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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财务制度(居中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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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2014年12月) 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汇编 目录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 4 1.总则 4 2.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4 3.会计核算 5 4.会计凭证 5 5.会计账簿 7 6.结账处理 7 7.编制财务报告 8 8.会计档案管理 9 9.会计工作交接 11 10.财务印鉴管理 12 11.会计监督 13 税务管理制度 14 1.总则 14 2.职责 14 3.管理要求 14 融资管理办法(银行贷款) 18 1.目的 18 2.融资流程 18 3.其他 23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31 1.总则 31 2.费用的内容 31 3.费用的签批权限 32 4.费用额度的控制 33 5.费用预算控制 33 6.费用报销流程 34 7.费用的控制责任 36 借款管理制度 37 1.个人借款范围 37 2.借款的签批权限 38 3.借款要求 38 4.监督和处罚 39 5.附 则 40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41 1.现金管理 41 2.银行存款管理 43 预算管理办法 54 1.总则 54 3.预算的编制、审批和下达 55 4.预算的执行、分析与调整 56 5.预算的控制、监督与考核 58 6.附则 58 现场收银管理办法 59 1.收款员工作岗位职责: 59 2.定金流程: 61 3.房款缴款流程 61 4.换房流程 63 5.更名流程 63 6.退房退款流程 63 7.其他工作 64 债权债务管理办法 68 1.债权债务的定义 68 2.债权债务的会计核算和业务管理 68 3.其他 70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1 1.目的 71 2.适用范围 71 3.固定资产 71 4.职责 71 5.作业内容 72 6.注意事项 76 7.相关表单 76 存货核算管理办法 77 1.总 则 77 2.存货核算的基本方法 77 3.附 则 80 票据管理办法 81 1.票据的分类 81 2.票据的使用及开具要求 81 3.票据的作废、变更与遗补 82 4.票据的复核与保管、销毁 82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1.2 会计基础工作是公司会计工作乃至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会计交接、会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结账处理、编制财务报告、财务印鉴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监督等内容。 1.4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2.1会计机构 综合行政管理部是公司的会计机构。 2.1.1遵守国家财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1.2实行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 2.1.3严格按照财政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账簿,及时、准确报送会计报表。 2.1.4做好会计交接工作。 2.1.5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1.6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2会计人员 2.2.1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2.2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凡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 2.2.3 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2.2.4大力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2.2.5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3.会计核算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2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2.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3.2.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2.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3.2.4资本金的增减; 3.2.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3.2.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3.2.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3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 4.会计凭证 4.1原始凭证 4.1.1原始凭证内容要具备:名称、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办人及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 4.1.2外来原始凭证必须要由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要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要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其经济业务内容合法。 4.1.3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1.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意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4.1.5需签订合同或经政府审批的经济业务,应当将合同或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合同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合同编号。 4.1.6将公司制订报销单、工程款支付单等内部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时,报销人应当将项目填全。 4.1.7员工因公出差的等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借款单。 4.1.8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细的计算依据和填制人签字。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1.9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2记账凭证 4.2.1记账凭证填制内容必须齐全,包括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现金、银行凭证还要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2.2记账凭证可根据每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所有原始凭证要加盖“附件”章。结账和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2.3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4.2.4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当年内发现错误应填红字或负数冲回,再用蓝字或正数更正。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且不影响损益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会计账簿 5.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5.2公司采用符合财政部要求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账务处理,每年打印各类账簿一次。 5.3打印出的账簿封面要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附“启用表”,并按规定填写齐全,订本账簿页数应连续、不得跳号、缺号。 5.4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会计主管、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5.5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公司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内部公司、个人借款、部门间的账务核对每月一次,外部单位的往来至少每季度一次。 5.6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5.7账实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公司或者个人核对等。 6.结账处理 6.1按照规定定期结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6.2主管会计负责结账及结账前相关工作的检查,检查后经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复核并在科目余额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结账。原则上,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应于次月5日前结账。 6.3 结账前的检查要点: 6.3.1是否已经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了应付未付款项 ——应付工程款 ——应付销售费用 ——应付管理费用 ——应付贷款利息 ——应收利息(委托贷款等) 6.3.2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是否已计提折旧或摊销 6.3.3集团内部往来款是否与对方单位核对一致,如有不合理差异,应及时修改 6.3.4收款、付款台帐是否与账务核对一致 6.3.5检查各会计科目(包括辅助核算)的余额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及时修改 6.3.6检查总账、明细账余额是否一致 7.编制财务报告 7.1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按所涵盖的时间范围分为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及月度财务报告。 7.2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报送;用于管理目的的内部管理报告,应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和报送。 7.3企业编制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该与集团内部公司进行往来账款核对、实物资产清查,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超出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公司监事报告,请求处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7.5 财务报告的规范性要求 7.5.1财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口径一致。 7.5.2对于财务报告中填报的各项数据,确保表内、表间数据钩稽关系正确,帐表相符。 7.5.3财务报告由财务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方可报出。 8.会计档案管理 8.1会计档案是反应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分类包括: 8.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8.1.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 8.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8.1.4管理报表类:资金预算表、经营预测表、利润预测表、其他管理报表。 8.1.5审计、评估类:各种专项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其他审计评估类报告。 8.1.6合同结算类:项目开发建设类合同、管理合同、销售合同、合同审批表、合同结算表。 8.1.7其他与财务相关资料。 8.2公司的所有会计资料,应当按照所属类别分类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2.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8.2.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8.2.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 8.2.4各种经济合同、收费发票、订金收据及协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8.2.5次年初,打印全年总账和明细账,装订成册,账簿封面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公司财务章,归档管理。同时,对于财务软件数据备份并刻录成光盘保存。 8.2.6记账人员或者财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8.2.7财务要设专人保管档案,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8.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 8.3.1永久性保存: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可行性报告及批复; 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纳税鉴定;验资报告;查账报告; 审计报告;长期经济合同等。 8.3.2定期性保存:至少保存二十五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支票登记簿、发票登记簿等相关会计资料。 8.4会计档案借阅 8.4.1未经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不允许除公司财务人员外其它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不允许将会计档案带出或复制。对外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8.4.2如确实需要借出,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并须由财务部档案保管人员陪同前往。 8.4.3调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不得私自对档案涂改、拆散、抽撤单据。 8.5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设账外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8.6财务会计档案以年度为期限,定期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保管,按财政部对会计档案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销毁。 8.7保险柜是公司为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存放备用金、支票、银行印鉴、发票等重要资产的专用设施。保险柜使用人不得将私人物品或者代他人存放不属于保险柜保管范围的个人物品和公司物品;不得将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转交给其他人保管或使用。使用人离开时,应锁好保险柜;下班时应锁好保险柜,并将密码打乱,确定监视器已经有效运转。 9.会计工作交接 9.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监交;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其指派人员进行监交。 9.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9.2.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9.2.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9.2.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9.2.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9.3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移交后如发现原经办的会计人员有违反财务制度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9.3.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收。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9.3.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9.3.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9.3.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9.4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9.5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发在交接清册上签名。交接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10.财务印鉴管理 10.1 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 10.2所有财务印鉴不能由一个人保管,应由2人以上被授权人分别妥善保管。若保管人因休假、出差等事由不在岗,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将保管的印鉴章委托他人保管。 10.3 财务印鉴章样本设立档案,专人保管,若变更印鉴,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查。 10.4. 印鉴的使用 10.4.1 使用范围:开立账户,办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等银行收支结算业务,银行对账,开具收据、发票等票据,往来账务核对,有关报告、公函或文件等。 10.4.2 使用规定:保管人在以上规定范围内使用,印鉴章严禁带出公司。若因特殊情况,带印鉴章外出,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办理有关报告、公函、往来对账单等对外业务时,经办人员需书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加盖财务专用章等事宜),并做好登记工作。 10.5 财务印鉴的交接 因财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交接过程中,必须将印鉴的交接列示其中。 11.会计监督 11.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1.1.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11.1.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公司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11.1.3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人提出意见请求处理。 11.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公司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1.3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税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职责 2.1财务管理处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税务登记、变更、年审、验证和换证工作,负责公司各种税款的核算、申报和缴纳工作。 2.2财务管理处设税务会计岗位,由税务会计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纳税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 3.1公司各部门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和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3.1.1综合行政部、营销管理部、工程部等合同洽谈及采购部门,要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按规定额度开据发票。 3.2税务工商证件的管理 3.2.1公司的税务、工商证件(包括正副本)统一由公司分管综合行政部的副总统一管理。如其他部门办理公司有关事宜需要提供税务、工商等登记证复印件时,经分管副总许可并进行登记,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办事由,方可取得复印件。 3.2.2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年审、验证和换证工作。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涉及内容变化需要换证的,按规定进行换证。 3.3账证管理 3.3.1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交税款,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当月做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出现实交数与计提数不符时,当月税差必须做相应的账务调整。 3.3.2为办理各种税收优惠需要,相关财务人员将每月的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原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每月根据完税凭证及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复印件填写“报销回单”,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入账。 3.3.3 相关税收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编造或擅自损毁。 3.3.4相关税收的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永久保存(另有规定的除外)。 3.3.5公司综合行政部财务室负责公司税务票证的领取、使用、保管和核销工作,根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分类保管各种涉税资料,保证各类税务资料的安全、完整。 3.3.6公司的防伪税控系统和网上纳税软件应安装在独立的税控计算机上。为了保证公司税控系统的安全运行,除公司财务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税控机上进行上网和与税务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财务人员应与税务部门及软件供应商保持联系,及时进行有关软件的升级和维护,保证税控系统和网上申报软件的正常运行。 3.4加强涉税环节的事前控制,防范税务风险。 3.4.1公司计划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基本建设及各项经济活动现有或潜在的纳税环节进行纳税分析、预测和筹划。在发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避税、节税和纳税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法规、政策进行事前控制,规范纳税业务、依法节税,堵塞涉税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5应缴税款的内容与核算 3.5.1企业所得税: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经省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征收。 3.5.2增值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3.5.3营业税: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适用税率3%。 3.5.4个人所得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由公司代扣代缴,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3.5.5印花税:公司凡在国内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合同、权属转移书据、营业账薄、权利许可证照)的行为,应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 3.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依法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税额向税务机关缴纳,税率为7%。 3.5.7 房产税:公司对座落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包括公司机关、分、子公司的房产,以房产价格(房产自用)或房产租金收入(房产出租)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从价计征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3.5.8 车船税 公司对所使用车辆包括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向公司所在地征收机关依法缴纳。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5.9契税:公司对承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应依法向土地、房产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3.5.10 教育费附加:公司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计算费额向税务机关依法缴纳,费率为3%。 3.6申报及缴纳 3.6.1由公司财务依据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正确计算各类税费及基金应纳金额,按时向相关征收机关申报,足额缴纳税款。 3.6.2由综合行政部按月依法正确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足额缴纳税款。 3.6.3相关财务人员必须在税局(所)规定申报的申报期限内到所属税局(所)申报,如申报期有变动,以税局(所)公布的信息为主。 3.6.4 有关财务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下列资料。 ①纳税申报表。②财务报表。③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7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3.7.1财务管理处要注重税企关系的维护,并随时关注国家、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至综合行政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对重大政策的变化,要提出合理的税务筹划和可行性方案,并向综合行政部经理及总经理汇报,以规避税务风险。 3.8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纳税管理水平。 3.8.1公司财务人员要通过自学或外出培训学习,不断增加税务知识、掌握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研究,降低公司税负,合理合法纳税。 融资管理办法(银行贷款)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合理控制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弥补公司运营资金的不足,与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密切高效的合作关系,降低融资成本、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融资流程 2.1 流程图(附件1) 2.2 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结合自身状况,于每年12月初,随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次年度融资计划报集团董事会审批(详见附件2)。综合行政管理部每月应编制融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如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融资计划难以继续执行时,综合行政管理部需在外在条件发生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作出汇报,并提出善后方案报批。 2.3 《年度融资计划》获批准后,公司根据融资需求选择银行。 2.4 确定合作银行后,配合银行做前期的调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经营情况 2)法人及财务负责人资信情况 3)抵押担保措施 4)可研报告 5)企业贷款需求及相关条件 6)借款人相关贷款资料 7)营业执照(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 2.5银行回复可以合作后,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一般为支行审查阶段 2.5.1需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包括企业概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贷款金额及期限利率等) 2)董事会批准借款的文件 3)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履历 6)总经理身份证明、履历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履历 8)公司章程 9)验资报告 10)借款人概况(含企业注册情况、组织构架、人员构成、财务状况、历史开发业绩、银行合作及银行信誉情况等) 11)近三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 12)贷款卡(含密码)复印件 13)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明 14)项目立项批复 15)项目概算资料 16)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筹措情况 17)土地使用证 18)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收据、契税复印件 19)已投入资金的证明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3)预售许可证 24)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单位相关资料 25)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相关资料 2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5.2主要流程: 2.5.2.1客户经理双人签批意见 2.5.2.2支行审查员初审 2.5.2.3支行业务管理部门审查并签批 2.5.2.4支行贷审会审议并投票表决 2.5.2.5支行分管业务副行长签批 2.5.2.6支行行长签批 2.5.2.7进入报分行审批程序 2.6分行审查审批 2.6.1分行专业信审部门审查员初审(主要审查报送资料及支行签批手续的完整性、信贷政策的合规性、风险防范、综合回报等) 2.6.2分行专业信审部门负责人复审 2.6.3分行贷审会审议并出具审议结果 2.6.4分行分管行长签批贷审会审议结果 2.6.5分行行长签批贷审会审议结果 2.6.6签发分行审查审批意见 2.6.7如超分行权限,则进入报总行审批程序 2.7总行审查审批 2.7.1总行专业信审部门审查员初审(主要审查报送资料及分行签批手续的完整性、信贷政策的合规性、风险防范等) 2.7.2总行专业信审部门负责人复审 2.7.3总行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评审 2.7.4总行开贷审会审议并出具审议结果 2.7.5总行分管行长签批贷审会审议结果 2.7.6总行行长签批贷审会审议结果 2.7.7签发总行审查审批意见 2.8授信额度的使用及审查审批流程 2.8.1授信额度使用需完善准备资料及手续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及清单 3)借款凭证 4)抵押登记手续 2.8.2支行办理及审批流程 1)完整填列并办理有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清单、借款凭证 2)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办理有关抵押权证及抵押证书入库手续 4)支行业务部门及分管行长审核有关授信额度使用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以及有关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后签批报分行审批 2.8.3分行业务审查部门主要审查提款手续的完整性及有关授信条件的落实 2.8.4提款上帐 2.8.5有关提款手续归档 2.8.6返借款人有关合同及抵押物收据等 2.9贷后检查 2.9.1银行所要求的回报是否完成,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一次融资能否再次合作 2.9.2贷款资金用途监控(贷款用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否则银行可以要求提前还贷或加收利息等) 2.9.3.还本付息监控 2.9.4项目开发进度监控 2.9.5销售进度及资金回笼监控 2.9.6企业重大事件监控(股权变动、重大人事变动、经营策略变化、对外担保等) 2.10抵押登记手续及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2.10.1银行提供要件 1)银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同意解除抵押的通知 2.10.2公司提供要件 1)土地使用证原件 2)评估报告原件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土地出让金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董事会关于同意抵押的决议 2.10.3国土局要件及有关要求 1)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审批表(双方盖章) 2)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 3)工作时限为自受理申请次日起10个工作日 4)每件收费标准为担保价值的千分之一,最高不超过2万元(在建抵押为每件80元) 2.10.4银行及开发商共同提供要件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3)抵押物清单      3.其他 3.1公司融资事项按规定须报经集团董事会同意后进行,并按集团管理要求报批,如上报正式签订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详细汇报相关条款。(详见附件3:《融资审批单》)未经许可严禁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 3.2融资完成后,公司需及时更新《融资台账》(附件6),将相关信息全面的录入台账以备查,不得漏项、缺项,不得简化内容描述,数字精准。并于每月底财务部门结账前与账务相核对,一致后方能结账,如有不符需要查找原因并予以更正。 3.3无论借款利息的 约定支付为月度、季度或其他,公司财务部均应按照月度进行利息计提,由融资经办人填写《利息计提计算单》(附件5)经复核和审批后,作为计提依据提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3.4公司应于每月初编制当月还款计划表及利息支付计划(详见附件4:《还贷审批单》)。经由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批后向股东方报备。财务部凭此单据核对融资台账后进行资金筹备。 3.5及时按股东方提出的要求报送融资相关其他资料。 附件1 附件2 ****年度融资计划——现金流模板 填报公司: 填报日期: 单位: 万元 日期   1月 2月 …… 12月 合计 贷款额 填写当期贷款到账金额           贷款说明 需要列明融资方、融资金额及抵押物情况           还贷额 填写当期实际还贷金额           还贷说明 需要列明融资方、还贷金额和撤出抵押物情况           净增 贷款额-还贷额           边界条件 当期新增融资需要的边界条件,例如四证时间及抵押物状态等,以清晰界定融资相关责任           填报人: 复核人: 审批人: 附件3 融资审批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公司 对方单位名称 对方业务范围 资金总额 融资方式(债权/股权) 承载项目 债权融资 融资额 期限 月利息率 计息方式 抵押物 土地使用权证 面积 评估值 抵押率 抵押值 在建工程 面积 评估值 抵押率 抵押值 其他抵押物 抵押物评估值/帐面值 抵押值 担保人 担保方式 股权融资 融资金额 方式 (新设/股权转让/增资) 股权合作主要条款 其他约定 中介方 同中介方的约定 附件 公司经办人 公司综合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 集团计财部意见: 签字: 日期: 公司董事会审批: 日期: 附件4 还贷审批表 公司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元 序号 融资机构 到期日 贷款余额 其中:保证金 清贷利息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制表人: 复核人: 审批人: 注: 1.涉及第三方抵押的需要同时填报抵押担保审批表。 附件5 利息计提计算单 公司名称: 利息所属期间:**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 元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余额 利率 实际付息天数 利息金额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     -   制表人: 复核人: 审批人: 附件6  融资台账 填报日期:       单位:元       按照时间顺序编报           借款类型 编号 贷款合同号 贷款行 借款日期 (YYYY-MM-DD) 到期日期 (YYYY-MM-DD) 按到期日分类 银行借款 按照日期编制 成本统一编号   (YYYY-MM-DD)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关联方借款                                                       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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