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组织制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单位执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等,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全面协调职业健康安全、消防防汛、工艺技术组、设备设施(电气、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综合治理等五个专业检查组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安全事项进行决策。对提交的厂级隐患,安排治理。
4、组织厂隐患排查,审批各个专业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评估重大风险及治理方案,监督责任部门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治理方案。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职业健康安全组:
1.1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厂部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检查工作;
1.2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1.3根据厂生产特点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收集相关信息和知识,建立本专业组安全检查标准,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1.4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协调督促,制订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将专业组检查及需协调解决的风险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1.5确定检查组成员和成员职责;
1.6组织检查组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能力;
1.7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所用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1.8对本专业范围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和评估,统计、建档、考核。
2、工艺技术组:
2.1负责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公司有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
2.2负责建立健全工艺技术安全检查管理体系,落实组织机构和检查成员;
2.3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厂实际的工艺技术检查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检查工作;
2.4建立工艺技术检查考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5根据厂生产特点和工艺技术的要求,收集相关信息和知识,建立本专业组安全检查标准,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6制定工艺技术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各单位针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将专业组检查及需协调解决的风险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2.7确定检查组成员和成员职责;
2.8负责开展对检查组成员的工艺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9对本专业范围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和评估,统计、建档、考核。
3、综合治理组:
3.1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综合治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检查工作;
3.2建立综合治理检查考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3.3根据厂生产特点建立本专业组检查标准,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4制定综合治理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检查,协调和督促各单位针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将专业组检查及需协调解决的风险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3.5确定检查组成员和成员职责;
3.6组织检查组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能力;
3.7对本专业范围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和评估,统计、建档、考核。
3.8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对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4、设备设施组:
4.1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厂实际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检查工作;
4.2建立设备设施检查考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4.3根据厂生产特点建立本专业组检查标准,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4制定设备设施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检查,协调和督促各单位针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将专业组检查及需协调解决的风险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4.5确定检查组成员和成员职责;
4.6组织检查组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能力;
4.7对本专业范围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和评估,统计、建档、考核。
4.8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对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5、消防防汛组:
5.1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厂部实际的消防防汛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范专业检查工作;
5.2建立消防防汛检查考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5.3根据厂生产特点建立本专业组检查标准,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5.4制定消防防汛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检查,协调和督促各单位针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将专业组检查及需协调解决的风险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5.5确定检查组成员和成员职责;
5.6对本专业范围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和评估,统计、建档、考核。
5.7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对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厂级层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厂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厂长是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与厂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领导责任,是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1.1建立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其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制定分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1.2组织制定、审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制定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审定较大危险源、较大风险、职业病等事故的防治计划和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组织审定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落实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每月至少召开1次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落实公司和厂会议决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1.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2次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负责指挥或参与厂事故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组调查,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监督落实。
1.8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向厂安委会、厂职代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厂向公司安全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制定标准化建设计划,明确标准化建设管理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情况。
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双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1.10组织保障
组织制定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任命厂管理者代表,明确各单位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配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必要的资源。
1.11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以及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
依法落实生产计划。
依法生产和建设。
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手续;落实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1.12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厂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落实公司和厂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管理。
1.13其他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工作中,与厂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领导责任,是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制定厂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2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3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
组织制定厂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实施。
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指导各级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每年至少检查2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4监督厂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
监督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实施,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
2.5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参与厂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2.6组织保障
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厂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安全监管部门。
监督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7参与厂安全生产决策
参加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安全生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整改落实。
2.8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监督检查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参与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责成纪监等部门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安全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双控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2.9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监督厂各主管部门部署职工权益保护、厂区综合治理方面的隐患排查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厂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2.10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审批厂厂区综合治理项目中应考虑安全、职业卫生因素。
组织查处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保护方面不符合规定的生产行为。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管理。
2.11其它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3、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生产副厂长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3.1参与制定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写。
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参与厂编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操作规程。批准各单位《安全、职业卫生规程》和安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大风险优先解决项的管理方案。
3.2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参与制定厂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落实情况。
参与厂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3.3监督危险源监测监控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参与制定厂安全生产规划。
参与制定较大危险源和职业病等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检查落实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落实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检查安全投入资金和物资的合理配置,有效提高厂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3.6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检查厂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厂煤气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3.7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组织厂专业组安全检查,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监督隐患整改。每月至少参加1次专项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所属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3.8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给厂长和书记,参加厂事故抢险救援,组织、参与或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监督检查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参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9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组织厂专业部门向公司安全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参与制定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厂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厂长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组织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的生产组织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检查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生产组织行为。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和管理。
3.9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风险管理
参与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双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3.10其他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设备副厂长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厂生产设备管理、自动化装置保障、环保节能减排、设备备件资材采购、设备安装和设备运行及大中修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4.1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督促厂编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备操作规程、检维修规程和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 对引进的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新设备风险辨识和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和交接。
4.3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组织制定并实施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4监督较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负责制定设备设施、能源介质隐患排查治理、检修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厂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安全生产规划。
参与制定较大危险源和职业病等重大事故防护设施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4.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落实特种设备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安全管理。
4.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落实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审核设备设施隐患治理资金和物资的合理配置。
参与落实应急救护装备和设施配备等工作。
批准安全物资采购计划,监督主管部门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安全措施工程、职业卫生防护工程、应急响应所需材料,并妥善保管。
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7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参与厂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情况;协调设备设施抢修所需资源和事故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
4.8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检查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检查厂设备设施、能源介质排查治理情况,并监督隐患整改。组织厂设备设施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1次设备设施专业安全检查。落实隐患的治理、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厂设备隐患排查及检修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总结分析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主管科室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和管理。
4.9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给厂长和书记,参加厂事故抢险救援,组织参与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生产事故调查;对设备设施或检修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4.10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参与制定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负责向厂长提出加强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审批设备改造时,优先考虑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新上工艺设备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化。
组织制定落实厂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计划中包含安全措施。
参与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组织查处设备系统、能源介质系统不符合规定生产行为。
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不到位生产行为。
4.11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风险管理
参与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双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4.12其他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技术副厂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对厂工艺技术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5.1组织或参与厂制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落实建立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5.2对引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风险辨识和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和交接。
5.3组织制定并实施厂工艺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人员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5.4组织厂专业组安全检查,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厂安全生产规划。
参与制定较大危险源和职业病防治等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5.5参与落实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审核安全技术投入资金和物资的合理配置。
5.6参与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7组织厂各主管部门部署工艺技术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厂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5.8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参与制定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
批准各单位技术、工艺、革新项目或开展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的同时,优先采用先进的安全、职业健康技术。
查处工艺技术系统不符合规定的生产行为。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和管理。
5.9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参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5.10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双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5.11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6、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6.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参与厂制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参与审定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督促厂编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参与制定厂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6.3督促落实较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参与制定厂安全生产规划。
参与制定较大危险源和职业病等事故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6.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监督厂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监督检查厂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6.6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监督厂各主管部门部署职工权益保护、厂区综合治理方面的隐患排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厂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按照公司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和管理。
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双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6.7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审批厂区综合治理项目中应考虑安全、职业卫生因素。
组织查处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保护方面不符合规定的生产行为。
6.8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参加厂事故抢险救援,监督事故调查组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参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6.9其他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7、各科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1安全科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1.1协助厂领导策划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各单位执行情况,代表安委会提出考核意见。
7.1.2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组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监测目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7.1.3参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培训、监督、考核及定期评审、修订。
7.1.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转化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及时评审、更新,参与制度的宣传、培训,提出对各单位制度落实的考核意见。
7.1.5组织安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审核,并监督各单位执行,提出考核意见。
7.1.6参与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计划的制订、实施工作,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7.1.7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7.1.8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策划、实施、建档、上报,组织安全综合组安全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并提出考核意见。
7.1.9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培训、演练、实施、评估并定期修订,监督各单位应急物资的准备。组织应急预案的外审。
7.1.10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进行统计分析、存档及报告,提出考核意见,落实“四不放过”。
7.1.11负责劳保用品用品发放,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监督员工使用。
7.1.12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申报及备案,并对报告、批复资料存档。
7.1.13参与外协队伍资质审核。督促各用工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外协队伍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7.1.14组织危险源辨识,督促落实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1.15监督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特种设备的
定期检测检验,提出考核意见。
7.1.16参与先进安全生产技术的征集、论证及效果评估。
7.1.17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定检测点,实施定期检测。落实公示、不合格整改等。
7.1.18组织确定接害职工岗位,参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监督疑似职业病复查、职业禁忌症的调离、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等,提出考核意见。
7.1.19规范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并监督各单位执行,提出考核意见。
7.1.20批准各单位提出的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变更。
7.1.21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对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隐患,应及时联系、协调督促各车间和科室进行解决;组织、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7.1.22参与管理体系策划,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1.23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双控管理工作,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双控机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24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7.1.25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2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2.1完善厂安全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厂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并监督执行及落实情况。
7.2.2制定厂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7.2.3合理分配安全管理资金。
7.2.4制定较大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控制计划。
7.2.5审核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职业评价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较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材料。
7.2.6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审核以上事故的处理意见。
7.2.7制定厂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7.2.8制定厂安全、职业健康考核意见。
7.2.9组织本单位安全、职业健康工作计划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职业健康专业检查。督促、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7.2.10做好与上级及其他单位的横向联系,并处理好本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7.2.11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给予奖励或考核。
7.2.12按照公司和厂部要求,督促、组织各用工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7.2.13监督本单位职工做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3.综合科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3.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文件、资料。
7.3.2参与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的制定、评审及修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文件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时,列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
7.3.3按照公司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人员,根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岗位说明书进行制订、审核、批准、使用和管理。
7.3.4配合相关科室安排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组织对新进厂职工、外来岗位实习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组织相关单位对新项目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
7.3.5监督各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3.6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或有关部门的检查结果,负责督促落实对职业禁忌症职工岗位的调整。负责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和变更工作岗位上岗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工作经历等的资料。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入厂职工、离厂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7.3.7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并安排进行培训、取证、换证、年度复审等工作;确保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审批上岗。
7.3.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弛而不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应制定措施及时制止和处理;
7.3.9负责安排厂领导的安全值班。
7.3.10参与厂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落实各项安全考核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参与外协队伍资质审核。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以及“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对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7.3.11负责工伤管理工作。
7.3.12确保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落实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
7.3.13参与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7.3.14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双控管理工作,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双控机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15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4综合科科长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4.1负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文件、资料、传真的收发、登记、呈批和处理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7.4.2负责安排厂领导的安全值班。
7.4.3参与厂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综合治理专业安全检查。
7.4.4参与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的制定、评审及修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文件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时,列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
7.4.5做好与上级及其他单位的横向联系,并处理好本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7.4.6审批厂安全类培训计划,监督实施效果;审批安全类教育培训费用;
7.4.7监督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落实情况。
7.4.8参与外协队伍资质审核。按照公司及厂有关规定,以及“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对外协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7.4.9监督本单位职工做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5工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5.1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职工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7.5.2调查研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其他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拟订工作。
7.5.3参与职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组织总结推广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经验,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防护工作纳入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7.5.4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厂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7.5.5负责女职工健康保护、维护职工权益。
7.5.6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并检查职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7.5.7组织工会系统对厂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7.5.8负责工会系统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
7.5.9按照公司和厂部要求,督促各用工单位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7.5.10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6团委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6.1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安全、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7.6.2组织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评选时,列入安全、职业健康工作内容;
7.6.3健全青安岗组织网络,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坚持每月开展青安岗检查活动,监督基础团组织的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
7.6.4负责团系统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
7.6.5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
7.7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7.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执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教育。
7.7.2听取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将青工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7.7.3审批“青安杯”竞赛先进单位。
7.8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8.1参与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履行本单位安全职责。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参与宣传、培训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参与相关的评审、更新。
7.8.2负责生产过程管理,严格依据厂各产线的设计安全产能编制生产计划,下达的指令。计划保证设备、人员处于安全的工作状态。
7.8.3接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紧急情况汇报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同时通知专业部门进一步处理,不违章指挥。
7.8.4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策划、实施、建档、上报,组织工艺技术组安全检查,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消除工艺技术带来的隐患,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并提出考核意见
7.8.5负责厂物流管理工作,拟定物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厂物流管理。负责原料及成品的库存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各个库区的设计安全库容合理调配库存。
7.8.6负责厂级应急预案的归口管理,督促各单位对厂级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下发、演练、评估及持续改进。
7.8.7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厂应急预案的培训及评估、建档。
7.8.8组织安全、职业健康事故处理,配合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事故处理结束后下达恢复的命令;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单位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对工艺技术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出处理建议。
7.8.9负责常规产品工艺技术安全管理,审批常规产品工艺规程。
7.8.10批准各单位提出的常规产品关键工艺参数的变更。
7.8.11参与厂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计划的制订,建立使用档案,并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7.8.12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7.8.13参与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专项培训。
7.8.14组织厂消防、防汛、道路交通、治安保卫隐患排查治理,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督促落实消防、防汛、道路交通等系统整改措施;合理配置消防设备、设施,消除作业行为带来的隐患。
7.8.15组织厂突发事件、消防、防汛等应急预案的制订、培训、演练、实施、评估并定期修订,监督各应急机构的建立、应急物资的准备,配合应急预案的外审、备案。
7.8.16负责对厂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监督各单位消防和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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