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从“端午节”由韩国人申遗成功到皮影戏成为印尼人的文化遗产,眼下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和意识不断高涨,但有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传统文化的坚守,而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传统与现代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形态上肯定会发生冲突。如何让正在消失的却又无比珍贵的文化遗产永远保存下去,将是国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课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而不断加速的现代化进程却使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日渐消亡。例如,20多年前,木偶戏、皮影戏在我国随处可见,如今却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从来没有欣赏过这样的民间艺术。这些代代相传的文化遗产在我们的民众中,生成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历史责任感,从而也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但是今天,让我们把历史的生活方式全部原样地保存下来却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许多人住进了楼房,享受着现代化设备带来的便利时,另一部分人为了保护民俗却要住在古老的村寨里,没有便利的交通,没有彩电冰箱等一丝现代文明的气息,这种保护对他们而言是否公平?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商业价值不大,或根本没有,对它们的保护只采取了有限的行政拨款,许多传承人是在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下保护着濒危的遗产,对文化遗产传承人而言,这是否公平?因而,我们不能以人类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名义,来牺牲部分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既要从整个人类和全体人民的角度,考虑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民族文化的建设和优秀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到作为文化遗产传承人个体的切身利益。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首先,各级政府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深入发掘民族的、地方的各类文化遗产,制定保护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加强人文关怀,对珍贵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予以必要的物质奖励。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
二、要节俭办奥运,更要办成功奥运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举办成功,2008年的奥运圣火将在北京点燃。雅典奥运会的举办经验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我们的目标是举办成功的奥运会,在奥运史上留下中华民族的光辉一笔。为了这个目标,也结合历年来举办奥运会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我们需要付出全方位的努力。我们要节俭办奥运,更要办成功的奥运。
从雅典奥运会的此次举办,我们看到,奥运会的举办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硬件建设投资巨大、难以实现收支平衡、赛后场馆闲置、产生“奥运泡沫”等等。对于奥运会的举办城市而言,既要保证成功和高质量,又要尽可能地节约,从筹备阶段就应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给今后城市经济建设带来负担和障碍。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多个方面来共同努力:
首先,要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增量资源投入主要是拾遗补缺和新建一些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必需的项目。比如,在场馆建设方面,能够对现有场馆进行改建的不要新建;要充分考虑到奥运会举办后的场馆利用等。目前,将一些场馆安排在大学里面建设或者安排在一些体育设施较少的地区是很好的措施。事实上,大学也非常高兴在校内兴建奥运设施,奥运会后可以为学生留下一个运动场所。而且,兴建场馆的钱可由学校筹集,不用政府出钱,这样也减少了政府负担。总之,应当将整个奥运行动规划细分为多个主题,然后由北京市政府的部门邀集有关专家制定,这样就把奥运会的建设规划与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和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否则,带来的只是短期的盈利和不必要的浪费。
其次,要实事求是地在效率和效能上下功夫,把办奥运会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结合起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提升奥运会的举办水平,而不一定为了办奥运会而搞过多的“重点突破”。任何新建和改建的计划必须与将来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需求紧密结合。而且,某一确定方案的执行也是滚动的,应当不断根据新的情况和更合理的设计进行微调,争取最后的方案达到最优。
再次,要在务实的基础上开发与奥运会相关的各项经济建设项目,如房地产开发。政府审批和企业投资都应当谨慎操作,不能一哄而上,避免“奥运泡沫”的产生。
最后,关键要重视意识的变革和观念的创新。硬件建设是否成功,关键还在于掌握硬件建设的人的意识和观念的更新。奥运建设的指导原则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应当随着中国尤其是北京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奥运建设的指导原则,争取把2008年奥运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北京优势的一届成功的奥运会。
三、浅谈网络诚信与网络安全
“诚”意味着忠诚、诚实;“信”意味着信誉、承诺。在“虚拟+开放”环境中运行的网络,在带来商机的同时,网络诚信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网络缺乏安全保障,如今已成为举世之忧。
网络存在的诚信问题与安全问题:
(1)网络的虚拟性。虚拟网络也许正是网络与其他媒体最大的区别。网络的虚拟性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个世界,但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危害。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人们只通过文字、图片等虚拟的事物就可以进行交流,使得犯罪分子能够利用网络虚拟性在网络上进行欺骗,从而进一步犯罪。
(2)电子商务的诚信。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建设发展,网络成了人们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平台,电子商务的方便快捷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目前我国的网络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安全系数不高。尽管人们看好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但对电子商务大规模、大范围的使用却顾虑重重。诚信问题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理,同时也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网络存在许多的安全技术问题。如:网络协议不安全;网络安全严重依赖操作系统,就目前而言,市场上流行的网络安全产品绝大部分依赖于操作系统安全,很少有独立于操作系统的安全产品。
(4)普通网民的诚信。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使得很多网民认为网络世界是虚幻的,在这里可以任意放纵自己,不需要像现实生活中一样遵守任何道德准则,这样造成众多网民的诚信危机。
(5)信息资源提供者的诚信。提供信息资源者的诚信也直接关系到普通用户诚信度的大小。信息资源提供者的诚信不仅要真实可靠,还要及时、健康、合法,让用户接受。
(6)黑客(hacker),攻击的意思,即是在隐蔽自身身份和地址的情况下专门攻击网络的计算机网络用户,黑客的存在使网络很不安全。
网络的诚信,不仅对网络的发展至关重要,是网络安全和健康的支柱,更是有效利用网络优势的重要问题。对于网络的诚信建设,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提高网络通信的质量。网络通信的质量主要由网络硬件和通信技术决定。硬件包括计算机、网线等,硬件的投入限制了用户大量的发展。提高技术、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这将带动家庭用户和企业用户的增多,从而减少网吧的数量,保证网吧的合法性。同时,在达到一机一IP、一人一机后,网络就可以根据用户的IP测得用户的具体身份。要提高通信技术服务的质量,就应大力提高通信技术,再次降低成本,加强网络安全,保证网络畅通。不仅保障了网络畅通,而且有利于网络诚信的发展。要是没有通信技术服务的保障作用,一切网络问题都无从谈起,更不用谈网络诚信。
(2)大力发展网络诚信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教育,树立诚信观。在全体国民中加强素质教育和信用、诚信观念的灌输。
(3)制定相关的网络法规。网络的法制建设不是抵触网络的诚信建设,而相反的,网络法制是为了保证网络诚信。只有在法制的约束下,诚信才能更好地存在于人际之间。也只有用法制来约束不信用行为,才能使诚信更加有效。
(4)树立黑客新形象。黑客形象的转变对网络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只要黑客不再对网络进行攻击,网络会更安全,当黑客建立了诚信形象,开始转变为服务于建设网络安全上来,把攻击网站转变为测试网站漏洞,这种诚信一旦建立,网络将更加安全,更加受其他用户信赖,这样就能更好地促进网络的发展。
四、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事关大局
“头顶同一片蓝天,脚踏同一方热土。我们也有自己的梦想,我们同样渴望知识的海洋和明媚的阳光……”这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的特殊群体孩子的殷殷求学之声。他们稚嫩的肩膀承受了太多与他们的年龄不相称的沉重。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流动人口子女中,失学率高达9.3%,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一项重大的社会问题,其受教育的程度和状况将影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切实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提供有效的服务:
(1)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流入地区政府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这是首先应当明确的。
(2)要打破户籍制度,实行适龄儿童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制度。要改革二元户籍制度,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为城乡人口特别是人才的跨区流动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同时,义务教育体制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调整,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有关制度,只有现行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体制双方面同时改革才能根本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问题。
(3)加强对简易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应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坚决查处、取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采取欺骗手段引诱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非法教育机构,维护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正当教育的合法权利。同时,公立学校应给具备办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提高它们的教育质量。这种支持既可包括硬件方面的,也可是软件方面的。另外,公立学校应主动促进本校学生与这些学校学生之间的联系。城市居民子女与流动人口子女可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4)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切性。要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在生活习惯、语言习惯,学习方式、心理特点等方面的特殊需求,研究探索具有接纳性的教育、教学方法,以便他们尽快地适应新的学校生活,享受到高质量的国民基础教育。提高教育内容的适切性的重点是要考虑他们原有的学习基础。调查中,我们发现他们的学习基础一般不太理想,因而易造成学习上的自信心不足,所以在学习内容的设计上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并给予有效的个别指导,从而提高教育的效果。
人口的自由流动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在发达城市的反应,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教育问题,我们必须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五、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价值,似乎已不再是一个辩题,但是时下不少地方的历史文化名城频频遭受损害,尽管一些社会贤达奔走呼告、阻止破坏,但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打着招商引资、开发利用的旗号以“所向披靡”之势破坏着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历史文化名城被“开发”得“旧貌换新颜”,甚至被毁坏、湮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健康发展。
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责、增强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能,文物、规划、房屋土地、城建等行政部门各管一摊,这对历史风貌保护十分不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涉及省、市政府及相关委、办、局,下涉及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横向联系涉及到房地产商,各部门政策之间有时相互矛盾,政令、法令不统一,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难度。因此,只有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
实行政务公开。在“房屋拆迁公告”出台之前,必须进行文物普查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市民与社会各界的意见。文物的保护并不是也不应该仅仅由某几个专家努力便完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和广度,做到切实保护每一处(件)文物,对于有争议的一定要慎重对待。
在增加财政拨款的同时,应鼓励旧城区人们吸纳资金进行自我更新。很多历史文化古迹因没钱修缮而自然破损,被认为没有保存价值,旧城区因人口密集、年久失修而成为危房,面临被拆的命运。因此政府应增加财政拨款对文化古迹进行修缮;鼓励旧城区人民利用市场机制,利用灵活的政策,吸引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包括外省市乃至海外的资金,投入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中来,使历史街区走上有机更新的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摆脱解困必拆房的怪圈。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长期以来,国家有关法律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语焉不详,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法治氛围。对一些毁坏古迹的行为,执法部门因执法无据,加大惩治力度就更无从谈起。目前我国除了对盗窃、走私文物一度打击力度较大外,对其他的破坏现象处理不力,至于因搞“建设性破坏”受法律制裁的个案几乎没有,这样的执法力度当然无法遏止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现象的不断发生。因此对于在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应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处理。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正确处理好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已迫在眉睫,只有在城市建设中切实搞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才能维系历史文化名城的根基。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不仅不会阻碍城市的发展,反过来还能促使历史文化名城更具吸引力。
六、“五个依靠”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求尽快在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键是要做到“五个依靠”。
一靠改革,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当前,我国资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都与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有关。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措施。应重点推进矿产资源价格、水价、电价、热价和天然气价格等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约资源的新机制;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财税政策;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各项国家标准;建立高耗能、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二靠管理,充分挖掘资源节约的潜力。目前,由于管理水平低、监督不力,我国在资源开采、储运、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大量的浪费现象,节约的潜力十分巨大。加强管理监督,是近期节约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明确的节约目标和切实有效的节约措施;建立资源节约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资源节约的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和各个方面节约资源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靠科技,建立资源节约的技术支撑体系。我国资源生产、消费等领域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十分落后,这是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重点要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国家应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四靠调整,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结构。近年来,我国高耗能、高耗材行业发展过快,比重偏大,这是导致能源资源消耗急剧增加的重要原因。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必须注重结构调整,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注重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坚决淘汰严重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
五靠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节约的良好社会氛围。应大张旗鼓地宣传节约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节约资源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节约资源科普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节约资源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应坚持政府带头、领导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约每滴油、每升水、每度电、每斤粮成为每个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七、多方并抓,促进社会公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因此,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当前,促进社会公平,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1)确保公民公平参与的机会。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财富分配等经济问题,还涉及社会成员和不同利益群体在自我价值实现和自我发展过程中是否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和竞争规则。
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收入的不公平,而是机会的不平等,或者是由不平等导致的不公平。 推进机会平等,要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平等竞争的权利,核心是保证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社会保障方面的起点公平。必须研究更公平的社会保障政策,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真正做到“低水平、广覆盖、有弹性、惠及全体人民”。
(2)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当前,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农民工及城市普通工薪者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彻底打破行业垄断,使资本所有者、劳动者与国家利益在效率原则下实现合理分配,切实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3)完善社会体制的协调机制。
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当前社会保险覆盖面仍然很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应着眼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尽快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的运作。建立和完善低保的“准入”机制、就业援助机制、分档救助制度、动态管理机制、违规操作的惩处机制、社会医疗救助体系、低保工作组织保障等机制,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加强教育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政府要确保财政的公共性并满足教育、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需求。因此,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在农村,建立一种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成本运行的农村医疗体系,尽快提高乡、村两级的医疗技术水平,缓解农民看不起病和看病难的问题。
再次,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一是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二是个人所得税应重点调节高收入者。三是改革财产税制。同时,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和完善征管制度,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漏税等行为,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
(4)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
我们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看到公平应具有的历史性和相对性。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制度,只能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这个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又量力而行,根据实际可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八、多管齐下,化解能源危机
中国“地大物博”多年来成为我们惯有的思维模式,而如今频频出现的“电荒”“油荒”“煤荒”,不断拉响了我国能源紧张的警钟。因此,我国必须实行“循环式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一方面不断加强能源生产和进口;另一方面,宏观调控高耗能行业投资规模,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能源危机的造成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资源储量是比较大的,然而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就远远低于世界平均值。因此我国的能源短缺不是绝对短缺,而是相对短缺。加之我国多年来,高耗能、低利用率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本来就少的能源更加捉襟见肘。
能源紧缺的问题开始阻碍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近年全国出现的拉闸限电、“油荒”等现象,使能源问题更为突出。中国能源问题成为中国政府乃至全世界的热门话题。
能源产业,要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这是我国今后长时期的能源发展总体战略和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这一战略,才能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能源安全,缓解能源危机。
解决能源危机,首先从源头上拓展能源的获取渠道。我国科技水平低导致能源的利用效率低下。自然能源中的石油、煤、天然气都是非再生资源,用一点少一点,且已经用过的无法再利用。如果不能通过科技手段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则能源消耗得快而同时创造的价值少。我们要大力发展科技,积极开发新的可再生资源和现行能源的替代品,比如太阳能、风能、潮汐、地热等,拓展能源、资源的获取新渠道,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开发利用他国能源、资源。从源头上解决能源危机。
其次,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已实行20多年。初期成效不错。但近几年,由于崇拜GDP、追求政绩的浮躁心态,以及外资、外企大量进入,国际竞争国内化,中资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退而求其次发展基础工业等原因,使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真正地改变。若经济增长方式再不作战略转变,则能源供应必将难以为继。因此必须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能源消耗向主要依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转变。要推进结构节能,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增强服务业等低耗能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构筑节省能源的产业结构。
最后,是从制度上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完善《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制定节能规划和具体的节能技术指标与节约指标,建立标准先进、科学的新的节能体系。在消费环节,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抵制过度消耗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同时制定鼓励节能政策加以引导,在企业、社会上形成节能人人有责、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识。在宣传节能的同时公布全国统一的环境与资源问题举报与投诉电话,加强管理监督,严厉打击浪费能源的行为。
九、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拥有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我们既要履行应尽的义务,解决好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又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利益,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我国企业目前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现状令人担忧。突出表现是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拥有量还处于较低水平。企业的领导者、决策者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因而很少将它作为财产权对待,只重视厂房、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忽视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无形知识产权,导致“抢注”事件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针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偏低,保护不力、流失严重等现状,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对策与措施,扬长避短,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和理解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企业领导者、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改变落后的知识共有、成果共享的观念,增加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2)重视专利文献的利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我国企业应当充分挖掘国际国内这两个信息资源宝库,为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然而,我国企业对专利信息的利用仍处于初级阶段或原始阶段,不愿花钱购买专利信息,走重复研制、仿制的老路,导致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为此,要提高企业对专利信息的认识,加强对企业专利信息需求的培育,引导企业成为专利信息的利用主体,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3)加快实施专利战略,组建技术联盟冲破专利壁垒。
要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部制定的专利战略,建立企业技术联盟,冲破和抗击外国专利壁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大幅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性,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为科技和经济发展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
(4)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与《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以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相互配套和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企业知识产权及其保护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霸王条款”之危害
促进竞争是各国反垄断的最基本的政策取向。近年来我国的政策也在逐渐向这方面转化,如电力行业鼓励多家经营、电信业以联通为代表的新公司的市场进入等。特别是加入WTO后,市场竞争出现垄断局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些企业大行“霸王条约”,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大企业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竞争企业少,逐渐形成垄断,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垄断企业具有资源优势, 如果一味地反垄断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那些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行业,很可能是需要保持一定程度垄断结构的自然垄断行业,这些行业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这些行业中的问题,如效率低下、差别价格、价外收费、强制搭售、服务质量差等,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具有垄断结构,而在于政企不分。如果将责任完全推到垄断结构身上,对其进行简单拆分,企图一拆了之,就有可能对政策制定者形成误导,反而弱化本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市场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政策应以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发展为主,辅以适度的国家干预,以补充市场运行机制的缺陷和失败。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政策调整过程中,不断寻找鼓励竞争和反垄断政策的完善点是非常重要的。垄断与反垄断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市场秩序、提倡良性竞争与制裁恶意竞争、保护民族工业与引进跨国公司资金和技术等矛盾中谨慎前行。
“霸王条款”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与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对国家在消费领域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破坏。经营者采取这一行为的机会成本很低,而收益却很大,所以在“利益最大化”本性的驱使下,谁都会选择将“霸王条款”写入格式合同,他们利用霸王条款逃避法律责任,引发各种纠纷和冲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将一些“霸王条款”以部门规定甚至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为“霸王条款”披上合法的外衣。消协、工商部门经常开展“霸王条款”的评选、点评活动,“霸王条款”为何还难以退出人们的视野呢?除了垄断使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法律的缺陷。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眼下还不成体系,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还在摸索中。
保护消费者权益、呵护社会福利是媒体的基本职责,但在牵涉社会情绪的报道中,记者须慎之又慎。不能将“炮轰”“清算”当作目的肆意渲染,一旦社会情绪非理性泛滥,全社会都要跟着受害。
清理“霸王条约”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家经济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需要在行政体制、经济政策、法制建设等多方面协同运作,从而建立有机运行的、协调发展的反垄断政策体系。
十一、治标须治本
“假冒伪劣可以亡国”的论调似乎有些危言耸听,但确实使人不敢设想未来将是一幅什么景象,金华毒火腿案声犹在耳,山西假酒案恍如昨日,从偷盗单位的金属标牌到马路上的铸铁路标,甚至“下水井盖”直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这不得不让我们敲响警钟,——治标须治本。
不法之徒丧尽天良,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症结何在?归根结底是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利益驱使,一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可以投机取巧,为了钱可以歇斯底里,为了钱可以丧心病狂,甚至为了钱可以无恶不作,而所有这些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又似乎都是可以原谅的,远不像杀人、抢劫那样不可饶恕,所以,只要不出人命,地方政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事也有人护着,最多花点钱了事,即使“撞到了枪口上”也不过抓两个“替罪羊”、“倒霉蛋”,一阵风过去一切照旧,造假的依然造假,害人的照样害人,偷盗的过几天依旧换个花样继续,只不过手段更高超了,技术更先进了,规模更大了,花样更多了。所以,要彻底根治这些现象,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严刑峻法”,国家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使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杜绝产生不法获利幻想。
要对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违法者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法国对制假售假者的罚款额度高达100万法郎,并判监禁2年。美国对这类违法者的罚款可达200万美元,或判监禁10年,或两项并处;对有前科的,罚款最高额为500万美元,监禁20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为标准的产品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处罚明显过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何况,这些规定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只要未出现重大事故,行政机关往往罚款了事,司法机关更是不闻不问,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假冒伪劣行为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从多个方面危害宏观经济环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整个市场经济信用基础的建立。有些地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猖獗,呈现出区域性造假,集团性、团伙化作案,造假数额大、品种多的趋势和特点。造成假冒伪劣行为打不着、打不疼、打不死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制裁力度不大,监督处罚的力度不够,犯罪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预期的犯罪收益大于成本。因此,要彻底根治造假行为,铲除滋生造假行为的土壤,真正形成威慑力量,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要重视城市法制建设。要把教育机制和法治机制纳入到城市管理立法中,加强制定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立起一整套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秩序和规范市民行为的法规体系;要加强法制教育,向市民传播以法制规则为基础的科学文化,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市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市民的观念形态、法律素质、行为方式、精神气质等方面,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速度相适应。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养成良好习惯、培育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的基础和条件,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直到逐步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和危害社会秩序现象的发生。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培养过程,也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一步。
十二、加强审计,惩治腐败
我国审计机关在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最近几年在社会上刮起的“审计风暴”,充分证明了审计监督功不可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样的事实:“风暴”刮出问题款项多多,却似乎很少刮倒问题人物。尤其是面对巨额公款被侵吞、挥霍、挪用,负有管治之责、执掌决策甚至涉嫌参与的部门责任人,几乎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依然任职。显然,要扛起反腐的大梁,仅仅靠审计是不够的。
由于有中央领导人的强力支持,审计署才得以击破各种中央大部委与其他强势机构的拒绝、掣肘、敷衍、遮掩等等屏障,获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如此固然动静不小,但未必能够一贯而下,示范震慑。与中央审计机关的势能相比,地方审计机关的处境仍然尴尬——地方利益盘根错节,游戏潜规则也心照不宣,地方审计机关无法独立于地方政府,也无法像中央审计机关那样从最高行政长官那里获得“尚方宝剑”。因而地方审计的职能虚置,效果不彰。而论及中国的腐败现象,地方层面的质与量,又岂是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的?所以,即便审计署于中央层面反腐有力,也不过更像是一桩特例,而非一项可以普及的常识。因此要查出官员腐败现象,审计署面临着一个极为棘手的难题,即怎样既实现监督又防止制约。而事实上,长久以来,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分工,已经形成一种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协商关系。
从审计到发现腐败的线索之后,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已然超出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而需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惩治腐败,是一项接踵联动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加强审计的同时,其他部门也要做好配合工作。要通过审计加强反腐力度,除了中央领导的重视以外,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让地方审计独立出来,不要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受到政府的限制,不能发挥出其作用,很多腐败问题也就无法查出,因此要真正惩治腐败,就不能仅限于中央的大案,地方的腐败切实损害人民的利益,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2)审计工作实现信息化、现代化。在信息化时代,审计人员不使用计算机就会影响工作效率,为确保审计工作与时代同步,市审计局应强化培训,积极引进、开发、使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展计算机审计,促进审计工作从单一的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事前审计相结合转变,从单一的静态审计向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从单一的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转变,增强审计机关在计算机环境中查错纠弊、规范管理、揭露腐败、打击犯罪的能力。
(3)加强部门协调,检查机关紧密配合。随着中央对审计的重视,审计查出了很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却搁置起来,让腐败分子继续腐败,这样审计工作就失去了价值,因此要惩处腐败,还应加强审计和其他部门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职能,例如和检察机关的紧密配合,让腐败分子能够及时得到严厉惩处,以免继续危害国家和人民,这方面还需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使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据可依,从而巩固审计结果。
(4)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审计机关应把审计结果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公布出来,对那些数额大、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的公开曝光,往往能起到震慑一批、事半功倍的效果,带动整个部门单位乃至一个系统财务管理的规范。当然,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对审计成果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100%的准确。同时审计机关应接受群众的反馈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媒体的作用是很大的,我们的媒体应详实报道,在传达信息的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向审计机关反映。
审计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把腐败分子查出来,并严厉惩处,将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十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但是,从我国国情来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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