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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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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说明 在图上用点记录每月儿童的体重(身长),当点连成线后可以反映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线条平坦应引起警惕,线条向下倾斜说明儿童生长发育可能存在问题,建议转诊。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3.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四)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六)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 (七)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五、考核指标 (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三)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1次及1次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 六、附件 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产后访视记录表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附件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孕周周 周 丈夫姓名 丈夫年龄 丈夫电话 孕 次 产 次 末次月经 年 月 日 预 产 期 年 月 日 既往史 1无2心脏病3肾脏疾病 4肝脏疾病5高血压6贫血7糖尿病8其他 □/□/□/□/□/□/□ 家族史 1遗传性疾病史 2精神疾病史 3其他 □/□/□ 妇科手术史 1无 2有 □ 孕产史 1流产 2死胎 3死产 4新生儿死亡 身 高 cm 体重 kg 体质指数 血压 / mmHg 听 诊 心脏:1未见异常2异常 □ 肺部:1未见异常2异常 □ 妇科检查 外阴:1未见异常2异常 □ 阴道:1未见异常2异常 □ 宫颈:1未见异常2异常 □ 子宫:1未见异常2异常 □ 附件: 1未见异常2异常 □ 辅助检查 血常规 血红蛋白值 g/L 白细胞计数值 /L 血小板计数值 /L 其他 尿常规* 尿蛋白 尿糖 尿酮体 尿潜血 其他 肝功能* 血清谷丙转氨酶 U/L 血清谷草转氨酶 U/L 白蛋白 g/L 总胆红素 μmol/L 结合胆红素 μmol/L 肾功能* 血清肌酐 μmol/L 血尿素氮 mmol/L 血钾浓度 mmol/L 血钠浓度 mmol/L 阴道分泌物* 1未见异常 2滴虫 3霉菌 4其他 □/□/□ 梅毒血清学试验* 1阴性 2阳性 □ HIV抗体检测* 1阴性 2阳性 □ 总体评估 1 未见异常 2异常 □ 转诊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足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0.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1.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2.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3.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4.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项 目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随访日期 孕周(周) 主 诉 体重 (kg) 产 科 检 查 宫底高度(cm) 腹围(cm) 胎心率(次/分钟) 血压(mmHg) / / / / 血红蛋白值(g/L) 尿蛋白* 其他检查* B超 血糖筛查 分 类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1未见异常 □ 2异常      指 导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运动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自我监护 5母乳喂养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分娩准备 5母乳喂养 1个人卫生 2膳食 3心理 4分娩准备 5母乳喂养 转 诊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1无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孕周:为此次产前检查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压:血压斜线前填写收缩压,斜线后填写舒张压。 6.血红蛋白值:进行血常规检查,填写血红蛋白结果。 7.其他检查:若有,填写此处。包括B超、心电图、血糖、ABO抗体效价等检查。 8.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9.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0.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1.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2.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3 产后访视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体温 ℃ 一般健康情况 一般心理状况 血压 / mmHg 乳 房 1未见异常 2异常            □ 恶 露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子 宫 1未见异常 2异常            □ 伤 口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其 他 分 类 1未见异常 2异常            □ 指 导 1个人卫生 2心理 3营养 4母乳喂养 5新生儿护理与喂养 □/□/□/□/□ 转 诊 1无 2有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下次随访日期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健康情况 一般心理状况 血 压 / mmHg 乳 房 1未见异常 2异常        □ 恶 露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子 宫 1未见异常 2异常        □ 伤 口 1未见异常 2异常        □ 其 他 分 类 1已恢复 2未恢复        □ 指 导 1性保健 2避孕 3纯母乳喂养6个月 4其他             □/□/□/□/□ 处 理 1结案 2转诊  原因:        机构及科室:        □ 随访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四)辅助检查:每年检查1次空腹血糖。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等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五)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居民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的时间。 (六)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二)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三)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四)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考核指标 (一)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二)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四)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五、考核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六、附件 1.疫苗免疫程序 2.预防接种卡 附件1 疫苗免疫程序 疫 苗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接种剂次 接 种 部 位 接种途径 接 种 剂 量 /剂次 备 注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苗5μg/0.5ml, CHO苗10μg/1ml、20μg/1ml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卡介苗 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注射 0.1ml 脊灰疫苗 2、3、4月龄, 4周岁 4 口服 1粒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 18~24月龄 4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白破疫苗 6周岁 1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乙脑(减毒) 8月龄,2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流脑A 6~18月龄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30μg/0.5ml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流脑A+C 3周岁,6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00μg/0.5ml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甲肝(减毒) 1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ml 出血热疫苗(双价) 16~60周岁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1ml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炭疽疫苗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上划痕 0.05ml(2滴)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钩体疫苗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1.0ml 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乙脑灭活疫苗 8月龄(2剂次), 2周岁,6周岁 4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第1、2剂次间隔7~10天 甲肝灭活疫苗 18月龄, 24~30月龄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0.5ml 2剂次间隔≥6个月 注:1.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附件2 预防接种卡 姓名 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现住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籍地址:1同家庭地址 2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疫苗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疫苗与剂次 接种 日期 接种 部位 疫苗 批号 有效 日期 生产 企业 接种 医生 备注 乙肝疫苗 1 2 3 卡介苗 脊灰疫苗 1 2 3 4 百白破疫苗 1 2 3 4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麻腮风疫苗 1 2 麻腮疫苗 麻疹疫苗 1 2 A群流脑 疫苗 1 2 A+C群流脑疫苗 1 2 乙脑(减毒)活疫苗 1 2 乙脑灭活 疫苗 1 2 3 4 甲肝减毒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1 2 二类疫苗 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可暂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3.监护人姓名:只填写一个,并在“与儿童关系”中注明母亲、父亲或其他关系。 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 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1上划“√”,若不同,请具体填写只填写至乡级。 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 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有效日期、生产企业、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中。其中,“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位:左侧用1表示,右侧用2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 8.“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苗/CHO苗)、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 9.接种二类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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