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家利益与国际贸易理论的重构
——西方贸易理论与马克思贸易理论的比较研究
【英文标题】 Re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According to National Interest
——Comparative Study of 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and Marx's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标题注释】本项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CJL02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06JJD770009)和河南大学开放研究基金课题(2005KFRW001)的资助
【作 者】李恒
【作者简介】李恒,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李恒: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内容提要】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强调自由贸易给贸易各方及世界整体带来巨大利益,然而各国贸易政策的主流却是贸易保护,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折射出理论必然存在缺陷。本文认为这源于决定国际贸易政策的国家利益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缺位。通过研究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对于国家利益的表述,并在分析基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贸易政策对于国家利益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讨论了国际贸易理论的缺陷及其调整方向,最后以比较利益论为例讨论了重构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摘 要 题】研究与探讨
【英文摘要】 The leading 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emphasizes that the free trade can bring great benefits,but most of countries adopt the protective trade policy,and the contras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reflects some defections in the traditional trade theory.This paper thinks the reason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as a key factor in trade policy is absent in the 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By comparative literatures about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western trade theory and Marx's trade theory,and analyzing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national interest of the 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faults of 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and its modification direction,and then discusses the principle and method of the re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with 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ory.
【关 键 词】国家利益/西方国际贸易理论/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理论的重构
National interest/Wester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Marx's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Re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正 文】
一、引言
通常认为贸易能使双方受益。即一国与其他国家互相销售自己的产品和劳务通常总是对双方都有利,而且能够为双方都带来收益的国际贸易范围远比人们想像的要大的多。流行的国际贸易理论也从不同的角度证明了国际贸易利益产生的机制。既然如此,自由贸易政策应该成为各国制定国际贸易政策的不二选择。然而现实却是贸易保护而非自由贸易占据了国际贸易的主流。自由贸易只不过是个别国家在某一特殊时期的暂时现象,贸易保护成为国际贸易长期不变的主题。
对这种现象的一个解释,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它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已经得到了证明。但这仍不足以对国际贸易中日益盛行的保护贸易进行解释,因为贸易保护不仅限于发展中国家,事实是,现实中更多的贸易保护是发达国家发起的。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倡导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中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
显然,左右一国奉行何种贸易政策的根本因素是国家利益,而由于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中,国家利益处于缺位状态,从而导致自由贸易理论无法准确地解释国际贸易的性质和起因,也无法对现在的贸易格局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实际上,以比较利益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理论最大的缺陷在于混同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将个人经济活动的简单加总等同于人类的整体经济活动,从而忽视了由于国家利益的存在而导致的贸易格局变化。由于国家是国际贸易活动的控制者,国家可以借助于国家机器的控制力,以经济或非经济的手段有效地把私人的利益要求加以转化或强行排除,从而贯彻国家的利益目标。本质而言,贸易政策是国家利益的产物,只要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就会有不同的国家利益目标,由于国家利益目标的差异性和非相容性,就必然导致贸易保护的盛行,形成了基于国家利益的贸易政策。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对贸易政策的研究总是基于国家利益来展开的,但相关分析仍然囿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框架,而国家利益并没有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得到明确的表述,从而导致二者之间出现矛盾,并最终表现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本文认为,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是一种强调个体和纯粹经济技术的静态分析方法,缺乏整体和历史逻辑相统一的总体分析,而这正是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所强调的。本文即期望通过对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对于国家利益的比较研究,提出对国际贸易理论进行重新表述的一些观点。
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国家利益的表述
(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
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并没有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完整表述,有关国际贸易的理论分散在他的全部著作中。事实上,马克思经济学著作的“六册计划”的第5册“对外贸易”和第6册“世界市场”,是属于国家对外和生产的国际关系方面的内容,它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面分析中,从一国范围通向世界市场总体的中间环节。马克思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1)国际价值和国际生产价格理论。研究了价值规律在国际范围内的作用,并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虽然开辟了世界市场,但是一个充分竞争性的世界市场并没有形成,从而价值规律也就不可能在国际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2)国际分工理论。强调了分工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认为国际分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相应的生产方式是国际分工发育程度和国际分工格局的决定因素。而且,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是相互促进的。(3)国际贸易中的货币和信用。围绕资本主义危机进行了论述,认为国际信用使得大规模商品进出口会突破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限制,造成生产和流通的分离。(4)世界市场理论。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世界规模上的总和。(5)对外贸易政策。各国对外贸易政策是由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相对发展水平决定的。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是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而交替变化的。马克思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不但论述了一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客观必然性,而且论述了国际分工的性质以及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相互关系。特别是,马克思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没有孤立地去研究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现象,而是从整个资产阶级整体出发,把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作为其中的现实要素,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研究整个资产阶级社会运动的规律。
由于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始终把国家的经济活动置于首要位置,则国家利益亦是其关注的重点。马克思曾经指出“关税……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是国库进款的最方便的手段”①。特别是,“保护关税制度不仅可以有益于还在继续同封建制度作斗争的尚未充分发展的资本家阶段,而且也可以有益于……新兴资本家阶段”②,从而说明保护关税是新兴资产阶级国家建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武器。马克思并不完全反对贸易保护,认为保护关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作用,它在一定时期对于摧毁封建生产方式和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到一定阶段之后,会成为本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同时,马克思也不是完全反对自由贸易,认为国际贸易能够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况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取代了,而这种代替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不但可以扩大整个国际社会劳动范围,发展社会种类,还可以使贸易参加国扬长避短,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但自由贸易的本质是资本的自由,从而为资产阶级倾销商品和提高利润开辟道路。显然,在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中,一直强调的是居于统治地位的资本家在贸易政策制定中的地位,而国际贸易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延伸。
(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
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研究的主体对象是私人,理论分析的边界是整个世界,对贸易的获益主要围绕私人和世界两个层次展开,由于对于人的行为的分析是基于利润最大化进行的,个体利益最大化实现的同时公共利益也能随之实现,从而国家不加任何干涉的自由贸易能够实现个人和国家利益的共同实现。以最具代表性的比较利益理论为例,在李嘉图的分析中,假设两个国家都能生产两种产品,则依据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两个国家分别生产其处于比较优势的产品,进而进行交换,则双方都能从交换中获利,世界也能获得分工的好处。然而得自贸易的利益如何在各国之间进行具体分配,各国得自贸易的利益如何在个人和集团之间分配,以及这一利益的获取是如何推动一国生产方式的变迁等都没有给予考虑。显然,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把国家利益等同于个体的简单相加而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位。
虽然国家利益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表述中没有明确指出,但这不等于西方贸易理论没有强调国家利益,相反,国家利益是被置于优先的位置来考虑的。首先,国家是作为国际贸易的影子主体出现的,国家利益在国家对外交往中的地位是最终的,一切利益集团和贸易活动都不能背离这一利益目标,否则国家就会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对贸易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国家利益;其次,国家是一国国际贸易活动的实际控制者,国家制定贸易政策,并以政治、外交甚至是军事手段来保证其贸易政策的执行;再次,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是以抽象的经济世界为其研究目标的,但这个抽象的经济世界实际是以发达国家为模板的,特别是新贸易理论基本上是研究发达国家的贸易的,这表明了其对于发达国家国家利益的重视;最后,西方贸易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实践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一致的,从而也体现出其服务于发达国家国家利益的本质。
(三)差别与联系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于国家利益的强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而这些都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所不具备的,表现在:
第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是对经济运动总体的全面考察,这一利益的存在和保障都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前提,而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则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马克思是将对国际贸易的分析置于对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下进行的,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没有能够经过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总体的运行来把握国际贸易。仅是将国际贸易理解为跨越国民经济体的经济交往,将其定义为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将国际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仅是为了研究稀缺资源在国际范围内最佳配置的最优使用的学科,没有能够考察国际贸易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第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是一种动态的考察,这一考察是与国际分工体系的产生、发展和深入相伴随的。马克思认为国际分工是客观的经济范畴,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国际分工所实现的超越国家边界的社会化大生产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纳入一种新的分工和交换体系中,它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扩大了整个国际社会劳动范围,发展了社会劳动种类,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这种动态考察的逻辑基于劳动价值论来进行的,“不同国家的工作日相互间的比例,可能像一个国家内熟练的复杂劳动同不熟练的简单劳动的比例一样”,在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的实现是基于劳动的比例确定的。但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是一种静态的分析,把社会制度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在这样的前提下研究资源的配置问题,显然忽略了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演化规律。
第三,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强调贸易的社会属性而非其自然属性来进行的,国家利益同样是社会属性的一个方面,这样就给予了国家利益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主体位置。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比较强调国际贸易的自然属性,关注贸易和分工的具体形态,并且对于各种贸易的分工现象及其背后的动力、结构、过程和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这种强调虽然能够对贸易和分工行为进行更为细致的剖析,但过于关注细节反而影响了对国家利益的整体把握。
二者之间也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和联系,主要表现在:
首先,二者都没有对国家利益的直接表述,但都是隐含着将国家利益置于重要位置。
其次,二者所强调的国家利益其实都是一国的经济利益,事实上,在国际交往中,除了经济利益本身之外,还有政治、外交、社会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相互交织。
再次,二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把某一时期一国的代表性阶级的利益等同了国家利益。如马克思贸易理论中指出自由贸易是适应资本的自由以及通过贸易来扩张资本积累的,同时,马克思又认为自由贸易在一定时期是对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利的。
三、现行的国际贸易政策能否保障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体现在民族国家对生存和发展的追求,国家利益通常可以分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互为依赖的部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国家利益有不同的强调。目前来看,国家利益应该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综合利益,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对国家利益的强调其实是和国家经济利益等同的。
现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主要有两大主流: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秉承绝对利益理论、比较利益理论、H—O理论和新贸易理论,坚信自由贸易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扩大贸易双方以及世界整体的福利。保护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在发展中国家保护贸易政策以幼稚产业保护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应该通过关税和数量限制的手段保护国内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制造业,以建立完善的工业体系。发达国家则基于不完全竞争和外部效应理论发展出策略贸易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政策干预来获取和转移外国垄断企业的利润或租金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但不论是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在其实施中均在国家利益的保障方面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过于强调短期利益而未能顾及长期利益。自由贸易政策强调自由贸易带来的商品自由流动以及由此而来的福利增进,但正如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李斯特指出的那样,财富的生产比财富本身要重要得多,自由贸易的确能够带来眼前利益,但却是以损失长期的财富生产能力为代价的,所以应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这其实是贸易政策的两难选择:选择自由贸易会损失国家长期的竞争力,但过度保护同样会影响竞争力。因为保护贸易政策的长期实施会给产业带来惰性,并非一定能够达到成长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的保护目标。
2.对局部利益考虑过多而难以兼顾整体利益。国家利益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体现的,但国际贸易政策保障的往往是局部利益,从而对整体利益难以顾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有限,难以对大多数产业同时扶持,这导致产业间的非均衡发展更为突出。而发达国家基于不完全竞争和外部效应的策略性贸易政策完全是建立在优势产业竞争的基础上的,必然导致国内产业非均衡发展的国际贸易摩擦效应。
3.过于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利益的影响。由于依据的国际贸易理论抽象掉了不应忽视的社会因素,从而使贸易政策的制定也更倾向于以经济利益为主,实际上,贸易政策从来就与政治、外交、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而且会因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而最终作用于国家利益层面。仍以美国为例,《美国贸易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的“特别301”条款。作为美国的国内法,却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其关键之处就在于这条法律是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的典型例子,体现了美国的利益至上的原则。从美国制定“特别301”条款以来,涉及这一条款而产生的贸易摩擦已经非常频繁和严重。可见,仅仅在WTO框架下以贸易政策来开展对外交流以保障国家利益是难以奏效的。
这些问题的出现源于国际贸易政策背后的国际贸易理论的缺陷,当前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的矛盾是:全球自由贸易理念与单个国家的贸易保护倾向之间的冲突。基于自由贸易理论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框架不能给予单个国家的国家利益保障,从而其完善与执行受到单个国家的阻碍,具体国家的单边保护贸易政策又由于触及其它国家的国家利益而受到对方的针对性措施,从而导致贸易的自由和扩大难以如理论论证的那样顺利进行。
四、重构国际贸易理论:以比较利益论为例
以上分析的初步结论是,需要对以往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重新审视,特别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在模型设计愈趋精致的情况下,会由此而抽象掉许多不应简单去除的因素,从而导致基于其上的国际贸易政策的设计在现实应用中出现一些矛盾。当然,建构一个包括所有方面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如何对已有的国际贸易理论进行讨论,以对其进行重新表述,考察其适用范围,以更贴近国际经济运行的现实。本文以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与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相互补充,以比较利益论为例,说明重构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比较利益论最早由英国学者托伦斯提出,并由李嘉图发展完善。比较利益论揭示了国际贸易的产生机制,并能够解释大部分的国际贸易现象,由于比较利益论核心观点的正确性,从而迄今是指导多数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重要理论。
但比较利益理论也存在诸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比较优势利益论所揭示的原理与贸易现实之间存在差异。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贸易应该在发展水平差别大的国家之间展开,但现实却是贸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2)比较利益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但却出现了同一商品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异和交换比率不同问题,违背了劳动价值论。(3)依据比较利益论开展国际贸易应该是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受益更大,而且有利于劳动者的收入提高,进而改善其收入分配不平衡状况,然而现实正相反,富国得自贸易的利益往往大于穷国,而且贸易导致了一国内的贫富差异趋于扩大。
虽然新的贸易理论部分解释了比较利益论不能解释的问题,但就比较利益论本身而言暴露了它的缺陷,本文基于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尝试对其进行解释,以期提出相关研究的深入:
1.关于贸易为什么主要在发达国家而不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国际分工并非取决于国家之间的资源禀赋的差异,“自然产品……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③。真正对分工起决定作用的是资本扩张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水平。资本运动是以利润为目标的,各国利润率的差异决定于资本的有机构成及相应的剩余价值率,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水平差异。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球扩张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所谓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其实只是一种虚幻的假象。从国家利益角度而言,发展本国优势产业并将本国已经失去优势的产业向外转移是首要的选择,这一转移过程显然是资本扩张和获取利润的过程,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相似结构和相似发展水平的国家一方面是其产业转移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实施产业转移的结果,资本在向这些国家的扩张过程中才能够达到获取利润的目的。此外,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它们并不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力优势,两类型国家的资本有机构成具有较大的差异,开展贸易并不能获取更大利润。就这一点而言,需要以马克思贸易理论的总体方法来进行考察。
2.关于商品的国际价值和交换比率问题。国际贸易并非是等价交换的,正是因为这样,才存在和国际不等价交换对应的价值流动。换言之,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论并未从根本上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因为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都是实现商品的价值的过程,马克思经济学的资本流通公式已经深刻地有所揭示:
(1)
资本投入G最终要获取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W′和价值G′,从而国际贸易中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等价交换,发展中国家遵循比较优势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并不能获取理论表述的价值。对于困扰李嘉图的同一商品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的差异问题,马克思经济学也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在开放经济中,商品交换依据的是国际价值,其衡量尺度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则某一国内的平均劳动就已经变成个别劳动了。
3.关于国际贸易的收入分配问题。按照比较利益论,贸易所得会惠及贸易双方,而且由于国际商品交换的比率是由提供曲线来确定的,在这一国际贸易价格水平下,贸易国家的进出口价值相等,各国商品需求平衡,即一国生产的商品恰恰是另一国所需要的,相互需求的数量正好相等,而各国也正好满足生产处于最大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和满足国家最大福利水平的要求。而贸易的现实却是,贸易双方并不是总能实现贸易平衡,贸易不平衡进而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的常态,同时,贸易所得也没有真正地实现参与国国内的收入平衡,已有很多的证据表明贸易成为加大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出现此类矛盾的根源在于:比较优势理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但国际贸易的商品价格确定依据的却是一般均衡论,是由供求决定的,从而导致价格并不能真正反映价值本身,均衡价格下的贸易结果必然导致价值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对等,引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
以上分析得到的初步结论是,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构建需要强调其对现实的解释能力,同时又必须满足三个符合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要求。即,对国际贸易过程的考察应该置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之下来进行,使用总体的研究方法;对贸易商品的价值决定和利益分配应该建立在统一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进行,并使用历史的分析方法;对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家利益的考察应该注重国际分工的社会属性,这是与国际分工体系的产生、发展和深入相伴随的,同时也与人类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当然,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也需要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后续研究中应该促进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融合和相互补充,以构建适应时代的国际贸易理论。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419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61页。
【责任编辑】陈淡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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