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3.1安全环保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业务目标
业务风险
控制点
适用单位
不相容
岗位
控制点分值
控制点相关资料
相关制度索引
会计报表认定
会计报表项目
1存在和发生/真实性;2完整性;3权利与义务;4估价或分摊;5表达和披露;6准确性
1
2
3
4
5
6
1. 落实责任
1.1
1.2
经营风险:未制订或未及时修订安全环保责任制,造成安全环保责任不落实。
1.1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环保责任制,下达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与分(子)公司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安全环保部
5
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1.8.5
1.8.9
1.1
1.2
经营风险:未制订或未及时修订安全环保责任制,造成安全环保责任不落实。
1.2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根据股份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组织制定全员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落实、分解股份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分(子)公司
3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8.5
1.8.9
1.1
1.2
经营风险:未建立HSE管理体系或不完善,导致制度不健全。
1.3分(子)公司建立、完善和实施HSE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对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风险评估能力,落实控制风险措施。
分(子)公司
3
HSE管理体系
1.8.1
2. 教育培训
1.2
1.3
经营风险:员工未及时受到安全环保培训,缺乏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2.1股份公司和分(子)公司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报人事部门备案,有效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培训记录和总结。
安全环保部
分(子)公司
4
安全环保培训记录和培训总结
1.8.7
1.2
1.3
经营风险:安全教育不到位和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员工缺乏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2.2分(子)公司根据股份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开展和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并按照股份公司《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和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分(子)公司
3
安全教育台帐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8.6
1.8.7
1.2
1.3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导致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应急处置要求。
2.3分(子)公司根据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分(子)公司
3
半年度应急演练方案
应急演练活动记录
水体风险防控演练记录
1.8.4
2.8.1
3. 检查督查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3.1组织年度安全环保检查。每年7-8月份各分(子)公司组织自查自改,9月份安全环保部会同各事业部组织全系统安全环保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详细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环保部
分(子)公司
6
自查自改报告
安全大检查方案
安全大检查报告
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隐患整改方案
1.8.5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3.2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督查、专项检查、节前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督促分(子)公司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安全环保部
5
专项检查计划
安检报告
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隐患整改方案
1.8.5
4.隐患治理
1.3
经营风险: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治理项目及投资计划,导致安全环保隐患治理不及时。
4.1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排查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评估,在每年6-10月间编制下一年度隐患治理项目及投资计划报安全环保部。
分(子)公司
5
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及投资计划
1.8.3
1.3
1.5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审查和下达投资补助计划,导致安全环保隐患治理不及时。
4.2安全环保部和总部相关部门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的程序对各分(子)公司申报的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实施审查,经审查确定的隐患项目由安全环保部提出年度隐患项目补助计划,经总部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下达执行。
安全环保部
相关部门
4
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投资补助计划
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1.8.3
1.3
经营风险:未及时进行隐患治理,造成安全环保事故。
4.3分(子)公司须按下达的隐患项目投资补助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管理,明确分级监管责任,落实“四定”,按月填写《中国石化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经分管经理审核确认后报安全环保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及时消除隐患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分(子)公司
3
隐患治理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
中国石化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中国石化环保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1.8.3
5.监测分析
1.3
1.5
经营风险:未及时分析和上报研究环境监测、节水数据,导致管理信息失真。
5.1分(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节水管理工作,分析研究监测数据,经分管经理审核后,至少每季度(炼化分(子)公司按月度)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环保、节水统计报表》。
油田、炼化分(子)公司
3
环境监测记录
环保、节水统计报表
工业用水管理台帐
1.8.9
1.8.11
1.8.12
1.5
3.1
合规风险:未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2分(子)公司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按规定设检测点,检测周期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经分管经理审核后,每季度向安全环保部按时上报《工作场所监测结果汇总表》。建立健全作业环境检测档案。
油田、炼化分(子)公司
3
作业环境检测档案
工作场所监测结果汇总表
1.8.8
2.8.2
3.1
合规风险:未按国家规定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5.3分(子)公司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按《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油田、炼化分(子)公司
4
职业性健康检查报告
9.17
6. 事故信息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事件),导致信息不畅,引发次生事故,损害公司形象。
6.1分(子)公司发生上报股份公司级事故,按照股份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的事故报告要求向安全环保部上报《中国石化事故快报》、《中国石化事故报告》;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须在2小时内报告安全环保部和地方政府。
分(子)公司
8
中国石化事故快报
中国石化事故报告
9.19
1.8.4
1.8.5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事件),导致信息不畅,引发次生事故,损害公司形象。
6.2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以事故快报形式向总裁汇报,同时根据事故(事件)类别,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家海洋局。
安全环保部
3
事故上报程序
事故快报
事故上报记录
9.19
1.8.4
1.8.5
7. 应急处理
1.1
经营风险:应急预案未启动或未及时启动,导致事态扩大。
7.1分(子)公司发生事故(事件)后,须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分(子)公司
3
事故处理报告
应急启动记录
1.8.5
1.8.4
2.8.1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履行部门的相关职责,导致事态扩大。
7.2安全环保部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安全环保部
办公厅
4
事故现场跟踪记录
1.8.5
1.8.4
8. 落实问责
1.2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导致责任不清。
8.1分(子)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环保部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问责处理建议,逐级审批后,形成正式处理意见。
安全环保部
6
重特大事故处理意见
1.3.2
1.2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导致责任不清。
8.2分(子)公司发生股份公司级一般事故,由其安全环保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结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问责处理建议,逐级审批后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安全环保部会同人事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环保部
分(子)公司
5
事故处理建议
一般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报告
1.3.2
1.2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考核,降低安全环保管理控制效果。
8.3安全环保部按照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对分(子)公司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部。
安全环保部
4
考核结果报告
1.8.5
1.8.10
9. 安保基金
1.4
1.6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规定计提、上缴,导致安保基金不足,影响财务报告。
9.1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用途,准确计提、及时上缴安保基金。
分(子)公司
5
安保基金投保资产及缴纳情况表
1.8.2
√
√
√
管理费用
勘探费用
其他应付款
1.4
2.1
经营风险:安保基金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财务风险:安保基金核算不规范,导致财务信息失真。
9.2各级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财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正确核算和监督,审计部门对安保基金的收支及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安全环保部
分(子)公司
5
安保基金管理台帐
审计报告
安保基金返回使用情况统计表
1.8.5
√
管理费用
勘探费用
其他应付款
固定资产
资本公积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查勘理赔,影响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9.3对分(子)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严重自然灾害,根据《赔偿细则》及《财产巨灾保险协议》规定,安全环保部要组织查勘理赔工作。
安全环保部
3
查勘理赔报告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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