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员工培训手册(安全部分)
编者:胡泽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一节 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一、市场准入的要求
主要原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施工。
2、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国家认可的并具有相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
3、生产经营单位在聘请国家认可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格后,要按规定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或审查。
4、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的其他行政性审批合法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安全生产无时无处不在,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取得了安全生产的许可证照并不等于永远符合了安全生产的条件,在生产、发展和管理过程中一些条件是会变化的。因此在法律、法规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
1、工作场所要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疏散通道不能堆放物品堵塞出口;有与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包括运输、通讯、报警、安全装置);
2、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定期检测检验,具有保证良好的通风、照明等保护设施。对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对于建筑施工现场要有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以及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特定场所定员和危险与非危险作业、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安全、生理、心理健康;
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建筑施工现场与现场办公、生活区分设,并保持安全距离;
6、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等;
7、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人员要满足生产经营的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8、要有一套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管理职责主要体现以下6个方面: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建设的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制度建设主要有以下13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一是自己要普查建档;二是检测评估;三是监控;四是制定应急预案;五是定期修改完善);
3、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见《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4、重要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5、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6、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7、警示和告知制度。
主要有4个方面的要求。
(1)在劳动合同中要告知前来就业的从业人员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2)在有危险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在产品说明书中要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在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处设立公告栏。
8、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度( 见《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见《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矿山安全法》第十七条);
10、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制度(《职业病防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11、应急救援组织建设与预案建设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等;
1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制度(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1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等等。
六、淘汰制管理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同区域多部门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八、租赁、转包、经营与分包建设管理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1、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泛指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完成反应、传质、传热、分离和储存等生产工艺过程,并能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它被广泛用于石油、化工、能源、冶金、机械、轻纺、医药、国防等工业领域。
(1)压力容器的操作条件
●压力。
最高工作压力,多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设计压力,系是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容器壳体厚度的压力,亦即标注在铭牌上的容器设计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装有安全阀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压力不得低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爆破压力。
●温度。
金属温度,系指容器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平均温度。任何情况下,元件金属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使用温度。
设计温度,系指容器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在相应设计压力下,壳壁或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高或最低温度。容器设计温度(即标注在容器铭牌上的设计介质温度)是指壳体的设计温度。
●介质。生产过程所涉及的介质品种繁多,分类方法也有多种。按物质状态分类,有气体、液体、液化气体、单质和混合物等;按化学特性分类,则有可燃、易燃、惰性和助燃四种;按它们对人类毒害程度,又可分为极度危害(I)、高度危害(Ⅱ)、中度危害(Ⅲ)、轻度危害(Ⅳ)四级。
(2)压力容器的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方法很多,为利于安全技术监察和管理,《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将压力容器划分为3类。
●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l0 MPa·m3);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 MPa·m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介质,且pV大于等于0.2 MPa·m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 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第二类压力容器:中压容器;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和第二类规定的除外)。
(3)安全附件
●安全阀
安全阀是一种由进口静压开启的自动泄压阀门。它依靠介质自身的压力排出一定数量的流体,以防止容器或系统内的压力超过预定的安全值;当容器内的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自行关闭,并阻止介质继续排出。安全阀分全启式安全阀和微启式安全阀。根据安全阀的整体结构和加载方式可以分为静重式、杠杆式、弹簧式和先导式等4种。
●爆破片
爆破片又称为爆破膜或防爆膜,是一种断裂型安全泄放装置。与安全阀相比,它具有结构简单,泄压反应快,密封性能好,适应性强等特点。
●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
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并联组合时,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略低于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
●爆破帽
●易熔塞
它的动作取决于容器壁的温度,主要用于中、低压的小型压力容器,在盛装液化气体的钢瓶中应用更为广泛。
●紧急切断阀
●减压阀
减压阀的工作原理是利用膜片、弹簧、活塞等敏感元件改变阀瓣与阀座之间的间隙,当介质通过时产生节流,压力下降而使其减压的阀门。
●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
3、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 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
1)起重机械工作特点
综合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可概括为以下7点。
(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次起升运动、一次或几次水平运动。
(2)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
上述诸多危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
2)起重机安全正常工作的条件
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正常工作,起重机设计时应满足下列3个基本条件。
(1)金属结构和机械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抗屈曲能力。
(2)整机必须具有必要的抗倾覆稳定性。
(3)原动机具有满足作业性能要求的功率,制动装置提供必需的制动力矩。
3)起重机安全装置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在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防风防爬装置。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4)起重量限制器
(5)力矩限制器
(6)防碰装置
(7)危险电压报警器
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术
1)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基本要求。
①平稳操作。加载和卸载应缓慢,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
②防止超载。防止压力容器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
(2)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
容器专责操作人员在容器运行期间应经常检查容器的工作状况,以便及时发现操作上或设备上的不正常状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或延续,保证容器安全运行。
对运行中的容器进行检查,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以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在工艺条件方面,主要检查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是否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容器工作介质的化学组成,特别是那些影响容器安全(如产生应力腐蚀、使压力升高等)、的成分是否符合要求。
在设备状况方面,主要检查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容器的部件和附件有无塑性变形、腐蚀以及其他缺陷或可疑迹象,容器及其连接管道有无振动、磨损等现象。
在安全装置方面,主要检查安全装置以及与安全有关的计量器具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3)、容器的紧急停止运行。
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容器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危及容器安全的迹象;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操作;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报孔泄漏。
2)容器的维护保养
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可以使容器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延长容器使用寿命。
容器的维护保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保持完好的防腐层。
(2)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
(3)消灭容器的“跑、冒、滴、漏”,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
(4)加强容器在停用期间的维护。
(5)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容器上所有的安全装置和计量仪表,应定期进行调整校正,使其始终保持灵敏、准确;容器的附件、零件必须保持齐全和完好无损,连接紧固件残缺不全的容器,禁止投入运行。
3)气瓶的使用管理
(1)气瓶安全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瓶帽、防震圈。
(2)气瓶的运输与储存
●气瓶运输。气瓶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发生事故也是常见的。为确保气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气瓶的运输单位,应根据有关规程、规范,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运输、装卸气瓶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
●气瓶储存。
库房的建筑,必须符合环保、防火、防爆等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气瓶入库储存前,应认真做好气瓶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逐只进行登记,对于储存多种气体的储存库,应按气体种类分别建立登记簿;气瓶入库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b) 入库的空瓶与实瓶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c) 毒性气体气瓶及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d) 气瓶入库后,一般应直立储存于指定的栅栏内,并用链条等物将气瓶加以固定,以防气瓶倾倒;对于卧放的气瓶,应妥善固定,防止其滚动;如需堆放,其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五层,且气瓶的头部朝向同一方向。堆放气瓶时,如果气瓶上无防震圈,则必须在上下两层气瓶间垫上双槽垫木或特制橡胶槽带2根。
e) 为使先入库或临近定期检验日期的气瓶优先发放,应尽量将这些气瓶存放在一起,并在栅栏的牌子上注明入库或定期检验的日期。
f) 对于限期储存的气体及不宜长期存放的气体,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均应注明存放期限。对于容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予以注明,同时应避免放射性放射源。这类气瓶限期存放到期后,要及时处理。
g) 气瓶在存放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时测试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并作记录。库房最高允许温度视瓶装气体性质而定;库房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h) 气瓶在库房内应摆放整齐,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i) 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入库后,要连续2~3天定时测定库内空气中毒性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有可能达到危险值,则应强制换气,并查出库内危险气体浓度增高的原因,予以彻底解决。如果测定结果表明无危险时,则以后的检查可改为定期检查。
J) 发现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不在瓶阀上,则必须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k) 定期对库房内外的用电设备和库房通风设备,以及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的牢固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库房用的防火和防毒器具也应定期进行检查。
气瓶的储存单位应建立并执行气瓶进出库制度,并做到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
气瓶发放时,库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气瓶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气体名称、序号、气瓶编号、入库日期、发放日期、气瓶检验日期、领用单位、领用者姓名、发放者姓名、备注等。
(3)气瓶的安全使用
①气瓶使用前的检查。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接收:
a.气瓶上没有粘贴气体充装后检验合格证的;
b.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者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者表面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的;
c.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d.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的;
e.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上或瓶阀上有油脂物的;
f.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
g.气瓶上未装瓶帽和防震圈,或瓶帽和防震圈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
在进行上述检查时,对发现有缺陷的气瓶,应随时在气瓶上用粉笔简要注明,并向充气单位或储存单位交代清楚,以免被他人领用。
②气瓶安全使用要点。
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
a.合理使用、正确操作。
(a)、使用单位应做到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b)、气瓶使用时,一般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c)、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d)、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e)、在安装减压阀器或汇流排导管时,应检查卡箍或连接螺帽的螺纹完好情况,以免工作时脱开引起事故。用于连接气瓶的减压器、接头、导管和压力表,都应涂以标记,用在专一类气瓶上,严防混用。
(f)、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
(g)、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他缺陷时,将瓶阀关闭,并将发现的缺陷标在瓶体上,送交气瓶充装单位处理。
(h)、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i)、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j)、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k)、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l)、气瓶使用完毕,要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用过气的空瓶标上“空瓶”字样;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把剩余压力写在瓶身上;向瓶库退回未使用的气瓶,应标上“满瓶”字样。
b.防止气瓶受热。
(a)、不得将气瓶靠近热源。安放气瓶的地点周围10 m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b)、气瓶在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暴晒。
(c)、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温暖的地方,用温水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d)、盛装易于自行聚合反应或分解的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c.加强维护。
(a)、经常保持气瓶上油漆完好,漆色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按规定重新漆色。
(b)、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
5、压力管道运行使用管理
1)运行前的检查
(1)、竣工文件检查
竣工文件是指装置(单元)、设计、采购及施工完成之后的最终图纸文件资料,它主要包括设计竣工文件、采购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3大部分。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可以分为设计与施工漏项、未完工程、施工质量3方面的检查。
①设计与施工漏项。设计与施工漏项可能发生在各个方面,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②未完工程。未完工程的检查适用于中间检查或分期分批投入开车的装置检查。对于本次开车所涉及到的工程,必须确认其已完成并不影响正常的开车。对于分期分批投入开车的装置,未列入本次开车的部分,应进行隔离,并确认它们之间相互不影响。
③施工质量。施工质量可能发生在各个方面,因此应全面检查。根据作者的经验,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3)、建档标识及数据采集
对于压力管道使用者来说,作为安全管理的手段之一,就是对于这些影响压力管道安全的地方,设置监测点并予以标识,在运行中加强观测。确定监测点之后,应登记造册,并采集下初始(开工前的)、数据。
2)运行中的检查和监测
运行中的检查和监测包括运行初期检查、在线监测、末期检查及寿命评估3部分。
⑴初期检查
由于可能存在的设计、制造、施工等问题,当管道初期升温和升压后,这些问题都会暴露出来。在对管道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应着重从管道的位移情况、振动情况、支承情况、阀门及法兰的严密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⑵运行及在线检测
压力管道的巡线检查内容除全面进行检查外,还可着重从管道的位移、振动、支撑情况、阀门及法兰的严密性等方面检查。
除了进行巡线检查外,对于重要管道或管道的重点部位还可利用现代检测技术进行在线检测。
⑶末检查及寿命评估
压力管道经过长时期运行,因遭受到介质腐蚀、磨损、疲劳、老化、蠕变等的损伤,一些管道已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临近寿命终点,因此更应加强在线监测,并制定好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随时准备着抢险救灾。
在做好在线监测和抢险救灾准备的同时,还应加强在役压力管道的寿命评估,从而变被动安全管理为主动安全管理。
压力管道寿命的评估应根据压力管道的损伤情况和检测数据进行,总起来说,主要是针对管道材料已发生的蠕变、疲劳、相变、均匀腐蚀和裂纹等几方面进行评估。
6、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1)、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包括:司机守则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及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的管理等。
(2)、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项目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平价记录。
(3)、定期检验制度。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2年(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1年)、。此外,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①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②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③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机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2)、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1)、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2)、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齐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力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跌落。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 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5)、触电。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6)、其他伤害。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
起重机金属结构高大,司机室往往设在高处,很多设备也安装在高处结构上,因此,起重司机正常操作、高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安全检查,都需要登高作业。为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防止高处坠落的物体对下面人员造成打击伤害,在起重机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 m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括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施,如高处的通行走台、休息平台、转向用的中间平台,以及高处作业平台等,都应予以防护。安全防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人体参数确定;其强度、剐度要求应根据走道、平台、楼梯和栏杆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载荷考虑。
4)、起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
(1)、吊运前的准备。吊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事先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2)、起重机司机通用操作要求。有关人员应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准备吊具。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
②捆绑吊物。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
③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起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
④摘钩卸载。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置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⑤搬运过程的指挥。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7、压力容器常见的事故及预防
1)压力容器爆炸的危害
(1)冲击波及其破坏作用
(2)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
(3)介质伤害
(4)二次爆炸及燃烧
2)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
为防止压力容器发生爆炸,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设计上,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如采用全焊透结构,能自由膨胀等,避免应力集中、几何突变;针对设备使用工况,选用塑性、韧性较好的材料;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量计算符合标准。
(2)、制造,修理、安装、改造时,加强焊接管理,提高焊接质量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热处理和探伤;加强材料管理,避免采用有缺陷的材料或用错钢材、焊接材料。
(3)、在压力容器使用中,加强使用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4)、加强检验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
8、典型的起重机械事故
1)重物失落事故
起重机械重物失落事故是指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简称失落事故。
常见的失落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
(1)脱绳事故。
(2)脱钩事故。
(3)断绳事故。
(4)吊钩断裂事故。
2)挤伤事故
挤伤事故是指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挤伤、压伤、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造成此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现场缺少安全监督指挥管理人员,现场从事吊装作业和其他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措施,野蛮操作等。挤伤事故多发生在吊装作业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上。
挤伤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吊具或吊载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
(2)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
(3)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事故。
(4)机体回转挤伤事故。
(5)翻转作业中的挤伤事故。
3)坠落事故
坠落事故主要是指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等高空处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等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作业人员受伤的事故。
(1)从机体上滑落摔伤事故。
(2)机体撞击坠落事故。
(3)轿箱坠落摔伤事故。
(4)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
(5)振动坠落事故。
(6)制动下滑坠落事故。
4)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是指从事起重操作和检修作业人员,因触电而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
触电事故可以按作业场合分为以下2大类型:
(1)室内作业的触电事故。
(2)室外作业的触电事故。
5)机体毁坏事故
机体毁坏事故是指起重机因超载失稳等产生结构断裂、倾翻造成结构严重损坏及人身伤亡的事故。
常见机体毁坏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
(1)断臂事故
(2)倾翻事故
(3)机体摔伤事故
(4)相互撞毁事故
二、 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1、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电击、电伤和电磁场伤害。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体心脏、肺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用和机械效应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指电弧烧伤、熔化金属溅出烫伤等。
电磁场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磁场的作用下,人会出现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神经系统的症状。
一般认为:电流通过人体的心脏、肺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危险性比较大,特别是电流通过心脏时,危险性最大。所以从手到脚的电流途径最为危险。
触电还容易因剧烈痉挛而摔倒,导致电流通过全身并造成摔伤、坠落等二次事故。
2、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
1)绝缘: 它是防止人体触及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瓷、玻璃、云母、橡胶、木材、胶木、塑料、布、纸和矿物油等都是常用的绝缘材料。
应当注意:很多绝缘材料受潮后会丧失绝缘性能或在强电场作用下会遭到破坏,丧失绝缘性能。
2)屏护 :即采用遮拦、护照、护盖箱闸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
电器开关的可动部分一般不能使用绝缘,而需要屏护。高压设备不论是否有绝缘,均应采取屏护。
3)间距:就是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间距除用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外,还能起到防止火灾、防止混线、方便操作的作用。在低压工作中,最小检修距离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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