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交警智能勘察绘图系统项目清单
一、总体要求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仪由由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打印机和事故现场图绘图软件等组成,所有硬件设备应纳入便携式工具箱内并固定。便携式工具箱:长度不大于40厘米,宽度不大于30厘米,高度不大于10厘米,以方便携带。
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9—2014)的要求,现场图相关图形符号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GB /T11797—2005)。现场制作的文书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8)要求。
功能主要包括:图像采集、事故现场GPS卫星定位、事故现场道路数据自动载入、事故现场比例图绘制及打印、实景图绘制及打印、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制作及打印等。
二、 硬件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平板电脑
台
1
2
便携式打印机
台
1
3
打印路由服务器
台
1
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软件
套
1
5
便携式工具箱
套
1
硬件设备
子项
参数
平板电脑
参数要求
1、电源:
采用内置电池供电,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h。
2、显示:
显示尺寸不小于9.7英寸。
显示分辨率不低于2048x1536。
在阳光直射条件下,屏幕显示内容应清晰可见。
3、输入:
便携式计算机应以电容式触摸屏和触控笔作为基本输入设备,支持多点触控。
触摸屏应随机安装校准软件,支持手动校准功能。
4、存储:
便携式计算机内置硬盘存储容量应大于或等于16GB。
5、接口:
便携式计算机应具有USB、WIFI、蓝牙等数据接口。支持802.11a/b/g/n无线协议,双频(2.4GHz和5GHz)。
6、卫星定位
便携式计算机应内置支持北斗或GPS卫星定位的卫星定位模块,定位精度应达到10m以内。
7、图像采集:
图像采集模块(摄像头)像素不低于500万像素。支持录制1080P视频,支持自动对焦,支持照片和视频地理标记功能。
8、质量:
便携式计算机质量(含电池)应小于等于500g。
9、便携式计算机在配备防护外壳的情况下,应满足GB4208中IP43的要求。
便携式打印机
参数要求
★1、打印方式:至少支持热转印、针式打印、激光打印其中一种打印方式。
★2、打印速度大于等于25毫米/秒。
★3、有效打印宽度:210毫米。
4、点密度(分辨率)大于等于8点/毫米。
★5、接口:USB,蓝牙。
6、电源及电池:应采用内置电池供电,可采用220V、50Hz电源或车载12V电源对电池充电。电池采用可充电锂电池。
★7、质量:便携式打印机(含电池)质量应小于或等于800g。
说明:带★项关键参数具有加盖打印机设备原厂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
打印路由服务器
参数要求
★1、配置管理:支持无线模块的有线、无线方式的管理和配置。
2、USB接口:USB2.0Ohost。
3、网络接口:WIFI。
4、无线射频:2.4GHz。
5、传输距离:空旷范围100m。
6、支持打印语言:所有。
7、自动排队:支持。
8、共享功能:支持。
★9、系统响应:执行打印任务到打印机开始有反应的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10、兼容性:可适配具有WIFI 功能的Android、iOs移动平台。
说明:带★项关键参数具有加盖打印服务器设备原厂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
三、系统功能要求
功能
子项
功能描述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1、提供开机自动运行和退出功能;
2、启动时间应小于或等于5s。
3、绘图软件具有现场比例图绘制、尺寸数据及文字标注、事故案卷文书辅助制作、数据管理及事故绘图案例库、道路绘制、事故现场图形符号绘制等功能模块;
4、支持定时自动存档、返回上一步操作功能。
5、绘图软件应能以JPEG格式保存已绘制的事故现场图,以WORD或PDF格式保存已制作的事故文书。
6、绘图软件应提供事故绘图案例库,可预先绘制事故绘图案例并存储至案例库中,现场制图时可直接查询、调用预存案例。
7、事故案卷文书能和事故现场图自动关联对应。
8、绘图软件的数据管理功能模块应具有文件查询、文件导入导出等功能。支持查询本地保存的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其他数据文件,查询条件包括日期、地点、人员等,可根据需要导入和导出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其他文件。
9、支持手势关闭软件。
现场采集
拍照功能
1、支持事故现场拍照功能。
2、软件系统菜单方式调用拍照功能,拍照界面支持标3、定点添加、标定距离设定。
4、拍照方式支持:手持设备拍照和无人机拍照。
5、拍照界面支持返回主菜单。
图形绘制
绘图界面
绘图界面包含如下可填写栏:
1、时间;
2、地点;
3、天气;
4、路面性质;
5、勘察员;
6、绘图员;
7、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
8、说明。
绘图界面包含方位指示及比例显示。
绘图选项
1、具备“打开”选项。可打开设备存储内的已有文件进行编辑,并可在“打开”界面对已有文件进行删除操作。
2、具备“新建”选项。可新建绘图文件,并提示是否保存当前绘图文件。
3、具备“保存”选项。可保存当前绘图文件,提示输入或编辑所要保存的文件名称,默认文件名以当前时间为命名规则。
4、具备“打印”选项。支持绘图文件现场快捷打印。
5、具备“首页”选项。支持快速返回系统首页操作。
绘图功能
1、支持图形绘制撤销、重做操作。
2、支持图形锁定、解锁功能。锁定状态下画布中元素不可编辑,解锁状态下画布中元素可编辑。
3、支持清除画布操作。一键清空画布区域。
4、支持画布背景网格显示、隐藏。
5、支持缩放操作。提供比例菜单下拉框,通过选择合适的比例改变事故元素显示大小,支持手势缩放操作。
支持测距功能。开启测距状态,显示画布中绘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基准点、基准线等元素间距离;关闭测距状态,元素间距离不显示。测距状态开启、关闭支持手势操作。
6、支持自定义道路功能。开启自定义道路状态,添加道路可自动对接;关闭自定义道路状态,添加道路不可自动对接。
7、支持直角定位、综合定位切换。
8、支持文字添加功能。为现场图添加必要的文字说明,如道路名称,基准点,基准线,车牌号等需要标注的信息。
9、支持基准线设置功能。基准线类型包括:手绘直线、道路边线、绿化带边线、建筑物边线。
绘图元素
1、具有道路图形预制功能,可预先绘制事故多发路段、
复杂路段等道路图形并存储至道路图库中,现场制图时能直接调用预制道路图形;
2、支持道路图库中图形符号的拉伸、旋转、拖动操作。
3、能对整条道路分路段设置车道宽、车道数、单独道宽等参数,应能实现每个道路分支的转动、拉伸和弯曲,路口连接弧可任意拖动。
4、绘图软件宜支持道路图库自动载入功能,能通过卫星定位位置数据在道路图库自动导入与位置信息相符的道路图形。
5、绘图元素包括:机动车图形符号,非机动车图形符号,人体图形符号,牲畜图形符号,道路结构和功能图形符号,安全设施图形符号,土地利用、植被和地物图形符号,动态痕迹图形符号,交通现象图形符号等。图形符号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GB /T11797—2005)要求。
6、元素列表显示元素示意图。
7、支持道路元素单手拖放操作。
8、支持道路参数编辑。单指长按道路,可进行道路编辑,在道路编辑框中可输入路宽、路岛宽、路段名、车道数等信息。
9、支持绘图元素的添加、编辑、删除。绘制的自定义图形符号可保存在图形符号库中
辅助绘图
1、辅助照片获取方式包括:拍照、插入已拍摄照片。
2、拍照方式支持:手持设备拍照、无人机拍照。
3、支持道路类型选择。道路类型包括:单线道路、双线道路、虚线道路。
4、支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地面物体、地面痕迹、事故尸体等元素添加、删除、编辑,元素类型同上“绘图元素-机动车”、“绘图元素-非机动车”、“绘图元素-地面物体”、“绘图元素-地面痕迹”、“绘图元素-人畜”描述。
5、支持基准点设定。基准点类型同上“绘图元素-基准点”描述。
6、支持基准线设定。基准线可选择颜色。
7、支持图形转化。可将辅助绘图结果转化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并自动跳转至绘图界面。
GPS绘图
GPS绘图
1、支持城市列表选择。
2、支持离线地图下载。
3、支持当前位置定位。
4、支持道路节点选择。
5、系统能导入电子地图,利用电子地图定位事故发生地点、提取事故道路图形和道路信息。
6、支持比例图转化。可将GPS绘图结果转化为比例图,并自动跳转至绘图界面。
实景图绘制
实景图绘制
支持实景图绘制。系统可在实景照片中导出事故元素和标定内容,并可直接导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中。
事故文书制作
文书选项
1、事故文书类型包括:简易事故认定书、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
2、具备“打开”选项。可打开设备存储内的已有文件。
3、具备“保存”选项。可保存当前报告文件,提示输入所要保存的文件名称。
4、具备“清除”选项。支持报告内容一键清空。
5、具备“打印”选项。支持事故报告现场快捷打印。
6、具备“首页”选项。支持快速返回系统首页操作。
简易事故认定书
文书界面包含如下可填写栏:
1、执法机构名称;
2、事故编号;
3、事故时间;
4、天气;
5、事故地点;
6、双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7、双方当事人交通方式、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保险凭证号;
8、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责任认定;
9、损害赔偿调解结果,及当事人、交警确认签字和日期。
支持多当事人添加、删除。
询问笔录
界面包含如下可填写栏:
1、询问笔录次序号;
2、询问时间区间;
3、询问地点;
4、询问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5、记录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6、被询问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7、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8、被询问人签字确认栏;
9、询问问题及回答。
支持多询问问题、回答的添加、删除。
讯问笔录
界面包含如下可填写栏:
1、讯问笔录次序号;
2、讯问时间区间;
3、讯问地点;
4、讯问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5、记录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6、被讯问人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7、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8、被讯问人签字确认栏;
9、讯问问题及回答。
支持多讯问问题、回答的添加、删除
现场勘查笔录
界面包含如下可填写栏:
1、事故发生地点;
2、天气;
3、勘查时间区间;
4、勘查人员姓名及工作单位;
5、道路基本情况,包括:道路走向、道路行政级别、
障碍物、道路交通标志、道路隔离设施、路面性质、路表情况、照明情况、夜间路灯照明及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5、相关部门到达情况,包括:急救医疗部门、消防部门;
6、初判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受伤,及急救医疗人员签字。
7、肇事车辆情况,包括:车辆数量、车牌类型及号牌号码、有无保险标志、车辆档位、转向灯开关位置、照明灯开关位置、是否扣留车辆及驾驶证;
8、初判不在现场肇事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类型、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车身颜色、驾驶路线方向及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9、肇事驾驶人情况,包括:是否在场情况、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
10、其他当事人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
11、见证人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
12、危险物品情况,包括:是否涉及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类型、危险物品名称;
13、抽血、提取尿样情况说明;
14、痕迹物证提取情况说明;
15、照相、摄像情况说明;
16、其他备注说明;
17、勘察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记录人签字。
事故处理设置
事故处理设置
支持事故现场相关信息、事故处理相关人员信息设置,包括:
1、询问笔录设置,包括:询问人及工作单位、记录人及工作单位;
2、讯问笔录设置,包括:勘察员及工作单位、绘图员及工作单位。
3、勘查笔录设置,包括:讯问人及工作单位、记录人及工作单位。
4、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路面性质、天气设置。
5、到达事故现场时间、绘图时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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