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11年修订)
第一章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州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州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和目的
为全州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州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凉山州科学技术协会、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凉山州体育局、共青团凉山州委、凉山州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凉山州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由西昌学院及有关科研单位的教授、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凉山州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三、活动内容
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含科学DV作品、科普漫画作品、科普动画作品、科技摄影作品)比赛;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四、组织过程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县(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县(市)主办单位按州组委会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州创新大赛。
五、奖励
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县(市)级竞赛
各县(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州赛的基础,各县(市)应参照竞赛规则举办大赛,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基层比赛由各县(市)科协牵头组织。各县(市)主办单位在推荐上报参加州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县(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县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组委会将随通知公布各县市参加州赛的名额分配表,各县市应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
三、申报
组委会办公室将于2012年1月15日前接受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所属市(县)、学校全称。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四、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本次大赛不向报名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选手因报名、参赛所发生的一切个人费用由选手推荐单位及选手自理。
第三章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
二、研究领域分类
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 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 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 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 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
2. 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 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的小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不接收针对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类病毒、朊病毒、发疹伤寒等的病原体、真菌、寄生虫)、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包括器官、未消毒的牙齿、血液和其他体液进行研究的项目。
(4)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7.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 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如果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评审
1. 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从科学探究的五个要素进行评审: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
2. 初评于2月进行,终评于3月中旬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和实物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
六、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七、获奖项目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向各县市主办单位、相关学校下发大赛表彰决定。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中学生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年龄段分为初中项目和高中项目;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药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学科分类及学科认定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等。
3.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等。
4.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5.工程学(EN)——指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6.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7.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8.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9.医学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10.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
11.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12.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等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学科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 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学生。
2. 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 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7.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 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研究论文,如果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评审
1. 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2. 初评于2月进行,终评于3月中旬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和实物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
六、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七、获奖项目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向各县市主办单位、相关学校下发大赛表彰决定。
第四章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一、活动学科分类
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 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 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 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6.其他(OT)——不属于上述五类学科的其他活动。
二、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实施群体或小组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三、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 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 完整的活动内容。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
4. 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辅以必要的图片加以说明。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 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申报材料
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一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五、评审
1. 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活动内容,有真实的活动记录和客观的活动总结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六、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并择优评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参加全省评选。
第五章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的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一、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
1.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 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均需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 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1)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2)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3)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4)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三、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四、要求及申报程序
各县(市)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后,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向州组委会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五. 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将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六章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视频、图像、动漫、游戏等新媒体信息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确引导和扶持网络、动漫等新媒体产业是国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此开展了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举办此项活动的目的是要创新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形式、开发和集成面向青少年的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具体体现“孩子眼中自己的事”,让青少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体验和掌握科学探究的过程与方法,培养青少年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一、申报者
中小学校在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以个人或集体(限3名之内)名义创作的科学影像作品。
二、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必须是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探究对象,亲自拍摄、亲自制作完成的科学DV、科普动漫、科技摄影等三个类别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观赏。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负责。
3.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三、参赛作品标准
1、科学DV作品:是指利用DV影像技术,拍摄青少年亲身经历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过程,制作完成的科学探究视频短片。
(1)科学DV作品时长为5~10分钟;
(2)作品画面稳定,无跳动、闪烁和变色,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
(3)作品配音应采用标准的普通话,音质清晰,无杂音;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4)视频文件采用mpeg-Ⅱ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720(宽)×576(高),帧数为25帧/秒。
(5)作品视频文件应提供缩略图,用于网上显示,图像格式为jpeg,大小统一为320(宽)×240(高),分辨率为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2.科普动漫作品:围绕某一科普主题,创作完成的FLASH动画、二维、三维动画、影视动画等动漫作品。
(1)科普动漫作品时长为1~5分钟,专业机构作品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2)作品主题突出、集中鲜明,结构紧凑,内容完整,形式生动。
(3)作品配音应采用标准的普通话,音质清晰,无杂音;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4) 用于保存的原始文件采用fla格式,申报作品视频文件采用sw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帧数为12~24帧/秒。
(5)作品视频文件应提供缩略图,用于网上显示,图像格式为jpeg,大小统一为320(宽)×240(高),分辨率为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3.科技摄影作品:围绕某一科技主题,拍摄完成的黑白或彩色、单幅或多幅摄影作品。
(1)科技摄影作品可以分为单幅与多幅(限8张之内)。
(2)同一主题的多幅作品,须作为组图按一件作品申报,组图可以直接打包申报,也可以利用各种软件对进行加工,以电子报刊或演示文档形式申报,但必须同时提供未经加工处理的原始图片,用于考察作品版权和出版作品集所需。
(3) 摄影作品应聚焦、曝光准确,光线运用、画面构图合理,不得出现倾斜、横置、倒置、镜像、污损、白边、接缝、偏色等现象。
(4)原始图片文件采用tiff或jpeg格式,图像大小不低于1024×768,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5)作品应提供缩略图,用于网上显示,图像格式为jpeg,大小统一为320(宽)×240(高),分辨率为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四、申报材料
包括科学影像作品视频文件光盘1张,申报书1份,附件材料(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或解说词、活动经验或心得体会等)1套。
申报书须采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格式,申报书可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所有纸质申报材料(A4幅)不得超过50页。
五、作品评审
作品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1.资格审查: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科学影像活动要求的作品被视为合格申报作品。
2.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合格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六、表彰和奖励
经评委会评审,对科学影像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七章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 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 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 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 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
科技教育方案的基本要素包括: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步骤
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四、评审原则
1. 科技发明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发明项目中主要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项目的主要依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发明的实物或制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须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际操作。
(4)科学性:项目的科学理论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合理。
(5)创新性:项目在申报日之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项目与现有的成品、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能够制造、使用,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 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3.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5)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五、评审
由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申报项目的文字材料及作品实物进行评审。
六、表彰和奖励
1.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第八章 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参加本次大赛。
2.申报者必须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
3.申报者对青少年科技活动有正确的理念和认识。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项目作者在申报参赛项目的同时,可自愿申请参加“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2.申报者所在学校应审核申报书中所填内容。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
三、评选程序
“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在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参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业绩等进行评选。
四、表彰和奖励
“优秀科技辅导员”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推荐一名参加省赛评选“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第九章 附 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
二、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凉山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向主办方提交申请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凉山州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本规则由凉山州大赛组委会参照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制定、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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