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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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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 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Z21405533) 招 标 文 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2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5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17 (一)总 则 18 (二)招标文件 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8 (五)开标与评标 30 (六)授予合同 38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4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3 自查表 54 1. 商务评审自查表 54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54 商 务 篇 55 表5-1 投标函 56 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7 表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59 表5-4 开标一览表 60 表5-5 详细报价清单 61 表5-6 投标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63 表5-7 重要指标响应表 64 表5-8 投标人基本情况 65 表5-9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8 表5-10 售后服务情况表 69 表5-11 拟为本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70 表5-12 2010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 71 表5-13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72 表5-1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3 技 术 篇 74 表5-15 所投产品(功能模块)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75 表5-16中山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76 表5-17 测试和验收方案 77 表5-18 售后服务计划 78 表5-19 培训方案 79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编号:ZZ21405533; 二、 采购表编号:行政(14)0028 三、 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建设,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3万元整。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04月10日至2014年04月16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高等院校或研究所等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04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04月10日至2014年04月16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30日下午2:30至3:00。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4月30日下午2:30至3:00。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04月30日下午2:30至3:00。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十二、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760-28192625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 联 系 人:王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10日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总 则 1. 本项目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 2. 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货物供货、软件提供、集成、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又是一个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行业。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交通运输规模不断扩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队伍日益壮大,目前我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已超过11万人,其中已领取IC卡的从业人员超过33000人。包括:道路客货物运输驾驶员2.8万余人(包括公交、出租驾驶员),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约3500人,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约5100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3千余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约1500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约1500人,港航从业人员400余人。 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一方面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择业、就业、创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经营理念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已成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2006年交通部颁布实施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令)以来,推进了从业人员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近几年,通过全面贯彻执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我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虽然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2. 项目现状 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换发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印制的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但是缺乏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无法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日常经营活动(例如:人员非正常流动、经营行为等)信息,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市场监管不到位,很难有效的规范从业人员市场经营秩序。 而且对交通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手段较为落后,无法满足飞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需求。目前经营者仍通过传统的方式来招聘从业人员(例如:登报、电视广告等),且对应聘者的历史从业状况确切掌握。作为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应为经营者提供一个权威、可靠、及时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服务平台。 3. 建设目标 通过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育一支安全有保障、经营讲诚信、从业更文明、素质更可靠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交通运输业和谐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 (1) 建设中山市统一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数据中心平台,实现全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基础档案管理以及从业人员日常监管数据管理,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2) 通过实施省级统一开发部署的“中山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并建立与本项目系统平台的对接,从根本上规范从业资格考试程序,对考生实行动态监控,为考生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使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现了公正性、权威性,同时对提高培训质量、促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有序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 依托从业人员信息动态监管系统的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及时掌握从业人员日常经营情况,监管从业人员市场动态。 (4) 通过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实现与省级系统、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交换共享系统以及局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为政府、交通运输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5) 通过决策分析系统的建设,为领导的辅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 (6) 通过建设“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的子网“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为交通运输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从业人员信息服务,转变政府的传统式、被动式、局部式的信息服务为现代式、主动式、全局式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形象,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4. 相关依据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条例》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第9号令) 《交通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 《交通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交运发〔2011〕157号)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开展广东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08】1103号) 《关于全省推广应用省运政系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考务管理子系统的通知》(粤交运【2011】1912号)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 信息分类与指标》(JT/T 414-2006)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 编目编码规则》(JT/T 415-2006)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数据交换格式》(JT/T655-2006)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2007) 二、 需求描述 (一) 业务功能需求 1. 基础功能业务需求 (1) 根据我市从业人员行业实际管理的需要,对于交通部9号令中未规定的其他从业人员(例如:洗车工、汽车美容技师等)需要实现备案管理,因此本项目需要实现对其他从业人员基础档案的管理,并发放IC卡电子证件。 本项目采购的IC卡电子证件数量为5000张,考虑到省厅已经统一发放了从业人员的IC卡从业资格证,因此对于其他从业人员所采用的IC卡电子证件应与省厅所采用的IC卡电子证件技术规格保持一致。 (2) 升级或改造现有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我市管理其他从业人员(例如:洗车工、汽车美容技术等)的报名、约考、考试、发证等。 2. 动态监管业务需求 建立从业人员日常经营活动动态监管系统,通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数据的采集,实现从业人员市场的动态监管。并研究制定采集信息的接口规范,分类别对采集到的日常经营行为数据进行管理,实现对动态监管数据的来源、采集方式进行管理。 (1) 数据采集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动态监管的信息数据及数据内容包括但与不限于以下几种: l 从业行为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行为描述时间、从业行为描述内容、判定结果。 l 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单位代码、服务单位名称、从事岗位、进入服务单位时间、离开服务单位时间。 l 继续教育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培训开始日期、培训结束日期、学习内容、培训成绩、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编号、学时、培训教师。 l 信访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事由、是否属实、投诉人姓名、投诉人联系方式、受理人、受理时间、处理人、处理时间、是否反馈。 l 诚信考核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诚信考核周期起、诚信考核周期止、诚信考核等级、诚信考核内容描述。 l 违法信息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事发时间、事发地点、违章责任人、调查事实、处罚金额、违章查处机关、查处人员1、查处人员2、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处理时间。 l 行车日志管理: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行车日期、行车时长、起点、终点、车牌号、车牌颜色、运输任务名称。 l 安全教育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培训开始日期、培训结束日期、学习内容、培训成绩、培训机构、学时、培训教师。 l 出租从业人员经营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车牌号、车牌颜色、主副班。 (2) 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的采集应跟不同的数据源提供者提供不同的采集方法,方法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形式:本系统输入、网页手工输入和数据交换。具体要求为: l 本系统输入:本系统应提供各类监管数据信息的输入、修改功能,允许业务窗口人员直接输入、修改从业人员日常监管数据信息。 l 网页输入:在公众服务网站页面提供输入监管数据功能,允许企业或其他部门相关的日常监管数据信息。 l 数据交换:通过前置服务器提供数据交换的方式,允许企业或者其他部门按照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提交从业人员日常监管数据信息。 3. 决策分析业务需求 (1) 建设从业人员档案查询功能,以身份证号码或从业资格证号作为查询条件,查询显示人员的基础信息,并可通过相关链接实现对应的考试、从业行为、奖惩记录、被投诉记录、违章记录以及诚信考核记录等信息。 (2) 提供支持任意条件的查询功能,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条件和逻辑关系进行查询统计。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考试信息、从业行为信息、信访信息、继续教育信息、诚信考核信息、违法信息等 (3) 实现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的固定格式报表,并提供一些日常管理所需的格式相对固定的报表,具体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报表(交运3表)、道路运输经理人报表(交运4表)、机动车驾驶培训报表(交运7表)、道路运输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情况(交运14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统计表等。 4. 公众网站业务需求 建设“中山市从业人员信息服务网”,作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的行业管理子网站。社会公众和经营企业通过互联网访问该网站,实现中山市从业人员行业信息公开和企业服务,具体要求为: (1) 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需求 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内容包括首页、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便民服务等服务。 (2) 面向经营企业服务的需求 面向经营企业的服务内容包括:系统管理、基础数据管理、数据报送、统计报表(企业报表)五个大模块。 (二) 数据接口需求 1. 数据交换平台需求 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全市统一、功能完备、结构严谨、安全稳定、操作简便的数据交换平台,可以实现内外网间数据交换、应用系统间数据交换、与协作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交易业务数据统一的跟踪监管处理。采集更多样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以灵活完善的信息通讯方式,为管理部门的数据挖掘分析和辅助决策、为交通运输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和服务水平。 A. 数据交换平台具体要求为: (1) 不受网络结构的限制。应支持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如局域网、ADSL、光纤、电话接入(PSTN)等。 (2) 应支持市场上常见的硬件平台和操作系统平台,例如:Windows、Liunx、 Unix(AIX/HP-UX/Solaris)、z/OS、AS400等。 (3) 支持多种开发语言的应用,如:.NET、JAVA、C、C++等。 (4) 支持多种通信协议,如:TCP/IP、SOAP、JMS、HTTP、HTTPS、FTP等。 (5) 智能路由功能,如:异地跨系统查询、联网交易。 (6) 提供系统审计、统计、监控等功能。 (7) 具有业务事件的智能触发功能,为业务系统提供自动流程绑定。 (8) 具有安全防护体系,支持对用户授权访问,支持SSL安全协议,支持自动加密解密技术。 (9) 具有系统管理功能,支持图形化、命令行等多种管理模式和接口格式的维护。 (10) 支持自定义的灵活扩展功能。 (11) 支持集群功能,适用于动态分布在不同资源上的消息文件传递工作。 (12) 支持交易数据的松耦合连接 ,需同时支持同步通信和异步通信。 (13) 支持高性能的数据交换能力,达到同时在线并发用户量至少1800笔/秒。 (14) 支持动态负载均衡。 (15) 符合当前市场上常见的技术标准,保证数据交换平台在技术上的开放性和稳定性。 (16) 支持多对多发布订阅功能。 (17) 支持SOA标准,具有实现和其他系统或平台或产品灵活的集成能力。 B. 数据交换平台的关键指标要求为: (1) 并发处理能力 单服务器要求每秒处理的数据量最大可达100笔。 (2) 响应速度 单个数据请求,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对于100个2K大小请求并发的情况下,在保证实时记录日志时,应达到至少1800笔/秒的交易。 (3) 数据传输和存贮 支持大容量文件数据(单个数据文件应支持200MB以上)的传输,并支持批量操作。 支持数据存贮在日志文件中,并可转存到磁带或磁盘中进行备份。 (4) 高可用性 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 2. 数据内容需求 预计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交换内容: 其他部门业务系统 数据交换内容 备注 省级系统基础数据共享接口 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以及逐步扩展到所有交通运输基础数据 公安交警系统接口 从业人员证照数据、违章数据等 与通信运营商系统接口 行车记录数据 交通信息门户网站 业务办理指南、从业人员信息查询、投诉信息和处理结果 通过交通信息门户网站提供公众便民服务和企业从业人员查询管理服务 其他需要从业人员诚信数据部门系统接口 从业人员诚信记录数据 通过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进行 说明:具体数据内容以最终确认的需求说明书为准。 (三) 运行环境需求 因本项目所运行的环境为政府提供的政务云平台,投标人应提出本项目所需运行环境(服务器配置、存储要求、网络)的具体要求,以下为系统运行需求的估算情况: l 业务处理时间:365×8 l 业务用户:200个 l 监管用户:12万 l 并发要求:至少100个连接 l 行业监管系统业务用户每人每天业务处理约50件次,根据处理流程,平均每件次涉及查询约10次,更新2次。 l 行业被监管对象用户假设平均每天1/6人上线处理,每次涉及查询更新信息5次。 (四) 系统性能需求 系统在性能设计上应达到以下的要求: (1) 系统无重大事故。系统保证7×24小时正常运行,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10000小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小于30分钟。 (2) 随着业务的发展,数据量和服务请求的数量必定会快速增长。系统必须能够进行方便地扩充,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业务需要。 (3)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确保能处理更大容量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交换,确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功能扩展时仍然保持良好、稳定的系统性能。 (4)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业务逻辑性,确保从业人员“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确保有关信息数据一致性与关联性,以及满足其他业务逻辑要求。 (5) 具有安全防护体系,支持对用户授权访问,支持SSL安全协议,支持自动加密解密技术。 (五) 其他需求 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单位制订相应的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系统设计的功能(含业务和技术)保证与用户的需求一致,并且充分考虑与现省运政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的联动及业务关联。 三、关键技术要求 1. 本项目的建设充分考虑与现有系统,特别是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系统的业务基础数据依赖,因此本项目所选用的技术框架应能适应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系统的体系架构,以便实现系统间的业务联办、数据共享等无缝对接。 2. 系统设计应基于SOA技术进行设计,保证应用系统灵活性、扩展性、集成性。 四、 项目实施保障要求 1. 组织和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 在项目主要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项目经理、多名对道路运政业务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较为熟悉的需求和开发人员。在建设期内,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处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或交流情况,对建设和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管理和协调问题及时响应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建议。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几类人员: 系统设计和开发人员; (1) 系统实施人员及运维人员; (2) 组织、协调和管理人员。 在系统验收通过前,投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开发实施的主要技术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 项目组成员的资质要求: (1) 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系统设计或开发经验; (2) 要求项目经理专注于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不能任意更换,并能保证现场到任。 2. 实施管理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的实施能与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逻辑关联及紧密融合。 (2) 投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及第三方服务商做好服务器、网络等硬件环境维护管理工作。 (3)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系统版本升级控制机制,在做好系统旧版本整体备份后,方可进行升级操作。当发生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失败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业务办理功能。 (4) 投标人必须按照软件工程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各类开发文档、软件安装使用文档、维护文档、备份与恢复文档等技术文档,并在保修期内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文档,保证与系统运行状况一致。 (5)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合做好外系统数据的转换、核对等数据处理工作。 五、 技术培训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服务: (1) 培训对象:系统管理员、业务办理人员以及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等。 (2) 培训内容:系统功能介绍、业务办理操作方法、简单故障处理等。 (3) 培训实施:采购人提供培训场地等环境,投标人提供师资、教材(含电子教材)等,进行现场集中培训。 六、 维护服务要求 1. 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故障处理流程、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等。 2. 要求投标人必须配备客户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工程师提供驻点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一致,对于采购人提交的技术问题,投标人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工程师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以电子形式提交的技术问题两小时内予以响应。 七、 进度计划要求 1.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共约180个工作日,具体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分析,2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并上线开始试运行,8个月内完成系统验收转入正式运行。 2. 本项目自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项目验收审核意见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为12个月。 八、 项目验收 1. 验收要求 (1) 项目档案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要求。 (2) 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测试报告。 (3) 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 中标人应提供以下验收资料:1、项目总结;2、需求分析文档、3概要设计文档;4、详细设计文档;5、源代码;6、用户报告;7、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同时提供光盘电子资料一份。 2. 验收安排 (1) 验收按国家行业及采购人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 软件开发及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系统开始试运行。如果2个月内没有发生系统严重故障,档案完整,采购人开始组织验收。 (3) 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全部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专家会议验收。验收会议参与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工作人员)由采购人安排。 (4) 如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发生严重故障且中标人不能及时修正的,或未能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赔。 (5) 系统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按照双方制订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九、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日内,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30%;系统建设完毕并进入试运行后, 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30%;系统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政务信息化专家验收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35%;系统维护期结束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该项费用总额的5%。 十、售后服务与培训 1、 售后服务 (1) 投标人须对整个系统提供1年免费保修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在设备安装完成后,经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2) 投标人负责提供终验结束后不少于1年的应用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 (3) 在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软件进行维修保养,不再向用户收取费用。凡涉及硬盘损坏的故障,免费更换硬盘的,故障盘由用户方自行妥善处理,不需返还保修服务商,以确保数据安全。在此期间如用户提出修改软件,对于因原软件影响系统正常运行而提出的,承建商应予免费修改;对于其他的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4) 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或原厂家派员到用户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不再收取。 2、 系统维护 (1) 对用户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响应措施。 (2) 对于用户或维护人员提出的修改设计的响应措施。 (3) 文档更新:实施系统维护或修改设计后,应在一周内更新有关技术文档并提交用户。 3、 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提出系统通过验收后的支持方案。提供的服务至少包括: (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提供每年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二次评估服务。 4、 故障响应 (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 故障服务的现场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即4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指定技术工程师、项目经理负责跟进本项目。 十一、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 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具有对本项目所有成果的完全处置权。 3. 投标人应保证无论出于任何目的如在其他地方使用该成果,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涉及到该中标知识产权的任何使用活动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 说明 (1)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评委会有权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 定义及解释 (1) 工程: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2)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软件、设备、机器、材料、仪表、工具、备件、图纸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3)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业务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安装调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 (4)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采购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6)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8) 监督管理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0) 日期:指公历日。 (11)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12) 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3)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4)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5)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6)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 招标采购 (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投标。 4.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提供复印件无效,视为无效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到中山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手续资料请登录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网址: 6.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 (4)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7)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8)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介绍、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7. 保证 (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投标人知悉 (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9.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 通知 (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 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构成 (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预期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修改文件,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预期投标人,以上公告或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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