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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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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东采谈〔2008〕29号 代理内部编号:0658-0801SZTC501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 购 邀 请 3 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一 说明 10 1 资金来源 10 2 采购人 10 3 采购代理机构 10 4 合格的供应商 10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0 6 谈判费用 11 二 采购文件 11 7 采购文件构成 11 8 采购文件的澄清 11 9 采购文件的修改 11 三 谈判文件的编制 12 10 谈判文件的语言 12 11 谈判文件构成 12 12 谈判文件格式 13 13 谈判报价和货币 13 14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3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3 16 谈判保证金 14 17 谈判有效期 15 18 谈判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 四 谈判文件的递交 15 19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20 谈判开始时间 16 21 迟交的谈判文件 16 22 谈判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23 评审委员会 16 五 谈判与评审 17 24 谈判 17 25 谈判 17 26 资格后审 18 六 授予合同 18 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18 28 成交通知书 19 29 签订合同 19 30 成交服务费 19 31 履约担保 20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1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2 第五章 谈判文件格式 26 1.谈判书 27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8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9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0 5.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31 6.谈判资格证明文件 32 7.保洁服务方案 33 8.项目参与人员情况一览表 34 9.专用工具及设备清单 35 10.用户需求偏离表 36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37 12.经营业绩一览表 38 13.报价一览表 39 14.分项报价表 40 15.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41 16.承 诺 书 42 17.公证书格式 43 18.退保证金声明函 44 19.其他 45 第一章 采 购 邀 请 日 期:2008年6月12日 采购编号:0658-0801SZTC5019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委托,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供应商以下内容进行谈判: 产品或服务名称 数量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 1项 2.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采购文件。 3.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08年6月12日起至2008年6月26日止,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4. 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08年6月27日14时00分到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间递交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5. 定于2008年6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进行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准时出席。 6. 定于 2008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913室)集合踏勘现场。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电话:0769-22805817 联系人:邵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913室 邮 编:523009 联 系 人:梁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传 真:0769-22806632 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 商务需求明细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资格标准 一、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在东莞设有服务机构或办事处。 二、供应商已在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报价 项目全包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方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设备、工具材料、清洁剂费用及人工费用等,不含厕纸、擦手纸、洗手液、防臭丸及垃圾桶甲方使用的物品。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两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每月10号前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一个月的保洁服务费。 2、每月的保洁服务费用为:中标总价除以24的值。 3、每月月底由双方按《清洁月检表》共同检查一次清洁质量,扣分超过10分即为不合格,并对中标人作出扣除10%当月保洁服务费的处罚。 4、质量检查12个月内累计达到3次不合格或服务期限内总计达到4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优美整洁的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是有利于城建局高效率运作。良好的保洁服务不但能保证环境的优美、办公的舒适,同时也能提升城建局的良好形象。城建局位于东莞市南城区宏伟路九天大厦8、9、10楼,办公面积总和约7200平方米。 对于城建局的保洁服务,须坚持“优质服务”的宗旨,以服务为核心,以管理为基础,通过优质的人力配置、高标准的要求和规范化的操作,实施客户评价和品质考核措施,保证城建局保洁服务目标的实现。 二、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范围包括各办公室的设备、门、窗、地面、家私、隔墙玻璃、天花、电线盒、墙面、地毯、招牌、大堂门面、8至10楼电梯厅及楼梯、专用电梯、洗手间等的清洁保洁和消毒工作。 2、做到全方位保洁,并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3、负责垃圾的收集、清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定期杀灭蚊、蝇、鼠、蟑螂,做到无滋生源(4次/年)。 5、负责更换、清理清洁中消耗的物料和工具。 6、服务质量要求达到五星级酒店清洁护理标准。 三、服务质量标准与工作频率 清洁项目 清洁次数及频率 检查方法及质量标准 办公区 地面 全日保洁,清扫、拖地消毒一次/日 目视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污渍 地毯 保洁,每周吸尘2次,每季度循环清洗 目视干净无尘、无杂物、污渍 墙身(玻璃表面) 周清抹3~4次/周 纸巾擦拭无尘渍、污渍,目视无痰渍、乱张贴 门 表面 1~2次/天 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 边框 保洁,清抹一次/天 目视无尘渍、污渍 电脑、电话 清抹一次/天,消毒一次/周 手摸、目视无尘渍、污渍 桌椅、沙发、茶几、各类镜面 清抹一次/天 手摸、目视无尘渍、污渍 窗台 玻璃 清刮二次/周 目视无手印、污渍、灰尘、保持光洁明亮 窗台 清抹一次/周,消毒一次/周 目视干净、无尘渍 地脚线、电线盒 清抹一次/天 目视无污渍、无尘渍 废纸篓、烟灰缸、垃圾桶 按保洁要求更换垃圾袋,垃圾桶每2天清洗一次 目视无污渍 灯饰、风口、天花板、 保洁、清抹一次/周 目视无尘渍、蜘蛛网 指示牌、标识、消防设施 清抹一次/天 目视无尘渍、蜘蛛网 走廊、楼梯、办公室、电梯、大堂、茶水间、各公共部位 全天保持清洁 目视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污渍、划痕现象,地面充满光泽 电梯轿厢、大堂、九楼电梯厅、九楼走廊、楼梯 对石材地面每周做2次抛光护理,每周做一次保养,头4个月每周做一次晶面护理,以后每1个月做一次晶面护理 石材表面增加莫氏硬度2-3个,亮度增加90%以上,石材表面发光发亮如玻璃镜面一般,表面平整、无疤痕、无磨花状、云雾状、无霉变、黄斑、无明显裂缝黑缝 办公区内 对石材地面每周做2次抛光护理,每周做一次保养,每1个月做一次晶面护理 石材表面增加莫氏硬度2-3个,亮度增加90%以上,石材表面发光发亮如玻璃镜面一般,表面平整、无疤痕、无磨花状、云雾状、无霉变、黄斑、无明显裂缝黑缝 办公区内 对木板地面、磁砖地面每周做2次抛光护理,每周做一次保养,每1个月做一次打蜡护理 对石材、磁砖墙面每月抛光一次,每天清抹、保养 无污渍、光洁明亮 花盆 每天清洁一次,每5天抹一次尘 目视无尘渍、蜘蛛网、叶面无积尘 不锈钢设施 用不锈钢保养剂擦抹一次/天,打不锈钢油保养一次/周 无灰尘、污渍、无锈渍、手印 其他公共设施 保洁,清抹一次/天 目视无尘渍、蜘蛛网 餐厅 抽油烟系统吸油隔 每周清洗一次 目视无明显油渍沉淀 餐具以外(包括地面、墙、窗、桌椅、炉灶等) 每天清洁一次 目视干净、无污渍 洗手间 墙身 四次/天清擦消毒,对石材、磁砖墙面每月抛光一次 无污渍、灰尘,保持石材、瓷砖表面光洁明亮 地面 循环保洁,下班前彻底清洁、消毒四次/天;对石材地面每周做2次抛光护理,每周做一次保养,每1个月做一次晶面护理 目视无积水、污渍 门 清擦消毒四次/天 无尘、纸币擦拭无明显污渍 玻璃镜面 循环保洁,每周清刮二次/天 目视无手印、水渍,保持镜面明净无污渍 便器 清洗数次,保持无异味 畅通、无污渍、污垢、臭水,目视瓷器明洁如新 洗手盆及台 随时清抹水渍、污渍、消毒 保持干净无污渍 灯饰、风口、天花 清扫(擦)一次/周 目视无污渍、灰尘、蜘蛛网 四、清洁月检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扣分标准 地面 无灰尘、水印、无污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低位墙身 光亮、无污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公共设施 洁净、无灰尘蛛网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公共通道 无杂物、污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照明设施 无灰尘蛛网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消防设施 无灰尘杂物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梯级台阶 无灰尘泥沙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楼梯扶手 无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天花、照明 无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专用电梯轿厢 无灰尘、污渍、无异味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灯饰、排风扇 无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按键板、门面 表面干净、无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镜面 干净、无水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墙壁 无明显灰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玻璃门、窗 无灰尘、干净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文件柜 无灰尘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电话、电脑 手摸、目视无尘渍、污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桌椅、沙发、茶几、各类镜面 手摸、目视无尘渍、污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垃圾篓、防臭丸、擦手纸、厕纸、洗手液 及时更换、清理、补充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洗手间门、间隔设施 无灰尘、干净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洗手盆、台 洁净、无水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镜面 明亮、无水渍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尿槽、座厕 畅通、无污渍、污垢、臭水,目视瓷器明洁如新、无异味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考勤、仪表、清洁应急 无清洁事故、无迟到早退、无不按规定着装、无闲聊喧哗 一处不及格扣1.5分 其他应该清洁的地方 目视无尘渍、水渍、蜘蛛网 一处不及格扣0.5分 投诉 有效投诉 一次扣2分 注:平时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也一并算入该月检表里,总扣分:平时抽查扣分加上月底检查扣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政府财政资金。 2 采购人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简称采购人或买方。 3 采购代理机构 3.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9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9-2280663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806632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供货人均可谈判。 4.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谈判。 4.3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本采购项目为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 5.2 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3 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4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6 谈判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7 采购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 采购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谈判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加谈判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文件被拒绝。 7.3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在异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8 采购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8.2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货物、工程的工作现场进行考察。供应商为准备谈判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考察现场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在考察中使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9 采购文件的修改 9.1 谈判开始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9.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9.3 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三 谈判文件的编制 10 谈判文件的语言 10.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 谈判文件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文件被拒绝: 1、 谈判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6、 谈判资格证明文件 7、 保洁服务方案 8、 项目参与人员情况一览表 9、 专用工具及设备清单 10、 用户需求偏离表 11、 商务条款偏离表 12、 经营业绩一览表 13、 报价一览表 14、 分项报价表 15、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16、 承 诺 书 17、 公证书格式 18、 退保证金声明函 19、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 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目录。 12 谈判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供应商情况一览表”等(谈判文件格式1至18)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12.2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设备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将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3 谈判报价和货币 13.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4 如果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供应商予以采购人的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4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 14.2 供应商应符合采购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标准,否则将导致废标。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中列出的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3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5.2(3)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 16 谈判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前提交本项目人民币肆仟元整(RMB: 4,000.00)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16.2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6.3 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支票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果是以供应商分支机构转入,应提交供应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不接收由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供应商单位的银行账户。保证金到帐后,供应商应凭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作为谈判保证金缴纳凭据参加谈判。谈判文件中应附有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原件开标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收款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开户行:东莞银行莞城支行 银行帐号:500076884103200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 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携带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评审结果通知书原件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谈判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同时供应商出具已收到退还谈判保证金收据。 16.6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携带谈判保证金收据和合同正本以及采购代理已收取代理费证明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谈判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4)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5) 供应商提供虚假谈判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7 谈判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谈判应在规定的谈判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谈判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准备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版一份,每份谈判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谈判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谈判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谈判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谈判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名签署或盖骑缝公章。谈判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署姓名才有效。 四 谈判文件的递交 19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9.2 谈判文件正本上注明“正本”,副本上注明“副本(副本号)” 19.3 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正本(正本必须单独密封)和所有的副本(副本不需每本单独密封,可将全部副本密封在一起)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4 谈判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单位公章,否则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19.5 内外层信封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2) 注明采购编号(0658-0801SZTC5019)、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和“在2008年6月27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1-19.5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 谈判开始时间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5条规定的地址收到谈判文件的时间不迟于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6月27日14时30分)。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开始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开始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 迟交的谈判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谈判文件。 22 谈判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2.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2.3 从谈判开始时间至供应商在谈判书格式中确定的谈判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被没收。 23 评审委员会 23.1 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 谈判与评审 24 谈判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始时间于指定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谈判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文件的通知、 谈判报价、折扣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文件之外,谈判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文件。 24.3 在谈判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谈判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谈判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24.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 25 谈判 25.1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后,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25.2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谈判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 25.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25.4谈判小组通过评审,根据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排名次序前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 25.5 评审内容 25.5.1 符合性检查 25.5.1.1 评审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谈判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谈判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5.1.2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1) 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 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谈判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5)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或谈判文件的内容与采购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6) 无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的; 7)谈判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8) 采购文件中带“★”号的要求和技术指标为重要和关键性要求,对其不满足的。 9) 采购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5.5.1.3 谈判小组将给予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予以最终报价的机会。 25.5.1.4 谈判小组对通过符合性检查且最终报价在财政预算范围内的供应商,根据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排名次序前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 25.5.1.5 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 资格后审 26.1 采购人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对评委会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 26.2 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重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26.3 成交供应商将审查中标候选人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须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工作,否则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6.4 通过资格后审的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审查未获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谈判,并可对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依此类推。 26.5 采购人保留审查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成交供应商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六 授予合同 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数量增减变更:投标报价的±10%)幅度内对“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8 成交通知书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如在成交结果预公告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个日历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9.2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29.4 成交供应商结算时须开具与其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 30 成交服务费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30.2中规定的计费方式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0.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本项目未单独提供标底编制服务)。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35=6.05(万元) 31 履约担保 31.1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署前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否则采购人可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1.2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履约保函应由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银行出具的保函需经过担保银行注册地公证机关公证。履约保函的期限应从合同签订到服务期结束并结算完毕后25天内保持有效,如担保银行的履约保函在规定有效日期内而服务期未结束及结算的,必须在到期前15天内无条件办妥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单位违约,采购人将在保函到期前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提取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支票方式、提交现金方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并到城建局财务科办理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到期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收款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开户行:东莞银行莞城支行 银行帐号:500076884103200 31.3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依法履行完毕后,携带履约担保收据、合同正本和采购项目的验收报告正本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履约保证金本金退回手续。 31.4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工期延误,履约担保时间延长,延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1.5 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继续办理保函顺延或重新提供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止,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暂扣履约保函金额。 31.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行使享有的担保权利: (1)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谈判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盖章):     (下称甲方) 供方(盖章):                  (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2008年 月 日(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658-0801SZTC5019)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谈判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日常保洁服务范围及物业地点: 1. 保洁范围: 2. 坐落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伟路九天大厦八、九、十楼 第二条 保洁标准: 达到五星级酒店保洁标准且不低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第三条 保洁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为 个月。 第四条 保洁服务费用、服务模式及结算方式: 1. 保洁月服务费用: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保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共计: 元整(¥ ,含税)。 2. 保洁服务模式:包括员工工资、食宿费、保险、福利、服装、设备、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全部费用及清洁材料,不含厕纸、擦手纸、洗手液、防臭丸及垃圾桶甲方使用的物品。 3.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10日前凭乙方开取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上月委托的保洁服务费给乙方。 4. 凡合同内未约定的服务或新增加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5. 乙方的每月《清洁月检表》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保洁费用的依据。 第五条 人员配置: 本项目配置工作人员:领班、保洁员、机动工程队伍(第月月底或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清洁)。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审定由乙方提出的各项服务内容、程序、标准及质量检查制度。 2. 与乙方共同成立服务质量监控小组,尊重和支持乙方行使管理自主权,一切服务质量由双方共同组成的质控小组协调负责。 3.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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