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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28年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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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28年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评价(之一) 中国商品流通论坛第十六、十七次小型座谈会纪要 2006年9月22日、10月20日,《中国商品流通论坛》第十六、十七次小型座谈会在商业政策研究会会议室就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评价问题展开了讨论。座谈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我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既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成败不仅关系到商品流通的通畅,更制约着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围绕改革必要性、改革进程评价、改革指导思想、改革突破点和改革后续举措等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对其改革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评述,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第一种认识和评价: (一)关于供销社改革进程评价 供销社改革至今的25年间,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82年—1992年。供销社改革贯彻5个中央一号文件。却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中央热、农民冷”的境况。 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在当时农产品仍然紧缺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一方面农民不存在卖难的问踢,对供销社的需要并不紧迫;另一方面又希望打破供销社的垄断,能将农产品随行就市买个好价钱。在农民不配合、不努力的大背景下,供销社改革举步维艰。 2、第二阶段:1992年—1999年。这一阶段的改革历程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对供销社体系的冲击。 从1992年开始,已经呈现萎缩态势的供销社,八年亏损进一步引发了社员退股、挤兑风波,供销社出现了生存大碍。 改革失误的根源其实就在于,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本应该长期坚定不移贯彻的原则,根本没有落实。于是,在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每少一块,供销社就萎缩一块,供销社几乎进入了为生存挣扎的阶段。农民不会要这样的供销社,职工也不会留在这样的供销社。改革陷入了恶性循环。 3、第三阶段:1999年—2005年。这一阶段,供销总社权宜性地放下了改革指导思想,对供销社体系进行了复兴性的改造。到1999年不得不将主要力量集中于谋生存、抓扭亏。供销总社提出了“供销社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供销社”的口号,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抓扭亏增盈,二抓股金管理。到2000年初步实现了扭亏为盈,在此基础上,供销总社又启动了四项改造: 第一项改造是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改造基层社。第二项改造是通过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第三项改造是通过开放办社、社企分开改造联合社。第四项改造是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网络。 据总社统计,2002年以来,四项改造已经取得了以下成就: 除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年上缴利税已突破60亿大关外,供销社的体制得到了显著改善: (1)专业合作社形式得到了全面巩固。22000个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900万户,入社农户年平均增收900元; (2)基层社向综合服务社方向转变,为农民提供邮政、便民服务等; (3)建立了6000家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协会,指导各类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4)形成了15000家连锁配送企业,网点60000多个; (5)在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以提高,28个省区政府发文件赋予职能、认同作用、支持改革。 4、第四阶段:2005年以来,供销社改革重新回到了一个全新的起点,回归供销社的本质属性,走联合之路。 展望未来几年,供销社改革的方向主要在于如何向中央文件确立的改革指导思想回归,即如何与农民对接,如何与合作制对接。从实践看,发展专业社、发展社办连锁企业、入股龙头企业等改革举措的推进条件已然具备:市场经济奠定了合作制的经济基础,和谐社会的发展作为弱者合作事业的供销社提供了依据,国家立法更是规范了供销社未来的运作行为。还社于民,让农民受惠,已经成为了供销社改革的新的目标。 (二)关于供销社改革潜在障碍 供销合作社改革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缺陷。一方面,经营不再坚持合作制方向,通过股份制或租壳卖瓤完成了“私有化改造”,合作社共有财产被大量私分;另一方面,曾经拥有大规模优质人员、土地、网点和仓库的农资、土产、果品、废品等公司纷纷萎缩;基层社更是大部分破产,几乎名存实亡。 可以说,供销社未来改革最大的障碍就在于为赢得生存机会而出现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异化,具体表现为: 1、对待农民、对待服务,从态度到水平再到方式问题重重; 2、地区间发展极度不平衡,东西部差距巨大; 3、没能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农民如何参与、利用和管理供销社,至少到现在,还没有成熟的办法。 第二种认识和评价: (一)关于供销社改革进程评价 供销社改革的阶段应如下划分: 1、第一阶段:1982年—1992年。这一阶段的供销社改革是以5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标志。 从1982年开始,5个中央一号文件从国家政策角度,指示供销社恢复“三性”,实现“5个突破”,“6个发展”。这一阶段自上而下的改革平稳推进,改革成效较为显著。 2、第二阶段:1992年—1995年。一方面供销社对市场经济下多种商业经济成分之间的自由竞争了解不深,对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运作机制不完全理解;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开始被视为左倾,“我为农民服务,谁为我服务”的认识误区开始占据主流。于是,供销社的市场化改革路线逐渐脱离了三农,开始进入城市市场搞大买卖、大商场、房地产,却由于缺乏城市采购系统和经营经验,导致经营节节败退,自1992年起,供销社便陷入连续8年亏损。 3、第三阶段:1995年至今。这一阶段,以供销合作总社的独立和深度介入供销社改革为标志。 成立供销总社的初衷是想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然而,十余年的发展实践却证明,供销社改革并未利用好这一机遇,而是引向了纯商业性企业等的错误方向。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主要在于如下三大根源。 (1)对中央改革指导思想的认识和理解不深。 供销社的干部和职工自认为是二国营,是国家干部,是官办商业,不理解为什么要使供销社成为农民合作组织;同时私有化浪潮太猛,很多相对成功的合作社都承包或转卖给了私人,合作社几乎成为了带着红帽子的私营商业企业 (2)对中央文件领会不深,贯彻不力,改革措施失误。 ①诸多不是纯作买卖的公司,如农资公司等,本应是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组织,结果变成了纯商业组织; ②从苦心经营10多年的农业产业化体系阵地上主动撤退; ③有的政策取向失当,如将棉花价格制定权交给财政部,违背农产品流通的基本常识,忽视了供销社的作用: (3)合作社内部出现了各种各样表面合理但本质错误的认识。 ①“对目标认识不清,认为办成农民的合作组织是天方夜谭,是长远目标。”总社将此定位为长远目标。殊不知西方国家其实已经实现了这一目标。 ②“供销社变成农民合作组织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一些省供销社持有这一观点。殊不知作为农民合作组织的供销社其实与社会制度没有直接联系,它不仅适用于社会主义,更适用于甚至发源于资本主义。 ③“合作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计划经济服务,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殊不知,合作制就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发展壮大。 ④“合作制已经过时,市场经济要搞股份制,合作制传统了、保守了、不与时俱进了,已经与现代企业制度格格不入了。”其实,合作制同样属于现代企业制度,同样能创造高度的管理绩效。 ⑤“‘不争论’,紧跟形势,工作中不再依靠理论指导。”这是对“不争论”论断的歪曲。 ⑥“市场经济以经济为中心,不以服务为中心,服务于农民的供销合作社已经失去了市场基础。”这是一种将服务与效益对立的观点,是对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 ⑦“借力农业产业化来改造基层社。”这种以供销社企业作为龙头的组织形式,向产业链的两头延伸的想法很好,应大力发展。但限于供销社的财力,它还无力更多的承担其他职能。 ⑧“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造基层社。”可是,产权改革之后社员的权益如何保障?合作制下的社员与股东是不同的,合作制与股份制是本质不同的两种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强调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合作制社企不能完全分开,只能是社企职能分工。 ⑨“用专业合作社替代基层社。”但不发展综合社行吗?从本质上讲,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富裕地区才需要专业社,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的穷困地区更需要综合社。 (二)当前供销社改革需解决的两个问题 1、供销总社应当继续贯彻和突出中央一号文件为供销社改革确立的指导思想,一方面,从走势和方向上对供销社体系加以引导;另一方面,运用政策、资源、舆论等推动改革深化。完全的另起炉灶,不仅从资源和时间角度看并不现实,而且即使投入时间和资源,也未必能办出真正的合作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前所述,供销社高层的认识虽然相对清晰,但基层对改革指导思想的认识还未成型,还无法完全依据中央文件推进自下而上的供销社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供销社改革的标准不能降低。合作社不是职工搞起来的,也不是只要农民接受就算是合格;要办就办高质量高效率的合作社,办农民自己的合作社。 2、供销社抓流通、抓网络。供销社不仅要参与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还要抓住“新网工程”的发展契机,并进一步使改革措施可行化。 专业社不宜取代供销社。用只适应于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社会再生产过程高度分工的专业社代替供销社的做法,不仅不能解决供销社的发展问题,而且会引发供销社的生存问题。对这样的改革思路应重新审视。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流通是先导已成为共识。要以流通为先导,一味发展专业合作社,排斥综合服务性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很容易向单纯的生产合作社方向发展,很难有效承担组织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的农村流通服务的职能。 第三种认识和评价: 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改革指导思想。供销合作社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坚持合作制,必须办成农民自己的、为农民服务的合作组织。在现有市场环境和经济背景下,供销社体系已经被实质性地打破了。然而,如果还抱有“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服务什么?”的思想,不从服务入手,单纯为扭亏而改革,病急乱投医,无论是通过改制走向私有化,还是通过财政补贴走向官办化,都会压迫供销社改革继续向反改革的方向发展。不纠正这些错误的改革取向,整个供销社乃至经济体系都要受到消极影响。 具体而言,要深刻理解供销社改革进而整个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进程和改革方向,应从如下四个方面着眼: (一)从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和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认识供销社改革。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建立以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之的、流通领域合作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商业所有制并存的流通体制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开放政策。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农村流通的所有制结构应该是:流通(供销)合作社、国有商业企业、个体商贩、私营商业企业以及外资商业企业等等多种商业经济成分。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极少数商品,由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以外,其他商品都应该是自由流通。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八十年代的5个一号文件上已有明确规定:变官办为民办,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开始的几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确有成效,从官办变为民办或民办公助迈出了一大步。 九十年代中期供销合作社从商业部独立出来,成立中华供销合作社总社。不久之后,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走偏了方向。供销合作社本来是在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合作制,其公共财产是社员集体所有,社员退社时是只退股金不退公积金。可是到此时,却把供销合作社当作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实行私有化。违背了5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初衷和中共中央成立供销合作社总社的决定,更剥夺了农民社员的合作财产,犯了原则性错误。 需要着重指出:供销合作社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曾有过黄金时代,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被国有化,成了完全官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被称为“二国营”;可笑的是在改革开放后期,竟然被当作“国有企业”而私有化,甚至权贵资本主义化了。先“左”后右,这是对历史的嘲弄。探讨其原因,既有全局性的失误而难以抗拒,也有供销合作社自身的失误,即不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和明确供销合作社的公共财产是农民社员的集体财产。 (三)取代供销合作社的两种模式不可取 目前被广泛推崇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思路,实质上是在于抛弃以农民为主体的流通领域合作社,而以城市的公私营商贸企业(当然包括外资企业)为龙头企业,把城市的连锁店、超级市场等等伸展到农村,让农民接受城市商业资本的安排。这一改革思路的本质其实就是替资本进入农村铺平道路。另外一种改革思路叫做“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结合”。这同样是城市资本进入农村的一种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企业家将替代了古代的乡绅,成为了农村的领导者。 为配合上述模式,有人还提出一个配套工程,就是在农村组织“社区合作社”。这种“社区合作社”不是已经存在一百几十年、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世界合作社运动的产物。从本质上讲,社区合作社是社会学的概念,供销合作社是经济学的概念。流通领域合作社是一种打破了乡界、县界、省界的实现了纵向和横向延伸的经济联合体;而社区合作社仅仅是以村庄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性质的经营实体。二者不仅形式不同,性质和功能更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个角度看,社区合作社并不是流通领域合作社的优化和发展,只是为了给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开道的基层商业网点而已。 (四)未来的农村流通体制,需要动员和组织各种力量,提倡合作社运动;当然,在此过程中,并不排斥各种不同类型的商业企业进入农村,收购农产品、推销农用工业品,只不过这种进入只能是在以农民的流通合作社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有益补充,决不是为打破农民自己的流通合作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主体地位而将任何形式的主观主义流通模式强加于农民。 第四种认识和评价: (一)对农村合作社的认识 流通领域合作社无论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可以搞,也都可以搞好。在我国经济转型、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根本没必要谈“合”色变;相反,在中国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下,发展供销社更显重要:要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供销社,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需要供销社,要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支持同样需要供销社。而要完善供销社体系,必须强化合作制、突出服务职能。如果不能坚持用这两大合作制原则改造和完善合作社体系,则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只能越改越乱,越走越远。 (二)关于社员入社和合作社的“三性” 1、农民以入股的形式成为社员,行使供销社的管理权是供销合作社的精髓所在。不入股则不连心,供销社永远成为不了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但在经历了股金风波之后,要农民自愿全额入股也不现实。因此,可以考虑模仿医疗合作社的构建模式,用杠杆的方式即:农民可以用较少的股金获得较大的权益,以激励农民成为社员。 2、德国合作社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史。其所以能生存和发展,本质在于遵循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规律,突出“合作社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强调合作社“组织的群众性、经营的灵活性、管理的民主性”原则。未来的供销社改革要强化创新,更要强调规范、强调按规律办事,切实优化真正的合作社体系。 第五种认识和评价: (一)关于供销社改革的关键突破点 未来几年中,中国供销社改革需要集中力量突破如下三大关键发展瓶颈: 1、坚持成功经验、总结失败教训,对现状做深入分析 我国供销社的发展虽然有过曲折和起伏,但也有很好的经验值得汲取。我国在50年代和80年代供销社发展之所以进入鼎盛时期,关键在于当时建设和发展供销社的过程中,对供销社是农民的供销社,供销社的办社宗旨是为农民服务,供销社采取民主管理方式等原则的清晰认识和切实贯彻。 未来供销社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应当用中央文件所指出的“三个坚持”的原则来衡量,用为农民服务的质与量来衡量,不认识到这一现实情况,不仅无法另起炉灶,就算另起了炉灶,也起不到合作社作用。 2、在认识上特别是领导层的认识上,必须突破三大认识误区: 误区一:害怕提合作制,不敢组织联合社,只敢搞小型专业合作社。 这一认识误区对合作经济的阻挠最大。这一思想的根源在于曾经的大锅饭等低效率管理带给农民的思想阴影。诚然,合作社也曾有过低效管理的问题,但这并不表示合作社不能实现高效管理。西方国家从不在生产环节搞合作社,只在流通和服务环节搞合作社。农民真正反对的是合作生产带来的低效率,并不反对以服务为主要职能的供销社和信用社。 误区二:农业产业化不能以单个的农民为主体,现在的合作社也没有力量成为主体,所以只能以“龙头企业”(主要是外资、私营大型流通和生产企业)为主体,将合作社发展成为其组织和管理农民的附庸。 如下打油诗鲜明地反应了这一认识误区的外在表现:“看到外商一见钟情,见到老板十分热情,谈起城市化满怀激情,对待三农缺乏感情”。从农业产业化的终极目标看,它必须以农民为主体,龙头企业必不可少,但只能是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实现“产-加-供-服-销-收”一条龙的供销合作社。 误区三:合作社办得不好,主要根源在于产权制度。 这一认识误区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对供销社网络的承包和变卖。其实,供销社经营不成功的根源并不在于产权制度,也不在于管理制度,而在于合作社脱离了服务的宗旨,服务能力下降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退一步讲,即使个体私营企业救活了供销社,却也同时失去了供销社的性质和职能,最终收益的绝不是农民。 3、找到农民需要的服务和合作社的经营形式之间的对接点 (1)供销合作社服务必须是综合性服务,覆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产品收购、废弃物回收等综合流通业务;必须是全程服务,涉及产、供、加、销、收等产业链全过程;必须是非盈利的服务,不带对农民利益剥削的性质。 (2)商品经济在生产层面只是个开始,加工、供应、销售等流通流程才是商品经济的上层,与之对应的是具有庞大网络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流通组织作为龙头企业。中国农村土地少,人口多,商品量小,应当大力发展和普遍推广的是综合社。 (二)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指导思想 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和供销合作社改革模式的确定不能只顾眼前小惠所得而忽视根本利益所失。供销合作社一旦垮掉,农业产业化就只依靠私营和外资龙头企业,三农问题的解决将最终去主体和动力。所以,从目前情况看,应将发展专业合作社放在从属地位,而将发展供销合作社放在主导地位;应将谁管合作社放在从属地位,而将如何搞好合作社放在主导地位。 第六种认识和评价: 纵观我国供销社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说,丧失了最佳的发展机遇,走偏了初始设定的改革方向。从现实看,供销社改革总体上讲是失败的;从未来看,后续改革也几乎不可能实现旧供销社体系的东山再起。 (一)供销社改革失败的认定依据 供销社改革从总体上讲是失败的,这一结论的得出,主要依据如下一些事实: 1、供销社改革未能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背离了供销社改革的初始目标。对此国人有目共睹。中国供销社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长期争论未果的问题,就是产权归属问题。供销社是谁的,从理论上讲无疑是社员的,但实际上供销社的所有权却由政府或供销社掌握。一方面供销社以“社员股金比重小,政府资金投入少,现有资产是供销社长期积累的结果”为由,坚持认为供销社体系归自己所有;另一方面政府(主要是财政)又以“供销社初创期,乡村政府曾免费投入部分土地和房产;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时期,财政对其有所投入;县以上供销社经费支出,多数年份由财政拨款支出”为由,认为供销社理应归属政府。其结果,真正应当作为所有者的社员反而认为供销社不是自己的,对其漠不关心。其实,社员实际占有的股金比重要远高于名义上的股金比重,这是与股金币值未随物价指数变动而做相应调整、供销社红利分配过少以及供销社被变相国有化等因素相联系的。经28年改革至今,供销社产权归属问题并未解决,仍然是:政府不承认是集体的,农民不承认是自己的,供销社不承认是农民的。 2、经过28年改革,原有供销社系统基本瓦解,大半农村市场丧失,系统内的基层社、公司及其经营网点,2/3左右完全消失。改革前的3.58万个基层社,据内部统计如今所剩不足1/3。许多业内人士证实,现有的一万多个基层社和不少县以上社属企业,名义上虽然还存在——招牌仍挂、领导还在、甚至还有营业执照,但已不经营商品,仅靠出租房地产维持。原供销社门市部的售货者,有的是下岗职工,有的是个体户。 3、少数省份、少数市县的少数供销社和社属企业顺应时代潮流,在改革中办市场、办酒店、办超市,通过顺应农业产业化需求,组织龙头加工企业等,办得很有起色,效益显著;但却没能最终保持供销社所有制属性,其中不少甚至连供销社的名义都没能保留。 4、化肥、农药和棉花三品种的经营系统虽然保留比较完整,但市场终端已发生巨变。供销社的日杂、家电、土产、废品、农产品、农资、燃料、饮食、旅店、浴池、批发部、零售店等诸多经营业务中,如今保留较完整的是农药、化肥、棉花三大品种的专营公司,但其接近农民的终端环节——村、镇经营机构,已大多承包或委托给了职工个人或个体私营业主。在这样的终端格局下,由于供销社难以控制和管理销售终端的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和销售价格,最终屡屡出现损农、坑农、害农的现象在所难免。 总之,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奋斗,建设成的拥有4.2万个管理机构、33.7万个经营机构、4.2万个饮服机构、340万职工、还归口管理120万合作店双代店等的层次完整、行业齐全、系统完善的供销社体系。经过28年改革,不仅未改成农民的合作社,而且网点人员、房屋店铺、市场阵地及无形资产,已大部失去,这就是改革失败的证明。 (二)供销社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 供销社改革的总目标,在党中央层面始终是明确的,各级政府和供销总社也积极贯彻传达了几十年。然而,改革的三大主体却缺乏改革动力和行动: 1、各级地方政府仍然把供销社作为一个部门对待,参照国营商业改革的路线来领导供销社的改革。特别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对供销社也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使供销社走上了转制解体之路。 2、供销社系统几十年的官办观念、思维方式、行事作风的传统惯性,对原有的垄断体制形成了显著的路径依赖。对供销社干部职工来说,离开官办转向民办,将失去官本位地位,其经济利益的预期是失大于得。 3、农民是供销社转制的决定性因素,可是他们亲身经历了几十年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多次供销社体制改革,其结果只是在官办的怪圈中变来变去,因此对供销社改革比较淡漠,缺乏信心,不抱什么希望。 当供销社改革的直接领导者,直接承担者以及理所当然所有者都无意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改革失败和扭曲也便顺理成章。 (三)供销社改革良性转化的障碍 从现实态势看,仍缺乏向良性方向转化的条件,要东山再起存在重重障碍。 首先,如前所述,最根本的障碍在于农民、供销社和地方政府缺乏改革供销社的认识和意愿。 其次,遍及全国农村及城市的供销社流通网络等软硬件大部分都已实质性地流失,甚至落入了竞争对手手中,支撑合作社发展和扩张的经营性物质严重短缺。 再次,所剩少量有实力有效益有前景的供销社企业,无论是苏果、家家悦超市公司,还是藤州等供销社,利用原有的资产、人才、系统、信誉,在当地政府扶持下,或借助于“千乡万村工程”的资金,在重建经营网络,满足农民需求,支持农业生产方面,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但他们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转为股份公司,成为“四自”型独立企业,实质上不论成为企业所有制,还是成为其他私有制,都离供销社体系越来越远,成为追求利润的纯商业企业。这种企业没有农民的基因,不可能转交给农民。 最后,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虽未列入政府部门系列,也没有失去管理农村市场(商业)的职能,但其所需经费仍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工作人员享受准公务员待遇,党政主要干部由地方党委政府任免,供销社的重大决策仍由同级政府认可或决定。由此可证, “政社合一”这个旧体制的核心问题,仍未解决。 总结半个多世纪来中国的合作运动,其最终复兴的希望只能寄托于农民。中国有2亿多农户,群体分散、农技落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属于弱势群体。欲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大市场相对接,走合作社道路是必然选择。供销社的出路只能是由农民自己出人、出钱、出地,在政府法律的保护和经济扶持政策的环境中,自愿组织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合作社,在此基础在上自下而上地建立联合社。这可能才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否定之否定。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 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刘??惠? ?   今年是毛泽东主席为新仓供销社批示50周年。我们举行这次纪念活动,不是简单的重温毛泽东主席50年前的批示,而是要重新理解批示中所蕴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适应形势的发展,在新时期寻找供销合作社与“三农”的结合点,主动作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概括出了二十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但过去都是作为一个目标提出来的,而这次则是明确把它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此又作出了明确部署,明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要出台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明确内涵、具体步骤和措施的工作任务。这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首先,这是一次改革的机遇。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从80年代、90年代到目前基本上经过了三个阶段。80年代是第一阶段,在这一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主动探索,积极适应。先后提出了恢复“三性”、“五突破”、“六发展”和建设系列化社会服务体系等改革的思路。第二阶段是90年代,特别是1992年南巡讲话后,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对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予以了巨大的冲击,由于体制和机制未能及时调整,整个供销合作社系统陷入困境。即使1995年中发5号文件提出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目标,作出了具体的改革部署,总社恢复成立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但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加上社员股金问题,供销合作社不得不为生存而苦苦挣扎。这一阶段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可以说是被动应战。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三阶段,供销合作社系统从上到下逐步调整了改革的思路,围绕供销合作社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以务实的态度,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特别是总社提出的“四项改造”,得到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认可。通过近几年的改革调整,供销合作社系统总体已走出了低谷,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应该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必然受整个改革大环境的影响。国家每一次大的改革举措出台,都要求各方面积极的配合和主动的适应,否则只会被淘汰。二十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足够多的经验教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快农村的综合改革,这无疑需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的改革组织体制、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增强自身的服务功能,以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次,这是一次发展的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与供销合作社各个方面都密切相关。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基础是农业,主体是农民。长期以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供销合作社有2.2万个基层社、1.4万个专业合作社、11.3万个综合服务社、240万职工,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和队伍是任何一个经济组织都无法比拟的。虽然供销合作社自身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的组织优势、经营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也是其它任何经济部门都不具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值得供销合作社做的文章很多。围绕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围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文化、娱乐、科普宣传、代办邮政保险等服务;围绕农民增收,兴办农产品加工仓储企业,多方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何发挥好我们的优势。新农村的建设,不是哪一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各部门到各种社会力量都会参与进来,国家也将出台许多倾斜的政策措施。我们必须要有一种紧迫感。把握得好,将是供销合作社一次新的发展机遇,把握得不好,甚至反应迟钝,供销合作社很有可能就成为历史。?   第三,这是一次重塑供销合作社形象的机遇。最近这些年,供销合作社逐渐被人淡忘,在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也逐渐被边缘化。这一方面,是因为供销合作社在前些年确确实实处于很困难的境地,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生存,在为农服务和承担党委政府的工作上与大家的期望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社会上对供销合作社也还存在一些误解,有的觉得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该象原来的商业、物资、纺织等部门一样,彻底的市场化、企业化乃至民营化。再加上我们对供销合作社的宣传还不够,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正面形象。应该说近几年各地供销合作社围绕服务“三农”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些也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肯定。全面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一次宣传自己的机会。我们要理直气壮的宣传供销合作社在“三农”上所做的工作,总社也准备在这方面做些事情,包括统一供销合作社的标识,把“中国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品牌,作为一个整体的形象向社会宣传。?   那么如何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二十个字,与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和管理都紧密相关。供销合作社应该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是“生产发展”。实际上就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做文章,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要求,在产前提供市场信息、种子、签订产销合同,在产中供应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技术咨询,在产后提供加工和营销服务。近些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2004年底,全系统有庄稼医院1.78万个,农机队1621个,为农民建科学实验示范田25万公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170万公顷,技术培训、信息咨询1030万人次,种子、种苗19亿元。当前,要适应农产品出口和绿色消费的趋势,帮助农民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和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是“生活宽裕”。这就要求帮助农民增收。2004年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61家,带动农户814.5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50亿元;专业合作社1.4万家,入社农户421.3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93亿元;建立商品基地6143个,联结农户340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83亿元。在这方面供销合作社具有明显的优势,不仅仅局限于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五十多年积累的营销渠道,使农产品能够顺畅销售,确保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是“乡风文明”。乡风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供销合作社首先在物质文明建设上,可以参与农村的小城镇建设,通过供销合作社的现代化超市等经营设施,提升当地的文明形象。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近些年供销合作社在上海、江苏等地兴办了的综合服务社,与其他部门共同配合,为农民提供文化、娱乐、科普、养老、计生宣传等多种服务,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   四是“村容整洁”。在村里面,往往都有一个活动的场所,有些是村委会,有些是商业集市。近些年,供销合作社兴办的综合服务社在许多地方成为亮点。上海的青浦是一个老典型,最近我们去了山东的滕州,由组织部和供销合作社两家联合发文建设综合服务社,以店容整洁、服务规范的消费品超市和农资超市为门面,并与村委会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兴办了敬老、健身、文化娱乐、出行旅游、代缴水电气费、代办保险邮政等服务项目,深得老百姓的欢迎。其他一些省也都把综合服务社作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带动了整个村庄的文明和面貌改变。?   五是“管理民主”。我们国家的村民自治实行的时间也不短了,也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要真正实现农民自己说了算,真正做到“管理民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首先就是要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如何去培养?民主意识不是让它有就有的,也不是培训几下就出来了的。这里面有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国外的民主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总的讲,经济上的民主是政治民主的基础。只有民主成为农民内心中自发的需求,民主才具有真正发育和生长的土壤。合作社从国内外的经验看,就是一所民主的大学校。合作社的最基本的理念就是自愿、民主、平等。通过社员的民主管理,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经济和社会困难。合作社是社会弱势群体团结起来,摆脱自身经济和社会上弱势地位的一条重要途径。它从客观上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所以也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供销合作社及其兴办的专业合作社都有社章,里面最核心的就是民主,合作社的事由大家说了算。虽然供销合作社本身这方面做得并不是很好,但也在向这方面努力,特别是基层供销合作社下一步的发展,主要就是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都要按真正合作社的原则来办,也就是合作社的事由社员说了算,这就是民主的第一步。?   在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结合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抓住重点。当前,要着重抓好“一个中心、两个载体”。一个中心就是抓住网络建设这个牛鼻子。两个载体,就是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   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期是农村流通的主渠道,改革开放后搞市场经济,虽然众多商品的经营都已放开,但供销合作社在流通领域的优势是无庸置疑的。严格意义上讲,供销合作社是一个立足于流通的为农服务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销合作社一定要发挥所长,在当前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流通的优势,打造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在“四项改造”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网络建设,带动整个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利用原有的设施、资产、人才,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无论是系统内的还是系统外的,积极引进现代经营业态和经营方式,建立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和连锁经营网络,促进农村流通的现代化。? 在网络建设中,要着重抓好两个载体的建设。因为网络建设的目的,围绕新农村建设来讲,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的顺畅销售,一是消费品的便利流通。这都需要打造网络的终端,其中专业合作社是农产品流通的一个终端,综合服务社则是消费品销售的一个终端。要加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鼓励农民社员的经济参与,提升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增强其服务功能。当前要特别注意农产品的品牌注册、质量认证和包装宣传,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对全国1.4万个专业合作社,总社已评选出了17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明年还要扩大到300个,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典型的带动,进一步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综合服务社的发展是近些年供销合作事业的一个亮点,我个人认为,也是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最佳突破口和切入点。第一,当前广大农民最关心的还是买到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把农副产品顺利的销售出去,这正是综合服务社的主要经营业务。第二,综合服务社的建设能美化社区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丰富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精神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第三,综合服务社能够保证当地农资的有效供应和价格的稳定,维护农村的食品安全,净化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普遍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第四,发展综合服务社供销合作社有诸多的优势。如遍布农村的经营网点,富有营销经验的优秀人才及深厚的群众基础。目前已发展的113万个综合服务社,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发展综合服务社还有几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一是通过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能够短时间打造供销合作社的新品牌、新形象,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二是通过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成为供销合作社连锁网络的终端,能有效的促进和带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建设。三是可以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延伸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带动基层社的改造和体制、机制创新。四是能够提高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的农村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开拓农村市场。明年总社将评选全国百优综合服务社,并出台综合服务社的服务规范,并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主要媒体、知名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召开研讨会,进一步推动综合服务社的建设。? 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几点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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