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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专利、商标比较表
客 体
著作权
专利权
(注册)商标权
条约
伯尔尼公约+ TRIPS
巴黎公约+ TRIPS
巴黎公约+ TRIPS
职务
行为
一般:归作者;
特殊:归单位;
软件均归单位。
一般:归单位
特殊:归单位
无
取得
自动
申请批准
申请批准(自愿注册)
优先权
无
12个月(国内+国际)
6个月
6个月(国际)
条件
独创、可复制
新颖、创造(不适用设计)、实用
富有美感(设计)
区别、显著
人身权
4类
署名
署名(标示)
许诺销售权
无
发明、实用新型
无
权利范围
本身
本身
本身+禁止权外延
期限
公民一般终生+50年12月31日;法人50年12月31日
20年(发明),
10年(新型、设计)
10年+6月+续展
创作或发表起算
申请日起算
注册日起算
强制
许可
无
发明、实用新型
无
转让
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书面合同+批准+连同状让
许可
自由
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备案
法定许可使用
有
无
无
溯及力
无
无+恶意、显示公平、未执行例外
无+恶意、未执行例外
诉前
救济
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同
同
除权
法院
须申请复审委宣告无效(准司法)
须申请商评委撤销+某些商标局撤销(准司法)
归责
原则
过错责任
过错+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过错推定责任
消费者免责(除软件)
消费者免责
消费者免责
知识产权法经典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著作权4点
1、机械表演权仅限于著作权人,但录像制作者享有广播权;
2、出租权仅限于电影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3、信息网络传播权限于著作权人、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
4、一般职务作品归作者,特殊职务作品归单位(署名权除外),但软件职务作品都归单位(署名权除外)。
二、专利7点
1、职务发明与著作权:单位工作一般,主要条件特殊,一般职务相反,特殊职务相同;
2、新颖性:国际未公开发表、国内未公开使用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3、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均应申请知识产权局裁决,不能由法院直接裁决;
4、实用新、外观设计不进行实质审查;
5、外观设计没有许诺销售和使用权;
6、强制许可不适用于外观设计;
7、优先权必须是相同主题。
三、商标6点
1、专用权
一般商标: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为限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2、禁止权
同类和类似商标+同类和类似商品
3、标识违法、欺骗和不正当竞争注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申请商评委撤销,商标局也可以职权主动撤销;
侵权注册,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5年内申请商评委撤销,恶意注册驰名商标不受5年限制。
4、商标争议:两者均合法注册;先注册者认为后者不当;不当属于禁止权的范围;5年内向商评委申请撤销;不同于商标异议。
5、商标权保护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宽限期6个月仍有权利,专利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算。
6、未注册驰名商标仅有禁止权,不得索赔,已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并可索赔。
7、驰名商标法院具有个案裁量权,不限于注册商标。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导读 知识产权是一种类似于物权的民事权利,出现较晚。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一
部分,但有一些程序规范。在民事法律中,知识产权法受国际公约影响最大,因此很多法律规则都是妥协的结果,不一定符合日常逻辑。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1、概念: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
要注意:智力成果的理解要宽泛;知识产权是私权,即民事权利。
2、特征:
首要特征、根本特征是客体的非物质形态,其他一般特征还包括:
专有性(即属于支配权,有别于债权);
地域性,在一国范围内承认,在国外往往需要国际条约、互惠协定,例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时间性(商标可以续展;商业秘密、商号、地理标志没有时间性)
3、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5月10日公布,7月1日施行)
(2)专利权:技术合同司法解释
(3)商标权
(4)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5)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条例》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条例》
(7)其他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专有权、数据库专有权等。
二、知识产权法
1、概念:既有私法,也有公法,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但属于民法的一部分。
2、法律渊源
(1)国内法(参见一、3)
(2)国际条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最早):国民待遇、优先权、独立保护
优先权:只有需要申请批准的知识产权才需要,为了解决谁先申请的申请日问题。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商标6个月。
2)著作权条约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著作权影响最大):自动保护、国民待遇、独立保护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所有知识产权影响最大)(TRIPS):保护著作权、工业产权
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原则、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
1、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提供帮助、教唆等行为
2、民事责任
(1)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归责原则:停止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赔礼道歉等实行过错责任,但是,对于侵权产品制作者、传播者、销售者,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著作权法T52、专利法T63、商标法T56
(3)赔偿计算方法
1)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计算;
2)按照侵权人非法收益计算;
3)对于专利,根据情节按照专利许可使用费1-3配合理确定;
4)前述方法都无法确定时,按照当事人请求或者依职权在50万以下酌情裁决。
注意:著作权严格按照1)、2)、3)顺序;专利权和商标权对1)、2)有选择权,1)、2)无法确定时采用4)(专利还应当在1)、2)、3)无法确定时才用4));不管怎样,4)都是最后才能适用。
3、权利冲突
(1)约定优先: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侵权作品与商标、专利
(2)保护在先权利:商标、外观设计
(3)过期权利丧失
(4)综合考量:软件最终用户责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T30。
4、诉讼时效:2年时效+超出《民法通则》的特殊(违法)规定
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5卷三T59)
A.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B.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权行为
D.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5、诉讼特殊程序
(1)管辖:专利必须由特定的中级法院管辖;著作权和商标案件可由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
(2)特殊举证责任
1)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参见上三、2(2))
2)方法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由被告及制造同样产品的人提供不同于原告专利方法的证明。
(3)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特殊地位
1)独占许可,也称专有许可,典型的是专有出版权、专有使用权。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区分地域;被许可人近似于知识产权人,享有独立起诉权。
2)排他许可:在知识产权人不起诉时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
3)普通许可:没有独立起诉权。
(4)诉前禁令:必须提供证据和担保。属知识产权法的特殊规定。
(5)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与民诉法一般规定相同。
第二章 著作权
▲导读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不同:大多数作品都有精神性特征,是感情的表达,与人身关系密切,因此,在权利的取得、职务作品的归属、权利的内容等方面都与专利和商标不同。
一、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1、作品的概念
独创性:与专利的创造性不同。
可复制性:能够表现出来。
2、作品的种类
(1)原作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原件转移著作权不等于著作权转移,但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
建筑作品:平面的建筑设图与立体的建筑物本身
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冲突
电影作品:制片人享有著作权;导演、编剧、词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有单独使用权。
$$ 2000年8月,甲接受飞行电影公司的委托,将自己的同名小说《飞行无敌》改编成电影剧本拍电影。剧本完成后,甲即开始全球旅行。后来,导演认为剧本的个别情节需要再润色,由于无法联系上甲,就让电影公司职员乙对剧本进行了一些润色,同时,导演还请著名音乐家丙为电影谱写了片首曲,并支付了丙巨额报酬。电影制作完成后,上座率极高,飞行电影公司打算将剧本和片首曲与其他一些电影素材结集出版发行,但受到甲、乙、丙的质疑。为此各方发生著作权权争议。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对剧本没有著作权,剧本著作权应当归电影公司
B.乙对剧本和电影没有著作权,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报酬
C.丙对该片首曲享有著作权,飞行公司未经其许可不得单独结集出版
D.该电影的著作权应当归飞行公司、甲、丙共有
图形和模型作品:工业应用的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归单位(署名权除外)。
计算机软件:工业应用的作品;所有职务作品均归单位(署名权除外)。
其他作品:民间文学等。
(2)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原作而成的派生作品。属于新作、独立的作品。
原作作者享有演绎权,不得侵犯原作的著作权;使用演绎作品时也要征得原作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3)汇编作品
编排的独创性,新作、独立的作品,汇编的材料本身不一定是作品。
作者享有汇编权,不得侵犯原作的著作权;使用汇编作品时也要征得原作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3、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违法作品。
官方文件及其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只须注明出处。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注意:侵权作品也是作品,受法律保护。
二、著作权的主体
1、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
(1)作者:参加实质性创作;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即为作者;
T11法人视为作者的特殊规定。
(2)继受人:继承、受赠予、受让等。
著作财产权继承,按继承法处理,人身权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3)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根据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确定;
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在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出版,视为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首先在条约成员国或者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两个以上明示或者默示参与实质性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1)共同对整部作品享有著作权,
(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实施条例》T9、T14。
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1)一般职务作品 T16:归作者、任务、单位2年排他使用权
(2)特殊职务作品T16:归单位(署名除外)、主要利用单位条件、特殊工业应用作品、软件。
$$$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作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
A.应归甲享有 B.应归乙享有
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 D.应归学校享有
4、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1)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委托人仅享有使用权,著作权归受托人。
(2)两类特殊作品:
1)秘书的为领导写的病以领导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稿作品归领导;
2)自传作品没有约定的归传记人物,但传记人物可以支付劳动报酬。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三、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发表权一次用尽,其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相同。《实施条例》第17条特殊规定。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
(1)使用权(13项)
复制权;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许可使用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独立起诉。(3)转让权(4)获得报酬权
$$$胡戈“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与电影《无极》(陈红制片人、陈凯歌导演)的纠纷。著作权人与原告、侵权否;陈凯歌应当告何种权利?
四、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共同点:针对已发表作品
1、合理使用:自由免费使用(Free use, fair use),但不得损害著作权人正常使用作品。T12(12项)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TOFEL.V.新东方案件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法定许可使用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网络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是,图书、网上作品不得被报刊按法定许可使用。声明应当在刊登时作出。
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声明应当在首次录制时作出。
注意:用作品而非用录音制品;不适用录像制品。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注意:不适用于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
(2)发表权和财产权:自然人作品一般是作者终身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一般自出版或者发表起50年,但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注意:截止于50年的12月31日。
五、邻接权
1、邻接权的概念:传播作品的表演者或者单位的权利,因此,除表演者权外,没有著作人身权。
2、出版者的权利
(1)专有出版权:依据专有出版合同享有专有出版权,书面合同。
(2)版式设计权:10年
3、表演者的权利
(1)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2)表演者的权利内容
1)署名、不受歪曲(保持完整权)
2) 四大财产权
许可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现场表演,许可录音录像,
许可复制发行该录音录像,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表演。
(3)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付酬;表演演绎作品应征得双重许可并付酬。
4、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1)录音与录像的含义:录像制品必须是摄制电影以外的方法制作的制品。录像并不是创作作品的行为。
(2)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四项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录像制作者的广播权:
5、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1)权利: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2)四项义务
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电影、录像制品除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六、著作权侵权行为
1、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2、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必须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才可有版权局采取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罚款。不包括查封、扣押。
$$$注意: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故意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也属侵权。
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
2、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一般职务软件与特殊职务软件均归单位
3、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
(2)著作权财产权:复制、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翻译、其他权利;许可权、转让权。
4、限制
(1)期限:50年
(2)合理使用:学习研究
(3)最终用户权利:安装、备份、必要的修改
(4)唯一相似开发:表达方式有限而不得不相似
5、软件登记:自愿登记,仅具有初步证明效力
6、侵权:与其他著作权相同
7、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过错推定责任;
软件持有人(最终消费者用户)过错责任。
$$$$王某是宏大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受公司指派,利用公司专用的软件开发系统资料库于2003年10月完成了新型汉字输入法软件。软件上市后销路良好。后宏大公司发现,中兴公司使用的该软件系非法盗版软件。关于该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以及中兴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软件的著作权归宏大公司所有
B.该软件的著作权归王某所有,但软件完成两年内,未经宏大公司同意,王某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宏大公司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C.该软件未向版权局登记,因此不享有著作权,中兴公司不构成侵权
D.如果中兴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批软件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可以在向宏大公司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第三章 专利权
▲导读 专利属于典型的工业应用知识产权,与人的情感无关,因此,除署名权之外,没有人身权。专利需要审批,原则上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单位;还设有优先权制度,以鼓励申请和技术扩散,便于产业应用。
一、 专利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从事实质性发明创造之自然人
2、职务发明创造
(1)一般职务发明创造归单位(署名权除外):判断何为本职工作是关键。《实施细则》T11。
(2)特殊职务发明创造也归单位(署名权除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实施细则》T11。
$$$$例外规定:《技术合同解释》T4条。
(3)单位的义务
尊重发明人署名权(可以放弃);应当给与奖励和报酬;单位转让专利时发明人有优先受让权(《合同法》T326)。
$$$$$专利与著作权:
单位工作一般,主要条件特殊;一般职务相反,特殊职务相同。
3、受让人 外国人
(1)委托发明:与著作权同。但发明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人优先受让。
(2)合作发明:申请权共有,但一方转让共有申请权时,对方优先受让;未经他方同意,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与著作权不同的是: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他方不得申请;一方放弃申请,他方申请后放弃这可以免费实施专利。《合同法》T339、T340。
(3)外国人
在中国由经常居住地或营业住所的,国民待遇;否则应当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二、专利客体
客体
条 件
对 象
范围、期限
程 序
优先权
权 利
限 制
发明
足够的
新颖、
创造、
实用
产品、方法、改进
技术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 20年,
实质审查
12个月、国内与国际
有使用、许诺销售权
强制许可、计划许可(T14)
实用新型
一般的新颖、创造、实用
产品构造
技术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 10年
形式审查
12个月、国内与国际
有使用、许诺销售权
强制许可
外观设计
新颖、美感、实用
产品外观
照片或图片,10年
形式审查
6个月,国际
无使用、许诺销售权
无
$$$$$1、新颖性
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
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国内其他方式公开过;
没有抵触申请(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
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6个月内他人有此技术的申请的,就构成抵触申请,不能再申请):
国际展览首次展出、全国性会议首次发表、他人擅自泄密。
2、创造性、实用性:中等水平技术人员、能产生积极效果
3、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违法或者公益;
科学发现;
智力规则;
疾病疗法;医疗器械可以
动植物品种;育种方法可以
原子核变换物质。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专利的申请
(1)原则:文件形式法定;单一性(一申请一发明)、先申请原则
(2)申请文件
(3)专利申请日:邮寄日、优先权日
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第一次在国外申请后12个月内、相同主题、申请时声明;外观设计6个月。
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第一次在国内申请后12个月内、相同主题、申请时声明。
$$美国人杰克于2001年5月10日向美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2001年10月10日就相同主题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以下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2001年5月10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2001年5月10日以后和2001年10月10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2001年10月10日起,在美国的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没有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审批
发 明
专 利
申请→初步的形式审查→申请日起18个月内早期公开→申请日起3年内实质审查→发明专利授权(自申请日起计算权利年限)
实用新、外观设计
申请→初步的形式审查→申请日起18个月内早期公开→专利授权(自申请日起计算权利年限)。没有实质审查程序
3、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
(1)一般规则:均应申请知识产权局裁决,不能由法院裁判
(2)专利复审:对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不服→申请复审委复审→不服的3个月内起诉复审委
(3)专利的无效宣告
任何人认为专利无效都向复审委申请→复审委裁决→不服的3个月内起诉复审委,申请人为第三人
(4)专利无效的后果:原则上对已执行的无溯及力,未执行的不再执行;恶意赔偿,显示公正的退还。T47。
$$$$$“伟哥”专利案:
辉瑞公司的万艾可(俗称“伟哥”)在进入中国之后,销量很好。2004年,中国白云山制药公司等12家制药企业认为辉瑞“西地那非”(“伟哥”的主要成分)在中国不具备用途专利保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次联合提出该专利无效的申请,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作出了“西地那非”用途专利无效的决定,理由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此前,“伟哥”已在英国被宣告专利无效。2004年9月28日,辉瑞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行政法庭,要求其重新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并维持专利有效。2005年3月31日,此案首次开庭审理,由于此案牵涉众多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一审结果2006年6月2日才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决:“伟哥”专利所有人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胜诉,法院对原告辉瑞公司所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回专利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3个月内上诉,并列中国12家企业为第三人。如果辉瑞败诉,结果怎样?
五、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专利权
(1)独占实施权
发明与实用新型::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方法专利包括方法与产品。
外观设计: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产品
(2)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
2、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给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
3、专利权的限制
(1)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许可
(1)程序与特征:法律明确规定 当事人申请 经知识产权局授权决定 不经专利权人允许而可以实施专利,但应当支付报酬。
(2)适用对象: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不适用
(3)类型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只有在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申请。
2)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T55。注意,前不可以主动申请后者。
(4)实施条件与争议解决
1)强制许可实施限于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3)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4)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5)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注意事项:强制许可不同于政府强制推广的计划强制使用。后者只能针对中国个人或者单位的有重大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仅限于公共利益需要,不需申请,由省级以上政府报国务院审批。(《专利法》第14条)
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2)计划许可(征用):T14
(3)不视为侵权行为
合理使用、销售权穷竭、先使用、临时过境、
六、专利侵权行为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专利侵权行为
(1)构成要件:有效专利、侵害行为、生产经营目的、违法。
(2)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诱导、教唆、帮助:零部件、运输、模具等),按《民法通则》T130共同侵权处理。
(3)民事责任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
1.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
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3.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A.构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4.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申请诉前禁令
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第四章 商 标 权
▲导读 商标是禁止混淆的标志,与消费者的公共利益紧密相关,限制较严;一般商标与驰名商标受不同保护。
一、商标的种类
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前者是会员制俱乐部;后者是开架超级市场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对于该标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组织可以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B.该组织不可以自己使用,但可以许可其成员使用
C.该组织可以许可任何符合其规定的商品质量条件的生产者使用,也可以不许可
D.该组织应当对许可使用人的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否则应承担责任
二、商标权的取得
1、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原始取得:原则上注册才受保护(有2例外:不得恶意注册著名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受部分保护)
继受取得:转让、继承等
2、商标注册的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先申请先得;同日申请先使用得;都未使用的同日申请抽签。
1)不得恶意注册著名商标。
2)优先权原则(2种):外国第一次申请、中国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之日6个月内,相同商品同一商标申请优先权。T24、T25。
(2)自愿注册原则:但烟草制品强制注册
3、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人的条件:自然人、组织均可
(2)商标构成的条件
1)必备条件:区别性;显著特征(本身显著;因使用而取得第二含义)
2)禁止条件:不得侵犯在先权利,否则属无效注册,可以在5年内申请撤销;
侵占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
恶意注册他人已使用并著名的未注册商标;
侵犯驰名商标。
3)标识不合法的情形 T10、12、16:任何人均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商评委撤销,商标局也可主动撤销。
国家和国际组织标志,商品通用名称、原料等(使用取得第二含义除外:五粮液);侵
犯地理标志权利。
4、 商标注册程序
(1)申请的代理:国内可自行申请,外国人须委托中国商标代理公司代理。
(2)注册申请
扩大使用范围、改变标志,必须重新提起注册申请;
改变名义、地址等事项,应提起变更申请。
(3)审查和核准:
符合条件,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3月后核准注册)→商标局裁决异议→商评委对裁决复审→30日内行政诉讼
注意: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10年,实际上至少10年6个月;专利自申请日起算,实际上很少够20年或者10年有效期。
三、 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
一般商标: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为限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2、禁止权
同类和类似商标+同类和类似商品、
案例:甲公司于2002年注册了“虹雨”商标,注册商品是西服。2003年,乙企业使用“红雨”生产啤酒可否?生产西服可否?如果“虹雨”是驰名商标又怎样?
3、许可权:应当在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许可人的监督义务;被许可人应当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转让权:书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连同一并转让(否则视为放弃转让)→核准公告(没有溯及力)
5、续展权:10年到期前6个月→宽限期6个月→不续展则注销→1年内无人可在该类商品上申请该商标。实际上至少是10年6个月有效期。
6、标示权: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标记
四、商标权的消灭
1、注销注册商标
期满未续展或续展申请未获批准;
所有人申请注销;
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1年内,没有办理转移手续,任何人均可申请注销。
案例: 哈尔滨“黑牡丹”商标案件
2、撤销注册商标(注册无效的撤销 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与专利一样,只能向商评委申请,法院不得在诉讼中直接裁决)
(1)无效注册
1)注册不当
标识违法、欺骗和不正当竞争注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申请商评委撤销,商标局也可以职权主动撤销;
侵权注册,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5年内申请商评委撤销,恶意注册驰名商标不受5年限制;
2)商标争议:两者均合法注册;先注册者认为后者不当;不当属于禁止权的范围;5年内向商评委申请撤销;不同于商标异议。
$$$2004年5月,航星计算机公司发现飞跃仪器公司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三维商标实质部分都相似,于是向张律师咨询如何维权。张律师提出的方案中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是:( )
A.航星公司可以主张飞跃公司侵犯其在先权利,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商标撤销
B.航星公司可以起诉飞跃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撤销飞跃公司的商标
C.航星公司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请求撤销飞跃公司的商标
D.航星公司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请求撤销飞跃公司的商标
$在商标权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B.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争议
C.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
D.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
【答案】C
(2)使用不当: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直接撤销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识;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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