷总量
利用样本数据对贸易信贷总量进行估计的方法和公式如下:
总体贸易信贷资产总量=
(出口样本应收未收总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未收款)*辖内出口总量/出口样本企业出口总量+进口预付*辖内进口总量/进口样本进口总量
总体贸易信贷负债总量=
(进口样本应付未付总量-确认无须收对外支付的应付未付款)*辖内进口总量/进口样本企业进口总量+出口预收*辖内出口总量/出口样本出口总量
贸易信贷均值的置信区间为:
-ls££+ls
其中,为样本均值,s为样本方差,当置信水平取95%时,取l=1.96(可近似取l=2),为待估的总体贸易信贷均值(即真实的贸易信贷均值)。
推算总体贸易信贷总量的置信区间为:
N(-ls)£ N£ N(+ls)
其中,N为企业数量。
六、 抽样调查组织实施
1. 各分局应严格按照调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和开展调查工作,配备专人负责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2. 各分局应根据总局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的样本企业选取工作。分局应建立抽样调查技术档案记录样本企业的选取过程、方法。分局应定期更新样本企业,剔除不具备代表性和不能保证数据质量的企业。
3. 在选定样本企业后,各分支局应对企业具体填报数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4. 各分支局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核销等管理部门或银行发放和回收调查表。各分局具体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期间,应及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问题,督导企业调查表的填报和回收工作。
5. 如发现企业数据存在疑问的,应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取得企业的协助与支持,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6. 各分局负责汇总、推算并分析本地区的贸易信贷状况。
7. 各分局在总局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调查数据及分析报告报送总局国际收支处。
8. 对总局下拨经费不足部分,各分局应酌情补足,以确保调查质量。
七、 质量控制
1. 各分支局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申报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1) 各分支局回收合格申报表的数量不得低于最小样本容量。
2) 各分支局应采取措施保证申报表的回收率,对于不能按要求报送申报表的企业情况要做出详细说明。
2. 各分局应加强申报表的审核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申报表的准确性审核工作。
1) 各分支局应指定专人负责在申报表回收的同时开展申报表准确性审核工作。
2) 各分支局应通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监测系统查询出被调查企业上年度贸易项下的收入和支出数据,作为审核企业报送申报表数据准确性的校验数据。通过比较企业报送数据与外汇局掌握的报关数据、核销数据和贸易收付汇数据,判断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对于有疑点的申报表应通过电话与企业填报人员进行核实,必要时应直接到企业指导其填报申报表。
3.数据录入必须采用双人负责,一人录入,一人复核。
八、 向总局提交的调查结果
调查结束后,各分局应向总局国际收支司提交以下材料
1.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出的本辖区贸易信贷汇总数据(格式以贸易信贷调查表为准)。
2.贸易信贷调查报告。该报告应包括本次调查的各环节组织落实、抽样工作开展、数据测算及效验过程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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