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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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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简本) 建设单位:中 山 市 公 路 局 评价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1 1.1 项目背景及工程研究过程 1 1.2 环评目的(略) 1 1.3 编制依据 2 1.4 评价因子 4 1.5 评价等级 4 1.6 评价范围 5 1.7 项目所属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6 1.8 评价工作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9 1.9 评价方法 10 1.10 评价时段 10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3 2.1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3 2.2 项目地理位置及路线走向 13 2.3 现有公路回顾性分析 14 2.4 项目改建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 14 2.5 主要工程数量 16 2.6 现有交通量及改建后交通量预测 18 2.7 土石方平衡 19 2.8 取、弃土及弃渣方案 21 2.9 建设工期安排 21 第三章 工程分析 22 3.1 现有公路回顾性分析 22 3.2 工程污染源分析 23 3.3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26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 29 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9 4.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9 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0 4.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0 第五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略) 31 第六章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2 6.1 营运期噪声预测与评价 32 6.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 36 6.3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38 6.4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8 第七章 水土保持方案(略) 41 第八章 农业环境影响评价 43 8.1 项目建设所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影响分析 43 8.2 项目建设对沿线农业的综合影响分析 43 第九章 替代方案及项目选线环境合理性论证 45 9.1 可研阶段工作情况 45 9.2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45 9.3 与发展规划的相符性 46 第十章 公众参与 47 10.1 公众参与意见统计与分析 47 10.2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小结 48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49 11.1 设计研究阶段关于环保措施的考虑 49 11.2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略) 50 11.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50 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略) 56 12.1 环境管理计划 56 12.2 环境监测计划 57 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略) 59 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 1 14.1 建设项目概况(略) 1 14.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 14.3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略) 2 14.4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2 14.5 污染防治措施 4 14.6 合理合法性分析 5 14.7 公众参与结论 6 14.8 综合评价结论 6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背景及工程研究过程 省道S111线由广州经洪奇沥大桥南下进入中山境内,自民众镇与三角镇接壤处穿越民众镇、中山火炬开发区、南朗镇后进入珠海境内,此路线是珠三角经济互动的命脉之一,在中山市及区域性公路网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交通地位,主要承担南北向过境交通。其中省道S111南朗段(K75+800~K91+200)即现状中拱公路。目前南朗镇界内南北方向仅有京珠高速公路和省道S111线纵贯全镇,省道S111线作为唯一的地方干线公路穿越了南朗镇的中心区及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翠亨村,多年来背负着沉重的过境交通负荷。由于建设年代己久,目前省道S111线沿线大部分路段已街道化,交通设施陈旧,不能满足经济和运输发展需要。随着中山市东部组团定性为中山市今后发展的重点区域,东部新城(次中心)的规划建设逐步提上日程,作为东部重要组成部分的南朗镇,迫切需要建设一条高等级的公路来加强东部新城区与外界的交通联系。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推荐方案的线路起于现状省道S111南朗镇关塘立交的入口起点,终于珠海下栅检查站,于珠海境内京珠高速东、西两侧辅道相接,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3.828km。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大型公路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对项目建设方案的深入分析、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详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出本报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1.2 环评目的(略)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10.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11.8;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2.1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9.30; (13)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2003.5.13;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008.10.1; (15)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11 (1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2000.10.6; (1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1989.7.10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1997.8.29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6.29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8.29 1.3.2 地方法律、法规 (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05年1月1日); (2)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 (3)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4)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5) 《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 (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 (7)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6月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8) 《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9) 《中山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4月21日起实施,广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9号); (10) 《中山市城镇环境噪声管理规定》(1995年11月27日起实施); (11) 《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2003年1月16日; (12) 《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府(1997)115号)》,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3)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中府[1998]51号)》,1998年6月19日。 (14)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 1.3.3 技术标准及文件依据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 169-2004); (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3-2008)国家环保部,2008; (8)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交通部,1996.7.8; (9)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 (10)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12)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08.6。 1.3.4 相关规划 (13) 《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文; (14)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1]7号; (15)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4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16)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33号文); (17) 《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粤府[2006]46号); (18)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2004年9月24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9)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2005年2月18日)。 (20) 《中山市干线公路定线及沿线用地控制规划(第二阶段18条干线公路(路段))》,中山市规划设计院,2007.12。 1.4 评价因子 (1) 声环境: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均为等效连续声级LeqdB(A)。 (2)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NO2、TSP; 预测评价因子:NO2。 (3) 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水温、pH值、SS、DO、CODcr、BOD5、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六价铬。 1.5 评价等级 根据拟建公路工程的特点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交通部,JTJ005-9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如下: (1) 噪声评价等级 本项目沿线的各声功能区分布执行国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2类和4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1995)判断,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一级。 (2)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选择主要污染物NO2计算其等标排放量。经估算营运期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等标排放量P<2.5×108,道路沿线区域属微丘平原区,则确定该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涉及地表水体规模较小,水环境预测进行定性分析。 (4)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工程公路改建长度13.828km,改造后路基宽32m,按公路两侧200m计算,影响范围为2.77km2,因此本工程涉及范围远小于20km2;此外,初步调查表明公路沿线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无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不涉及珍稀濒危物种,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确定该项目的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5)风险评价等级 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中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划分。根据现场勘查和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风险因子主要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泄漏及爆炸等,应属非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评价等级为二级。 (6)社会环境评价按《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要求进行。 1.6 评价范围 由于公路改建工程所产生的对社会环境影响、生态影响、噪声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的性质不相同,因此,各评价要素存在着不同的评价范围: (1)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拟改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区域,施工场地周边300m以内的区域。对200m以内的敏感点的影响进行评述。 (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拟改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以及施工场地周边300m以内的区域。对200m以内的敏感点的影响进行评述。 (3) 水环境的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跨越的河涌(主要是半沙涌)。对项目的中小桥所在河段进行风险分析。 (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公路用地界外100m范围,及取土场、临时施工场地动土范围。 (5)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影响区和辐射区。该项目沿线影响区系公路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受公路建设影响的区域;辐射区为公路所在的乡镇。社会环境的调查分析范围扩大到拟改建公路沿线社区。 1.7 项目所属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7.1 项目所属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1.7.1.1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中府办[2003]4号)的规定,除在《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1998-2010年)》确定的市区范围外,其它各镇区不划定详细执行范围,各镇乡村居住环境按1类标准执行,镇政府所在地适用2类标准,由市政府及以上各级政府确定的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且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道路红线外45m±5m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若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道路红线外30m±5m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若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道路红线外20m±5m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的区域适用4类标准。 根据现场查勘发现,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沿线乡村有6处集中式居民点,周边已经兴建了一些工业企业,同时也是小城镇的商业集散区域,不适合按1类标准执行,适用于2类标准,因此本次环评对沿线非干道两侧的乡村居住区域及周边零星工业、混合区按2标准执行,靠近工业区道路红线外20m±5m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公路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详见表1.7-1。 表1.7-1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用地类别 区域 划分标准 划分依据 乡村、商业混合环境 红线范围外两侧30+5m外 2类 乡镇居住、商业混合区 《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 红线范围外两侧30+5m内 4类 工业区 红线范围外两侧20+5m外 3类 工业区范围内 《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 红线范围外两侧20+5m内 4类 1.7.1.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道路范围在二类区范围内。 1.7.1.3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并结合《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府[1997]115号),中山市在文中未具体列明的河涌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具体见表1.7-2。 表1.7-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所属 区域 河流 名称 水质 饮用水源 保护区 执行标准 中山 半沙涌 IV类 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 排水渠 1.7.2 环境质量标准 1.7.2.1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并结合《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规定》(中府[1997]115号),中山市在文中未具体列明的河涌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具体见表1.7-2。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 水体 半沙涌、排水渠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执行标准 水温 周平均温升≦1 周平均温降≦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pH值 6~9 DO ≥3 CODcr ≤30 BOD5 ≤6 氨氮 ≤1.5 总磷 ≤0.3 总氮 ≤1.5 石油类 ≤0.5 1.7.2.2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和4a类标准,具体见表1.7-4。 表1.7-4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ep[dB(A)] 声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执行标准 2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 70 55 1.7.2.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道路沿线经过的区域执行二级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通知单。详见表1.7-4。 表1.7-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要表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二级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0.10 日平均 0.15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一小时平均 0.24 一氧化碳 CO 日平均 4.00 一小时平均 10.00 1.7.3 污染排放标准 1.7.3.1 营运期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621-93);我国2004年后,全面实施相当于欧2标准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GB18352.2-2001)国2排放标准;2007年7月1日后,我国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05),此标准相当于欧3标准; 环境噪声排放执行《中山市城镇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1.7.3.2 施工期 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沥青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8 评价工作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1.8.1 评价工作重点 (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综述工程概况,分析老路已经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目前改建公路所在地环境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改建公路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项目运营期穿过城镇、村落,车辆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城镇居民产生一定的滋扰,对此,声环境质量现状作为项目营运前的本底值应做详细的监测和调查,并在原省道S111路线的噪声现状也应该同步监测,因此本项目路线沿线经过的村庄和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作为本次环评的评价重点之一。 (3) 营运期环境影响 道路施工结束后,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该地区的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以及随着交通量的发展,汽车尾气也逐渐成为重要污染源,对当地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营运期评价重点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环境影响。 1.8.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筛选出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项目评价范围内沿线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1,沿线范围内主要为大气和声环境敏感点分布见图1-1,敏感点详情见表1.8-2。 表1.8-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 护 目 标 重 点 保 护 生态环境 全线景观、水土保持、土地资源、地表植被 林地、水田、水土保持和动植物保护 声环境 沿线评价范围:村庄、居民集中区9处 村庄、居民集中区9处 环境空气 沿线评价范围:村庄、居民集中区9处 村庄、居民集中区9处 社会环境 受阻隔的村庄、需拆迁再安置居民 受阻隔的村庄、搬迁居民 1.9 评价方法 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点多、线长、面广又有相似性、重复性”的特点,本评价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代段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现状评价采用监测、调研、计算及分析等方法;预测评价采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等方法。对大气、噪声、水环境采用模式计算法来进行预测评价;对水土流失采用类比估算法;对生态环境评价采用分析法;对社会、生活质量部分则采用调查分析法。一般对有国家标准的项目采用直接对照标准来评价。 1.10 评价时段 评价分为现状评价及预测评价,预测评价根据工程工期安排、公路使用年限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 005-96)的要求,预测年限取公路竣工投入营运后第10年和第20年要求,确定评价时段为: 施 工 期:2008年10月~2010年12月;营运初期:2011年;营运中期2020年;营运后期:2030年。 表1.8-2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桩号 路基形式 声环境标准 与路肩最近距离(m) 敏感点地基与公路高差(m) 敏感点描述 朝向 实景图(略) 1 土草廊村 K1+500~K1+900 路基 2 50 -5.5 建筑物多为3层以上,沿道路西侧分布,30多户居民,50米内6户居民楼。 侧对、背对 2 贺屋村 K2+750~K2+850 高架桥 2 40 -1.5 建筑物多为3层以上,位于中顺立交的声影区,东北方向背向侧对,总户数20多户。 侧对、背对 3 三家村 K3+100~K3+200 高架桥 2 50 +2.5 建筑物多为3层以上,沿道路西侧分布,共3排10多户民居顺山体西高东低分布。 面对 4 元山村 K3+850~K4+230 路基 2 100 +1.5 建筑物多为3层以上,在京珠和本项目的两侧沿线分布,规模较小,首排户数为4户。 侧对 5 观新村 K5+100~K5+200 路基 2 40 +2.5 沿京珠高速东侧分布,建筑物多为3层,首排8户房屋。 侧对、背对 6 下沙村 K10+500~K11+200 路基 2 50 0 沿京珠高速和本项目西侧分布,建筑物多为3层,规模较大,首排12户居民房,其它多为酒店餐饮设施。 面对 7 长沙埔 K12+350~K12+600 路基 2 60 -0.5 沿京珠高速和本项目西侧分布,建筑物多为3层,建筑物沿山体西高东低分布,10户左右房屋。 面对 8 逸平村 K12+600~K13+000 路堑 2 60 +1.0 沿京珠高速和本项目西侧分布,建筑物多为3层以上,位于路堑处,多排建筑物沿山体西高东低分布。 侧对、背对 9 锦绣海湾城住宅区 K13+550 路堑+路基 2 200 -0.5 京珠高速和本项目路段东侧的高档住宅生活区,建筑物为3层以上别墅,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中。 侧对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中山市公路局 项目性质:改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南朗镇(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规模:现状省道S111线南朗段(K75+800~K91+200),即中拱公路,建设年代已久,交通设施陈旧,路况、路容较差,全线长14km。改建工程线路长13.828 km。改建工程具体为:K75+800~K91+200段共13.828 km改建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段整体式路基宽度32.0m,分离式路基宽度16.0m。 本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为省道S111线南朗段(原中拱路)13.828 km改建部分。 项目投资:本工程建设投资共9.779亿元。 2.2 项目地理位置及路线走向 2.2.1 推荐方案的起点和终点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现状省道S111南朗镇关塘立交的入口起点,终于珠海下栅检查站,与珠海境内京珠高速东、西两侧辅道相接,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3.828km,项目地理位置参见附图1。 2.2.2 推荐方案路线走向 推荐线路沿现状省道S111向东南方高架上跨京珠高速后下穿广珠城际轻轨,基本沿京珠高速平行方向经土草廊至贺屋村,与规划的中顺快线互通,然后向东南逐渐贴近京珠高速线位,行经鲤鱼地、知青场区,其间设置喇叭型互通立交与南朗镇内主要干道连通;继续南行至翠亨工业区跨越现状中拱路,随即断面左、右幅分离,左幅先跨越京珠高速,再同右幅平行、两幅紧依京珠高速两侧布设,经龙珠互通立交,直至路线终点珠海下栅检查站,与珠海境内京珠高速东、西两侧辅道相接。 沿途经过的主要城镇:南朗镇。 路线主要控制点有:关塘立交入口、土草蓈村、贺屋村、鲤鱼地、知青场区、翠亨工业区、珠海下栅检查站。 跨越的主要道路:京珠高速、正在建设中的城际轻轨、规划中的中顺快线、省道S111(原中拱路)、龙珠路。 2.3 现有公路回顾性分析 省道S111线由广州经洪奇沥大桥南下进入中山境内,自民众镇与三角镇接壤处穿越民众镇、中山火炬开发区、南朗镇后进入珠海境内,此路线是珠三角经济互动的命脉之一,在中山市及区域性公路网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交通地位,主要承担南北向过境交通。其中省道S111南朗段(K75+800~K91+200)即现状中拱公路。目前南朗镇界内南北方向仅有京珠高速公路、省道S111线纵贯全镇,其中作为唯一的地方干线公路的省道S111线穿越了南朗镇的中心区及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翠亨村,多年来背负着沉重的过境交通负荷,山于建设年代己久,沿线大部分路段已街道化,交通设施陈旧,目前不能满足经济和运输发展需要。(现有公路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 2.4 项目改建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 2.4.1 项目改建规模 本项目推荐路线起于现状省道S111南朗镇关塘立交的入口起点,终于珠海下栅检查站,与珠海境内京珠高速东、西两侧辅道相接。路线全长13.828km。路线推荐方案全线设大桥5座,总长2145m;中小桥8座,共长 280m:涵洞28座:软土路基7.761km(路基宽16.0m):拆迁建筑物27275m2。 路线推荐方案全线设置互通立交3座,分别是中顺互通立交、知青场互通立交、龙珠路互通立交。其中中顺互通立交匝道工程、投资界面由本项目及中山东部快速干线各自承担50%,主线各自负责;知青场互通本项目承担100%,但主匝道只设置到等宽路段(路基宽22.5m):龙珠路互通本项目承担100%,龙珠路本项目承担桥梁新建长度为550m,路基长度400m,其他同地方路的连接段纳入市政工程,本项目不计。 本项目共占用土地114.99公顷,其中水田14.62公顷,旱地40.58公顷,山地38.54公顷,鱼塘9.62公顷,其它(河塘、苗圃、菜地)11.63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 本项目推荐方案估算总金额为人民币9.77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7072万元。 2.4.2 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本项目推荐路线设计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合中山市公路网规划,为节省项目用地,路段整体式路基宽度32.0m,分离式路基宽度16.0m。 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为1/100;抗震设计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行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2×3×3.75m,中间带、硬路肩、土路肩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要求取中、低值。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值执行。推荐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4-1。 表2.4-1 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主线T线方案指标(推荐方案) 规范值 1 公路等级 —级公路 —级公路 2 设计速度 Km/h 80 80 3 行车逆数 道 双向6车道 4 行车道宽度 m 2x3x3.75 2x3x3.75 5 路基宽度 整体式 m 32 32 分离式 16 16 6 桥梁宽度 m 32,2x16 32,2x16 7 停车视距 m 110 110 8 平曲线最小半径 m 486 一般值400 9 平曲线不设超高最小径 m 2500 2500 10 最大纵坡 % 2.927 5 6 最小坡长 m 400 200 1l 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 6500 一般值4500 12 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 6000 一般值3000 13 桥涵设计荷载 公路-1级 公路-1级 14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300 中、小桥1/100 特大桥1/300 中、小桥1/100 15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0.10 0.10 16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混凝上 2.5 主要工程数量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3.828km,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推荐方案主要工程量见表2.5-1。 表2.5-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 值 备注 一、基本指标 1 设计交通量 辆/日 64883 2030午折算小车, 全路段加权平均 2 公路等级 级 一级公路 3 设计速度 Km/h 80 4 占用土地 亩 1724.85 二、路线 1 路线长度 km 13.828 2 最小平曲线半径 m/处 486/1 3 最大纵坡 %/处 2.927/1 三、路基路面 1 路基宽度 32/16 整体式路基/分出式基 2 计价土石方 1000m3 997.761 3 平均每公里上石方 1000m3 日7.5 路基段 4 排水及防护 1000m3 23.666 浆砌片石数道 5 路面 1000m3 330.0 不包括桥梁、立交匝道桥 6 软基处珲 km 7.761 (分离式路肚宽16m) 四、桥涵 1 设计车辆荷载 公路-I级 2 大桥 m/处 2145/5 包括大型跨线桥 3 中、小桥 m/处 280/8 4 涵洞 道 28 5 平均每公里桥长 175.4 6 平均每公早涵洞数量 道 2 五、路线交叉 1 互通立交 处 3 1)匝道桥 m 4050 2)匝道路基长度 km 8.97 2 分离立文 处 —— 3 跨线桥 m/处 —— 计入桥梁工程中 4 通道 m/处 6 七、投资估算 1 估算总投资 亿元 9.779 2 平均每公里造价 万元 7072 2.5.1 工程占地 本项目公路占地18161.2亩,占用土地类型及数量估算见表2-3。 表2-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一、路线 1.路线长度 km 13.828 2.山川土地 公顷 114.99 3.拆迁建筑物 m2 27275 4.拆迁电力、电讯线 m 2909 普通高压线 二、路基 1.路基土石方 1000m3 997761 2.特殊路基处理 km 7.761 路基宽16.Om 3.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 1000m3 31.286 4.植草 1000m2 18.404 5.路面结构类型及数量 类型 沥青砼 数量 1000m2 340.78 三、桥梁、涵洞 1.特大桥 m/座 0 2.大桥 m/座 2145/5 3.中小桥 m/座 280/8 4.涵洞 道 28 5.平均每公里桥长 m 175 6.平均每公里涵洞道数 道 2.0 五、路线交叉 互通式立体交叉 座 3 通道 道 6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km 13.828 七、环境保护 km 13.828 八、估算总额 亿元 9.779 九、平均公里造价 亿元/km 7072 2.6 现有交通量及改建后交通量预测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08、06),根据交通量观测站的数据,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现状日均交通量见表2.8-1所示。核算各车型比例见表2.8-2。 表2.8- 1 省道S111南朗段环境近三年交通量分析表 辆/日 年份 小型 货车 中型 货车 大型 货车 特大型货车 小型 客车 大型 客车 绝对数 折算数 2005 2208 2279 2046 342 6821 1239 14935 19424 2006 1689 5453 506 604 9154 1236 18642 23701 2007(湖溪里观测点) 2796 3051 3207 647 11843 1017 22561 29096 2007(翠亨观测点) 1174 4335 447 918 6073 1029 13976 18941 注:表中折算小客车数量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折算系数计算,湖溪里路段为双向四车道,翠亨路段为双向2车道。 表2.8-2 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现状交通车型比(%) 车型 路段 小型货车 中型货车 大型货车 特大型货车 大客车 小客车 2007(湖溪里观测点) 12.4 13.5 14.2 2.87 4.5 52.5 2007(翠亨观测点) 8.4 3.1 3.2 6.6 7.4 43.5 根据《省道S111线中山南朗段(原中拱路)改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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